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工程控制中心及车辆段、停车场综合楼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地铁工程控制中心及车辆段、停车场综合楼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大连地铁工程控制中心及车辆段、停车场综合楼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大连地铁工程控制中心及车辆段、停车场综合楼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3-09-18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地铁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大连地铁工程控制中心及车辆段、停车场综合楼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大连地铁工程控制中心及车辆段、停车场综合楼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LCG2013-0750

二、招标范围:

控制中心大楼4部垂直电梯。南关岭车辆段综合楼4部垂直电梯;食堂浴室2部垂直电梯。张前路车辆段综合楼10部垂直电梯。河口停车场综合楼1部垂直电梯;联合检修库房1部垂直电梯。共22部垂直电梯。

包括设备、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等供货、安装及伴随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产品设计、设计联络、安装施工组织设计、生产制造、装配、主要材料部件的试验、测试和检验、样机性能测试、出厂验收、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仓储、二次吊运、安装、调试、取得政府机构检验证书、初步验收、开通试运行、竣工验收、最终验收、人员培训和质量保证期内的保修及维修保养等,同时对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占用道路及场地承担所有责任。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投标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B级资质,并须取得允许生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曳引客梯、载货梯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如须委托其他单位安装,则投标人提供与其他单位的安装协议,被委托的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地铁垂直电梯安装工程业绩(以合同为准),安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地铁垂直电梯安装业绩(以合同或用户证明为准)。

4、投标人2008年至今须具有国内两项及以上20层以上公建项目且单项合同数量不少于4部垂直电梯的供货及安装业绩(以合同为准),同时具有至少一项地铁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项合同数量不少于20部(以合同为准),且没有发生过较为严重的质量和工期问题(用户证明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设备代理商参与投标。

四、供货并安装、调试及验收:

供货并安装、调试及验收完成时间:2014年6月30日

交货地点:大连市地铁工程指定安装地点。

五、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地铁有限公司507室。

七、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选择供应商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原件及其二套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到大连地铁有限公司507室接受招标方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B级资质,及取得允许生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曳引客梯、载货梯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副本;投标人如委托其他安装单位安装,还须提供该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副本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委托协议。以及具有地铁垂直电梯安装工程业绩(以合同为准),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地铁垂直电梯安装业绩(以合同或用户证明为准)。

(4)2008年至今须具有国内两项及以上20层以上公建项目且单项合同数量不少于4部垂直电梯的供货及安装业绩(以合同为准),同时具有至少一项地铁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项合同数量不少于20部(以合同为准)且没有发生过较为严重的质量和工期问题(用户证明为准)。

八、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且仅作为本项目招标使用。如需邮寄,另缴纳50元邮寄费用。

九、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正本一套,副本九套,电子版文件四套。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陆万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①电汇、②支票、③银行汇票、④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⑤银行保函。

十一、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10月12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1受理处(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二、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10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10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四、招 标 人:大连地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晓明 电 话:****-********

十五、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俊儒 张光欣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沙河口区支行 ****************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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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地铁工程控制中心及车辆段、停车场综合楼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TLCG2013-0750)招 标 文 件招标人:大连地铁有限公司(公章)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日期:二〇一三年九月大连地铁工程控制中心及车辆段、停车场综合楼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李俊儒编制人:李俊儒审核人:张光欣编 制 日 期: 2013 年9月 目 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9一、说明151.项目概况及资金来源152.定义及其他15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64.投标费用17二、招标文件175.招标文件构成176.招标文件的澄清177.招标文件的修改1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88.编制要求189.投标文件构成1810. 投标文件格式2011. 投标报价2012. 投标货币2113. 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2114.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2115. 投标保证金2216. 投标有效期2317.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23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23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319. 投标截止期2420. 迟交的投标文件242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4五、开标与评标2422. 开标2423. 评标2424. 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7六、授予合同2725. 合同授予标准2726.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727. 中标通知书2828. 签订合同2829. 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28七、其他2930.知识产权和专利权2931.保密2932.投标人知悉2933.答疑会议及踏勘现场2934.其他30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3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321. 合同文件332. 合同标的333. 交货地点334. 合同价格335. 买方的承诺336. 卖方的承诺347. 质量保证期348. 开工和完工349. 相关附件3410. 合同生效和签约地3411. 合同份数34第二部分合同条款361. 定义362. 来源地363. 标准364. 合同文件和资料375. 知识产权376. 供货范围及供货方式377. 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保证金388. 价格399. 付款3910. 合同执行进度计划4011. 包装4112. 装运4113. 运输与交货4214. 服务4215. 所有权与风险转移4516. 保险4617. 检验和测试4618.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4819. 保证4920. 合同的变更5021. 转让和分包5122. 违约索赔与赔偿5123. 不可抗力5424. 合同终止与暂停5425. 争端的解决5626. 通知5627. 税款5628. 项目管理5729. 设备监理57附件1 批准的技术规格和要求59附件2 供货及服务范围60附件3 合同价格明细表61附件4 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目标及要求62附件5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63附录 安全生产抵押金实施细则65附件6 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66附件7 治安防火责任协议书68附件8 工程廉政责任协议书70附件9 大连地铁工程资料及图纸保密协议72附件10 工人工资保证金协议书73履约保函格式75预付款保函格式77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79第四章用户需求书811.总则821.1基本说明821.2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821.3工程概况831.4工程范围831.5项目进度计划841.6交货地点841.7解释权842.技术要求842.1自然环境条件842.2执行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852.3度量衡与语言文字852.4垂直电梯技术规格852.5兼消防功能的电梯技术要求922.6系统接口及划分923.项目管理953.1项目组织机构953.2组织机构人员的配置953.3组织机构人员的要求963.4项目实施计划964.职责范围974.1投标人974.2招标人995.供货1015.1基本说明1015.2供货要求1016.伴随技术服务1026.1设计1026.2设计联络1026.3测试及检验1046.4包装、运输和仓储1086.5施工安装1096.6调试1126.7验收1136.8质量保证1146.9培训1167.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1188.其他要求1189.技术文件与资料11810.电梯配置一览表12111.附图123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36第一分册 资格审查文件1371.1投标人概况139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40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411.4投标人组织机构1421.5资格声明1431.6投标人在大连市常驻机构证明或承诺(外地投标人提供)1471.7生产场地、技术装备和测试标准与手段1471.8证明设计、调试等能力的资质文件1471.9财务状况1471.10投标人业绩1481.11质量保证体系及证书1511.12 介入法律诉讼案件表1521.13维保方案1531.14其它情况1531.15资格条件目录响应表154第二分册 商务部分1552.1投标函1562.2汇总表1572.3分项设备报价表1582.4附:单项分析表1592.5 安装费用明细表1602.6附:材料费清单1612.7备品备件投标明细报价表1622.8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投标明细报价表1632.9技术服务及其他费投标明细价格表1642.10供货清单1652.11设备主要部件价格清单(国内)1662.12设备主要部件价格清单(进口)1672.13保质期满后年维保报价表1682.14商务差异表1692.15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一览表1702.16产品技术转让协议及相关证明文件1712.17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172第三分册 技术部分1743.1技术要求的响应1753.2设备技术规格建议书及相关技术说明文件1763.3施工组织设计1773.4图纸设计1783.5其他179附件1、招标文件之补充修改文件确认函186附件2、开标一览表187附件3、评标办法188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地铁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大连地铁工程控制中心及车辆段、停车场综合楼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项目名称:大连地铁工程控制中心及车辆段、停车场综合楼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TLCG2013-0750二、招标范围:控制中心大楼4部垂直电梯。南关岭车辆段综合楼4部垂直电梯;食堂浴室2部垂直电梯。张前路车辆段综合楼10部垂直电梯。河口停车场综合楼1部垂直电梯;联合检修库房1部垂直电梯。共22部垂直电梯。包括设备、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等供货、安装及伴随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产品设计、设计联络、安装施工组织设计、生产制造、装配、主要材料部件的试验、测试和检验、样机性能测试、出厂验收、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仓储、二次吊运、安装、调试、取得政府机构检验证书、初步验收、开通试运行、竣工验收、最终验收、人员培训和质量保证期内的保修及维修保养等,同时对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占用道路及场地承担所有责任。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三、投标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B级资质,并须取得允许生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曳引客梯、载货梯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如须委托其他单位安装,则投标人提供与其他单位的安装协议,被委托的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地铁垂直电梯安装工程业绩(以合同为准),安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地铁垂直电梯安装业绩(以合同或用户证明为准)。4、投标人2008年至今须具有国内两项及以上20层以上公建项目且单项合同数量不少于4部垂直电梯的供货及安装业绩(以合同为准),同时具有至少一项地铁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项合同数量不少于20部(以合同为准),且没有发生过较为严重的质量和工期问题(用户证明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设备代理商参与投标。四、供货并安装、调试及验收:供货并安装、调试及验收完成时间:2014年6月30日交货地点:大连市地铁工程指定安装地点。五、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地铁有限公司507室。七、购买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选择供应商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原件及其二套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到大连地铁有限公司507室接受招标方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B级资质,及取得允许生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曳引客梯、载货梯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副本;投标人如委托其他安装单位安装,还须提供该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副本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委托协议。以及具有地铁垂直电梯安装工程业绩(以合同为准),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地铁垂直电梯安装业绩(以合同或用户证明为准)。(4)2008年至今须具有国内两项及以上20层以上公建项目且单项合同数量不少于4部垂直电梯的供货及安装业绩(以合同为准),同时具有至少一项地铁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项合同数量不少于20部(以合同为准)且没有发生过较为严重的质量和工期问题(用户证明为准)。八、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且仅作为本项目招标使用。如需邮寄,另缴纳50元邮寄费用。九、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正本一套,副本九套,电子版文件四套。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陆万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①电汇、②支票、③银行汇票、④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⑤银行保函。十一、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10月12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1受理处(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十二、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10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十三、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10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十四、招 标 人:大连地铁有限公司联 系 人: 陈晓明电话:****-********十五、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 李俊儒 张光欣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沙河口区支行 ****************019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11项目名称:大连地铁工程控制中心及车辆段、停车场综合楼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LCG2013-075022招标人名称: 大连地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方:大连地铁有限公司及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2.7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B级资质,并须取得允许生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曳引客梯、载货梯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如须委托其他单位安装,则投标人提供与其他单位的安装协议,被委托的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地铁垂直电梯安装工程业绩(以合同为准),安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地铁垂直电梯安装业绩(以合同或用户证明为准)。4、投标人2008年至今须具有国内两项及以上20层以上公建项目且单项合同数量不少于4部垂直电梯的供货及安装业绩(以合同为准),同时具有至少一项地铁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项合同数量不少于20部(以合同为准),且没有发生过较为严重的质量和工期问题(用户证明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设备代理商参与投标。411投标报价:1、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总价中应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设备费、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各种税费、保险费;产品设计、设计联络、生产制造、装配、主要材料部件的试验、测试和检验、样机性能测试、出厂验收、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仓储、二次吊运、安装、调试、培训(注:异地工厂培训费用不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招标人负责)、技术文件、取得政府机构检验证书、初步(预)验收、开通试运行、竣工验收、最终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保修及维修保养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2、投标总价除货物价格、以上描述外还应包括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施工占用道路及场地所发生的费用。3、投标人还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各种价格上涨风险。58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投标文件必须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页码在每页页脚外侧且所有页码连续标注。2、正本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页页脚亲笔小签(须签全名或姓氏)。3、投标文件严禁使用塑料皮,拉杆夹等,必须胶装。4、电子文档的载体为只读性光盘,不允许采用其他载体,光盘内容采用WORD、EXCEL及AutoCAD等格式;光盘必须能够全部打开,其中所有文件必须经过杀毒处理、不压缩、不加密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在内容上及相关说明上保持一致,并建立准确的标识关系,移交的电子文件必须附带电子文件目录。5、光盘的刻制:刻制光盘时应选择“一次性写入”方式,光盘刻制完成后应在光盘背面贴上打印的不干胶标签。标签包含项目名称、编制单位和编制时间(格式如下图)。尽量选用背面不带图案的光盘,光盘规格为120mm。电子光盘标签格式:1)项目名称2)编制单位 3)编制时间4)单位公章6、存档电子光盘一式四份。7、电子光盘须单独密封然后放在正本商务标投标文件密封袋中。615投标保证金金额:6.5万元人民币。(1)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①电汇(适用外地投标人);②支票(适用本地投标人);③银行汇票(适用外地投标人);④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见附件格式,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⑤银行保函(见附件格式。银行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注: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2天将投标保证金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沙河口区支行;帐号:****************019”。以到帐时间为准,不接受个人名头汇款。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716.1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89/17投标文件数量:一套正本,九套副本,电子光盘四份、开标一览表一份。投标文件封装要求: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电子光盘单独密封后与投标文件正本封装在一起,副本封装在一起;开标时正、副本分别签收。投标文件应包括:1、开标一览表(供唱标时使用,按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填写)2、第一分册资格审查文件3、第二分册商务部分4、第三分册技术部分5、所有投标文件电子文档91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开标当日(2013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9时00分~9时30分),递交至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1受理处(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022.1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10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13年10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须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前接受身份验证。1128.1合同签订地点:大连地铁有限公司1228.1合同签订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30)天内。1329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合同签订同时。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10%(人民币)。预付款担保提交期限:签订合同后十五(15)天内。1423.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530踏勘现场及答疑: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时投标人所发生的费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答疑时间:另行通知1631工期要求:1、供货并安装、调试及验收时间;2014年6月30日2、交货地点:大连市地铁工程指定安装地点。1732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为人民币贰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且仅作为本项目使用。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183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一律不予退还。1937本项目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2038所供产品为制造商正规出厂产品,不得提供贴牌产品,如发现贴牌产品予以废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2139无行贿记录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期间经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行贿记录的,其投标文件无效。(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2240本工程招标采用项目负责人面试:项目负责人面试时间5分钟,包括项目负责人自我介绍及陈述3分钟;答辩2分钟;面试的同时现场核验原件(包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2341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提供无效业绩。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项目概况及资金来源1.1工程概况:控制中心大楼4部垂直电梯。南关岭车辆段综合楼4部垂直电梯;食堂浴室2部垂直电梯。张前路车辆段综合楼10部垂直电梯。河口停车场综合楼1部垂直电梯;联合检修库房1部垂直电梯。共22部垂直电梯。1.2资金来源: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定义及其他2.1招标人:大连地铁有限公司 2.2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招标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4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非进口产品(整机及成套设备)及相关服务,本次招标只接受非进口产品投标。2.5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6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2.7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见投标邀请函及前附表。(2)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2.8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8.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2.8.2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2.8.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8.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8.2.3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2.8.3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2.8.4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2.8.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2.8.6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按中小企业产品报价占联合体报价比例计算。2.9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9.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9.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2.9.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2.9.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2〕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2.10 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方。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7条款所规定的投标人。3.2 “货物”是指卖方按合同的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备品备件、零部件和主要电气元件、专用工具、仪器仪表、软件、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等。3.3 “服务”系指按合同规定的卖方须承担的与合同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设备的产品设计、设计联络、生产制造、装配、主要材料部件的试验、测试和检验、样机测试和确认、出厂验收、包装、供货、运输、仓储、安装、保险、调试、取得相关权威机构的检验证书、初步(预)验收、开通试运行、竣工验收、最终验收、人员培训和质量保证期内的保修及维修保养等,同时对全过程的安全、质量承担所有责任。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 招标文件之补充修改文件确认函附件2 开标一览表附件3 评分细则6.招标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七(7)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招标方将根据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要求决定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决定召开标前答疑会,则将提前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在标前答疑会上,招标方将对投标人提出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问题进行答复。会后将把招标方在标前答疑会上所作的答复整理成会议纪要,并发给所有投标人。该会议纪要将被视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原先所发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或者招标方在标前答疑会上口头答复的内容与该会议纪要中的内容不一致,应以会议纪要中的表述为准。6.3投标人在每次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或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文件。7.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期,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三(3)天前通知,并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8.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8.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页码在每页页脚外侧,装订成册,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8.4电子光盘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8.5其他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6正本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页页脚亲笔小签(须签全名或姓氏)。9.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9.1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递交投标文件时查验);9.2开标/投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提交,供唱标时使用,按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填写)。9.3第一分册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人概况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人组织机构5)资格声明、制造厂家资格声明书、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6)投标人在大连市常驻机构证明或承诺7)生产场地、技术装备和测试标准与手段8)证明设计、调试等能力的资质文件9)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表,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10)投标人业绩、已完成或在建类似工程业绩表、2010年1月1日起至今已完成项目表、在建项目表11)质量保证体系及证书12)介入法律诉讼案件表13)维保方案14)其它情况(表彰情况、获奖证书等证明投标人整体实力的资料)15)资格条件目录响应表9.4 第二分册 商务部分(按标段分册装订)1)投标函2)汇总表3)分项设备报价表4)单价分析表5)安装费明细表6)材料费清单7)备品备件投标明细报价表8)专用工具和测试仪器投标明细报价表9)技术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投标明细价格表10)供货清单11)设备主要部件价格清单(国内)12)设备主要部件价格清单(进口)13)保质期满后年维保报价表14)商务差异表15)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一览表16)产品技术转让协议及相关证明文件17)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9.5第三分册技术部分1)技术要求的响应2)设备技术建议书及相关技术说明文件3)施工组织设计4)图纸设计5)其他9.5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载体为只读性光盘,不允许采用其他载体,光盘内容采用WORD、EXCEL,及AutoCAD等格式;光盘必须能够全部打开,其中所有文件必须经过杀毒处理、不压缩、不加密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在内容上及相关说明上保持一致,并建立准确的标识关系,移交的电子文件必须附带电子文件目录。光盘表面须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样式标记。然后将光盘装入信封中密封, 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并按18.3条规定进行标记,最后再将信封包入正本商务标投标文件密封袋中。10. 投标文件格式1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招标文件第3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顺序编排、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页码在每页页脚外侧,装订成册。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 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提供货物单价、总价和及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对所供应的货物报出厂价,该报价必须包括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包括质量保证期内需配备的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要支付的一切费用;(2)伴随服务费,应包括设备开通并投入使用所需要一切技术服务费用,该报价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注:异地工厂培训费用不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招标人负责)、土建配合、保险、运输等费用,也应包括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其他费用;(3)投标人应根据产品的技术状况列出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3)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此费用计入投标总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3)年内提供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价格将不高于其在投标时所报价格。11.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1.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1.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11.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人应对本项目进行深化设计。11.6 招标方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投标报价。11.7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11.8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将被认为满足本项目所需一切货物和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若有漏项均由投标人承担。11.9投标人投标前应勘察施工现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及不可预见费用。11.10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全套备品备件及全套专用工具、仪器仪表予以调整。11.11对于进口部件(若有)的投标价格和进口部件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时的价格之间由于时间的变化而产生的汇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12. 投标货币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13. 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2.7条的规定。13.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即:(1)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项目实施能力;(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14.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货物从招标人开始使用至“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保修期或使用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清单,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4)应对用户需求书和合同通用条款有关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进行响应,提出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货物合格性文件。14.3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4.2(1)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4章“用户需求书” 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招标方满意。14.4投标人必须保证对所提供的机械、电气、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和工艺方面的一切专利、文字、商标、许可及知识产权等是通过合法手段取得,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同时负责保护招标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因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均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15. 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①电汇(适用外地投标人);②支票(适用本地投标人);③银行汇票(适用外地投标人);④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见附件格式,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⑤银行保函(见附件格式。银行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15.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5.1和15.3条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5.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投标人。15.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29条规定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五(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15.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提供虚假文件骗取中标;或(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或(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9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或(5)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15.8 投标人涉嫌有违规行为,在调查处理期间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15.9招标项目有投诉的,待投诉处理完毕后方可退还。15.10其他事项15.10.1投标人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报名时的名称相一致。15.10.2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付利息。16. 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22.1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均简称为投标人代表)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其中正本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页页脚亲笔小签(须签全名或姓氏)。17.3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17.4 投标文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个部分分别装订成册。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文件数量:一套正本,九套副本,电子光盘四份、开标一览表一份。投标文件封装要求: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电子光盘单独密封后与投标文件正本封装在一起,副本封装在一起;开标时正、副本分别签收。18.2 每个包装的外层信封均应:在每个包装的封皮上标明“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2013年X月X日XX时XX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以及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且加盖公章。18.3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8.2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9. 投标截止期19.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期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19.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0. 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截止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2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2. 开标22.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须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证明其身份。22.3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到货及初步验收时间,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22.4 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有关折扣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2.5 唱标时,投标人代表应主动对招标代理机构误唱和漏唱内容当场提出更正和补唱。22.6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23. 评标23.1 评标委员会23.1.1受大连地铁有限公司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3.1.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3.1.3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意见。23.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3.2.1 评分因素及权重。(后附评分标准及细则)23.3投标文件的澄清23.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3.2 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据此,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否则,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23.4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议,或未在唱标记录上签字;(2)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3)投标人超出经营范围,营业执照过期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认证证书或认证证书过期;(4)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5)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6)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装订,资格审查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中的主要内容不齐,字迹难以辨晰;(7)除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提供替代技术方案,提交选择性报价外,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出现多个报价,且未注明哪个有效;(8)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9)具有针对合同条款的负偏离;(10)投标货物的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招标文件标有★号项技术性能指标要求,没有负偏离;(11)“报价部分”无详细的投标报价表;(12)未提供所供产品为制造商正规出厂产品,非贴牌产品的承诺;(13)未提供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承诺; (14)未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承诺;(15)报价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16)投标人经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行贿记录;(17)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进口产品;(18)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重大偏差。23.5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的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23.6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不能对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7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3.4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3.8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9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3.9.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量化评审。23.9.2 首先评标委员会应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投标报价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投标分项报价表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规定和要求。不合理报价或者低于成本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分析的原则是:(1)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11.2和投标分项报价表所有内容,否则按漏项处理。若投标货物的某项费用没有或免费提供,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说明,否则按漏项处理。(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其它费用”如果有的话,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说明,否则按漏项处理。23.9.3 评标委员会还依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技术部分量化评审。23.9.4评标委员会还应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面试。项目负责人应携带资质证书、身份证明文件等原件接受查验,并进行项目负责人答辩。23.10中标人的确定23.10.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打分,按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3.10.2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和国家有关定标规定,并按下述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经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评标总得分最高;(3)有执行合同的能力。24. 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4.1 除本须知第23.3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24.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授予合同25. 合同授予标准25.1 除第26条的规定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标人。25.2招标方将保留在授予合同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最终审查的权利。最终审查的内容是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对中标候选人产品情况、售后服务、履约能力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以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最终审查的方式有:(1)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2)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人的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中标候选人未受理招标人的询问或考察,招标人将有权认为中标候选人不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25.3 如在最终审查阶段发现中标候选人不符合定标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复会,招标人报告最终审查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重新做出推荐意见。26.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7. 中标通知书27.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发布中标公告,在中标公示期过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未中标的投标人可通过上述媒体查询评标结果。招标方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7.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8. 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天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9. 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29.1 履约保证金29.1.1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9.1.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招标人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9.1.3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1)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或(2)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或(3)银行汇票或支票。29.1.4 在卖方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且货物实际安装竣工验收合格后四十五(45)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原额退还卖方。29.2 预付款担保29.2.1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十五(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担保。29.2.2 预付款担保用于偿还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所蒙受的损失。29.2.3 预付款担保应采用人民币,按下述三种情况办理:1)预付款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预付款担保函。3)放弃预付款: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十(10)天内主动提出放弃预付款,并向买方提交放弃预付款的书面声明。在此情况下,预付款将合并到下一付款期一同支付。29.2.4 在卖方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四十五(45)天内,买方将把预付款保函退还卖方。29.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8条或29.1条、29.2条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意见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采购。七、其他30.知识产权和专利权30.1投标人应保证,不会有任何第三方因招标人在中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而提出任何有关知识产权或相关权利的任何主张。30.2投标价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税费。31.保密31.1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详细资料和其他资料,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31.2开标完成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招标人认为必要的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32.投标人知悉32.1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工程的事项,包括任何与工地和技术规格书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33.答疑会议及踏勘现场33.1招标人应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召开答疑会议给予澄清、解答。投标人需要招标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清单编制单位澄清的问题,应于前附表中规定答疑会召开时间之前至少提前2天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于前附表中确定的时间及地点出席答疑会议。33.3招标人要在《答疑会议纪要》上解释投标人于答疑会议期间或之前提出的所有与投标有关的问题。《答疑会议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4答疑会议所产生的对本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第15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向所有投标人发送。33.5投标人应在答疑会前自行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3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可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答疑会。33.7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资料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及结论概不负责。33.8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4.其他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5.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为人民币贰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且仅作为本项目使用。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3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一律不予退还 37.本项目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38.所供产品为制造商正规出厂产品,不得提供贴牌产品,如发现贴牌产品予以废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39.无行贿记录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期间经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行贿记录的,其投标文件无效。(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40.本项目招标采用项目负责人面试项目负责人面试时间5分钟,包括项目负责人自我介绍及陈述3分钟;答辩2分钟;面试的同时现场核验原件(包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41. 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提供无效业绩。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大连地铁工程控制中心及车辆段、停车场综合楼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采购合同买方:大连地铁有限公司卖方: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买方(全称):大连地铁有限公司卖方(全称):鉴于:买方以招标方式选择项目(项目编号:)的卖方;卖方以投标方式表示愿意承担项目的供货与服务,根据买方在招标文件中所附的合同格式及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的相应承诺,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项目的供货与服务签订协议如下:1. 合同文件1.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将构成买、卖双方之间的合同,且每一份文件均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4)招标文件;(5)批准的图纸;(6)投标文件;(7)其他构成本合同的文件。1.2优先顺序一旦合同文件之间出现意思含混或矛盾之处,则应以本协议书第1.1条所示各文件的排列顺序为优先顺序进行解释。2. 合同标的3. 交货地点 4. 合同价格本合同项下针对卖方所完成的全部合同责任和义务,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伴随服务,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合同价格为人民币万元(RMB)。详见附件3《价格清单》。5. 买方的承诺买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条件,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6. 卖方的承诺卖方承诺按时、圆满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应由卖方完成的各项义务。7. 质量保证期 8. 开工和完工8.1 开工合同生效后,卖方应抓紧做好设计、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及其它相关准备工作,并按买方指令准时开工。8.2完工完工时间: 。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合格的货物和服务。如果卖方未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则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9. 相关附件买、卖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书的同时,即意味着一并签署了合同附件1~10。10. 合同生效和签约地本合同签约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大连市。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合同即告生效:(1)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已在本协议书上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2)卖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向买方提交了履约保证金保函和预付款银行保函(或卖方放弃预付款书面声明);(3)合同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备案且加盖“大连市政府采购合同备案专用章”。11. 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12份。买方执1份正本、7份副本;卖方执1份正本、3份副本;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招标代理机构各执1份副本。买方:大连地铁有限公司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五四路150-6号 地址:邮政编码:116021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1. 定义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第1.1条所列明的文件(包括任何修改或补充协议)构成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文件体系。1.2“货物”是指卖方按合同的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备品备件、零部件和主要电气元件、专用工具、仪器仪表、软件、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等。1.3 “服务”系指按合同规定的卖方须承担的与合同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设备的产品设计、设计联络、生产制造、装配、主要材料部件的试验、测试和检验、样机测试和确认、出厂验收、包装、供货、运输、仓储、安装、保险、调试、取得相关权威机构的检验证书、初步(预)验收、开通试运行、竣工验收、最终验收、人员培训和质量保证期内的保修及维修保养等,同时对全过程的安全、质量承担所有责任。1.4“技术文件”是指根据合同条款提供的所有图纸、图样、标准、操作和维修手册、软件等。1.5“工程”是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为买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2. 来源地2.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2.2本合同项下主要设备、材料和服务应由合同中规定的制造商、服务提供者制造和提供。2.3卖方有意引入非合同中所列的制造商、服务提供者及原产国时,应将该制造商、服务提供者的资格证书呈交买方批准。3. 标准3.1货物及其安装和服务应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国际通用的ISO标准、IEC标准,或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2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有关标准的文本,如果有关标准不是中文文本,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如果中文内容与英文内容有冲突,以中文内容为准。3.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 合同文件和资料4.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买方提供的合同文件和资料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执行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4.2对于由买方提供给卖方的合同文件和资料,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4.3对于由买方提供给卖方的合同文件和资料,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均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包括全部拷贝)还给买方。4.4卖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所有技术文件。对工程必需但合同又未作规定的只有卖方才能提供的技术文件,卖方应及时向买方提供。4.5上述技术文件应编辑正确,组织合理,内容充实,容易理解,详尽描述所供设备的性能、原理、结构和尺寸,并包括部件的型号、规格、技术数据,保证买方能够正确进行设备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和服务。4.6技术文件均应提交买方确认。如果买方收到技术文件后发现有遗漏、损坏或内容有差异,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应立即更换。4.7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提供技术文件及其电子文件给买方。4.8技术文件应全部免费提供。4.9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手册、试验报告和其它技术资料)的内容、格式、形式、数量、交付时间在合同中有详细规定。因技术文件迟交导致工程延误时,按合同规定执行。4.10合同中规定卖方提供给买方的所有技术文件的最终文件,除提供书面文件外,均需提供电子文件。5. 知识产权5.1如果合同货物涉及知识产权,卖方保证其为知识产权的合法拥有者和/或使用者,并保证买方在使用货物及其安装调试和其他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及索赔。5.2在本合同供货使用范围内,买方永久享有卖方为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产品、软件、技术资料的使用权,并无需交纳特许使用费(如有此类费用的话)。6. 供货范围及供货方式6.1 卖方应根据合同规定以“交钥匙”的方式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货物及其安装调试、并负责运输、仓储、向政府机构报检并取得准用证、培训及质保期内的其它各种服务等。6.2 卖方应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关设备。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完整的,功能是完备的,安装后能按国家行业规范正常运行。6.3 整机应是卖方投标时的品牌产品。6.4 卖方应按合同规定提供设备及其相关材料和备品备件、仪器仪表及专用工具(详细清单见合同附件2“供货及服务范围”和附件3“合同价格明细表”)。6.5 供货及服务范围应完全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质量、性能及功能上的要求。7. 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保证金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保证金。7.1 履约保证金7.1.1 卖方在与买方签订合同时,按合同总价 %的金额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7.1.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7.1.3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且货物实际安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45天。当合同按相关条款延期时,卖方应对履约保证金做相应延期。7.1.4履约保证金以人民币结算,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1)银行保函:由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或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函。7.2 预付款担保7.2.1 卖方在与买方签订合同时,应向买方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担保。7.2.2 预付款担保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买方造成的实际损失。7.2.3 预付款担保有效期至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之日起45天。7.2.4 预付款担保以人民币结算,按下述三种情况办理:1) 预付款银行保函:由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预付款担保函。3)放弃预付款: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十(10)天内主动提出放弃预付款,并向买方提交放弃预付款的书面声明。在此情况下,预付款将合并到下一付款期一同支付。8. 价格8.1 本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合同价格上浮、上调、上涨,但如属变更的情况除外。最终合同结算价款以大连市财政主管部门结算审定值为准。8.2 合同价格8.2.1 合同总价本合同项下买方向卖方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8.2.2合同分项价格(1)设备费:人民币元(¥ );(2)安装费(含调试/现场管理费):人民币元(¥ );(3) 备品备件费:人民币 元(¥ );(4)专用工具、仪器仪表费:人民币元(¥);(5) 技术服务及其他费(应列明):人民币元(¥ )。8.3 现场知晓卖方对本合同现场的气候、水文、运输、安装等综合条件以及用于工程运行的资料完全知晓,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全知晓。9. 付款9.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9.2付款方式:银行支票或电汇。9.3合同价款的支付9.3.1 合同签订后10日内,卖方须按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交足额履约保函和预付款银行保函,并向买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30%的资金往来发票(或专用收款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45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款额作为预付款。9.3.2 卖方按规定的时间按批次将该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并将该批货物的发票、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文件提供给买方,到货验收合格后45日内,买方按到货合同价的30%向卖方支付货款(如卖方放弃预付款,则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45日内,买方按到货合同价的60%向卖方支付货款)。9.3.3 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证书、提交项目全部结算资料经大连市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后45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款额至结算价款的90%。9.3.4 剩余10%的款额(无息)作为质保金,自质保期结束、通过最终验收后45日内,由买方向卖方一次性结清。10. 合同执行进度计划10.1 进度计划合同执行的所有时间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进度计划:(1)合同执行总体进度计划(2)产品设计和设计联络进度计划(3)货物制造进度计划(4)发运前检验进度计划(5)装运进度计划(6)安装进度计划(7)在现场调试和验收进度计划(8)技术文件交付进度计划(9)培训进度计划上述进度计划(2)至(9)作为总体进度计划(1)的子计划,此制订进度计划的时限不得妨碍项目进展。合同执行的进度计划的开始时间以合同生效日起计。10.2 卖方根据总体进度计划(1)的时间规定,制定出进度计划(2)至(9),并提交买方批准。10.3 卖方应保证工程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实施并承担由卖方引起的全部责任。10.4 自合同生效日起每月开始3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一份上个月详细进度报告。10.5 除非另有规定,卖方提交的文件如项目跟踪文件、项目进度文件、进度报告、各种清单以及类似的文件应该是一式四份和电子文件一份。如果合同中未规定时间期限,则应在合理时间内提交,以使买方有足够时间阅读、审查或批准。10.6 除非得到买方的同意,在合同规定的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的合同履行关键时间点,不允许延误。10.7 卖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完成合同规定数量货物的供货、安装并通过初步(预)验收。11. 包装11.1 货物包装应当适应长途运输和合理的多次搬动。11.2卖方应提供合同项下约定的所有产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或变质。卖方应负责合同约定的所有产品至安装现场的运输。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锈蚀、损坏、丢失均由卖方承担。11.3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应与设备分开包装。箱盒应适于储存,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说明。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应加上标签,以便快速辨认。11.4每台设备应在其中一个包装箱内附有该台设备详细的装箱单和随机文件2份,装箱单和随机文件均做防水处理后可靠牢固地固定在包装箱内易于发现的部位。12. 装运12.1装运标记12.1.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或货物的适当位置用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明显的标记:(1)收货人;(2)目的地;(3)合同编号;(4)发货标记;(5)货物名称;(6)箱号/件数;(7)毛重/净重(公斤或用kg表示);(8)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凡单箱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12.1.2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货物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12.1.3卖方对捆内和箱内各散装部件均应系上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本部件名称及散装部件在系统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若为备品备件及工具还应注明“备品备件”或“工具”字样。12.1.4 卖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箱件。12.1.5凡因卖方对货物标记不当导致货物损失、损坏或丢失时,或因此引起事故时,其一切责任由卖方承担。12.2 交货地点和方式12.2.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批次、时间及其它条件应符合合同要求,除非另外有规定,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12.2.2卖方负责办理货物的装运手续,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13. 运输与交货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在买方指定地点的卸货工作。卖方应负责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装卸等费用,此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14. 服务14.1卖方须按买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1)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维护等服务;(2)提供设备安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3)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4)在卖方工厂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14.2卖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14.3设计联络卖方负责货物的设计,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附件1“批准的技术规格和要求”、附件2“供货及服务范围”。14.3.1设计联络会议在设计联络会议期间,各方应作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14.3.2设计和设计联络费用14.3.2.1买方人员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往返旅费、当地交通、生活费用、人员保险等应由卖方承担,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卖方人员所需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14.3.2.2卖方的设计费用及相关的会议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14.4安装与调试货物的安装调试作为“交钥匙”工程的一部分,其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措施、安装施工计划与进度控制措施、施工工艺方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冬季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劳安卫保障体系与措施等。同时卖方还应针对本项目组建专门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未经买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并向买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工程现场管理责任要求、与其他施工(如建筑、装修、其它货物安装等)的配合要求、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责任要求。14.4.1 安装14.4.1.1 卖方责任范围14.4.1.1.1卖方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14.4.1.1.2卖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施工现场活动,服从买方与监理的统一协调。14.4.1.1.3卖方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工程任务情况;(2)进度计划;(3)施工方案,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施工难点分析和解决措施;(4)工程质量保证计划;(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14.4.1.1.4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买方批准。14.4.1.1.5因卖方的原因发生的返工、修改费用由卖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标准的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14.4.1.2买方权利与义务14.4.1.2.1确认卖方货物的方案设计、硬件、软件设计。14.4.1.2.2确认卖方提供的功能设计说明书、各类试验手册是否满足要求,并提出修改意见。14.4.1.2.3向卖方提供与其它相关系统的接口条件。14.4.1.2.4买方有权到厂检查货物生产情况。14.4.1.2.5买方有权对卖方生产所使用的图纸和工艺文件等进行审查或抽查。14.4.1.2.6 买方提供安装工作所需的必要条件(如水、电等)。买方有权在卖方施工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规定进行施工检查,以确保施工质量。14.4.1.3监理责任范围14.4.1.3.1监理工程师受买方委托,运用项目管理的方法,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代表和协助买方对本系统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使货物能有效地组成一个运行可靠、功能完备的系统。14.4.1.3.2买方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授权监理工程师在整个系统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全面负责设计联络、生产监造、出厂验收、开箱验收、安装调试、验收、工程质量、进度计划实施等的组织、检查和协调管理;负责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的管理;对卖方工作的确认以及审核卖方的支付请求等各方面工作。14.4.1.3.3监理工程师有权审核安装人员的配备、人员资质和实际能力等,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有权要求卖方更换;发现中途改变人员配备,影响安装时,或安装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时,有权暂停安装。14.4.1.3.4监理工程师有权检查安装中的任何一项工作,包括检查安装质量记录、复检记录等。14.4.1.3.5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和认可安装计划,负责安装进度、质量的监督,对任何影响安装质量的行为,或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有权向卖方提出改进建议、意见或警告直至暂停施工。14.4.1.3.6暂停工程只有当监理工程师发出复工令后,才能复工。14.4.1.3.7设备安装与其他安装发生矛盾时,由监理工程师协调处理。14.4.1.3.8施工用电、用水是临时的,卖方是有偿使用的。由监理工程师主持,土建总承包商向卖方交接临时用电、用水的接口点,由卖方根据需要自行接至各施工点。14.4.1.4消防与安全14.4.1.4.1消防设施在合同执行期间,卖方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工程与设施,以及在建的或完工的永久工程和施工人员营地的消防安全;并负责按照政府的规定,配备、安装消防设施,并应经工程师批准,还必须经地方政府消防部门检查认可,使这些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满足消防要求。14.4.1.4.2安全与警卫卖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应组织适当数量的保安人员,负责工程及施工物资、机械装备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并配备足够的夜间照明和围挡设施;该项保卫工作,在夜间及节假日时也应是不间断的。卖方的所有雇员和代表,都应佩带由卖方提供的工作证,工作证应标明姓名、头衔、身份编号,在现场期间应一直佩带在胸前。卖方的所有机械及货物,都应醒目地注上卖方的名称。14.4.2调试14.4.2.1卖方应在现场对货物进行调试和试运行,以检验其设计、制造、操作性能等方面的情况。调试由卖方的专职工程师主持完成。担任调试和试运行的工程师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卖方应提供所有调试和试运行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及劳务。卖方应在安装完成前,向买方提交调试和试运行方案并附相关记录表格。14.4.2.2卖方应无条件地配合买方对车站设备的联合调试工作。确保各设备系统之间的接口正确,性能满足要求。14.4.2.3安装调试结束后经买方同意由卖方向当地政府机构报检,费用由卖方承担。15. 所有权与风险转移15.1在不影响合同条款第15.2条款下规定的卖方的风险、义务和责任情况下,货物应在通过到货验收之日成为买方的绝对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不免除卖方的质量责任。15.2无论在合同中是否另有规定,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出初步(预)验收证书之日止由卖方承担。在此期间之内, 卖方应对货物或部分货物不论由于什么原因而可能出现的任何损失和损坏负责,弥补费用自理。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初步(预)验收通过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在买方拒收或者解除合同的情况下,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15.3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16. 保险16.1卖方必须为施工场地内从事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此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16.2在卖方所在地进行设计联络/设计审查、检验、培训的买方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卖方负责。对于到卖方所在地工作的买方人员,在有需要之时,应当免费获得卖方的医疗救治。16.3 有关保险投保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17. 检验和测试17.1买方或其代表有权检验和测试,以确认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且除合同规定买方承担的费用外,不承担额外的费用。17.2 检验和测试在卖方和/或其分包商的驻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商的驻地进行,买方不应承担费用,卖方应提供为有效进行检验和测试所必需的设施和协助。17.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合同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合同的要求。17.4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或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将不会因为货物在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17.5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检验、试验和验收的结果均不免除卖方的合同责任。17.6 卖方负责的部分17.6.1 卖方负责货物制造过程中货物质量控制、检验和测试,和货物运抵现场前后必要的测试、调试。17.6.2卖方应协助买方组织有关初步(预)验收工作。17.7 买方负责的部分买方参加货物工厂检验、抽样测试、发运前检验、到货检验等一系列的验收工作,组织初步(预)验收和最终验收。17.8 检验和验收程序(1)工厂检验(制造过程中);(2)发运前检验(在生产、组装、调试完后装运前,出厂检验完成后,由买方和卖方授权人员签署出厂检验报告);(3)到货验收货物运到现场后,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尽快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并向买方提交证明货物合格的相关文件。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货物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质量标准规定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1份。对损坏、短缺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提供或替换相应的货物,但费用由卖方自负。到货验收合格,并不意味着免除卖方对货物质量的最终责任。(4)预验收预验收即货物安装调试合格,达到使用标准时的验收。由买方组织,卖方参加。如卖方所供的货物按“用户需求书”及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验收合格,则预验收通过。买方和卖方授权人员签署初步(预)验收报告,初步(预)验收报告签字后14天内买方签发初步(预)验收证书;(5)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由卖方按买方要求提供竣工资料, 买方检查货物的完整情况、卖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及相关方的验收文件和设备的准用证,通过检验后,买方签署竣工验收证书。 (6)最终验收质量保证期结束后45天内进行,最终确认货物能否满足要求。最终验收合格后,买方签署最终验收证书。17.9如果检验测试出现一部分或全部失败,买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1)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2)要求卖方对缺陷或故障进行修正,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买方选择何种方式,买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负担。17.10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卖方需提前2个月提交相应的检验大纲(包括检验程序、检验内容和检验标准、检验时间安排)供买方确认。除需买方确认的检验验收外,卖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买方要求,卖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7.11买方有权赴卖方制造工厂(含主要设备供应商)检查与本工程有关的加工和组装工作。在设备制造期间,买方的授权代表有权检查、试验及检验材料和加工工艺,检查合同约定由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的制造过程。17.12卖方必须负担本条款项下属于卖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耐久性和稳定性检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卖方派往协助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的人员的所有费用。17.13买方参加在卖方工厂/分包商所在地检验、测试、验收的费用全部由卖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18.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18.1卖方应提供下列由卖方制造或外购的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和与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有关的材料和资料:(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在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停止生产的情况下:(i)卖方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ii)卖方须免费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的图纸和规格,以及有关模具、模型、工具的图纸;并免费向买方提供任何卖方及其分包商可能拥有的,使买方自己能生产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的其他信息和资料;卖方须免费给予买方充分自主的制造、使用上述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的专利权、许可权。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项目之目的。18.2 卖方应按照合同附件2“供货及服务范围”和附件3“合同总价明细表”的规定提供质保期满后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卖方所提供的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价格不应少于设备总价的%。合同规定的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的价款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买方有权按照合同附件3“合同价格明细表”中的单价调整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的品种和数量。详细规定见用户需求书。18.3 卖方承诺在货物使用寿命期内,以优惠价格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并保证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供应的及时性,以保障运营维修的要求。在质保期开始前,卖方须提供详细的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长期供应政策和方案,包括优惠政策、各备件厂家地点及联系方式、供应时间保障等。18.4卖方应对本合同项下的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质量负责,应满足合同附件1“批准的技术规格和要求”中相应部分的技术描述及技术要求。18.5 对提供的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更新,应符合货物的技术要求。如果因为卖方的缘故而使货物有技术修改的必要,则应确保修改所有相关的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18.6 卖方应负责令其合同分包商受制于本合同之规定。19. 保证19.1 卖方应当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所有有关的技术规格须与用户需求书的规定一致。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19.2保证期 19.2.1 正常质量保证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19.2.2在正常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货物出现或产生的缺陷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损害,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承担责任,并满足买方的要求,除非该缺陷或损坏是由于买方不遵守卖方的说明而操作及保养货物和材料造成的。19.2.3若部分设备、系统和材料在保证期内需要更换、重新设计、修改或更新,这部分设备、系统和材料的保证期自双方确认的修复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个月的质保期。19.3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买方会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向卖方提出索赔,并说明其缺陷或损坏的程度以及要求弥补缺陷或损坏的办法。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规定或买方指定的时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设备或部件从出厂地至最终目的地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未能及时按买方要求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9.4合同项下的设备、系统和材料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在各车站工作环境下,在寿命周期内出现的因卖方或卖方分包商的设计、材料选用及制造工艺产生的缺陷,卖方应负责及时修正。若由于设备、系统和材料在设计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包括潜在缺陷)而导致安全事故,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卖方承担。卖方还应保证合同项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设计、培训、安装和调试等,应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卖方或其分包商、代理商、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19.5卖方所供的货物必须已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许可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否则,一切责任和费用由卖方负责。20. 合同的变更20.1 买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可以在任何时候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变更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一项或几项:(1)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3)安装地点;(4)卖方提供的货物数量及其安装和服务。20.2合同变更时,合同价格的调整应按下述方式进行:(1)对合同中已明确并有定价的选项及替代方案,按合同列明的相应的金额计算;(2)对合同中尚未明确和定价的选项及替代方案,其金额须由合同双方按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协商确定:(a)根据合同规定的原则计出总价;(b)根据合同单价和/或单位费率计算而计出总价;(c)根据合同总价类推和/或按比例计算而计出总价;(d)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成本确定。(3)对于合同变更付款,应在最终竣工结算时支付。20.3如果卖方认为,任何变更方案可能阻碍或不利于履行合同义务,则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买方提出意见。20.4除非买方书面提出,卖方不得对货物进行任何变更。但是,卖方可以随时向买方提出为改进货物质量、技术进步、效率和安全性方面的变更建议,但必须经买方批准,且价格不变。20.5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均须根据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以修改书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来完成,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本身同样的效力。21. 转让和分包21.1卖方不得将其合同权利、责任和义务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21.2卖方应书面向买方通知卖方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减轻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1.3卖方选定的所有制造商、服务提供者,均须经买方认可。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必须提供其分包商在设备的制造方式、零部件和材料的来源、完成能力等方面所有的细节以及相关资料给买方,同时安排买方或其代表进行合理的检查。21.4主要部件的供应商应视为分包商。主要部件的产地和制造厂须符合合同规定,任何改变须经买方同意。21.5卖方应将任何分包商及其代理人或雇员的行为、违约或疏忽,看作与卖方及其代理人或雇员的行为、违约或疏忽一样,并对此完全负责。22. 违约索赔与赔偿22.1质量索赔22.1.1买方有权视卖方的违约情节轻重程度,要求卖方按照合同总价的1--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卖方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买方要求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22.1.2如在合同所述之检验和测试过程中,发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或系统的质量不能达到技术要求,则买方应先以传真再以信函方式向卖方提出索赔,并附上下列文件之一作为依据:(1)法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技术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2)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检验结果记录或开箱检验单。22.1.3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索赔文件后14天内作出答复以确认是否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如卖方在收到索赔文件14天内不作答复,则应视为该索赔要求已被卖方接受。22.1.4对货物和/或系统提出的质量索赔,应当按以下的方式处理。(1)修理卖方应自费对有缺陷的货物和/或系统进行修理,使之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除买方特别许可外,修理应在30天内完成。经修理的货物和/或系统在通过规定的测试后,买方应予以接受。(2)替换卖方应以全新及合格的货物和/或系统替换有缺陷的货物和/或系统,费用卖方自理。除买方特别许可外,替换应在30天内完成。经替换的货物和/或系统在通过规定的测试后,买方应予以接受。(3)退货买方拒绝接受索赔项下的货物和/或系统,并退回给卖方。卖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卖方还应当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4)削价处理索赔项下的货物和/或系统,只有在买卖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作降价处理。为此,买方可接受由根据原价格和规格妥协得出的降低了规格的货物和/或系统。如能达成协议,则合同价格与所降低价格的差额应退还给买方。新的规格应由买方确认,货物和/或系统的测试验收应根据新的规格进行。22.2在工厂检验时,若买方检验人员按合同规定时间已到卖方场地,而由于卖方原因使检验无法进行,由此引起的包括买方人员在内的人员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由卖方承担。22.3工期延误违约金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总价中扣除误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周,违约金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不满1周按1周计算。一旦误期违约金达到合同总价的5%,买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考虑终止合同。22.4违约金与赔偿金额计算本合同项下涉及的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额均依据合同的规定计算。如合同未有明确规定的,则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惯例、行业规定等合理地估算。22.5违约金与赔偿金的支付对于合同中所列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买方有权从保函中获得或从任何一笔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中扣除,或要求卖方在30天内凭买方索赔文件以电汇方式向买方支付偿还。22.6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无论本合同是否有任何其他规定,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卖方责任,其总额均应被限于合同总金额的100%。上述责任限制不适用于造成任何人员死亡或人身伤害的法律责任,也不适用于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法律责任,还不适用于根据可适用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法律责任不得被排除的其他情形。22.7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卖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果买方所遭受的损失超过违约金,卖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22.8卖方对违约金或赔偿的所有异议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买方提出,买方收到后14天内组织有关各方协商解决。但异议的协商不得影响合同项下 的其它工作的继续进行。22.9 本合同规定的卖方处理货物质量问题的时间如果与合同规定的关键节点时间有冲突,应首先满足该关键节点时间。23. 不可抗力23.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暴乱、洪水、台风、地震、防疫限制和禁运。23.2若不可抗力发生使合同执行受阻,则合同执行时间根据受影响的时间相应延长,但合同价格不得调整。23.3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23.4任何因不可抗力所导致延误履行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受阻方将不因此而构成违约。23.5 在发生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况时,只要合理可行,买卖双方应尽力继续履行其合同中的义务,并应通知对方准备采取的措施,包括不可抗力不能阻止的任何合理的替代履约方法。23.6 如果不可抗力已发生并持续一百八十(180)天,则尽管由于此原因可能已允许卖方延长工期,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通知对方三十(30)天后终止合同。23.7如果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并因此根据合同法双方均被解除进一步履行合同,卖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被没收。24. 合同终止与暂停24.1 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 当买卖双方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2) 卖方违约时的终止和买方违约时的终止;(3) 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24.2 违约通知如果卖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影响工程进行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要求补救上述失误或疏忽。24.3 卖方违约时的终止 如果卖方有以下情形之一:(a) 收到买方提出的违约通知后28天内未能遵守并达到通知的要求。 (b) 没有买方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或将工程分包出去。(c) 破产。(d) 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其中:i)“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ii)“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e)卖方违约导致卖方支付违约金达到合同规定的任一最高限额。则买方可在向卖方发出终止通知14天后选择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如果买方依据本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或服务类似的货物和服务,卖方应当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同时,卖方应当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4.4 买方违约时的终止如果买方破产,卖方在向买方发出通知14天后可终止合同。买方应将在终止合同日期前卖方应得的所有金额向卖方支付。任何此类终止均不应损害本合同项下买方的任何其它权利。24.5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24.5.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24.5.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合同约定予以接受,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1) 按照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和/或(2) 取消接受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24.6 合同暂停买方可随时指示令卖方:(a) 暂停提供合同供货及服务;或(b) 暂停发运按进度计划中规定时间(或者如未规定时间,按拟定的适当发运时间)准备运往现场的合同货物;或(c) 暂停安装业已运至现场的合同货物。当买方阻止卖方按进度计划发运或安装合同货物时,即应认为买方已下达了暂时停工的指令。在暂时停工期间,卖方应保护并保障处在卖方的工厂或其它地方或现场(视情况而定)受到影响的合同货物或工程免受任何损蚀、损失或损害。25. 争端的解决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大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6. 通知26.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传真送到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传真要经书面确认。26.2 通知以送达日期或通知书中注明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日期为准。27. 税款27.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及相关规定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27.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的税法及相关规定对卖方及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27.3海关等部门要求缴纳的进口零部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及相关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买方不向卖方支付由于国家税收政策变化而引起的额外费用。27.4在中国境外,和在香港、澳门及台湾区域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28. 项目管理28.1为了工程如期完成,卖方必须建立一套完整可行的项目管理体系,使工程的进行满足合同的规定。28.2 卖方必须接受买方指定的机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协调和为合同的目的在买方现场的管理、在卖方现场的监理(监造)。28.3 凡是买方当地政府颁布的、或以后颁布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管理规定,卖方都必须遵照执行。因卖方违反这些规定使买方产生的全部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给买方。28.4 卖方为完成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义务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责,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28.5 关于项目管理机构28.5.1卖方应在开工前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交管理人员名单和详细情况供买方审批和备案。28.5.2若卖方在履约期间出现以下情况,均应按违约处理。a)更换项目经理,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b)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c)卖方更换管理人员,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报买方同意;d)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并按照项目经理20万元/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0万元/人;e)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离开大连需报买方批准,未经买方批准擅自离岗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日。29. 设备监理29.1 买方委托的本合同的监理单位,负责对本合同设备的制造、检查、安装、调试、验收及保修各阶段进行全过程的监理。29.2 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合同授权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对本合同的实施实行监督管理。29.3监理依据工程设备监理合同;本设备采购合同;建设部、国家计委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监[1995]737号)和GB503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经买方批准的《设备监理管理程序》。 附件1 批准的技术规格和要求注:该附件由卖方根据其在投标和澄清阶段所做出的各项承诺以及买、卖双方在澄清阶段所达成的共识制订,经买方批准后编入。 附件2 供货及服务范围(格式自拟) 附件3 合同价格明细表合同价格明细表的格式与本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报价表” 格式相同。 附件4 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目标及要求一、在施工现场必须对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排放进行控制。所有排放水体不应有非自然原因所导致的下述物质:能够沉淀而形成令人厌恶的沉淀物;漂浮物、浮渣或油类等;产生令人厌恶的颜色、气味或浑浊物;对人类、动物或植物有损害物质;滋生出令人厌恶的水生物。二、应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改进施工工艺,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噪声。各种噪声超标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时至次日早晨6时内严禁使用,由于特殊原因在上述时间内需要从事噪声超标准施工的,必须事先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办理批准手续,并向周围居民公告。施工噪声的控制指标按GB 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执行。三、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有关管线的保护措施,保证不发生重大管线事故。本条所指的管线类别包括但不限于:上水管;煤气管;污水管和雨水管;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及光缆;供油管;供气管。四、应在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切实做好危险品的现场控制、防台防汛现场控制、消防应急现场控制,确保现场事故为零。五、卖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的目标和职业安全健康要求执行,若有违反,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且买方将对卖方处以每次最高为1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 附件5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一、买方在施工开始前向卖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卖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卖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其相关文件应报买方备案。二、买方应积极组织和督促卖方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指示和精神,定期听取卖方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工作。三、买方负责组织对卖方安全规范作业及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卖方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对卖方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规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买方有权进行制止和教育,并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500~1000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责任事故或有重大人员伤亡时,买方应派员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及司法机关的调查处理。买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及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评选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时行使一票否决权。同时,还可按责任违约对责任单位处以一次性经济处罚,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罚按《安全生产抵押金实施细则》(见附录)的规定进行扣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卖方责任给买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五、卖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99)79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编号JGJ 59–99)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在工程建设中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设备事故。六、卖方应按照安全作业规范,根据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各项应急预案,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安全要求进行施工。七、卖方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建设部有关文件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即施工人员超过50人的工地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地,必须配备2~3名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地,要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将名单报买方备案。卖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八、卖方应将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的统一管理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应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禁止实习、学习人员实施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九、卖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域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规行为。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十、卖方应主动接受买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买方的管理。对买方作出的有关安全生产部署应积极贯彻实施;对买方组织的有关安全活动应踊跃参加。卖方对买方作出的经济处罚决定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买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十一、卖方因疏于管理或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买方和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或瞒报。十二、本协议书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买、卖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如遇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与本协议书有矛盾时,应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附录 安全生产抵押金实施细则一、各单位在与我方签订工程合同时,即同时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在工程合同签妥生效后,各单位必须在十天内向大连地铁有限公司交付安全生产抵押金,由大连地铁有限公司统一管理使用,建立台帐专款专用。二、安全抵押金的收费标准:工程造价不满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按1.5%收取;工程造价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其中1000万元人民币部分按1.5%收取,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部分按3‰收取; 应收取总额超出50万元人民币的,按50万元人民币收取。三、安全抵押金中的20%作为安全专项奖励基金,由大连地铁有限公司在对各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后,用于奖励安全工作成绩斐然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也可用于开展各项安全工作、活动的开支。安全抵押金的另外80%将根据安全考评的结果,在工程结束后返还。四、安全考评以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平时巡查相结合,凡被考评单位未达到有关规定或在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整改者,将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奖罚规定对其做出经济处罚,罚款从安全抵押金的80%中扣除。五、对在安全考评中达到优良标准(安全评分在80分以上)的单位,在工程结束后,将按实际情况一次性奖励至少2000元人民币;对在安全考评中达到及格标准(安全评分为70~80分)的单位,不奖不扣;对在安全考评中未达到及格标准(安全评分为60~70分)的单位,将按实际情况扣除安全抵押金的10%~30%;对在安全考评中被评为较差(安全评分在60分以下)的单位,将扣除安全抵押金的50%。六、安全检查的评分标准执行JGJ 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七、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每死亡1人扣罚安全抵押金3万元人民币;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单位,将扣除全部安全抵押金;对发生重大险肇事故及其他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等事故的责任单位,将视事故性质、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实际情况酌情扣除安全抵押金。 附件6 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一、双方同意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一致以及“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文明施工。二、双方要认真贯彻“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方政府监督”的文明施工原则,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买方按市有关创建文明工地的规定,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开展选评工作。三、卖方在其施工大纲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出各项文明施工措施,并落实如下相关要求: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施工铭牌,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应配带胸卡上岗。2、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并做到连续、稳固、整洁、美观及线型和顺。施工区域的围护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3、在施工路段要有保证车辆通行宽度的车行道、人行道和沿街居民出行的安全便道。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均应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及照明灯,便于车辆行人通行。在台风、暴雨季节要派人值班,确保安全。4、要落实切实可行的施工临时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向通道上排放,禁止泥浆水、水泥浆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下水道。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各类材料、货物、预制构件等(包括土方)做到有序堆放,不得侵占车行道或人行道。施工中要加强对各种地下管线的保护。6、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本市环境和绿化的污染,严格控制噪声。7、如发现卖方未进行上述环境保护测试工作,此测试工作由买方代为办理,其费用由卖方加倍承担。四、卖方应负责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五、买方对卖方开展创建文明工地的工作要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卖方进行整改。凡卖方整改不力,逾期不改的,买方有权以卖方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处罚(1000~5000元人民币),并采取强行整改措施,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处罚款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最高上限为10万元。六、因卖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的经济处罚,以及由此而使买方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附件7 治安防火责任协议书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买方在与卖方签约工程合同时,应对卖方提出明确的治安防火管理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2. 买方应将上级公安部门和有关管理机构对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信息及时向卖方进行传达布置,定期听取卖方在开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况和意见,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3. 买方有权对卖方贯彻落实治安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卖方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规行为及相关问题,有权进行教育、制止,并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按责任违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500~1000元人民币/次)。4. 买方有权作出经济处罚的违章、违规行为是指: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擅自使用液化气钢瓶或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未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管理规定进行明火作业尚未造成后果的;施工区域内发生聚众斗殴、赌博、收看淫秽录像等影响工地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及集体宿舍内违章男女混居的;违反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用电,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毯、电熨斗等及易引发火灾的各类电取热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灯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区域内违章吸烟的。5. 卖方在其责任区域内发生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买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对卖方或其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在评选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时行使否决权。同时,还可对卖方作出2000~500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责任违约经济处罚。6. 买方对卖方的责任违约作出经济处罚时,应向卖方开具书面通知单及收据。处理款从卖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7. 根据整个工地治安防范的实际情况,如确需增设或外聘警卫值勤人员时,买方可按“协商、集中”的原则决定实施方案,其费用由各有关施工单位合理分担,由买方负责收取和支付,卖方不得推诿。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1. 卖方在进入工地后,应及时明确落实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保卫、消防干部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并以书面形式报买方备案。2. 卖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认真落实《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服从买方的管理,并对本责任区域内的治安稳定及防火安全负全面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3. 卖方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外,还应主动接受公安机关和买方的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对公安机关和买方布置的“创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应积极地贯彻实施,对公安机关和买方在检查中查获的各类隐患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4. 一旦工地上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卖方应在积极处置和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买方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所造成(包括对买方)的损失,由卖方承担。5. 卖方对因违章、违规行为所受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罚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如发现买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或有意刁难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买方领导或有关机关检举揭发,要求查处。 附件8 工程廉政责任协议书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 买方的责任买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卖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卖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卖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合同的卖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卖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货物、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货物等。第三条 卖方的责任卖方应与买方及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设计、工程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应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买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 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买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货物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三) 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买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四) 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买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卖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附件9 大连地铁工程资料及图纸保密协议一、保密信息本协议提及的有关大连地铁工程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二、秘密来源卖方从买方处获得的与该项目有关或因该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三、保密义务对买方的保密信息,卖方在此同意: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保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卖方为保护其自有保密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2、不将该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与该项目无关的第三方;3、除用于履行与买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保密信息;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保密信息。卖方应当与能接触该保密信息的员工、参与该项目的相关单位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5、保密义务不因大连地铁工程的中止、终止而解除。四、返还信息任何时候,只要收到买方的书面要求,卖方应立即归还全部保密信息资料和文件,包括含有该保密信息资料的任何载体及其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五、违约责任卖方的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损失或卖方获得非法所得的,卖方应当赔偿买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将非法所得全部赔偿给买方。无论赔偿金给付与否,买方均有权立即解除与卖方的合作关系。接触该保密信息的卖方员工、因与卖方相关联而参与该项目的单位等违反约定,卖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附件10 工人工资保证金协议书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建设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经买方与卖方协商一致,就工人工资保证金的收缴、使用、补足、返还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证金计取标准为确保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克扣工人工资问题,本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工人工资保证金制度,用于保证卖方在因故未能及时支付工人工资的情况下,可以及时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根据本建设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本建设工程项目工人工资保证金按照卖方投标报价中人工费的10%计取,即人民币元(¥),在工程款中列支,买方从应付卖方的预付款中进行抵扣,专款专用。二、卖方发生下列拖欠工人工资情形之一的,买方有权启用保证金:1、卖方非法转包建筑工程,致使用工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或无建筑业企业资质,导致拖欠工人工资的。2、卖方法人代表或工程项目负责人隐匿、逃逸或死亡,导致拖欠工人工资的。3、因卖方拖欠工人工资或严重侵害工人其他合法权益,发生相关突发性事件的。 4、其他应当认定为卖方拖欠工人工资且卖方暂无偿还能力的。三、保证金支付按以下程序办理:1、买方监督拖欠工人工资的卖方填写《工人工资保证金支付收据》。2、买方监督卖方发放拖欠工资。3、买方监督填写由工人签字的《使用保证金支付工人工资明细表》,并存档备查。4、对无法确定拖欠工资标准的,先按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拖欠工资。四、保证金的补足保证金按照本协议第二、三条规定支付使用后,卖方作为责任补足单位应当在30天内等额补足保证金。否则,买方有权从卖方的工程款中等额扣回,以补足保证金。五、保证金的返还本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时,经卖方申请,按照以下程序全额返还保证金:1、卖方填报《工人工资保证金返还申请表》,提交买方审核。2、买方根据卖方申请开展调查,在工地公示10日确认卖方无拖欠工人工资行为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该笔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给卖方。六、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履约保函格式履 约 保 函编号:致:鉴于:本保函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贵方于 年月日签订了《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为了保证申请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其在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应申请人申请,我行,即(以下简称“本行”),兹出具以贵方为受益人的本履约保函,其性质为见索即付的独立担保函。本行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本行向贵方承担偿付总额最高不超过币种:、金额:(即基础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的10%,该金额即为本保函的担保限额)的担保责任,并约定如下:本行无条件地且不可撤销地承诺:只要贵方确定申请人未能全面正确地履行其在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无论申请人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申请人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在收到贵方的首次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担保限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向贵方进行支付,本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申请人索赔。本保函的效力以及本行在本保函项下对贵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是完全独立的。本行同意,贵方与申请人之间对基础合同所作的任何变更,均不能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任何责任,贵方亦无需就上述任何变更通知本行。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贵方公章,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送达本行。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及担保限额内,贵方可以一次或分多次向本行提出索赔,但贵方提出的累计索赔金额不得超过本保函的担保限额。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基础合同约定的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且货物实际安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45日后失效。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和收益均不得转让也不得转移。本保函适用中国法律。本保函项下的纠纷,若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谨启保函开立银行公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保函开立银行地址: 保函开立银行电话:保函开立日期: 预付款保函格式预 付 款 保 函编号:致:鉴于:本保函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贵方于 年月日签订了《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为了保证申请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其在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应申请人申请,我行,即(以下简称“本行”),兹出具以贵方为受益人的本履约保函,其性质为见索即付的独立担保函。本行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本行向贵方承担偿付总额最高不超过币种:、金额:(即基础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该金额即为本保函的担保限额)的担保责任,并约定如下:本行无条件地且不可撤销地承诺:只要贵方确定申请人未能全面正确地履行其在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无论申请人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申请人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在收到贵方的首次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担保限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向贵方进行支付,本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申请人索赔。本保函的效力以及本行在本保函项下对贵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是完全独立的。本行同意,贵方与申请人之间对基础合同所作的任何变更,均不能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任何责任,贵方亦无需就上述任何变更通知本行。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贵方公章,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送达本行。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及担保限额内,贵方可以一次或分多次向本行提出索赔,但贵方提出的累计索赔金额不得超过本保函的担保限额。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基础合同约定的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之日起45日后失效。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和收益均不得转让也不得转移。本保函适用中国法律。本保函项下的纠纷,若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谨启保函开立银行公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保函开立银行地址: 保函开立银行电话:保函开立日期: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FAX:(0411)******** 第四章用户需求书1.总则1.1基本说明1.1.1垂直电梯是运输乘客的重要工具,要符合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的基本要求,方便乘客使用,同时还要做到节能、满足地铁设备监控自动化管理的要求。1.1.2本招标文件规定了大连地铁工程所需电梯从签订合同至最终验收全过程供货、安装及伴随服务等相关要求。投标人在按招标文件投标时可以根据自己产品的特点在响应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条件后,在附加的章节提出建议方案。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全部或部分选择建议的方案。产品和安装质量保证完全由投标人负责。1.2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1.2.1所提供的电梯必须是投标品牌的所属公司制造的成熟定型产品,不接受任何的委托非投标品牌所属公司制造的贴牌产品。请投标人对此提供承诺函,如若合同执行时发现违反按严重违反合同处理。1.2.2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该型产品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安全装置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1.2.3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部件、材料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在正常使用维护下满足使用寿命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足以证明供应的电梯及各部件能满足此要求的资料。1.2.4所提供的电梯必须通过国家有关检验部门的认可并允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同时具有良好的运行业绩。1.2.5招标文件仅指电梯的主要技术和服务要求,不应理解为完整的详细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本项目进行详细了解,充分理解今后可能出现的所有困难,并反映到总报价中。投标人负责向招标人移交完整、优质、证书齐全的电梯交钥匙工程,并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1.2.6投标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承担与土建、装修装饰及其它相关设备系统投标人或供应商的技术和工程协调,并对工作做出安排并上报招标人同意。如果发生争议应由招标人裁决,各方都应遵守,并不得要求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1.2.7必须保证对所提供的机械、电气、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和工艺方面的一切专利、文字、商标、许可及知识产权等是通过合法手段取得,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同时负责保护招标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因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均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1.2.8无论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还是投标人从第三方采购的部件都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2.9投标人保证所有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在验收时都处于最佳状态,同时负责对这些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保护,直到最后、充分、完全地整合到工程中,通过检验和验收并且移交给招标人或运营公司。1.2.10投标人在大连设有常驻机构或承诺在中标后,为本项目在大连设置常驻机构。1.3工程概况1.3.1控制中心大楼4部垂直电梯。南关岭车辆段综合楼4部垂直电梯;食堂浴室2部垂直电梯。张前路车辆段综合楼10部垂直电梯。河口停车场综合楼1部垂直电梯;联合检修库房1部垂直电梯。共22部垂直电梯。1.4工程范围1.4.11本工程为大连地铁工程控制中心及车辆段、停车场综合楼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控制中心、南关岭车辆段、张前路车辆段、河口停车场垂直电梯,具体如下:大连地铁工程控制中心选用有机房电梯,供残疾人、工作人员和消防人员使用,其中乘客兼消防电梯2部、乘客兼无障碍电梯1部、乘客电梯1部,共4部,电梯提升高度均为77米。南关岭车辆段分别选用有机房和无机房电梯,其中乘客兼消防电梯2部、乘客兼无障碍电梯1部、载货电梯1部、杂物电梯2部,共6部,提升高度为6米-26米。张前路车辆段分别选用有机房和无机房电梯,其中乘客电梯3部、乘客兼无障碍电梯2部、载货电梯2部、杂物电梯3部,共10部,提升高度为8.5米-29米。河口停车场分别选用有机房和无机房电梯,其中乘客兼无障碍电梯1部、载货电梯1部,共2部,提升高度分别为12米和17米。具体配置见附表《电梯配置一览表》。1.4.2本工程范围包括设备供货、安装及伴随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产品设计、设计联络、安装施工组织设计、生产制造、装配、主要材料部件的试验、测试和检验、样机性能测试、出厂验收、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仓储、二次吊运、安装、调试、取得政府机构检验证书、初步验收、开通试运行、竣工验收、最终验收、人员培训和质量保证期内的保修及维修保养等,同时对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占用道路及场地承担所有责任。1.4.3投标人提供本工程范围内所有供货、安装及伴随技术服务及所需的附件、工具、备品备件等。1.4.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要与项目进度的要求相一致。1.4.5投标人承诺在电梯质量保证期满后,继续以优惠的价格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1.4.6招标文件中如果没有指明是由招标人负责或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承包单位负责的部分都是指由投标人负责,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1.5项目进度计划1.5.1 2014年6月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检验和验收。1.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制定《项目进度计划》,且必须满足大连地铁工程的工期要求。1.5.3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工程进度计划,但应提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严格执行。投标人不应对此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此予以明确承诺。1.5.4招标人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向投标人分批发出设备供货及安装通知书。投标人应严格执行。1.5.5本工程项目具体进度计划在设计联络会议上双方商定。1.6交货地点交货地点:大连地铁工程电梯指定安装地点。1.7解释权本招标文件以中文文本为合法文本,所有条款的解释权均属于招标人。2.技术要求2.1自然环境条件大连市地处欧亚大陆东岸,中国东北辽东半岛最南端,属于具有海洋性气候特点的温带季风性气候。环境温度为-21.5℃至35℃,年平均气温10℃左右,年平均降水量约600-700mm左右,最大日降水量约170mm,最大积雪深度约37mm,年平均日照数2500-2900小时。冬季以北风为主,夏季以南风为主,年平均风速3-6 m/s,最大风速为21m/s。气象灾害包括旱涝、暴雨、冰雹、大风、寒潮、雾害、雷电等,空气中含盐量较大,有盐雾,地震基本烈度为七度。2.2执行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投标设备须遵守下列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包括这些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生效日后发生的最新修订和更改。2.2.1需要执行的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1.《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26465-2011)2.《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7588-2003)3.《地铁设计规范》 (GB 50157-2003)4.《电梯技术条件》 (GB/T 10058-2009)5.《电梯试验方法》 (GB/T 10059-2009)6.《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 10060-2011)7.《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GB/T 7025-2008)8.《电梯曳引机》 (GB/T 24478-2009)9.《电梯用钢丝绳》 (GB 8903-2005)1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2002)11.《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 14048.5-2005)12.《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0763-2012)13.《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 (GB25194-2010)1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15.电梯的电磁兼容性符合EN12015和EN12016的要求16.其它与电梯制造、安装、检验、运行、维护保养等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相关规定要求。2.3度量衡与语言文字所有的图纸、技术数据等均采用国际单位制“SI”。投标文件要求使用中文(进口设备及零部件另附英文说明,以中文为准)。2.4垂直电梯技术规格2.4.1分类2.4.1.1控制中心乘客电梯功能:主要运送乘客同时亦可运送货物类型:有机房额定速度:2.0m/s额定载重:1000kg驱动:曳引驱动控制:微电脑厅门外呼:不锈钢操作屏及按钮,带楼层方向显示轿顶:采用不燃材料轿顶(投标时附照片)轿底:防滑、不燃材料,采用进口理石,圆形多层图案拼花(投标时附照片)轿厢:1600mm×1400mm×2600mm(宽×深×高)井道:2400mm×2000mm(宽×深)顶层高度:7500mm底坑深度:1600mm开门方式及尺寸:中分两扇密封自动门,开门宽度不小于1100mm,高度2300mm轿厢操作:设置标准操作面板(无障碍梯增设一套残疾人专用低置内嵌式操作控制面板)电源:动力:交流380V±10%,3相5线,50Hz照明:交流220V±10%,单相,50Hz监控:具有远程数据接口,接受BAS系统监视,预留BAS、FAS接口2.4.1.2车辆段、停车场乘客电梯功能:主要运送乘客同时亦可运送货物类型:有机房、无机房额定速度:1.5m/s额定载重:1000kg驱动:曳引驱动控制:微电脑厅门外呼:不锈钢操作屏及按钮,带楼层方向显示轿顶:采用不燃材料轿顶(投标时附照片)轿底:采用防滑、不燃材料(投标时附照片)轿厢:1600mm×1400mm×2500mm(宽×深×高)井道尺寸、顶层高度和底坑深度见附表及附图开门方式及尺寸:中分两扇密封自动门,开门宽度不小于1000mm,高度2300mm轿厢操作:设置标准操作面板(无障碍梯增设一套残疾人专用低置内嵌式操作控制面板)电源:动力:交流380V±10%,3相5线,50Hz照明:交流220V±10%,单相,50Hz监控:具有远程数据接口,接受BAS系统监视,预留BAS、FAS接口2.4.1.3车辆段、停车场载货电梯功能:主要运送通常有人伴随的货物类型:有机房、无机房额定速度:1.0m/s额定载重:2000kg驱动:曳引驱动控制:微电脑厅门外呼:不锈钢操作屏及按钮,带楼层方向显示轿顶:采用不燃材料轿顶(投标时附照片)轿底:采用防滑、不燃材料(投标时附照片)轿厢:1500mm×2700mm×2300mm(宽×深×高)井道尺寸、顶层高度和底坑深度见附表及附图开门方式及尺寸:双开密封自动门或单开密封自动门,开门宽度1500mm,高度2300mm轿厢操作:设置标准操作面板电源:动力:交流380V±10%,3相5线,50Hz照明:交流220V±10%,单相,50Hz监控:具有远程数据接口,接受BAS系统监视,预留BAS、FAS接口2.4.1.4杂物电梯生产企业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杂物电梯C级资质,并须取得允许生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曳引杂物梯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功能:主要在浴室、食堂运送杂物类型:无机房电梯额定速度:0.4m/s额定载重:250kg驱动:曳引驱动控制:微电脑厅门外呼:不锈钢操作屏及按钮,带楼层方向显示轿顶:采用不燃材料轿顶(投标时附照片)轿底:采用防滑、不燃材料(投标时附照片)轿厢:1000mm×1000mm×1200mm(宽×深×高)井道尺寸、顶层高度和底坑深度见附表及附图开门尺寸:开门宽度1000mm,高度1200mm轿厢操作:设置标准操作面板电源:动力:交流380V±10%,3相5线,50Hz照明:交流220V±10%,单相,50Hz2.4.2工作环境控制中心大楼、车辆段、停车场综合楼冬季设采暖设施。 2.4.3运行能力正常工作条件下,电梯每天连续运行时间不少于20小时,全年工作365天。2.4.4运行性能(1)操作系统特性:采用微机控制,有故障自动诊断系统,能明确指示故障部位,包括但不限于:供电断错相、超越上下极限、电梯上行及下行超速、门连锁故障、楼层信号故障等,故障排除后操作系统恢复原始状态。(2)速度控制方式:主机及门机均采用VVVF调速。(3)平层准确度±5mm范围内。(4)平衡系数:0.4~0.5。(5)运行中轿厢内噪声≤50dB(A);开关门过程噪声≤60dB(A)。(6)电梯启动加速度和制动减速度最大值均不应大于1.5m/s2,轿厢运行时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振动加速度分别不应大于0.3m/s2和0.2m/s2。(7)电梯操作按钮必须颜色醒目,运行层次应有声音或视觉显示,操作显示装置应符合残疾人使用要求。(8)闲梯15分钟(电梯闲置时间可调),轿厢自动驶至指定站层(停站层可调),关门待客。(9)具有再平层功能。(10)具有强制停靠基站功能。(11)停电时轿厢内应有应急照明设施。(12)相邻的两部电梯须具有群控功能。(13)电梯须具有集选功能。(14)兼消防功能的电梯应具有消防服务功能。2.4.5运营安全要求(1)具有远程数据传输接口,接受BAS系统监视,提供信号包括上行、下行、停运、故障状态、维修状态等。并可在紧急情况下接受FAS系统指令运行到基站后停止。可对电梯进行远程数据维护、远程故障诊断及处理,对电梯的运行状态进行统计与分析。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解决方案(有关接口的具体细节在技术联络会上确定)。(2)要求具备紧急疏散的能力,并详细说明在各种情况下事故灾害的处理办法。(3)对所有的试验报告、安全部件必须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认定。2.4.6可靠性要求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整机使用年限要求不少于20年(大于140000小时)。整机启动60000次,失效(故障)不得大于2次,每次修复时间不得长于1个小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其应对措施)。2.4.7材料要求(1)所有不锈钢材料要求不低于0Cr18Ni9(同美国AISI304)。(2)接触器、开关、端子、变频器等电气部件必须采用国际名牌产品。(3)各类轴承必须采用NSK、SKF同等品质的名牌产品。2.4.8主要工艺技术要求(1)轿厢门和厅门乘客梯和货梯轿厢门和厅门要求能保证开关过程平稳无撞击。轿厢门相应范围设有红外线光幕保护和机械触板式防夹撞保护装置。(2)操作按钮轿厢内及各层站厅门所设操作按钮上符号或数字要求清晰易辨。厅门召唤箱操作板设于面对电梯的右侧,基站召唤箱上应有钥匙开关,该开关用以接通控制电源。无障碍电梯各操作按钮应符合残疾人(包括轮椅和盲人)使用要求。(3)信号装置每层厅门及轿厢内均设有光电楼层显示装置,指示信号要清晰明亮。投标人要在标书中提供电梯操作厢及信号装置(包括盲人按钮)的彩色样本图片。(4)乘客梯和货梯内要求设有5方对讲电话,对讲电话的具体设置要服从国家及大连市关于安防的要求。兼消防功能的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5)投标人应负责井道照明所需的开关、管、线、灯等全部设备的供应和安装,灯具应是防水的,井道照明的电源应与电梯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分开,且每一个井道均应有独立的控制开关。底坑内和井道顶部应设检修插座,满足检修要求。(6)所有钢制件均要求进行防腐处理。(7)紧急运行和监视系统要求与电梯系统结合在一起。当紧急运行启动时会将电梯恢复到底层位置,以便让乘客下电梯。同时,那里的监视系统将监督电梯系统的运行,并与电梯内的乘客保持通信联系。(8)乘客梯和货梯轿厢内需安装摄像头,摄像头的具体设置要服从国家及大连市关于安防的要求。(9)电缆a.电源控制柜至曳引电机间的电线、电缆由垂直电梯投标人提供。b.电缆使用寿命不少于30年,同时具有低烟、无卤、阻燃、防水等性能。c.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各种电线、电缆的敷设方式。(10)轿厢内装修要求a.轿厢内壁要求采用发纹不锈钢。b.轿内地板采用防滑材料,阻燃,无毒、耐磨材料(提供至少三种样板)。c.轿内吊顶要美观大方,采用各厂商的标准轿顶,且有足够的照明(提供至少三种样图)。d.乘客梯和货梯都采用发纹不锈钢大门套。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轿厢内装修的彩色样本图片及价格标准。e.轿厢内整体装修风格须满足招标人要求,最终方案须经招标人审定。(11)无障碍电梯要具有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如下功能装置a.电梯轿厢内除设普通操纵箱外,还在左侧壁(面向门内)设一符合残疾人使用标准的副操作箱,操纵箱上设有警铃按钮和对讲机以及其他各种按钮,均为适应残疾人使用(包括轮椅和盲人)。b.电梯轿厢内设扁形不锈钢扶手,为三面设置,高度为850mm-900mm。c.电梯轿厢内设语音报站装置。d.电梯轿厢内,位于电梯轿厢正面高900mm 处至顶部应安装镜子,以便于坐轮椅者出入电梯。(12)控制柜a.在控制柜内装有带超负荷刻度的电压表、电流表和计时器,柜门内壁上有不易擦除的电路图。b.控制柜的设计还应考虑通风,以保证微机系统的正常工作。电子器件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小于5万小时。c.控制柜控制主板寿命要求达到10年以上。d.控制柜外壳保护等级不小于IP55。e.请说明控制柜在井道中的位置并附相关说明。(13)锁闭装置:每台电梯均设有电梯锁闭装置,供工作人员或检修人员用专用钥匙开启或关闭电梯。(14)电磁兼容性要求电磁兼容性满足GB/T1762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系列标准的相关规定要求。2.4.9安全保护要求垂直电梯产品制造和安装须遵循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以防止垂直电梯运行中可能出现的故障。2.4.9.1电梯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安全装置:(1)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2)缓冲器,其要求应符合GB/T10058-2009第3.8条要求。请投标人在标书中出示缓冲器的结构简图和主要技术参数。(3)超越上下极限工作位置时的保护装置。(4)限速器、安全钳系统联动超速保护装置,监测限速器或安全钳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监测限速器绳断裂或松弛的电气安全装置。(5)层门和轿厢门的电气联锁装置:a.电梯正常运行时不能打开层门;如果一个层门开启,电梯不能起动或继续运行(在开锁区域的平层和再平层除外);b.验证层门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证实层门关闭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6)动力操纵的自动门在关闭运动期间,当有人过门口被撞击或即将被撞击时,红外线光幕保护和机械触板式保护装置能使自动门重新开启。(7)应急照明装置:当电梯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电源被切断或中途停电时,轿厢内的应急照明能够自动启动,照明时间不小于1小时。(8)紧急操作装置和停止保护装置: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保护装置能使轿厢慢速移动至基站。轿顶、底坑应装有非自动复位的红色停止保护开关。(9)当工作载荷到达100%时,电梯处于满载直驶状态;当载荷到达110%时,电梯会发出声、光警示,电梯不能关门及运行,直至载荷降至合适为止的装置。(10)客梯和货梯轿厢内设有与值班室相联的五方对讲电话。承包商须提供每种安全保护装置的结构简图、工作原理、技术参数及相关特性。2.4.9.2投标人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无机房曳引电梯在下列故障情况下的处理方法:a.轿厢停在井道中的处理方法。b.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停电的处理方法。c.电梯控制系统出现故障的处理方法。d.轿厢冲顶、冲底后的处理方法。e.抱闸线圈发生故障时的处理方法。f.电梯发生故障时安全钳动作以后的处理方法。g.电梯困人情况的处理办法。h.其它紧急情况的处理办法。投标人要求提供每种安全保护装置的结构简图、工作原理、技术参数及相关特性。2.5兼消防功能的电梯技术要求兼消防功能电梯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技术要求:a.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b.电梯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用防水措施。c.消防电梯轿厢内设专用电话,并应在基站层设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d.满足《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26465-2011)的要求。e.满足大连市消防局消防验收的相关要求。2.6系统接口及划分2.6.1与BAS系统接口(具体细节在设计联络时确定)。序号接口位置电梯提供BAS系统提供目的 备注1电梯控制柜RS485通信接口,预留BAS进线孔,负责电梯控制柜侧接线,并配合接口电缆的测试、安装、施工,配合接口功能测试及联合调试电梯控制柜至BAS系统的线缆并负责敷设对电梯状态进行监视通信协议MODBUS RTU,BAS专业作为MODBUS主站,电梯设备作为MODBUS从站2.6.2与FAS系统接口(具体细节在设计联络时确定)。序号接口位置电梯提供FAS系统提供目的 备注1电梯控制柜硬线接口,预留FAS进线孔,负责电梯控制柜侧接线,并配合接口电缆的测试、安装、施工,配合接口功能测试及联合调试电梯控制柜至FAS系统的线缆并负责敷设灾害情况下控制电梯在发生火灾情况时,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给电梯控制柜无源干接点信号,控制电梯停靠首层,并将电梯开门到位状态信息通过无源干接点信号返回FAS。正常工况下控制信号、反馈信号为常闭状态,火灾工况下控制信号、反馈信号为常开状态。2.6.3与供电系统的接口(具体细节在设计联络时确定)。序号接口位置自动扶梯提供动力照明系统提供目的备注1电梯控制柜预留动照进线孔,负责电梯控制柜侧接线三相380V电源、单相220V电源及带线号电缆至自电梯控制柜基本电力供应(380V、220V交流)动力电源为交流380V三相五线制,照明电源220V 3芯线电源2.6.4与通信系统接口(具体细节在设计联络时确定)。序号接口位置电梯承包商提供通信系统提供目的1电梯控制柜电话机及接口、摄像头及接口,并敷设控制柜至轿箱的通讯电缆提供并敷设车控室至电梯控制柜之间的通讯电缆具有对讲功能,控制室能观察轿厢内情况除上述要求外,门禁系统与控制中心电梯接口具体如下:控制中心电梯每层须刷门禁卡方能到达,用户可根据需要设置和调整刷卡楼层。电梯专业在电梯内部为门禁系统预留门禁读卡器安装位置,在电梯外部的接口为电梯控制柜接线端子。电梯专业为门禁系统预留从电梯轿厢内门禁读卡器至电梯控制柜之间的线缆。门禁系统为电梯专业提供控制信号,电梯专业接收到控制信号后实现电梯在需要的楼层等处停止、开关门功能。门禁系统通过无源干接点信号与电梯接口。具体要求如下:(1)电梯系统需要在两个地方为门禁系统设备预留安装位。a.电梯机房。门禁系统需要在电梯机房安装控制设备与电梯系统接口集成,其设备为挂壁式安装,每部电梯的门禁系统设备为1个箱体,单个箱体大小为600H*400W*120D,单位mm。b.电梯需要在轿厢内面板上为门禁系统预留读卡器安装位置,预留位置为100H*100W*40D,单位mm,同时应面板上布置读卡区域提示,具体位置设计联络时确定。(2)电梯系统应该在电梯机房内为门禁系统的无源干接点信号接入提供接线柱或端子排,具体形式数量在设计联络时确定。(3)电梯专业在敷设随行电缆时,线缆芯数,除了满足本专业常规使用及预留外,另外应该为控制中心门禁系统设置在电梯轿厢内的读卡器预敷1根8芯屏蔽线,起始于轿厢内读卡器安装位,终于门禁设备安装箱,线径不小于1.0mm2。2.6.5与土建接口(具体细节在设计联络时确定)。序号接口位置垂直电梯提供土建/装修提供目的1井道、各层站等实地测量开孔大小,井道尺寸、吊钩位置等按电梯方要求预留孔洞为电梯安装提供必备条件2井道对预埋件及吊钩提出具体要求混凝土墙或孔、槽,灌浆或浇铸按电梯方提供的要求处理提供电梯承重点3--设脚手架和工作平台,安装垂直电梯--电梯安装4电梯周围安装垂直电梯并装饰相关缝隙--装饰和美化5--对土建工程中影响设备安装的非结构问题,进行适当、必要的清理、平整、砌筑、填补,直至满足电梯的安装条件----接口要求:必须采用标准协议和标准接口。招标人有权规定接口标准,此项目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如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招标人有权规定投标人不得增加费用要求。2.6.6测试要求(1)垂直电梯要满足《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2003)。(2) 兼消防功能电梯要满足《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26465-2011)(3)招标人及投标人相关人员必须亲自到现场进行测试。(4)投标人负责与国家相关验收部门进行联络和协调,取得国家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验收合格证和准用证。(5)投标人负责与相关投标人(土建、动力照明、通信、BAS、FAS等)配合,对垂直电梯的各项功能以及整机性能进行测试,以确保垂直电梯正常运行。(6)所有的试验报告、部件必须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认定。3.项目管理3.1项目组织机构本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地点为大连市。投标人应按以下主要职能,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包括但不限于:3.1.1项目管理:按照招标人的指令和要求,专职负责该项目工程的实施。3.1.2技术管理:按照供货合同的要求,监督所供设备的软、硬件设计。3.1.3生产、制造管理:按照供货合同的要求,监督所供设备的主要原材料采购和设备的生产制造。3.1.4试验、测试管理:组织编制并策划试验标准及出厂验收。3.1.5协调管理:编制内、外部接口细则,落实设备内部接口的实施,协调各系统间的接口。3.1.6运输、到货、仓储管理。3.1.7现场管理:对现场设备的安装、设备的调试、维修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进行管理。3.1.8图纸、文件管理:按照项目图纸和文件的管理程序,制定图纸和文件标准化的各项规定,向招标人提供各种图纸、文件。3.2组织机构人员的配置组织机构人员的配置:组织机构必须配备(但不限于此)下列人员。3.2.1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执行的负责人。3.2.2技术负责人:制定技术标准及设备接口规范,讨论技术方案,监督、指导各种设备的软硬件设计等。3.2.3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现场设备的安装、调试、落实设备接口的实施及维修等。3.3组织机构人员的要求3.3.1项目负责人(1)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特种设备从业资格证书和投标人颁发的项目负责人任命书;(2)技术职称: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同类工程业绩及工作年限:有同类工程业绩,工作年限不少于8年;(4)要专职于该项目,履行合同内应尽的责任,由任职开始,直至合同执行结束。3.3.2技术负责人(1)具有地铁电梯设计和施工管理、配合方面的经验; (2)在类似工程中担任过本职务;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持有特种设备从业资格证书;(3)熟悉该设备国内、外技术发展状况;(4)熟悉该设备的国家有关技术标准。3.3.3现场管理人员及技工(1)具有地铁电梯设备施工、安装督导方面的经验;(2)在类似工程担任过本职;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3.3.4组织机构人员的管理(1)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的主要人员。(2)当招标人认为项目成员不能胜任其工作时,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更换人员。投标人应选派资历和经验能被招标人认可的人员报招标人审批。3.4项目实施计划3.4.1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出如下计划建议(但不限于此):3.4.1.1合同执行总体进度控制计划。3.4.1.2设计进度计划。3.4.1.3设计联络计划。3.4.1.4接口协调计划:应包括接口内容、时间和责任等。3.4.1.5产品材料(包括设备的软、硬件)生产、制造进度计划。3.4.1.6工厂测试与出厂验收计划:应包括测试和验收的内容、地点和时间等。3.4.1.7供货进度计划:应包括运输方式、工具、包装和仓储等。3.4.1.8安装调试及验收计划:应包括施工安装、单机设备调试、与其它系统联调、预验收、试运行、最终验收。3.4.1.9图纸、技术文件提交计划:应包括图纸、技术文件编制规定和提交时间。3.4.1.10培训计划(包括现场培训和工厂培训)。3.4.1.11质保期维护计划。3.4.2投标人应对照合同执行的各个阶段,做出详细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在投标文件中的项目执行计划和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将作为合同附件。4.职责范围各方的职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1投标人4.1.1设计联络4.1.1.1参加设计联络,并提供与设计联络有关的图纸、技术文件。4.1.1.2投标人提供的详细图纸、文件具体要求参见 “设计联络”相关内容。4.1.1.3投标人应为招标人设计联络人员提供办公设施、交通条件和生活条件。4.1.1.4参加与其他相关专业的设计联络。4.1.2产品设计4.1.2.1按招标人确认的设计方案,完成产品详细设计。4.1.2.2提供产品设计图纸、文件、电子文档、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护手册等。4.1.3接口设计4.1.3.1服从招标人接口管理工作,参加招标人代表组织的接口协调会议。4.1.3.2配合其他投标人完成相关接口设计。4.1.4设备制造4.1.4.1制定设备制造计划。4.1.4.2所有设计图纸、文件必须首先提交给招标人审核确认后,方可投入生产。4.1.4.3应按照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负责设备制造全过程的质量控制。4.1.4.4接受并配合招标人对其进行的设备监造。4.1.4.5按要求提供设备监造内容素材。4.1.4.6为设备监造人员提供办公、交通和生活条件。4.1.4.7向招标人提供原材料采购清单(含规格、型号、原产地等)、主要原材料检验报告、生产工艺流程图及设备装配图纸。4.1.5工厂测试及验收4.1.5.1提交工厂测试、出厂验收计划。4.1.5.2提交工厂测试、出厂验收大纲。4.1.5.3负责进行工厂测试、出厂验收试验。4.1.5.4提交上述有关测试及验收报告。4.1.5.5为参加测试及验收的招标人人员提供办公、交通和生活条件。4.1.6包装、运输和仓储4.1.6.1提交关于设备材料包装、运输和仓储要求的文件。4.1.6.2负责设备的包装、运输和二次吊运。4.1.6.3负责设备仓储及保管。4.1.7培训4.1.7.1编制培训教材。4.1.7.2负责对招标人人员进行本项目设备的软、硬件的工厂培训和现场培训,并提供培训地点、培训设施及培训材料等。4.1.7.3按计划实施培训。4.1.7.4组织培训考核。4.1.8施工安装4.1.8.1负责产品工艺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安装施工及工作现场的管理。4.1.8.2要按招标人要求分期分批提供设备入场安装。4.1.9设备调试4.1.9.1编制调试大纲。4.1.9.2进行调试。4.1.9.3配合处理设备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接口问题。4.1.10综合联调4.1.10.1配合招标人进行综合联调,负责电梯各专项技术指标的测试,提供相应的检测设备、仪器和技术支持。4.1.10.2解决综合联调过程中自身设备出现的技术问题,协助解决综合联调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技术问题。4.1.11试运行4.1.11.1配合试运行,提供相应的人员及技术支持。4.1.11.2解决试运行过程中自身设备出现的技术问题,协助解决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技术问题。4.1.12预验收试运行合格后,参加预验收工作。4.1.13试运营4.1.13.1配合试运营,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4.1.13.2解决试运营过程中自身设备出现的技术问题,协助解决试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技术问题。4.1.14竣工验收4.1.14.1参加竣工验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4.1.14.2负责提供本项目项下设备的竣工资料,包括所有竣工图纸、清单等。4.1.14.3配合其他投标人完成相关竣工文件和工程结算。4.1.14.4协助完成工程结算。4.1.15质量保证期4.1.15.1负责设备的质量保证工作。4.1.15.2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进入质量保证期,保证期为24个月。4.1.16最终验收参加最终验收。4.1.17负责本项目备品备件的长期供应和售后服务。4.1.18负责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各个阶段的进度计划的落实和质量控制。4.1.19负责与国家相关验收部门进行联络和协调,取得国家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验收合格证和准用证。4.2招标人4.2.1设计联络4.2.1.1确定设计联络计划。4.2.1.2组织设计联络。4.2.1.3检查、审核设计联络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批设计联络互提资料。4.2.1.4确认投标人提供的功能设计说明书、各类试验手册等资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提出修改意见。4.2.2产品设计4.2.2.1审批投标人产品设计图纸文件。4.2.2.2审批产品设计图纸的更改。4.2.3接口设计4.2.3.1审批投标人接口实施报告。4.2.3.2审批及协调相关接口设计变更。4.2.4设备制造4.2.4.1审批设备制造计划。4.2.4.2检查设备制造计划的执行。4.2.4.3制定监造计划和监造大纲。4.2.4.4组织设备监造。4.2.4.5有权对投标人生产所使用的图纸和工艺文件等进行审查或抽查。4.2.5工厂测试及验收4.2.5.1审批工厂测试、出厂验收计划。4.2.5.2审批工厂测试、出厂验收大纲。4.2.5.3参与测试。4.2.5.4确认测试报告。4.2.6包装、运输和仓储4.2.6.1审批包装、运输和仓储执行计划。4.2.6.2审批投标人提供的关于设备材料包装、运输和仓储要求的文件。4.2.7培训4.2.7.1审批培训计划。4.2.7.2审批培训教材。4.2.7.3参加培训工作。4.2.8施工安装4.2.8.1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4.2.8.2审查投标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装计划。4.2.8.3协助投标人办理安装工作所需的必要条件(如水、电等)。4.2.9设备调试4.2.9.1审核设备调试大纲。4.2.9.2协助进行设备调试。4.2.9.3协调与其他系统的接口调试。4.2.10综合联调4.2.10.1制定综合联调计划。4.2.10.2制定综合联调实施方案。4.2.11试运行4.2.11.1制定试运行计划。4.2.11.2组织试运行。4.2.12预验收主持预验收工作。4.2.13试运营4.2.13.1督促投标人解决试运营过程中自身设备出现的技术问题。4.2.13.2督促投标人解决试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技术问题。4.2.14竣工验收4.2.14.1主持工程竣工验收。4.2.14.2审批竣工资料。4.2.14.3审批工程结算素材。4.2.14.4编制工程结算。4.2.15质量保证期检查质量保证期内的工作。4.2.16最终验收主持最终验收工作。5.供货5.1基本说明供货范围包括所有垂直电梯设备、配件、技术资料。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漏项和短缺,包括招标文件中未列入而确实属于投标人供货范围内或招标文件对电梯设备的性能、安全保证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等补上,且不再发生费用问题。5.2供货要求5.2.1投标人对于电梯的供货应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保证供货的及时和准确性。5.2.2电梯厂家在中标后,应在15日内提供电梯参数结构图,设计院按参数图完成土建设计后,图纸要求双方确认。5.2.3由于电梯的设计与土建设计有时间差,一些电梯可能会出现提升高度、数量的变化。目前大连地铁工程垂直电梯数量为初步设计数量,对于合同内单部电梯提升高度在±5%范围内调整,合同单价不变,投标人也不得额外增加费用。5.2.4由于电梯安装时间比较集中,要求投标人在招标人所在地具备临时仓储电梯的条件,并承担二次吊装和运输工作及其发生的费用。供货及仓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6.伴随技术服务6.1设计6.1.1产品设计的基本要求6.1.1.1垂直电梯的设计要全面符合招标文件中所采用的规范及其它有关技术标准和法规的要求。保证设备应符合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的要求。6.1.1.2投标人应按时完成设计并交招标人审查。招标人的审查意见将在设计联络上提出。6.1.2产品设计的认可6.1.2.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与土建设计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图纸。合同签订后30日内,投标人应完成设计工作并提交设计文件。招标人认可后可投入详细设计及样机制造。6.1.2.2招标人的认可不减轻投标人对设计和设备及材料质量的最终责任。6.1.3设计变更凡已做认可的设计,任何一方要作变更都应以书面形式履行变更会签手续。6.1.4设计及设计联络(包含投标人参加其它相关专业的设计联络)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本项目的投标总价中。6.2设计联络6.2.1概述6.2.1.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要在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设计联络进度计划、图纸文件提交计划等。6.2.1.2每次设计联络会议前,投标人应做好充分准备,提前提交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投标人应保证提交文件、图纸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并接受招标人代表的督促、检查。6.2.1.3设计联络会期间,双方签署会议纪要。设计联络确认的任何文件均不免除投标人的最终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技术责任。6.2.1.4设计联络会之后,投标人应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做好工作。6.2.1.5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参加其他专业的设计联络会和技术协调会,费用自理。6.2.2设计联络会主要内容6.2.2.1设计联络会议主要解决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投标人设计方案与招标文件的符合性;(2)确定施工图纸设计符合要求;(3)确定接口标准、接口形式、接口内容(与土建、装修、FAS、BAS、通信、动力照明等),明确各方的职责;(4)确定安装、调试(含联调)、验收的相关标准;(5)确定产品的出厂验收、检验部件清单、试验项目、技术规格及试验方法。6.2.2.2双方互提基础资料,确认设备功能、技术参数和设备数量。6.2.2.3投标人的设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投标人质量体系和质量计划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招标人、设计单位提出的要求。6.2.3设计联络会议本项目设计联络会共分三次进行:6.2.3.1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在招标人所在地(大连)进行。要完成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双方互提基础资料,确认设备功能、技术参数和设备数量。投标人完成设备功能规格的详细编制。完成对设备尺寸、安装、运输等条件的确认。(2)投标人完整地介绍产品的技术来源、设计思想,并应出示完整的本型号产品的原装生产图,以证明技术是完整可靠的。(3)投标人介绍设备的技术规格、布置及样式、颜色等。电梯的整机结构和主要部件(包括电气设计、电气部件)的设计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4)对电梯与其他系统之间的接口进行讨论确定,主要包括土建(装修)、BAS、FAS、通信、动力照明等。(5)投标人介绍外协外购单位的情况,并提供质量证明和产品执行标准。(6)投标人介绍电梯的安装方法, 并向招标人提供设备总图、电气原理图等资料。向工程设计单位提供满足其进行相关设计所需的资料。确认系统设计所需有关工程信息。(7)投标人介绍详细的培训计划。(8)对未作明确规定的内容,双方协商决定。(9)对第二次设计联络会的议程、内容和时间等做出安排。(10)形成会议纪要。6.2.3.2第二次设计联络会在投标人所在地进行。要完成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检查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解决第一次设计联络会的遗留问题。(2)确认施工设计所需的有关图纸、系统设计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3)确认投标人提供给工程设计单位的相关资料。并为投标人提供机会讨论和澄清有关电梯设计方面的各种问题。(4)根据系统设计确定的功能要求,讨论详细规格书有关设计参数、功能显示、操作控制等,完成详细功能规格书。讨论显示图文符号、格式、设备编号等。(5)对第三次设计联络会的议程、内容和时间等做出安排。(6)形成会议纪要。6.2.3.3第三次设计联络会在投标人所在地进行。要完成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前两次设计联络会议未解决的事宜。(2)确认施工设计文件。讨论进度及供货计划、供货设备材料数量、交货时间安排计划、进场前的勘测和施工组织管理等。(3)形成会议纪要。6.2.3.4三次设计联络会的时间、人员及计划安排由投标人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向招标人提供建议,招标人有权视情况调整参加设计联络的人数及时间。6.2.3.5以上三次设计联络会议内容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6.2.4设计联络费用招标人参加设计联络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6.3测试及检验6.3.1一般要求6.3.1.1投标人按照合同进度要求负责电梯每个阶段的试验和测试,使设备满足合同的各项要求。投标人应保证设备通过各阶段的各项测试,确保按原定工期完成。6.3.1.2招标人、监理工程师将参加各阶段的测试和出厂验收,要求投标人应做出计划安排,包括内容、时间、地点,并尽可能把有关测试安排在一起。确保试验、测试和验收能按计划执行。6.3.1.3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在试验、测试、检验中的任何行为并不减轻投标人对产品质量的责任。6.3.1.4如果事先未经招标人审查,投标人不能改变最初确定的设备制造、测试和检验地点。6.3.1.5对在各阶段测试、试验、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投标人应尽快解决,且必须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给招标人以答复,所发生的费由投标人负责。6.3.1.6如果招标人认为某测试的条件、内容、程序、测量、记录和报告格式等任意一项不符合合同或测试程序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测试报告并要求重做该项测试。6.3.1.7在设备各阶段测试、检验中所需的工具、仪器由投标人负责,提供的工具、仪表应在检验证书有效期内。6.3.1.8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给出测试、检验和验收的建议书,内容包括各阶段测试、检验的内容、方法和标准。6.3.1.9招标人有权随机在任意批次任意台次抽取一台样机进行所有必要的试验(包括型式试验),若不合格则再随机抽取一台,若再不合格则招标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对投标人进行索赔。投标人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6.3.2样机的制造与验收6.3.2.1样机设计方案通过审查后,投标人应按工程进度要求完成样机制造。6.3.2.2根据已确定的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样机试验大纲,投标人负责组织对样机进行功能、性能及与其它设备的接口试验,合格后形成自检报告或检测报告。6.3.2.3监理应对样机试验大纲、自检报告、检测报告等进行审查,编制样机验收大纲,并报招标人确认。6.3.2.4样机验收合格条件(1)验收大纲中规定的检测试验项目全部合格;(2)通过样机生产(试制)已达到验证设计图纸、验证关键技术和生产工艺的目的;(3)样机的各项功能、性能参数指标均已达到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6.3.2.5样机试验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6.3.3投产6.3.3.1样机验收合格且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书》后,可安排批量生产。6.3.3.2投标人根据《供货通知书》要求,制定生产计划,及时向招标人上报生产进度计划表,出现可能引起重大延误的问题时必须立即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并通报招标人。6.3.3.3投标人对于延误的工作应说明原因,并制定采取补救措施和完成计划。6.3.4设备监造6.3.4.1招标人根据需要可委托有监造资质的监理单位检查与货物有关的生产过程。投标人应在合同生效后20天内提供主要配套设备、材料供应商清单(名录、地址和通讯方式等)。6.3.4.2在设备的生产期间,招标人将安排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5人到设备生产厂进行短期设备监造。投标人负责提供有关设备的详细中文资料,包括各类数据、说明、设备的总图、结构图、主要部件图和工作原理、检验标准、计划等并由招标人认可。对于主要部件和电气设备,及总体设备检验应在工厂完成,投标人需配合。6.3.4.3设备监造期间招标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6.3.4.4无论招标人是否参与了设备监造,及是否签署了监造报告,均不能免除投标人对设备质量应承担的责任。6.3.5工厂测试和检验6.3.5.1招标人有权派有关人员赴投标人工厂对货物、关键部件、关键工序进行检验,投标人负责所有相关费用,并应予以配合、提供工作便利。6.3.5.2投标人负责向招标人提供其供货范围内的各种工厂测试和检验标准,完成工厂测试和检验并向招标人提供各种工厂测试和检验报告。6.3.5.3在交货前,投标人应对所有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必须进行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的检验、试验和总装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最后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到货付款时提交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因此免去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投标人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6.3.5.4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该设备,投标人应更换被拒绝的设备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整修以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6.3.5.5设备测试和检验的依据(1)招标文件及有关合同;(2)设计联络中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图纸、技术文件;(3)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更改部分(书面资料)。6.3.5.6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检查与试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材料。招标人的认可不减轻投标人对合同项目所负的全部责任。6.3.5.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一方的检查、监造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图纸、劳动保护用品及工作条件。6.3.5.8投标人编制的试验大纲经招标人确认后,由投标人负责实行。6.3.5.9凡属由国家法定机构完成的检查、验收(如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等),应遵照有关规定执行,且必须取得合格证明,作为招标人验收的必要条件。6.3.5.10主要部件制造质量检查(1)投标人应按项目进度要求,向招标人提交主要部件原材料检验报告,外购件的检验报告、合格证,以证明符合设计要求。(2)对重要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指明其投标设备中主要组件的外协厂家和主要构件的制造单位。招标人有权对其外协厂家和外构件制造单位进行调查;有权在制造过程中对合同部件进行检查和测试。如发现外协厂家和外购件制造单位提供的部件不能满足本合同设备的要求,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提出质疑和更换。(3)如检验不符合要求,投标人应更换,直到被证明符合要求,才能开始生产,但不能因此影响项目进度的执行。(4)在设备制造中,投标人应接受招标人对主要部件制造质量的检查。检查时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图纸、工厂检验标准及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检查用的量具和仪器由投标人提供,并应出具政府计量管理部门计量合格证书。(5)被检部件如不合格,就应在同一成品库中作第二次抽检,若再不合格,则该批次部件宣布为不合格,已制品应打上明显标记报废,重新制造后再作抽检。投标人应负责招标人一方人员再次到工厂的全部费用,但不能因此影响项目进度表的执行。(6)全部部件检验合格,项目才能进入整机试验阶段。6.3.6出厂验收6.3.6.1出厂验收的设备是招标人实际购买的设备。6.3.6.2投标人根据生产进度的情况,应提前通知招标人进行验收的日期。6.3.6.3投标人编制出厂验收大纲,监理审核确认。6.3.6.4招标人在投标人厂家所做的出厂质量检验和测试,不能替代供货运输后的到货检验和验收;招标人的签字不免除投标人对产品质量的最终责任。6.3.6.5设备出厂验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审查生产图纸及重要工艺文件说明、设备生产质量检验文件、按合同和相关技术标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关键质量问题解决记录等;(2)审查主要材料、外购件的原生产单位出厂检验报告;(3)检查设备的外观情况、外形及安装尺寸;(4)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6.3.6.6设备出厂时应备有完整的测试记录和出厂合格证书。6.4包装、运输和仓储6.4.1包装6.4.1.1投标人应提供其合同项下约定的所有产品的包装,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坏运抵项目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和损失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所有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6.4.1.2备品备件和检测维修工具应与设备分开包装。箱盒应适于储存,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说明。所有备品备件应加上标签,以便快速辨认。6.4.1.3每台电梯均独立包装。每个包装箱内的零部件必须是同一台设备的。6.4.1.4设备到达现场后投标人应设置可靠的防雨措施,并保证设备零部件在露天堆存6个月、室内堆存12个月不发生锈蚀、变质、损坏。6.4.1.5每台电梯应在其中一个包装箱内附有该台设备详细的装箱单和随机文件2份。装箱单和随机文件均做防水处理后可靠牢固地固定在包装箱内易于发现的部位。6.4.1.6包装箱四个侧面应有醒目的运输标记。采用适当的标志(如:“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重心”和“吊装点”)等,以在运输、装卸和搬运中妥善的保护货物。6.4.1.7包装箱外应清晰、牢固、醒目地注明合同号、收货人、设备名称及编号、毛重、净重、包装箱轮廓尺寸以及用通用方式标明吊装重心。6.4.2运输6.4.2.1投标人应负责其合同约定的所有产品至安装现场的运输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期供货。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锈蚀、损坏、丢失均由投标人承担。6.4.2.2依照工程进度,投标人应将所有设备及零配件运抵安装地点(包括装卸),所需之一切安装工具,运输设备均自备,并在运输前一周将详细设备清单及运输方案报招标人。6.4.2.3投标人应对本项目设备的运输及现场运输条件等进行核查,投标前有必要时可自行对本项目作调研和考察,充分了解设备在本项目实施中可能遇到的具体实际问题,对今后可能产生的难点以及将发生的费用充分估计,计入本次投标报价中。中标后出现此类变动情况,价格不得调整。6.4.3到货检查6.4.3.1设备运输到交货地点时要进行到货检查,到货检查由投标人组织,招标人和监理参加(或招标人指派监理一方参加)。到货检查合格,并不意味着免除投标人对货物质量的最终责任。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满足合同对包装的要求;(2)外观良好,运输途中未受损;(3)编号、数量和名称与到货清单吻合。6.4.3.2在到货检查通过后及时签署现场验收单,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则只有在10日内将这些短缺或损坏补齐、更换、或修理合格后,才视为到货检查通过。6.4.4仓储设备、材料的仓储完全由投标人负责。要求投标人在招标人所在地具备临时仓储电梯的条件,并满足工程进度需要。仓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与仓储单位的仓储协议。6.5施工安装6.5.1施工安装工程相关要求6.5.1.1总则(1)本工程的施工以招标文件和中国现行规范与标准为准。(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内附《安装技术建议书》。其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装施工计划与进度控制措施、施工工艺方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冬季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劳动安全卫生保障体系与措施等。同时投标人还应针对本项目委派专门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3)投标人应对场地的施工条件及设计文件有充分的认识及了解;经过复核及根据自身的施工经验确认是否安全、合理;并拟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及采取合理措施。(4)投标人必须明确本工程的关键工期、关键工序以及工程中的难点、相应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技术措施以及确保关键工期实现的保证措施;上述相应的方案、工艺、措施均在报价中;非招标人的原因,施工中合同价格不予调整。6.5.1.2现场勘查与安装图纸的确认投标人负责在安装之前,严格认真做好设备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对现场的安装条件进行勘查和确认,认真与施工图纸进行核实。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反映,并确认整改结果,保证设备安装的顺利进行。如果投标人没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则由此引起延误工期的责任以及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6.5.1.3前期工作(1)投标人根据要求清理安装现场、保证安装作业面的畅通。(2)施工现场的防护和警示标志:由招标人提出统一标准,投标人负责组织落实和管理。(3)临时用电、用水及施工照明的解决方案:投标人自行解决临时用电、用水及施工照明的费用,招标人负责协调。(4)处理吊运过程中交通疏解、占道问题。6.5.1.4施工安装场地投标人应在本合同工程实施全过程对场地及周边一定范围内的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精神文明、环境卫生、冬季除雪、污水排放等负全责,并不得干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6.5.1.5临时设施条件与要求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安装场地位置可能作调整,这种调整对投标人的工期和费用不能作任何调整。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安装场地不足,则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不做调整。6.5.1.6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要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辽宁省和大连市颁布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1)一般规定投标人应对医疗与卫生、安全与消防、路面运输、垂直运输、轨行区运输、现场工作环境、防尘、防水、排水、防止被坠落物或其他施工人员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意外损伤等问题进行调查。(2)消防设施在合同执行期间,投标人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工程与设施,以及在建的或完工的永久工程和施工人员营地的火灾安全负责;并负责按照政府的规定,供应、安装消防设施、设备,并应经工程师批准,还必须经地方政府消防部门检查认可,使这些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满足消防要求。(3)安全与警卫投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应组织提供适当数量的保安人员,负责工程及施工物资、机械装备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并配备足够的施工照明和围挡设施;该项保卫工作,在夜间及节假日时也应是不间断的。投标人的所有雇员和代表,都应佩带由投标人提供的工作证,工作证应标明姓名、头衔、身份编号,在现场期间应一直佩带在胸前。投标人的所有机械及设备,都应醒目的注上投标人的名称。6.5.1.7协调与接口管理(1)投标人应清楚地估计到施工安装期间外界可能对本工程产生的各种干扰,并保证协调好这些干扰,尽最大可能避免和减少这些干扰对本工程施工安装造成的影响。(2)编制接口管理计划,计划应明确计划项目工作范围内各项接口的管理方法,在接口管理计划的内容中,针对动力照明、BAS、FAS、通信、土建接口等,提出接口管理的方法与程序。6.5.1.8交通疏解、占道用地(1)投标人负责办理交通疏解、占道用地等相关手续,招标人协助投标人办理。(2)投标人负责编制相关部分的施工方案及施工计划,符合大连市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3)投标人负责本标段的交通疏解、占道用地的施工组织、管理及日常维护,投标人应在所编制的施工方案及施工计划得到监理工程师审批及权力部门的批准方可组织实施。6.5.2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特点及大连地区气候等情况编制并向招标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在中标后投标人负责组织招标人、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专家进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过相关专家评审认定后,才能作为施工安装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标形式说明此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6.5.2.1总体概述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工作时间段划分;6.5.2.2总体工作规划:a.安装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b.工作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c.人力、设备(起重运输机械)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d.质量保证措施与违约承诺;e.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违约承诺;f.突发事件应急预案;g.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防火及保护措施;h.临时用电、用水及施工照明的解决方案。6.5.2.3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a.安装方案及控制措施;b.安装工程设计、运输、仓储、安装、现场管理、运行、维护方案;c.运输及吊装交通组织方案;d.工作接口(与其它分项工程、其它系统工程)处理。6.5.2.4施工组织管理合理化建议。6.5.2.5相关表格及其它辅助说明资料。6.5.3半成品及成品保护半成品及成品保护由投标人负责。自设备运抵现场到设备竣工验收之前,投标人应派人员负责所有自己提供设备和装置在现场的安全和保护工作。工程完成后,投标人须负责其所提供的全部设备的防火、防盗、防尘、防水及维护保养等工作直至大连地铁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正式运转二周后为止。期间发生设备自身损坏或运行时损坏建筑物结构或其它设备,投标人须负责修理或赔偿。6.6调试6.6.1单机调试6.6.1.1电梯安装完成后,投标人应在现场对设备进行单机调试,以检验其设计、制造、操作性能等方面的情况。投标人应提供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投标人应在安装完成前,向招标人提交调试方案并附相关记录表格。6.6.1.2投标人应完成编制调试大纲、调试计划、调试组织方案、调试人员培训、安排技术人员和技术交底等。并定期向监理提交调试报告。6.6.1.3单机调试工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所有单机调试的原始记录和测试报告。同时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及监理工程师应对单机调试记录签字确认。6.6.2综合联调6.6.2.1招标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投标人等共同参加综合联调的全过程。6.6.2.2投标人应无条件地配合招标人对设备的联合调试工作。确保各设备系统之间的接口正确,性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若不符合要求,投标人应负责协调,直至调试按要求通过。6.6.2.3与电梯有关的调试工作有:a.与供电系统的调试;b.与BAS、FAS系统的调试;c.与动力照明系统的调试;d.与通信系统的调试;e.其他必要的调试。6.6.3调试结束后,经招标人同意由投标人向当地政府机构报检并负责其费用。6.6.4试运行6.6.4.1综合联调完成,且投标人通过了初步安全评估后,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开始试运行。招标人、投标人、监理共同参加。6.6.4.2在试运行期间所有设备、材料均须按实际操作模式无故障连续运行。若设备有故障发生,造成试运行中断,投标人须负责排除故障并继续试运行。若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投标人未能排除故障,则招标人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处理。6.7验收6.7.1验收合格条件6.7.1.1试运行性能满足要求。6.7.1.2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招标人认可。6.7.1.3设备在交付招标人使用前,投标人负责完成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获得准用证。做为招标人进行初步验收的前提条件。6.7.1.4验收时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和技术资料。6.7.2初步(预)验收6.7.2.1招标人主持,监理组织设备的初步(预)验收工作,投标人、设计单位参与。6.7.2.2在设备通过单机调试和综合联调后,进行连续运行,在连续运行期间,设备以不出现任何故障及质量问题为合格。6.7.2.3初步(预)验收按合同要求分别对设备性能、功能和竣工文件、档案资料等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形成初步(预)验收纪要文件。6.7.2.4对不能一次通过检验的设备,投标人应再作整改后,再次申请检验。6.7.2.5每台设备在初步(预)验收过程中的整改工作,应在10日内完成,不能影响初步(预)验收的最终期限。6.7.3竣工验收6.7.3.1竣工验收是招标人接收设备前的验收。竣工验收时,由投标人按有关要求提供竣工资料,每个工点单独装订成册,一式十份。主要内容包括:当地政府质检机构出具的文件、安装检验报告、调试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等。6.7.3.2招标人、运营公司、设计、监理组成验收组,投标人参加,并邀请质检站以及其他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参加,按照合同要求对设备性能、功能、竣工文件、档案资料和设备的准用证等进行检查。6.7.3.3对通过了竣工验收的电梯,招标人将签署竣工验收证书并接收设备。在设备移交时,投标人需提交一式十份设备移交清单。6.7.3.4投标人要协助招标人做好竣工备案工作。6.7.3.5试运营期间招标人根据需要有权要求投标人安排维保人员进行现场技术保障。6.7.4最终验收6.7.4.1最终验收应在设备质保期结束时进行,最终确认设备能否满足要求。最终验收合格后签署最终验收文件。6.7.4.2最终验收的内容包括整机性能检查和零部件实际质量检查。6.7.4.3确定需投标人更换或修理的部件,投标人应及时更换或修复。6.7.4.4设备质保期满通过最终验收,结算质保金并付清全部合同款。6.8质量保证投标人应严格按照ISO9000质量体系的规定,制定项目质量控制标准,保证在项目执行的各个阶段均得到有效控制,所有质量控制过程均应有质量记录,以便进行产品、设备质量的追溯。6.8.1质量控制质量控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6.8.1.1设计、生产制造、测试等阶段的控制(1)制定合同各阶段(如:设计、生产制造、测试等阶段)的质量保证监督计划,确保交付的各项设备均达到合同的要求。(2)对直接影响质量的制造和装配,应制定详细的监督和控制计划,报招标人确认批准。(3)投标人应对所有外购材料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以确保其满足合同的要求。(4)对质检员应进行培训,确保质检员合格上岗。6.8.1.2检查和试验阶段的控制(1)应保证未经检查或鉴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不得使用或加工。(2)设备出厂验收应提前1个月向招标人提交验收文件和计划,经招标人(或委托工程监理)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3)应严格按照出厂验收的规格书进行相应的试验,不得以任何借口减少试验项目和内容。6.8.2质量审核6.8.2.1投标人应设立内部质量审核体系,用以审核其质量保证监督措施是否按规定的计划和内容实施。6.8.2.2审核工作应根据工程每阶段的重点制定计划,按计划的进行。6.8.2.3投标人应对审核结果应形成文件,备查。6.8.3质量记录投标人应按照设备做好产品质量记录,用以证明产品已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质量记录应清晰可辩,如招标人需要,应可随时调看。6.8.4质量文件6.8.4.1质量政策、目的文件:(1)投标人对设备质量的政策、目的和保证应有明确定义并制定文件。(2)保证该政策在各级组织范围内已理解、贯彻和执行。6.8.4.2质量体系程序文件:(1)投标人应建立和贯彻以明文规定的质量体系,作为保证设备符合技术要求的一种手段。(2)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现行、有效、成文的质量体系程序文件。(3)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应包括:产品设计、文件控制、设备采购生产、测试检验、包装运输、现场服务等。6.8.4.3所有相关质量保证文件应提交招标人,并随时接受招标人的审查。6.8.5质保期6.8.5.1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为双方签署竣工验收文件之日起24个月。如果合同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缺陷或故障,投标人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维修工作必须包括设备的日常保养、故障修理、定期检查、调整和润滑等及其以上所有费用,投标人在修理或更换设备的电气和机械部件,必须采用原制造厂出品的零部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但不限于此):(1)日常保养投标人应定期派出专业人员对全部设备进行检查、调整、润滑和清理,保证每台设备正常工作。使用的润滑油由投标人负责。(2)定期检查投标人应每三个月对每台设备的工作情况作一次全面检查,内容至少应包括故障次数、类型、处理方法及效果、润滑情况及安全装置状态等,并向招标人提交检查表。(3)安全检验投标人负责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一年一度的电梯设备安全检验,作好年检前的准备工作。并保证取得电梯设备使用合格证。(4)故障修理投标人应及时排除故障,进行必要的修理,无偿更换非人为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的部件,这类服务必须每周七天,每天24小时内随时提供,并能在接到招标人通知1小时内到达现场。6.8.5.2所有作更换的零件、材料,必须是原厂标准生产的零件、材料。对于在质保期内找到的缺陷或其它过失而进行的修理或更换的零件、材料,其质保期自动延长24个月。6.8.5.3投标人应选派经验丰富的维修人员到现场作维修保养服务。(1)维修保养人员应有中国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2)维修保养主要技术负责人应有5年以上的维修保养经验。(3)维修保养人员应有维修保养过与本合同同类设备的经验。(4)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维修保养人员的名单以及过去的工作经历介绍,招标人有权核实其真实性。(5)投标人在对电梯作维修保养时维修人员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8.5.4投标人应提供维修保养用的全部设备图纸,维修保养手册和说明文件等资料。6.8.5.5质保期的维修保养工作应全部由投标人直接完成,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有足够能力进行保养和维修工作的证明。6.8.5.6设备投入运营后,除紧急抢修外,正常的维修时间在夜里0~4时,对某些在运行时间上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在维护时间上要服从招标人或运营公司的安排。6.9培训6.9.1培训计划和内容6.9.1.1投标人所有的技术培训的安排均应服从招标人代表总的培训计划和内容的要求。6.9.1.2投标人在开始培训前1个月,必须向招标人代表提交详细的培训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培训的目标;(2)培训的内容;(3)培训起止时间;(4)使用的培训设施;(5)培训的材料和文件;(6)受训人员的要求;(7)培训地点;(8)授课人员的姓名及职称;(9)课程效果的评估方法。6.9.1.3培训材料应在培训实施前1个月提交给招标人确认和审批。6.9.1.4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培训材料电子文件2份,封面上明确标明投标人名称,电子文件的目录结构和主要文件的文件名。6.9.1.5投标人有责任对招标人的操作、维护和工程设计人员提供针对本项目下设备进行安装、操作、使用和维护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使接受培训的人员能基本了解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并掌握设备的安装、操作、使用和维护方法。投标人选派的培训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且在所提供的产品上具有五年以上的维修经验。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可随意更换其选派的培训人员。6.9.2工厂培训投标人要派出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对招标人一方的维修、操作人员进行工厂培训,人数8人,时间不少于2周。培训前投标人负责提供培训教材。要求受训人员能够了解设备结构工作原理及工作性质,判断、排除一般故障。6.9.3现场培训投标人应在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现场培训,投标人应安排工程师给予指导和演示,应对如何进行零件的拆装,如何排除故障进行指导和演示,并对受训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及安全培训。6.9.3.2投标人应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及安全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培训教材。6.9.4培训费用6.9.4.1培训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在工厂培训中的相关费用(往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食宿费等)由投标人负责。6.9.4.2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技术培训不能按期完成,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重新进行培训,所有费用应由投标人承担。6.9.5培训效果与考核要求招标人受训人员经投标人培训结束后应具有以下技能:(1)掌握安装方法、了解说明书内容、掌握各种工具和材料的使用方法。(2)根据设备说明书,在投标人指导下进行正确安装。(3)在每次培训结束后,投标人将对受训人员进行理论、实践两方面予以考核,以检查受训人员是否掌握了培训的内容,并对合格的受训人发放合格证书。7.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7.1投标人应根据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的要求,提供设备总价2%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计入本次投标价格中。7.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单价清单。招标人根据此价格选择确定。7.3投标人应承诺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备品备件。7.4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投标人应事先将准备停产的计划通知招标人使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招标人需要,投标人应免费提供备件的制造图纸资料。8.其他要求8.1投标人应按国家发改委城市轨道交通国产化办公室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核定规则》(2005年10月1日)的要求,如实填报“机电设备、配套总成和零部件分类清单”。8.2投标人应提供垂直电梯安全风险评价报告。9.技术文件与资料投标人应列举中标后可提供的文件及资料,并注明提供的方式。参考提供文件目录(不限于):9.1技术建议书(1)设备说明;(2)设备构成;(3)设备功能;(4)设备性能规格;对招标人对技术建议书提出的要求及问题作具体说明。9.2联络文件及图纸(1)功能规格书、各种接口规格书等;(2)设备构成图;(3)设备布置图;(4)电路原理图;(5)软件流程图;(6)设备及其与相关设备、土建等专业结合框图、设备与其它接口图;(7)上述图纸的有关说明。9.3系统文件(1)设备总图、外部设备、电源设备等说明;(2)性能、功能等说明;(3)接口通信规程;(4)环境要求;(5)其他。9.4硬件技术文件(1)技术说明书;(2)结构图;(3)电路原理图及其说明;(4)电路接口图;(5)其他。9.5软件系统技术文件(1)系统技术说明;(2)软件流程图(3)其他。9.6设备安装及测试文件(1)安装手册;(2)测试计划;(3)测试规程和测试方法;(4)验收标准;(5)设备材料清单;(6)设备布置图;(7)电缆布线连接图;(8)馈电线和地线布放图;(9)其他。9.7安全运行、操作和维护文件(1)运行、操作维护手册;(2)诊断手册;(3)备品备件和特殊工具清单;(4)其他。9.8培训文件(1)培训计划;(2)教材。 10.电梯配置一览表电梯技术参数一览表(22部)位置类型数量提升高度(m)停站层数额定载重(kg)速度(m/s)功能轿厢(宽×深×高)(mm)厅门(宽×高)(mm)顶层高度(mm)底坑深(mm)井道(宽×深)(mm)控制中心有机房47718站18停10002.0乘客兼消防2部、乘客兼无障碍1部、乘客电梯1部1600x1400x26001100x2300750016002400x2000河口综合楼无机房1124站4停10001.5乘客兼无障碍电梯1600x1400x25001000 x2300450015002400x2200河口联合检修库房有机房1174站4停20001.0载货电梯1500x2700x23001500x2300460015003350x3400张前路综合楼有机房1296站6停20001.0载货电梯1500x2700x23001500 x2300500015003000x3400张前路综合楼有机房2296站6停10001.5乘客电梯1600x1400x25001000 x2300500022002300x2300张前路综合楼有机房2245站5停10001.5乘客兼无障碍1部、乘客电梯1部1600x1400x25001000 x2300500022002300x2300张前路牵引变电所有机房1152站2停20001.0载货电梯1500x2700x23001500x2300820015003000x3150张前路车辆段派出所有机房1205站5停10001.5乘客兼无障碍电梯1600x1400x25001000 x2300470022002800x2300张前路综合体无机房38.52站2停2500.4杂物电梯1000x1000x12001000 x12001400x1500南关岭综合楼有机房2257站7停10001.5乘客兼无障碍1部、乘客兼消防电梯1部1600x1400x25001000 x2300470015502400x2200南关岭综合楼有机房1267站7停10001.5乘客兼消防电梯1600x1400x25001000 x2300480015502400x2200南关岭综合楼无机房1267站7停20001.0载货电梯1500x2700x23001500 x2300480015002700x3200南关岭食堂浴室无机房262站2停2500.4杂物电梯1000x1000x12001000 x12001500x1450 11.附图注:附图中土建尺寸存在变化可能,如与前述技术要求有冲突,以技术要求为准。 图1控制中心电梯(T-1、T-3)机房平面图 图2控制中心电梯(T-2、T-4)十六层平面布置图 图3控制中心电梯(T-1、T-3)十六层平面布置图 图4控制中心电梯(T-2、T-4)机房平面图 图5张前路车辆段综合楼有机房货梯平剖面图 图6张前路车辆段综合楼有机房客梯平剖面图 图7张前路车辆段牵引变电所有机房货梯平剖面图 图8张前路车辆段派出所有机房客梯平剖面图图9河口停车场联合检修库有机房电梯平剖面图 图10河口停车场综合楼无机房电梯平剖面图 图11南关岭车辆段综合楼有机房电梯平剖面图(提升高度为25米) 图12南关岭车辆段综合楼有机房电梯平剖面图(提升高度为26米) 图13南关岭车辆段综合楼无机房载货电梯平剖面图(提升高度为26米)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分册 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装订顺序:(一)投标人概况应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B级资质副本/明细表副本、曳引客梯、载货梯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垂直电梯安装业绩用户证明、投标人委托的安装单位(如果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业绩/委托协议。投标人对照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和用户需求书有关要求提供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投标人组织机构(五)资格声明、制造厂家资格声明书、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函(六)投标人在大连市常驻机构证明或承诺若投标人投标货物关键部件不是自己生产,则投标人必须提供这些关键部件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七)生产场地、技术装备和测试标准与手段(八)证明设计、调试等能力的资质文件(九)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表,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十)投标人业绩、已完成或在建类似工程业绩表、2010年1月1日起至今已完成项目表、在建项目表投标人2008年至今须具有国内两项及以上20层以上公建项目且单项合同数量不少于4部垂直电梯的供货及安装业绩(以合同为准),同时具有至少一项地铁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项合同数量不少于20部(以合同为准),且没有发生过较为严重的质量和工期问题(用户证明为准)(十一)质量保证体系及证书(十二)介入法律诉讼案件表(十三)维保方案(十四)其它情况(表彰情况、获奖证书等证明投标人整体实力的资料)(十五)资格条件目录响应表投标人必须对资格条件响应文件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编辑页码目录对应每项资格证明材料所在位置,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1.1投标人概况1投标人名称2总部地址3法定代表人姓名4电话联系人5传真邮政编码6注册地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7实际注入资本: 9主营范围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B级资质副本/明细表副本、曳引客梯、载货梯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垂直电梯安装业绩、投标人委托的安装单位(如果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业绩/委托协议。投标人对照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和用户需求书有关要求提供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资质证书编号:营业执照编号: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 期:年 月 日 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参与投标的 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职务:____ ___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备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经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1.4投标人组织机构1.简况投标人全称主要业务成立日期职工人数本届管理班子起始日2.领导层名单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项目经理3.股东名单(股份20%以上者)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控股公司名称4.直属公司名单5.驻大连办事处或联系机构名单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电话/传真说明:投标人应认真填写上表,详细叙述或附图表示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与母公司或子公司关系及总负责人和主要人员名单。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 1.5资格声明致:大连地铁有限公司:基于你方招标邀请之招标文件,以下签名者愿意参加供货进度要求中所规定之(货物名称)的供货投标,并提交以下文件,保证其所有的说明真实、正确:1、由 (制造厂家名称)提供 (货物名称)的授权书正本1份,副本 份,我方代表该制造厂家并受其约束(投标人是贸易公司时)。2、我方(或我方及生产厂家)之资格说明各正本一份,副本份。3、一份本签名者保证资格文件中的所有说明为真实、正确的证书,以及一封由我方银行(银行名称)出具的资信证明。4、我方理解你方可能还要求提供更进一步的资格资料,并愿意应你方的要求提交。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1.5.1制造厂家资格声明书1、名称及其他资料:A、生产厂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厂家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C、成立和/或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D、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E、最新之资产平衡表(到__________________时为止)(1) 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流动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长期债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短期债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 净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F、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选择项)G、生产厂家在中国的代表之姓名、地址(如果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拟提供之设备的生产设施及其他资料工厂的名称及地点 所生产的设备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生产能力 雇员人数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生产拟提供之设备的经验(年数)。(包括:项目用户、投入商业运行之日期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过去五年中设备主要销往的国内外用户的名称和地址:名称地址 销售的设备名称(A)出口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国内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过去五年中每年成交总额:年份 国内销售出口 总额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6、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部件名 供应商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7、供征询之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公司所隶属之集团名称(如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其他资料(年表、组织、结构等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尽明我方所知,前述之所有说明均为真实及正确,并已提供全部有效之资料及数据,我方同意应你方要求出示前述说明的书面证明文件。日期:生产厂家名: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印刷字体之姓名:授权代表之职位:电话、传真号码: 1.5.2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致: 大连地铁有限公司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公司地点的(投标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1)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3)本授权函为我方针对本工程授予投标人的唯一专项授权。(4)我方兹授予(   )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我方于年月 日签署本文件,(  )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投标公司名称:(盖章)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名称:(盖章)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姓名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姓名 职务和部门 职务和部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 1.6投标人在大连市常驻机构证明或承诺(外地投标人提供)1.7生产场地、技术装备和测试标准与手段1.8证明设计、调试等能力的资质文件1.9财务状况1.9.1 财务状况表基本数据项目金额(万元)备注资金注册资金实有资金总资金流动资金总债务流动债务未完工程的年平均投资额(今后三年)未完工程的总投资额1.9.2提供包括2010、2011、2012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1.9.3可以查到财务信息的开户银行的银行名称、地址、电话及申请单位向其开户银行出具的招标人可查证的授权书。1.9.4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0投标人业绩1、已完成或在建类似工程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电话/电传供货数量(间隔)合同签定时间开竣工时间备注注:列出所有投标设备在地铁工程中的应用业绩,应提供验收报告、用户证明、中标通知书以及合同等相关说明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 22010年1月1日起至今已完成项目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电话/电传供货数量(间隔)合同签定时间竣工时间备注应提供验收报告、用户证明、中标通知书以及合同等相关说明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 3、在建项目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电话/电传供货数量(间隔)合同签定时间拟竣工时间备注应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合同等相关说明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1.11质量保证体系及证书质量保证体系概述(可用框图说明)要求文件:有关质保体系认证证书,如ISO9000证书(复印件)产品关键部件及整机技术测试、技术鉴定书、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复印件)1.12 介入法律诉讼案件表提供投标人近三年的有关诉讼及索赔案件情况,包括案件的时间、争议各方、缘由、涉案金额以及处理结果。 1.13维保方案1.13.1培训计划书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详细的培训计划。1.13.2质量保证程序文件投标人应按照合同条款和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提交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程序文件。1.13.3十年维保方案1.14其它情况(表彰情况、获奖证书等证明投标人整体实力的资料)1.15资格条件目录响应表序号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投标文件页码备注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B级资质证书副本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载货电梯B级资质证书明细表副本5曳引客梯、载货梯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证书副本7投标人如委托其他安装单位安装垂直电梯,该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委托协议具有地铁垂直电梯安装工程业绩(以合同为准)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地铁垂直电梯安装业绩(以合同或用户证明为准)82008年至今须具有国内两项及以上20层以上公建项目且单项合同数量不少于4部垂直电梯的供货及安装业绩(以合同为准)9同时具有至少一项地铁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项合同数量不少于20部(以合同为准)102008年至今没有发生过较为严重的质量和工期问题的用户证明 第二分册 商务部分商务部分装订顺序:(一)投标函(二)汇总表(三)分项设备报价表(四)单价分析表(五)安装费明细表(六)材料费清单(七)备品备件投标明细报价表(八)专用工具和测试仪器投标明细报价表(九)技术服务费及其他费投标明细价格表(十)供货清单(十一)设备主要部件价格清单(国内)(十二)设备主要部件价格清单(进口)(十三)质保期满后年维保报价表(十四)商务差异表(十五)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一览表(十六)产品技术转让协议及相关证明文件(十七)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 2.1投标函致:大连地铁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份。我方所提交的文件包括:(1)开标一览表(2)资格审查文件(3)商务部分(4)技术部分(5)投标保证金供货并安装验收完成时间: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个日历日。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日期:年月日2.2汇总表招标编号: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序号费用名称数量单位数量总计备注1设备费2安装费(含调试/现场管理费)3备品备件费(两项总计金额为设备费2%)4专用工具费5技术服务费及其及他费用6投标总价7交货期8交 货 地 点注:1.此表的总计系所有需买方支付的本次招标标的物的金额总数即投标总价。2.所有货物的价格是包括货物及随机附件的采购、制造、检测、试验、包装、税类费用等一切支出。3.技术服务内容的价格应包括设计、验收、培训(注:异地工厂培训费用不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招标人负责)、设计联络、技术资料、图纸、质保期服务的全部费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 2.3分项设备报价表招标编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1234567891011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单位数量单价(现场交货价)总价车站名称设备编号合计注:1.投标人根据用户需求书设备数量规格统计表和招标图的内容,逐一报价。2.单价和总价均指安装现场交货价,已含货物出厂价、运保费、仓储费和相关服务费用以及合同有关的各种税费。3.运保费指设备从制造厂发运到安装现场的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4.如果总价与单价不符,则以单价为准,对重要部件还要进行单价分析,并附单价分析表。5.本表“合计金额”与汇总表“设备费”一致。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 2.4附:单项分析表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 货 物名 称规 格 型 号计量单位台综合单价序号费用名称单位数量费用备注单价合价1直接费材料费半成品费人工成本车间管理费设计费其它2间接费公司管理费资料费其它3税金4利润其它5运输费6保险费7综合单价编制: 复核:年月日 年月日说明:投标人需对投标同一规格型号设备的单价,根据本表形式做出详细分析。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2.5 安装费用明细表招标编号:货币单位:①②③④序号安装费价格构成价格备注1人工费2材料费3机械使用费4管理费5利润6环境保护7文明施工8安全施工9现场临时设施费10工程水电费11成品保护12脚手架费13其他总计金额注:本表“总计金额”与汇总表“安装费”一致。总计金额应包含调试费和现场管理费。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2.6附:材料费清单招标编号:货币单位:万元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制造商原产地单价总价安装材料费总价: 万元。 注:此表总价为安装费构成中的材料费。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2.7备品备件投标明细报价表招标编号:货币单位: ABCDEFGHI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单价(现场交货价)总价(D×G)其中运保费合计注:1、若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2、本表“合计金额”与汇总表“备品备件费”一致。3、投标人根据技术规格书填报设备总价2%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报价明细表。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中选择和调整适用的品种和数量。4、上述报价已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应交纳的一切税费。5、属分包商的需在“备注栏”注明分包商名称。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2.8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投标明细报价表招标编号:货币单位: ABCDEFGHI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单价(现场交货价)总价(D×G)其中运保费合计注:1、若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2、本表“合计金额”与汇总表“专用工具费”一致。3、投标人根据技术规格书填报设备总价2%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报价明细表。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中选择和调整适用的品种和数量。4、上述报价已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应交纳的一切税费。5、属分包商的需在“备注栏”注明分包商名称。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2.9技术服务及其他费投标明细价格表招标编号:货币单位: ①②③④序号服务价格构成价格备注1设计联络2办理检验证书3技术资料、培训4验收费(含现场检测、验收等相关服务所发生的费用)5其他费用(如有其他费用,应列明费用名称)总计金额注:1.投标人所报服务费总价应包括对本项目的所有服务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注意,技术规格书的规定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但无论以后实际发生的服务费用如何,投标人不能提出额外的服务费用,突破所报的服务价。2.此表内容包括以上内容但不限于此,投标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3.上述报价已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应交纳的一切税费。4.本表“总计金额”与汇总表“技术服务费及其他费用”一致。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2.10供货清单招标编号:货币单位:万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制造商原产地单价总价设备总价: 万元;数量:;单位:。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2.11设备主要部件价格清单(国内)招标编号:货币单位:序号部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制造商原产地参考单价参考总价注:1、本表中的价格仅供评标参考,不计入投标总价。2、总价以交货地点到货价为准。3、上述报价已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应交纳的一切税费。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2.12设备主要部件价格清单(进口)招标编号:货币单位:序号部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制造商原产地参考单价关税及其它费用参考总价注:1、如果所供设备的主要部件中有进口设备,可按此表填写。2、本表中的价格仅供评标参考,不计入投标总价。3、总价以交货地点到货价为准。4、上述报价已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应交纳的一切税费。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2.13保质期满后年维保报价表招标编号:货币单位:①②③④序号分项内容分项总价备注1代维方案总计注: 1.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必须将所有报价表及其电子文件封装和提交。 2.代维费用不计入投标总价。3.投标人承诺合同执行期内代维费用不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2.14商务差异表序号招标文件编号有偏离偏离简述…………其余全部响应说明:投标人应根据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差异的,则在差异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2.15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一览表序号合同条款条目完全响应有偏离偏离简述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上表。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上表相应列中标注“O”,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上表相应列中标注“X”。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 2.16产品技术转让协议及相关证明文件说明:投标人应对需要作技术引进的产品(即合同设备)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向招标人证明并保证技术引进工作已完成,合同的执行已有技术保障。 2.17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合计合计123…总计说明:1、本表仅为小微企业产品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2、本表用于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填入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企业所在地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的,评标时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 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报价占联合体总报价比例表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合计合计123…总计小型和微型企业占联合体报价百分比(%)联合体投标报价说明:1、本表仅为有小微企业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填报;2、本表用于对联合体中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联合体总金额一定比例时所给予的价格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填入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企业所在地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的,评标时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 第三分册 技术部分技术部分装订顺序:(一)技术要求的响应(二)设备技术建议书及相关技术说明文件(三)施工组织设计(四)图纸设计(五)其它 3.1技术要求的响应说明: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相应的空格中标注“0”。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下表相应空格中标注“×”,并提出详细的商务方案。序 号条目完全响应有偏离偏离简述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 3.2设备技术规格建议书及相关技术说明文件设备技术建议书及相关技术说明文件包括:1、设备组成及方案的优选说明。2、设备及主要部件清单,含名称、型号、规格、参数、数量、原产地和生产厂家,详细分项报价。对于进口件还应提供各种组件的明细清单。为对供货范围表述清楚,投标人应提供用于说明的图纸和其它资料,并附以必要的说明。3、设备安全性及控制策略说明,包括控制策略、事故对策、特殊情况下应对措施。提供的设备在正常运行、维修、检查、试验、救援及其它特殊情况的安全风险评价报告。提供每种安全保护装置的结构简图、工作原理、技术参数、相关特性及必要说明。4、所供设备对电源和接地的要求,设备保护方式。5、电磁兼容(EMC)投标人应协调本系统与其它系统间的电磁兼容性。投标人应确保其它系统不影响本系统的正常工作,同时确保本系统的工作不干扰其它系统设备的正常工作。6、场地及环境要求,设备调试安装要求和工艺。7、验收测试方法及测试标准。8、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投标人应说明其供货、安装、检验及维修保养等方面的质量保证措施,提供在大连市的授权维修保养单位。9、提供的设备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等技术服务及与招标文件有关的技术支持:如培训、技术文件、售后服务等。10、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人员培训等工程进度安排,工程组织实施计划,项目管理及人员配置。11、投标人应提供在质量保证期内及结束后的维保建议方案(包括维保计划及维保费用构成)。12、投标人提供在大连市有能力提供维保服务企业的名录及主要情况介绍。13、招标文件未包含的、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3.3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特点及大连地区气候等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工程现场管理责任要求、与其它专业(如建筑、装修、其它设备安装等)施工配合的要求、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责任要求。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总体概述: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工作时间段划分;(2)总体工作规划:a.安装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b.工作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c.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力、设备(起重运输机械)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d.质量保证措施与违约承诺;e.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违约承诺;f.突发事件应急预案;g.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防火及保护措施;h.临时用电、用水及施工照明的解决方案。(3)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a.安装方案及控制措施;b.安装工程设计、运输(包括公路运输、垂直运输或轨行区运输等)、仓储、安装、现场管理、运行、维护方案;c.运输及吊装交通组织方案;d.工作接口(与其它分项工程、其它系统工程)处理。(4)施工组织管理合理化建议。(5)按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其他资料相关表格及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3.4图纸设计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提供。3.5其他3.5.1主要参数、材料表3.5.2投标货物总表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供货范围要求填制。投标人:序号名称主要规格数量包装尺寸重量发货时间到货港/地点1234… 投标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字:日期:3.5.3设备组成及方案的优选说明3.5.4投标货物主要工艺流程投标人应对其投标货物制造的主要工艺流程进行描述。3.5.5主要元器件/原材料清单及其试验/检验报告序号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原产地备注1234…说明:请附上相关的试验/检验报告投标授权代表签字:日期:3.5.6投标货物的型式试验/检验报告、鉴定证书、型号证书3.5.7投标人拥有投标货物中的设备/元器件技术专利证书3.5.8投标货物安装使用维护及检修投标人应根据设备的技术、工艺、使用环境的情况,提出安装、使用、维护及检修的描述和说明,以及保质期内的维保计划方案。3.5.9供货方式投标人应根据合同专用条款和用户需求书的供货要求和供货范围作出详细的描述。3.5.10项目主要参加人员项目主要参加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主要设计生产技术人员,项目计划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等。列表说明参加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技术职称、服务时间、学历、专业、负责过的工程(类型和金额)及在该项目中任职等。 项目班组人员配备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学历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完成或建工程情况本人签字确 认证书名称证号级别专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它人员1.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须附有身份证、执业证书、岗位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2.在本工程未竣工验收完毕前本表所列人员不允许其参加其他项目(包括投标)。3.中标后如需更换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需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并获得出面同意后方可更换。4.上述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人员责任。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职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参加工作时间项目负责人从业年限有关资格证书名称和编号身份证号码近3年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 期工程质量证明人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我承诺上述资料情况属实,如有虚假同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厉处罚。签字:年月日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职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近三年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证明人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本人签字我承诺上述资料情况属实,如有虚假同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厉处罚。签字:年月日 其他人员简历表序号工种姓名级别所属专业劳务公司名称相关资格证书编 号3.5.11设计联络计划书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详细的设计联络计划。3.5.12生产条件及生产能力3.5.13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补充提供的文件资料。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附件1、招标文件之补充修改文件确认函致: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已收到下面所列的贵方发出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之修改补充文件,并在此确认我方在本投标报价中已考虑和包含了修改补充文件中的要求。我方已收到的修改补充文件有:1、…………………2、………………………(投标文件正本此页后附每次确认函回执的原件,副本此页后附该原件的复印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 附件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大连地铁工程控制中心及车辆段、停车场综合楼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LCG2013-0750   年 月 日货物投标总报价(人民币/万元)供货并安装、调试及验收完成时间备注大连地铁工程控制中心及车辆段、停车场综合楼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小写)(大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附件3、评标办法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二、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分别根据 “符合性评审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视为通过。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通过,则视为此投标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符合性评审表序号审查项目要求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会议,并在唱标记录上签字2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3投标人未超出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未过期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认证证书、认证证书未过期4投标人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5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齐全,签字人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6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装订,资格审查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中的主要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可辨7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未出现多个报价8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9未有针对合同条款的负偏离10投标货物的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招标文件标有★号项技术性能指标要求,没有负偏离11“报价部分”具有详细的投标报价表12提供产品为制造商正规出厂产品,非贴牌产品承诺13提供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承诺14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承诺15报价合理且不低于成本16投标人经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行贿记录17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非进口产品18投标文件中不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重大偏差 综合评分表分项评分因素满分分值权重说明价格投标报价10035%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100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总价。技术部分整机技术性能10010%1、优:整机技术性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甚至更为优越,完全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并具有多项地铁成熟应用业绩;(得100-90分);2、良:整机技术性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有地铁成熟应用业绩(得89-70分);3、一般:整机技术性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有少部分微小负偏离,基本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69-50分)。电力拖动系统1005%1、优:电力拖动系统品质最优,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甚至更为优越,完全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100-90分);2、良:电力拖动系统品质良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优越程度不高,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89-70分);3、一般:电力拖动系统品质尚可,基本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69-50分)。曳引系统1006%1、优:曳引系统品质最优,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甚至更为优越,完全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100-90分);2、良:曳引系统品质良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优越程度不高,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89-70分);3、一般:曳引系统品质尚可,基本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69-50分)。导向系统1005%1、优:导向系统品质最优,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甚至更为优越,完全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100-90分);2、良:导向系统品质良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优越程度不高,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89-70分);3、一般:导向系统品质尚可,基本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69-50分)。轿箱1005%1、优:轿箱结构、装饰、选材等最优,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甚至更为优越,完全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100-90分);2、良:轿箱结构、装饰、选材等良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优越程度不高,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89-70分);3、一般:轿箱结构、装饰、选材等尚可,基本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69-50分)。门系统1005%1、优:门系统品质最优,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甚至更为优越,完全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100-90分);2、良:门系统品质良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优越程度不高,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89-70分);3、一般:门系统品质尚可,基本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69-50分)。电气控制系统1004%1、优:变频器等电气元件、电磁兼容性、方便维修等最优,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甚至更为优越,完全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100-90分);2、良:变频器等电气元件、电磁兼容性、方便维修等良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优越程度不高,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89-70分);3、一般:变频器等电气元件、电磁兼容性、方便维修等尚可,基本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69-50分)。重量平衡系统1004%1、优: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甚至更为优越,完全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100-90分);2、良: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优越程度不高,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89-70分);3、一般:尚可,基本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69-50分)。安全装置1005%1、优:优于用户需求书和国家标准要求,配置多重冗余设计,安全装置描述清晰(得100-90分):2、良:满足用户需求书需要(得89-70分);3、一般:描述不细致,或有微小偏差(得69-50分);合理化建议1001%1、优良:合理化建议完善、合理、可实施性强、有特色(得100-80分);2、一般:较优良标准纯在不足(得79-50分)。施工组织设计1004%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重难点分析、运输、吊装、安装、仓储、文明施工及其它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审),评出优、良、一般三个档次:1、优:得100-90分;2、良:得89-70分;3、一般:得69-60分。设计联络1002%依据设计联络及其内容进行评审,分为优、良、一般三个档次:1、优:得100-90分;2、良:得89-70分;3、一般:得69-60分。质量保证1002%依据工艺流程、质保手段、竣工资料及设备试验、检验方案合理性等相关内容进行评审,分为优、良、一般三个档次:1、优:得100-90分;2、良:得89-70分;3、一般:得69-60分。备品备件1001%依据提供的备品备件是否分满足实际需要,价格是否合理等进行评审,分为优、良、一般三个档次:1、优:得100-90分;2、良:得89-70分;3、一般:得69-60分。售后服务及培训1002%1、优:售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售后服务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强大,售后服务承诺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能够充分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100-90分);2、良:售后服务方案比较科学、合理、售后服务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较为强大,售后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89-70分);3、一般:售后服务方案一般,售后服务承诺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9-60分);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面试1002%依据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全过程实施的简要陈述情况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审,分为优、良、一般三个档次:1、优:得100-90分;2、良:得89-70分;3、一般:得69-60分。财务和资信状况1002%1、优:财务状况好、能够保证项目资金需要(得100-90分);2、良:财务状况较好、可保证项目资金需要(得89-70分);3、一般:财务尚可、基本保证项目资金需要(得69-60分)。 三、加分因素加分因素说明节能产品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5%的加分,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节能水平确定,计算公式中用K1表示。本项目计算公式:节能产品加分 = 技术加分 + 价格加分 =(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50×K1 +(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35×K1。环保产品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5%的加分,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环保程度确定,计算公式中用K2表示。本项目计算公式:环保产品加分 = 技术加分 + 价格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50×K2 +(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35×K2。备注:(1)证明资料应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投标人须对自己所投的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中明确标注本项目所投产品型号和位置(可采用网络截屏)以方便专家评审。(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只有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才能获得该类产品加分否则不予以加分。四、评分说明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报价低的;(2)技术部分得分高的;(3)商务部分得分高的。2、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人介绍相关情况。投标人必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实事求是地陈述。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3、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5、保密要求6、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7、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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