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营口监狱购置物联网目标定位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H21-210000-38556)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38556 项目名称:辽宁省营口监狱购置物联网目标定位系统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无线定位基站108台,激发基站44台,标准型激发天线44台,激发基站扩展模块28台,微主机6台,工具信息屏6台,信号线6根,手持管理终端9台,固化工具管理终端1140台,非固化工具标签480个,发卡器6台,智能工具柜6台,智能工具管理系统软件1套,交换机12台,网线30箱、信号线1500米,电源线1500米及辅材1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创新产品、服务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 7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锁,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将导致废标。 2.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若因对文件校验时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营口监狱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电商大厦14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yklygc@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兴国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