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第七师胡杨河市124团100MW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送出线路及110kV间隔扩建部分工程EPC总承包
中核第七师胡杨河市124团100MW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送出线路及110kV间隔扩建部分工程EPC总承包
中核第七师胡杨河市124团100MW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送出线路及110kV间隔扩建部分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核第七师胡杨河市124团100MW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送出线路及110kV 间隔扩建部分工程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胡杨河市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CNSC-21HNGS021352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核第七师胡杨河市124团100MW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送出线路及110kV 间隔扩建部分工程EPC总承包
2.3 招标项目概括(1)场区概况:
第七师胡杨河市124团100MW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胡杨河市124团。本项目安装容量为123.68384MWp(交流侧),额定容量为 100MW(直流侧),容配比约为 1:1.2368。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生产运行期为 25 年。组件采用535W和540W单晶双玻组件,共由32个光伏方阵组成,每个光伏方阵设置13/12台250kW组串式逆变器和1台3150kVA的35kV箱变。升压站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胡杨河市 124 团,本市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实行师市合一管理体制,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工程区位于天山北麓中段、准噶尔盆地西南部,在地貌上属于四棵树河冲洪积倾斜平原上部。站址区东南距乌苏市42km、奎屯市 48km,南距连霍高速(G30)21km。
(2)110kV送出线路概况:
送出线路部分: 第七师胡杨河市 124 团 100MW 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 110kV 送出线路工程 ,项目为新建2回由光伏区 110kV 升压站线路至 110kV 车双线 36 号杆“π”接点, 线路全长约 5.1km,电压等级 110kV,单、双回路架设,其中单回路段长约 0.5km,同塔双回路段长约 4.6km。导线采用 JL/G1A-240/30 钢芯铝绞线,线路单回路段架设双地线,地线一根采用 GJ-80 钢绞线,,线路双回路段采用 2 根24 芯 OPGW 光缆复合地线。导线悬垂采用 XG-6028 铝合金线夹,耐张线夹采用 NY-240-/30A 液压型耐张线夹,导线采用 FRYJ-2/4 预绞丝式防振锤;直线悬垂采用 FXBW-110/120 单串,耐张串和重要交叉跨越悬垂串采用 FXBW-110/120 双串,跳线采用防风偏绝缘子串,型号为 FSP-110/0.8-AQ。 本项目线路铁塔均采用现浇基础。
(3)110kV 间隔扩建部分工程概况:
110kV 间隔扩建部分:本期光伏项目 110kV 升压站新增 110kV 出线间隔 1 个,采用预制仓 GIS 布置方式。二次部分新增 110kV 光纤差动保护屏一面,包含 110kV 线路光纤保护装置 1 套、110kV 线路测控装置 1 套、打印机1 台。110kV 线路电压互感器 1 支、110kV 避雷器 3 支。
(4)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2.4 招标范围(1)送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地质勘察(地质详勘)、地形测绘、勘界,初步设计(含组织审查),工程施工设计(含施工图、竣工图等技术文件)、施工(含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路径踏勘、路径及塔基占用土地征用及费用缴纳、清赔,塔基施工、线路架设、防雷检测、防洪设施等),以及项目核准、项目申请报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施工、环评方案及施工、地灾、稳评、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职业卫生三同时(如需)、水保、环保、压覆矿、军事、林草(林评)、文物、土地(林草、耕地、园地等)、路径协议等所有专项手续办理及相关报告的编制,并通过验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临时施工道路征地及永久土地手续办理及费用缴纳、施工内外部协调等。投运试运行、完工验收(含特殊试验)、竣工验收、档案移交及协调工作。
(2)110kV 间隔扩建部分,该工程的主要内容包含110kV等级电力系统的一、二次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不包括主变及配套中性点装置)、安装、施工、试验、调试、投运试运行、完工验收(含特殊试验等所有相关试验)、竣工验收、档案移交及协调工作。
(3)协调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各级政府、电力公司、村集体、村民等整体合规性手续办理、土地征用、青苗补偿、各种因素阻工、并网手续办理,返送电操作协调及费用支出等。
(4)本项目所有材料的采购、卸货、场内运输(包括二次搬运)、保管、管理及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所有辅助工程及现场协调工作;设备安装与调试;送出工程及110kV间隔扩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验收、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等工作,送出线路塔基占地及线路通道协调、手续办理、相关报告的出具及验收、赔偿及相关费用缴纳。
(5)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及费用,投标人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2.5建设/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胡杨河市124团100MW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110kV 升压站至 110kV 车双线 36 号杆“π”接点。
2.6计划工期2021年09月30日所有工程施工结束具备送电条件。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2)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专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单位具备: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承试资质不满足的投标人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相应试验、调试工作;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③设计单位必须具有近3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至少2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装配式变电站设计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主要工作内容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并网发电证明材料)。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施工单位近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至少2套110kV及以上装配式变电站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主要工作内容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并网发电证明材料)。
以上两类业绩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4)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设计完成过至少一个110kV升压站项目,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
②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或电力专业),且拥有安全B证,具有3个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需明确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部人员。;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第七师胡杨河市124团100MW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送出线路及110kV间隔扩建部分工程EPC总承包售价:2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 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7月23日 16时50分—2021年07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8月13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层
联系人:李瑞
电话:********281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侧
联系人:张呈阳
电话:***-********
电子邮件:zhangcy@puyuan.com
8 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无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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