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招标公告】2021年舒城县阙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公告中】
【舒城县】【招标公告】2021年舒城县阙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公告中】
二、项目名称:2021年舒城县阙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三、项目实施地点:舒城县阙店乡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舒城县阙店乡人民政府、舒城县农业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舒城县
六、项目类型:? 工程类 □ 服务类 □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2021年舒城县阙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项目总投资********.75元。
一标段位于舒城县阙店乡观山村、沙湾村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1200亩、衬砌明渠(沟)5150m、排水沟5233m、渡槽6座、过路涵40座、箱涵2座、管涵3座、护岸1033m、机耕桥5座、3m宽砼路4283m、2m宽砂石路2019m、塘坝1座、配套建筑物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一标段控制价为*******.32元。
九、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021年12月底之前必须完成总工程量的85%)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截止开标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无尚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性投标处罚,且在舒城县无在披露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通报。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上述资格条件。
注: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因安全生产方面原因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2、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获得中标资格待建项目),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
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2家。
十一、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十二、标段数:共三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均可就三个标段中某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一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按先评一标段、再评二标段、最后评三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推荐为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但随机抽取计算出的评标基准价不变)。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7月23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项目开标时间:2021年8月16日9时00分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jfwpt.luan.gov.cn)上无偿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八、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总价中位值法
十九、备 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须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到场的项目经理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注:①参与交易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会,每个投标人确定一名委托代理人进场参加。招标文件中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到场的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②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参加投标活动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③委托代理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④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在入口登记处须提供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查验,无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⑤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2、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原件的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参加开标会;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证明应为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原件、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8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或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投标保证金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不接受现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4、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10%,预中标企业在开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年8月26日17时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履约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因投诉等特殊情况,需延迟缴纳或提供担保函的,经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或提供担保函,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和逾期未缴入或逾期未提供担保函视作自动放弃预中标资格。对故意放弃预中标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1年8月16日09时00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7、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授权委托人社保缴费证明填报在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中)、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CA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880-4959。
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授权委托人社保缴费证明填报在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中)、奖项、业绩、荣誉等所有相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开标现场查验的资料详见招标公告备注第2条。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含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的链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
9、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向招标人递交已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约谈后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10、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
11、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持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登记备案。
12、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3、咨询提问途径
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件等,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舒城县阙店乡人民政府、舒城县农业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时主任 曾主任
联系电话:138*****308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9*****408
二、项目名称:2021年舒城县阙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三、项目实施地点:舒城县阙店乡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舒城县阙店乡人民政府、舒城县农业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舒城县
六、项目类型:? 工程类 □ 服务类 □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2021年舒城县阙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项目总投资********.75元。
一标段位于舒城县阙店乡观山村、沙湾村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1200亩、衬砌明渠(沟)5150m、排水沟5233m、渡槽6座、过路涵40座、箱涵2座、管涵3座、护岸1033m、机耕桥5座、3m宽砼路4283m、2m宽砂石路2019m、塘坝1座、配套建筑物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一标段控制价为*******.32元。
九、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021年12月底之前必须完成总工程量的85%)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截止开标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无尚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性投标处罚,且在舒城县无在披露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通报。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上述资格条件。
注: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因安全生产方面原因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2、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获得中标资格待建项目),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
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2家。
十一、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十二、标段数:共三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均可就三个标段中某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一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按先评一标段、再评二标段、最后评三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推荐为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但随机抽取计算出的评标基准价不变)。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7月23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项目开标时间:2021年8月16日9时00分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jfwpt.luan.gov.cn)上无偿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八、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总价中位值法
十九、备 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须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到场的项目经理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注:①参与交易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会,每个投标人确定一名委托代理人进场参加。招标文件中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到场的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②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参加投标活动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③委托代理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④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在入口登记处须提供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查验,无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⑤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2、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原件的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参加开标会;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证明应为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原件、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8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或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投标保证金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不接受现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4、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10%,预中标企业在开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年8月26日17时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履约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因投诉等特殊情况,需延迟缴纳或提供担保函的,经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或提供担保函,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和逾期未缴入或逾期未提供担保函视作自动放弃预中标资格。对故意放弃预中标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1年8月16日09时00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7、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授权委托人社保缴费证明填报在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中)、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CA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880-4959。
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授权委托人社保缴费证明填报在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中)、奖项、业绩、荣誉等所有相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开标现场查验的资料详见招标公告备注第2条。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含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的链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
9、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向招标人递交已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约谈后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10、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
11、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持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登记备案。
12、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3、咨询提问途径
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件等,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舒城县阙店乡人民政府、舒城县农业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时主任 曾主任
联系电话:138*****308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9*****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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