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中小学校校园直饮水建设招标公告

教育局中小学校校园直饮水建设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 2013-09-25 11:17:57
开标时间: 2013-10-24 11:18:06 采购目录: 其他货物
招标项目编号: 13-11814 代理机构名称: 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名称: 金山区教育局
撰写人: 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规定,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金山区教育局中小学校校园直饮水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共分三个包件,投标人可投其中一个或多个包件。

一、项目概况

1、 招标编号: JSZB-2013-09-203采购编号:13-11814

2、 项目名称:金山区教育局中小学校校园直饮水建设项目

3、 项目内容:直饮水设备(超滤或纳滤净水处理工艺产品)及安装

(具体项目内容、管理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 项目预算金额:********.00元

包件一预算金额:*******.00元;

包件二预算金额:*******.00元;

包件三预算金额:*******.00元。

5、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6、 投标选择:本项目分三个独立包件,合格的投标人可任选一个或多个包件投标。

二、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直饮水机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唯一授权参与本次项目投标的代理商;直饮水机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唯一授权参与本次项目投标的代理商应建立水质检验室;直饮水设备应具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直饮水设备使用的水处理材料应有卫生安全检验合格证明或卫生安全许可批件;水嘴必须符合沪教委体〔2013〕15号的水嘴要求;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并符合沪教委体〔2013〕15号的日常运行维护要求。
三、需提交的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

3. 直饮水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4. 直饮水设备应提供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直饮水设备使用的水处理材料应提供卫生安全检验合格证明或卫生安全许可批件;

5. 法人代表授权书;

6. 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接收。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3年9月18日—9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法定假日除外),委派被授权代表携带上述需提交的资料至黄浦区瞿溪路350号1708室购买招标文件,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10月24日9:30

开标地点:金山区校产基建设备管理中心(地址:新城路115弄25号)

六、联系方式

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 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金山区金一东路2号 地 址:金山区石化蒙山北路99号

联系人:谢放军 联系人:朱 琳、朱 轶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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