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林寺镇高楼村许家垭子水果种植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花林寺镇高楼村许家垭子水果种植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花林寺镇高楼村许家垭子水果种植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85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Z0731-202101-01F

2、立项批复文号:远发改审批【2021】174号

3、项目名称:花林寺镇高楼村许家垭子水果种植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7、采购需求:花林寺镇高楼村许家垭子水果种植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新建仓库建筑面积为598.48平方米,结构形式为独立基础框架结构2层,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仓库主体建设、室内装修、水电安装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4.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叄级及以上有效资质;

4.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磋商小组不予采信;

4.4、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并提供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供应商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4.5、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4.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③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④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供应商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⑤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4.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4.9、磋商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磋商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等政策;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从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30日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5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标:

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6室(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四馆一中心)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yuanan.gov.cn)发布。

公告发布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5室(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四馆一中心)操作系统,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供应商代表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若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花林寺镇高楼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远安县花林寺镇高楼村四组

联系方式:153*****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5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刚

电 话:****-*******

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施 种植 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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