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上水南安置房二期工程桩基、上部主体工程质量检测

浦城县上水南安置房二期工程桩基、上部主体工程质量检测

投标邀请书

致:福州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福建九鼎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福建上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投标邀请书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上水南安置房二期工程桩基、上部主体工程质量检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检测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浦城县上水南大路沿东侧(原豆腐制品厂用地);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60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6336.52平方米,规划建设三幢住宅楼(6-15层,负一层为地下室)。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配套公建、地下室以及室外配套设施等。本检测技术服务招标控制价为2836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桩基、上部主体工程质量检测,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2.5.工期要求: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在当天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在确认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第二天进场检测,每个单位工程的检测项目在现场检测完成后2天内提供检测结果,7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

2.6.质量要求:符合GB/T50344-200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的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专项资质、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或同时具备“4+1”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核发有效的CMA计量认证。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岗位证应具备本工程的所有检测项目),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岗位证书上所署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或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六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24日至2021年0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地址:福建省浦城县江滨一期9号楼3单元20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8 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福建省浦城县江滨一期9号楼3单元206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正大路108号, 邮编:353400

电话:132*****965;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双溪中山中路2号,邮编:353200

电话:****-*******(浦城分公司),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质量检测 主体工程 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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