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宁波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竞价采购关于网上填报配送方案的说明
2007年宁波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竞价采购关于网上填报配送方案的说明
根据2007年宁波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竞价采购关于配送企业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合格配送商
1、配送商必须具备对所有采购人进行及时配送的能力。
2、药品生产企业作为供应商,其成交品种可以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也可以由生产企业委托批发企业代理配送。
3、每个报价品种允许选择1-3家配送商。成交品种有多个配送商时,采购人可在网上自由选择,供应商不得强行指定。
4、竞价采购配送商无需报名,供应商在网上对每个申报产品进行配送商选择。供应商必须出具所有申报产品涉及的配送商的《附表11-配送商配送承诺书》。配送方案网上填写和配送承诺书是产品配送方案合格的必要条件。
5、对于无配送商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成交。
二、配送方案网上填写
1、供应商用账号密码登陆投标篮后,在“已申报产品列表”的每个产品后面有一个“配送商选择”按钮,可针对每个产品进行配送商选择。
2、为方便申报产品较多的供应商操作,特提供了批量填写配送商的功能。
A、批量填写要求所有需要批量填写的产品均未曾选择配送商。
B、任意点击其中一个产品的“配送商选择”按钮,点“增加配送企业”,通过开户名称对配送商进行查询,在拟选择的配送商企业名称后面点击“选择”按钮,如需选择多个重复以上操作即可。可以通过“删除”按钮删除已经选择的配送商。
C、选择完成后返回已申报产品列表,在“配送企业”字段下面显示已经选择的配送商个数。
D、重新进入“配送商选择”,在已经选择的配送商下面出现“是否确定为批量配送”按钮,点击该按钮,所有原已申报但未曾选择配送商的产品会自动填写选择的配送商。对已经选择过配送企业的产品不受此批量操作的影响。
E、批量填写可以是填写多个或者1个配送商。
咨询电话: ****-********转8102、8104
请各供应商相互转告。
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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