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原南溪区法院办公楼)维修整治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原南溪区法院办公楼)维修整治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关于同意南溪区借用市航务事务中心办公用房的通知》(宜委机管〔2021〕12号)和《关于使用原法院办公楼的请示》(南事务〔2021〕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南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原南溪区法院办公楼)维修整治项目,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现就该工程公开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业主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南溪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 南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原南溪区法院)维修整治项目 三、建设地点 东大街82号原南溪区法院办公楼 四、建设内容及要求 (一)建设内容。 原区法院办公楼位于东大街82号,砖混结构,五层,土地使用权面积443平米,每层(4间办公室)办公使用面积约80平米,底楼另有原审判庭约500平米,通过维修改造为南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业务用房。 (二)建设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按装饰装修达标标准、设计图纸施工,报名时索取)。 五、建设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的第二天起45天内完工;每拖延一日扣乙方工程款500元(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六、谈判方式 实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七、工程最高限价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575212.42元(大写:伍拾柒万伍仟贰佰壹拾贰元肆角贰分),实行清单报价的方式,以清单总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最低报价为中标单位。 八、报名投标须知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资质证书(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6、报名时提供正式标书一份,自行密封(标书内应包含:营业执照(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清单一份)。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带原件到招标现场备查。 7、报名时需交纳资料费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不退还)。 九、投标保证金 报名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1万元(大写:壹万壹仟元整),保证金均以转账方式缴纳至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南溪街道办事处专户,未缴纳保证金的不得参加谈判,中选的补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和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价的5%),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保密义务:包括不限于参与投标过程中收集到的项目文件、设计图纸等。 户名: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南溪街道办事处 开户银行:宜宾工行南溪支行 十、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2021年7月27日下午18时止。 (二)报名地点:东大街84号,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南溪街道办事处(滨江广场旁) (三)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137*****266 (四)报名时上交资料: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式标书一份,需由正式投标人自行负责密封并加盖鲜章有效。 (五)开标当日:报名单位达到至少三家时予以开标,否则不予开标。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7月28日上午9:00。 (二)开标地点:南溪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三段丽雅时代) 特此公告。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南溪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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