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用房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办案用房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科左后旗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 工程概况:
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政府采购中心受科左后旗人民检察院委托对《科左后旗检察院办案用房装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具备资质的企业法人投标。
1、项目编号:ZFCG-2013-29
2、建设单位:科左后旗人民检察院
3、招标代理机构:科左后旗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4、工程名称:科左后旗检察院办案用房装修工程
5、建设地点: 科左后旗检察院办案用房
6、工程内容: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按照设计施工,详见招标文件:《工程清单及主要技术规格、需求》。
7、承包方式:按照建设单位功能需求和技术要求,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及后续维护。
8、施工工期:各招标单位根据自身实力并结合工程特点自行安排好施工进度表,一旦中标即为合同工期至2013年12月31日前
9、结算方式:双方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本工程规定验收优良等级。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三级及以(含三级)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2、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
3、本次招标活动前有类似规模工程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若有请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请提供书面承诺。
5、本次投标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无论结果如何,招标单位不承担上述费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1、各投标单位投递的纸质标书应按规定做出完整的承诺和规范报价,若有遗漏各自负责。
2、报价文件应按要求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与投标相关的合法文件,做好密封、盖章等相关程序。
3、报价时同时提供纸质工程效果图、设计图,以及相关说明。
4、投标时提供投标书3套(1正2副)。现场踏勘由招标单位另行组织。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3年10月10日(周四)上午9:00。
6、投标书送达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财政局四楼会议室(财政大厦)
四、领标、开标、评标、定标
1、领标:发布公告之日起、(节假日不休息)领标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大厦319房间。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15,000.00元;同时审查下列文件:投标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投标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部门资信证明、投标人概况与业绩证明及企业资质、技术施工能力说明等,开标做资格后审、(详见投标须知表)投标人需携带原件。(需电子版标书自带U盘)联系人:王金山,电话:****-******* 2、开标:定于2013年10月10日(周四)上午9:00(节假日不休息)在财政大厦四楼会议室 3、评标:开标后同时进行资格后审及评标。由专家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以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为原则,采用综合评标办法。其中施工企业案例经验、信誉、施工组织队伍、培训和维护承诺等也作为评判考量依据。4、定标:根据评委综合意见,报监管部门备案,并在国家指定媒体发布预中标公告7天、若无异议,发中标通知。投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的7天内不与招标方会谈、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5、建设方不承担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金山;联系电话:****-*******、电子邮箱:wangjinshan5219299@126.com 传真:0475—5219299
采购人:科左后旗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慧娴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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