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古偿河水库工程(枢纽部分)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鹿寨县古偿河水库工程(枢纽部分)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广西柳州市鹿寨县古偿河水库工程(枢纽部分)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柳州鹿源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柳州市鹿寨县古偿河水库工程(枢纽部分)
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HRZ2013-GC-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柳州市鹿寨县古偿河水库工程(枢纽部分)环境保护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桂环审[2012]21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分别以发改投资〔2012〕2127号文、桂财建〔2012〕257号文下达了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柳州鹿源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柳州鹿源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3〕97号,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重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古偿河水库工程位于柳州市鹿寨县黄冕乡古偿村上游3km的古偿河上,坝址距黄冕乡约9km,距鹿寨县城约40km, 至柳州67km。
建设规模:古偿河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78m,总库容为9380万m3,是一座以供水为主、兼有灌溉等效益的综合水利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10月31日,完工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计划工期547天(日历日)。具体工期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招标范围:广西柳州市鹿寨县古偿河水库工程(枢纽部分)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期生活污水处理、施工期大坝基坑废水处理、施工期废油处理、砂石料冲洗废水处理、引水管道等,建安投资约230万元。(具体招标内容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0年~ 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的单位,并取得投标联系卡。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3个月内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3年9月27日至10月9日,每天上午 9: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发售人姓名:张工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人员投标联系卡(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拒绝参加投标。)
(2)投标承诺金由按项目收取改为按单位收取,金额为每个单位5万元,由潜在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指定的专用账户。
(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另收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3年10月3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如有需澄清的问题,可发到邮件(jhrz888@163.com)。
6.其他事项
6.1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的打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承诺金将扣留转给招标人,投标人须重新一次性补足投标承诺金后方可继续参与之后其他项目投标。
6.2 2012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3年10月 18 日10:0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州鹿源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鹿寨县鹿寨镇建中东路14号
邮 编:545600
联系人:梅惠慧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平湖路4号葛东大厦B413室
邮 编:530023
联系人:黄 工
电 话: ****-*******
传 真: ****-*******
E-mail: jhrz888@163.com
网 址: www.chinabrr.com


招标人:柳州鹿源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二O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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