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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拟对南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ZC2013-3145A
项目名称:南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采购
项目预算:壹佰叁拾肆万元整(¥*******.00元)
二、项目内容:
※参考型号、规格
001-A:本次招标范围为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2年)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包括水环境监测、环境空气监测、噪声监测
※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电子标书。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监测资质和计量认证CMA证书。
2具有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监测经验、技术能力和装备能力;其中监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环保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环境监测岗位证书并担任过类似工程环境监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派谴现场服务的主要技术人员应具有环境监测上岗证书及类似工程经验。
3要求投标人有近5年(2008年~2012年)承担过类似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测项目的资历(附委托合同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投标人应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回执单出具的时间为2013年)。
(注:以上考核合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四、供应商报名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上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并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购买纸质采购文件才能参加投标,否则,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五、招标/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09月18日至2013年9月27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南宁市金湖路59-1号8楼808财务室)
售价:伍拾元整/份(¥50.00元/份),售后不退。
方式:如需邮寄标书,请把电汇复印件连同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号、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号码传真至: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姚俊 ****-*******传真:****-*******
图纸资料由招标人在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八楼门厅处发售,时间自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9月27日(止(正常工作时间),购买图纸资料费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购买图纸资料的发票。
购买图纸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杜少波****-*******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7日09时30分
投标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屏)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屏)
七、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杜少波****-*******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缪淼****-*******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6666
八、质疑电话:****-*******
投诉电话:****-*******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8日
公开招标文件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项目编号:NNZC2013-3145A 招标人: 南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二0一三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评标办法……………………………………31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37第五章 合同条款……………………………………………65第六章 合同格式……………………………………………76第七章 技术文件和招标图纸………………………………………………79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国家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发[2011]222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南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国内商业银行贷款,本次招标投资约134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2年)环境监测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郁江河段左江与右江汇合口下游约4.7KM,上距左江山秀坝址84km,距右江金鸡滩坝址121km,下距西津坝址198km,是郁江综合利用规划十个梯级中的第七个梯级,工程建设以航运、防洪为主,结合发电,兼顾改善南宁水环境等水资源综合利用要求。通航建筑物采用单级船闸,级别为III级,设计通航标准为最大通航2×1000t级顶推船队及1000t级货船,船闸有效尺度为190m×23m×3.5m;电站设计安装5台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台机组容量为30MW,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50MW。枢纽建筑物布置沿坝轴线从左至右有依次为左岸接头土坝、门库坝段、船闸、重力连接坝段、泄水闸坝、电站厂房、鱼道和右岸接头土坝,即船闸布置于枢纽左岸,中间为13孔泄水闸,电站布置于枢纽右岸。2.2项目地点:广西南宁市。2.3招标范围:(1)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2年)的环境监测,包括水环境监测、环境空气监测、噪声监测,具体监测内容详见《第七章 技术文件》。2.4服务期限(1)建设期:从签订合同日起至本枢纽工程竣工。(2)运行期:工程竣工日起2年。(3)服务期间,需配合招标人和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整个工程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服务期满后,仍需配合招标人和环保主管部门进行本项目工程的环评专项验收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监测资质和计量认证CMA证书。3.2具有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监测经验、技术能力和装备能力;其中监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环保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环境监测岗位证书并担任过类似工程环境监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派谴现场服务的主要技术人员应具有环境监测上岗证书及类似工程经验。3.3要求投标人有近5年(2008年~2012年)承担过类似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测项目的资历(附委托合同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3.5投标人应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回执单出具的时间为2013年)。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至12:00,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4.2图纸资料由招标人在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八楼门厅处发售,时间自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9月27日(止(正常工作时间),购买图纸资料费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购买图纸资料的发票。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7日上午9:30,地点为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七楼开标室(具体安排见七楼电子屏)。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new)、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财政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南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purchase.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网址:http://www.gxjt.gov.cn/)站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南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广西南宁市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邮 编:530021联 系 人: 杜少波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箱:nnjtslgs@163.com 开户名:南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兴宁支行 账号:
****************957 招标代理单位: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 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9-1号邮 编:530022联 系 人:缪淼电 话:
****-*******传真:
****-*******账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银行账号:
****************666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南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邮编:530021 联系人:杜少波电话:
****-*******传真: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兴宁支行帐号:
****************95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邮编:530022联系人:缪淼电话:
****-******* 传真:
****-*******1.1.4项目名称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技术服务1.1.5建设地点郁江上游广西南宁市左、右江汇合口下游4.7KM1.1.6采购预算134万元1.3招标范围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技术服务1.4服务工期工程建设期(计划从2012年3月至2015年12月)加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运行期(2年)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国内商业银行贷款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3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监测资质和计量认证CMA证书。2具有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监测经验、技术能力和装备能力;其中监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环保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环境监测岗位证书并担任过类似工程环境监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派谴现场服务的主要技术人员应具有环境监测上岗证书及类似工程经验。3要求投标人有近5年(2008年~2012年)承担过类似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测项目的资历(附委托合同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5投标人应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回执单出具的时间为2013年)。(注:以上考核合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5.1现场考察不组织6.1标前会议不组织8.1投标人提出问题异议和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16天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15天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24小时内9.1投标人确认收到补遗书的截止时间收到补遗书后24小时内13.4合同调价不调价14.1投标文件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60日内15.1投标担保金形式银行转账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3万元户名: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银行账号:
****************666616.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6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盘)1份18.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七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电子屏幕当日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0月 17日9:3020.1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13年10月 17日9:30地点: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七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电子屏幕当日公告)25.3投标人受到中标通知书告知时间24小时内26.1履约担保形式现金履约担保金额监测服务费的5%,交至南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7.1中标人签署合同书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30.5监督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电话: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67号 邮编:53001231.1项目业主在组织招标过程中产生的服务费8000元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人。 A. 总则1.招标范围1.1项目概况1.1.1 本招标项目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国家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发[2011]222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南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国内商业银行贷款,本次招标投资约134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工程概况: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郁江河段左江与右江汇合口下游约4.7KM,上距左江山秀坝址84km,距右江金鸡滩坝址121km,下距西津坝址198km,是郁江综合利用规划十个梯级中的第七个梯级,工程建设以航运、防洪为主,结合发电,兼顾改善南宁水环境等水资源综合利用要求。通航建筑物采用单级船闸,级别为III级,设计通航标准为最大通航2×1000t级顶推船队及1000t级货船,船闸有效尺度为190m×23m×3.5m;电站设计安装5台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台机组容量为30MW,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50MW。枢纽建筑物布置沿坝轴线从左至右有依次为左岸接头土坝、门库坝段、船闸、重力连接坝段、泄水闸坝、电站厂房、鱼道和右岸接头土坝,即船闸布置于枢纽左岸,中间为13孔泄水闸,电站布置于枢纽右岸。1.3招标范围:(1)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2年)的环境监测,包括水环境监测、环境空气监测、噪声监测。2.4服务期限(1)建设期:从签订合同日起至本枢纽工程竣工。(2)运行期:工程竣工日起2年。(3)服务期间,需配合招标人和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整个工程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服务期满后,仍需配合招标人和环保主管部门进行本项目工程的环评专项验收等。1.5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书后,按本招标及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周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监测工作,并提交相应的监测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1.6 监测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的监测文件应符合最新的有关规定和各阶段的深度要求及其他现行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应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2)投标人应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监测有关的问题。 (3)投标人的监测费用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监测工作内容、计划工作量及投标人自身的能力,按市场情况自行测算监测费用。2.资金来源2.1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国内商业银行贷款。2.2 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监测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监测资质和计量认证CMA证书。3.2具有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监测经验、技术能力和装备能力;其中监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环保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环境监测岗位证书并担任过类似工程环境监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派谴现场服务的主要技术人员应具有环境监测上岗证书及类似工程经验。3.3要求投标人有近5年(2008年~2012)承担过类似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测项目的资历(附委托合同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3.5投标人应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回执单出具的时间为2013年)。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且投标文件概不退还。5.现场考察5.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5.2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5.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标前会议6.1 不组织标前会议。B. 招 标 文 件7.招标文件的内容7.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1章招标公告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第4章投标文件格式第5章合同条款第6章合同格式第7章技术文件和招标图纸此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问题答复、补遗书和其他正式函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一并阅读。7.2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8.1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只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16天以前提出的问题(包括发现招标文件有错漏、缺页)进行澄清和解答,并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将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书面答复。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将修改内容以补遗书方式向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人收到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9.2补遗书(包括本须知其他条款中提及的补遗书)将以书面形式发出,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书按时间先后顺序编号,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补遗书为准。如果前后发出的补遗书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补遗书为准。9.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对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加以考虑,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第18.2款的规定,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向后推迟。C. 投 标 文 件10.投标文件的语言10.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来往信函、文件均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担保(在开标会现场出示招标代理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据的复印件)(4)监测技术资料(监测实施方案含监测内容、方法和计划安排)(5)监测费用报价书(6)资格审查文件(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1.2 投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如下原则,否则,按废标处理:(1) 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必须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除招标人另有规定者外,投标人不得修改。(2) 投标文件必须用A4纸(图纸除外)的装订成册,并且应逐页标注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12.投标价12.1 本合同投标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有工作量和全套文件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已 包括了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测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一般检测、测量、交通、通讯、办公场地、保险、税金和利润等,监测业务有关一切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和各种应有的费用以及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12.2 投标人的监测费用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监测工作内容、计划工作量、有关规定及投标人自身的能力,自行测算监测费用。12.3 根据合同规定,由投标人支付的所有税费,都应包括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报价之内,中标后,业主不另行支付。12.4 在合同实施期间,监测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12.5 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1)调价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密封提交。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2)调价函及调价后的投标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签字(签全名)。12.6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于24小时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4.投标担保14.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2投标担保以人民币计,投标担保必须选择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投标担保应由投标人本单位提交,在银行出具的凭证上,汇款人的全称必须是投标人的名称,其下属公司(单位)或上级公司(单位)或其他公司或个人提交的均不予认可。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帐号上(招标人帐号见招标公告)并取得招标人财务部门的收据,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只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取得招标人财务部门开出的收款收据后才视为已提交了投标担保,因银行流程或投标人办理不及时等任何原因导致招标人的财务部门未能及时开出收款收据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3投标文件中必须装有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或电汇)提交单据的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14.4投标担保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13.2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也应相应延长。14.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书且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不计利息)。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一律通过银行以转帐方式退还给投标人。14.6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其投标担保:(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15.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15.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11.1款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文件(U盘)1份,并明确写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也可使用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正副本均由投标人在相应位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15.3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如有修改处,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5.4 投标文件的签署禁止使用签名章。D. 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6.1 投标文件的密封可采取以下二种方式中的一种:方法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正本和副本的包装都必须使用内外两层封套,并在内外层封套上都要加贴封条,上有“正本”、“副本”标记。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方法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用内层封套密封包装,并加盖‘正本’和‘副本’标记,然后统一密封包装在同一个外层封套内,内外层封套上都要加贴封条。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16.2 投标文件外层信封上应按下列格式写明:收件招标人: 收件人地址: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投标文件在2013年月日 时(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封。16.3 投标文件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全称、详细地址和邮编,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内层信封应按下列格式写明:投标人邮编: 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寄)邮编:53002216.4 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在投递过程中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16.5 未按本章第16.1项、16.2项和第16.3项要求未密封和加写印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7.1 投标人必须按本须知第16条第16.2款写明的地址,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17.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补遗书(有正式编号)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18 迟到的投标文件18.1 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并将该投标文件按照其内层信封上写明的地址退回或由投标人自行带回。19 投标文件的更改和撤回19.1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撤回的要求可先以传真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送达招标人签收。19.2 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签署、密封、标记(在内层信封标明“更改”字样)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19.3 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时,必须按照本须知第26条的规定办理。19.4 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按本须知第14.6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担保。E. 开标与评标20.开标20.1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程序和记录提出任何异议。20.2对已按本须知第19.1款规定要求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标,原封退还给投标人。20.3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及投标担保(在开标会现场出示招标代理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据的复印件)的提交情况等进行核查,以确定其完备性。20.4 开标时,由招标代理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若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20.5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事先应书面(信函、传真)通知招标人,并认为该投标人将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程序和记录提出任何异议。20.6 招标代理人应做好开标记录(格式见附件2)并经招标人代表、投标人、监督人、记录人签字后存档备案。21 评标21.1 评标委员会21.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1.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1.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1.4 无效投标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1) 投标人不具备本章第3.1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 投标文件未按本章规定标识或未按规定的正、副本数量递交的; (3)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报价的;(4) 投标人未能按本章第14项的要求出具已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的;(5)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需求以外的条件使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接受的;(6)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 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16.5项规定的。F. 授 予 合 同22.合同授予的标准22.1 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3.招标人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力23.1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因项目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有权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任何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 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但招标人应将投标担保退还给投标人。24.评标报告24.1 招标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人以后,按项目管理权限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交评标报告报请核备后,发出中标通知书。25.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通知书25.1在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财政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www.gxjt.gov.cn)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天。25.2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中应写明业主将支付给中标人按合同规定完成监测工作的总价(即合同价格)。25.3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25.4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5.5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书,即通知其他投标人已落标。25.6招标人即使已经向中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标无效,招标人应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1)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中标等行为;(2)经查实投标人有转借资质行为或以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26.履约担保2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单位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款的 5 %,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7个日历天内,退还履约金的50%;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无息)。2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2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7.合同协议书的签署27.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事宜。签约的地点将在中标通知书中指明。27.2 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双方均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27.3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27.4 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则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担保,重新组织招标。27.5根据国家和交通部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业主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另外,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还应签订安全生产合同。G、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8.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招标人可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未能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协议书的。29.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H、纪律和监督30.纪律与监督和投诉30.1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30.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串通作弊,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以行贿、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中标,也不能采取任何方式向招标人施加压力或干扰,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30.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0.4为保护国家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遵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委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进行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30.5 招标工作的监督机构、电话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附件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附件1-1 资质合同段: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项目要求备注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监测资质和计量认证CMA证书,近五年内具有至少一个类似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监测业绩,并在人员配备方面具备相应的监测能力的监测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附件1-2 业绩合同段: 项目要求备注业绩近5年(2008年-2012年)承担过类似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测项目的资历,且在开展监测工作中无重大质量事故。附注类似工程为通航动力为1000t级以上航运工程或总装机容量为100MW以上电站工程或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 附件1-3人员合同段: 序号监测岗位资格要求数量备注1(项目负责人)监测高级工程师具有环境监测上岗证,具有环境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近5年担任过类似工程的环境监测高级工程师职务的经历。12监测工程师具有环境监测上岗证,具有环境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同类工程3年以上监测经历。 13专业监测技术人员具有环境监测上岗证,具有专业技术监测上岗证职称,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2年以上类似工程监测经历。 4注:[1] 资格审查要求中环境监测工程师(含专业监测工程师)资格证书的监测人员总数量的100%以上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 附件1-4监测设备 合同段: 序号监测项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备注1气象参数空盒气压表DXM32环境空气智能中流量空气总悬浮微粒采样器TH-150C3环境空气智能大容量空气总悬浮颗粒采样器TH-1000CJI4噪声噪声统计分析仪AWA6218B5河段水质/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精密PH计6河段水质/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可见分光光度仪/红外分光测油仪7河段水质/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紫外分光光度仪/原子荧光光谱仪8910…注:以上仪器需包含在内但不仅限于 附件1-5财 务合同段: 项目要求备注财务能力1、投标人近3年(2010年-2012年)承担的环境监测合同的年均合同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2、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3、其他。 附件1-6诉讼和履约合同段: 项目要求备注诉讼和履约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4、其他。 附件2附 表附表2-1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编号其他情况签名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年 月日 附表2-2 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年 月 日 附表2-3 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附表2-4 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致:(中标人全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我方已进行了全面的审查。经过综合评审,我方选定你方为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合同段的中标人。现明确下列事宜:一、项目负责人: 。 二、监测服务期:个月(其中:建设期监测期个月,运行期 个月)。三、监测服务费用你方中标的监测服务费:(大写) ();四、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并与我方正式签署委托监测技术服务合同协议书。本通知书与贵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双方在招投标期间的来往补充文件及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文件,将作为本监测技术服务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监测服务时间从年月日起计算。特此通知招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月日 附表2-5 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全称):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招标中标通知书,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1.总则1.1为规范本工程施工期环境监测技术服务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1.4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2.评标组织及职责2.1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广西水运工程基本建设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 5 人(招标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2.2评标委员会职责(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3.评审程序3.1评标准备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3.2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投标文件的澄清;(5)综合评分;(6)推荐中标候选人;(7)编写评标报告。4.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监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废标处理。5.初步评审5.1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标委员会在完成资格审查后,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详细评审。5.2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齐全,字迹和各种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清晰可辨;(2) 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3)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授权代理人授权书;(4) 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5)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合格的投标担保;(6) 无分包计划;(7)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8) 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有)。(9) 投标文件不能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为未能通过初步评审,作废标处理。5.3 如果投标文件未能通过初步评审或在实质上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使之符合要求。6.算术性修正6.1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以投标报价总价为准,签订合同时修正相应的细目报价。6.2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并没收其投标担保。7.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和算术性修正之后的投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对投标人的报价、业绩、拟投入项目的人员的能力、监测实施方案等进行评审,并对投标报价、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投标报价、技术、商务分别为30分、40分、30分。表1评分分值总表序号项目评分分数一投标报价分30二技术分40三商务分30四总分=投标报价分 技术分 商务分1007.1投标报价分(满分30分)投标报价分计算公式: 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金额某投标人投标报价分= ×30分 某投标人投标报价金额注: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为通过资格评审、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等三项评审后,投标人总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7.2技术评审(满分40分)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分值评分标准分项值共计40分一、监测方案(内容和方法)①、监测内容和方法阐述明细、合理,针对性强、内容具体完善的得11-15分;②、监测内容和方法阐述明细、合理,针对性较强、内容基本具体完善得6-10分;③、监测内容和方法阐述针对性一般、内容不够完善得2-5分;④、无监测内容和方法阐述的不得分。15二、监测质量保证体系①、质量保证体系内容阐述合理能指导监测工作,管理措施具体且有针对性、部署全面的,得5-7分;②、质量保证体系内容阐述合理但对监测工作指导性一般,管理措施具体但针对性一般、部署欠缺的,得1-4分;③、无质量保证体系内容、管理措施、管理部署存在有明显错误的,不得分。7三、重点难点分析、对本工程的建议①、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具体清晰明确,符合本工程特点;对重点、难点提出的建议科学、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符合本工程项目要求的,得分6-8分;②、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比较清晰明确,比较符合本工程特点;对重点、难点提出的建议比较科学、比较具体、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比较符合本工程项目要求的,得分3-5分;③、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基本清晰明确,基本符合本工程特点;对重点、难点提出的建议不够科学、不够具体、部分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基本符合本工程项目要求的,得分1-2分;④、无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无建议得0分。8四、相关服务承诺①、服务承诺内容具体,切实可行的,得7-10分;②、服务承诺内容比较全面,较切实可行的,得4-6分;③、服务承诺内容一般,基本可行,得1-3分;④、无服务承诺的得0分。107.3商务评审(30分)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分值评分标准分项值共计30分一、业绩情况投标人承担类似水运工程或者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测业绩的,每个得4分,最高16分。(附合同复印件,原件开标时备查)16二、技术人员情况技术人员具有环保高级工程师职称每个得3分,最高4分;具有环保工程师职称每个得2分,最高4分;具有环保专业的得2分,最高4分;其它不得分。4三、资信证明投标人连续近三年内曾获得国内银行颁发的AAA级资信证明的及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称号得3分。其它不得分。3四、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通过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GB/T 2008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一项得1分。3五、设施和设备配备情况配备的专业设施和设备满足监测工作需要,且搭配适当的,得满分4分;配备的专业设施和设备基本能满足监测工作需要,但搭配不当的,得2分;配备的专业设施和设备不能满足监测工作需要的,不得分。48.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和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9.综合得分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10.推荐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人。11.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11.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11.2开标记录情况11.3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11.4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11.5投标人排序11.6推荐的中标人11.7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文件格式二、技术建议书格式三、监测服务费用报价书格式 封面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投标文件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日 一、商务文件格式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书(四)投标保证金(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附件A-1资质附件A-2业绩附件A-3人员附件A-4试验、检测设备附件A-5财务状况附件A-6诉讼和履约(六)投标人企业资质及信誉附件B-1投标人总体情况一览表附件B-2财务状况表附件B-3投标人近5年已完成的同类工程表附件B-4投标人在监工程项目表(七)监测机构及人员资质附件C-1拟投入监测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C-2拟投入监测人员工作简历表附件C-3拟投入本工程的试验、监测仪器、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表 (一)投标函及附函目录投标函致:南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经认真分析、研究了贵方提供的工程 项目的招标文件(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并考察现场后,决定参加该工程投标。在此郑重表示,愿意按照递交的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确定的投入力量和工作方法,遵照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我方将以财务建议书的报价承担并完成本工程建设期和植被恢复期的环境监测服务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 ,证书号码: 。我方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监测费用报价书组成。我方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并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日内保持投标文件有效。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将遵守承诺,并同意随时解答贵方的询问,按贵方的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并随时准备接受中标或落标通知。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发包人的进驻通知后 日内进驻现场并开展监测工作。在监测技术服务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及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将构成双方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如果我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未能或拒绝与贵方签订监测技术服务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履约担保,贵方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月日 投标函附录说明:1.下表所有数据须由投标人签署确认,并随投标书一起报送;2.数据栏中,对数据的限额说明见合同条款;3.本表各项内容可根据工程情况进行扩充、修改序号事项合同条款数据1投入监测人员数量 人2监测服务期 个月3履约担保监测服务费的 %4监测服务费支付期限支付期限为 日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 年 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 年龄: 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授权书格式授权书致:(招标人全称): 我, (姓名),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成立并在境内注册的(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在(公司地址),在此特授权:(姓名) (职务)作为公司的合法代表,授予他代表公司签署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投标文件、签署合同和实施一切与此有关事宜的权力。本授权书于 年 月日签字起生效,特此证明。投标人: (全称)(盖章) 授权人: (签字)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附件A-1资质合同段:项目投标人情况证明文件资质投标人:(公章) 附件A-2业绩合同段:项目投标人情况证明文件业绩投标人:(公章) 附件A-3人员项目名称:序号监测岗位投标人情况数量证明文件12345678910111213…投标人:(公章) 附件A-4监测设备项目名称:项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证明文件备注拟投入监测设备情况投标人:(公章) 附件A-5财 务 状 况合同段:项目投标人情况证明文件财务能力投标人:(公章) 附件A-6诉讼和履约合同段:项目投标人情况承诺诉讼和履约投标人:(公章) 附件A-7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回执单出具时间为2013年)(格式自定) (六)投标人企业资质及信誉附件B-1投标人总体情况一览表合同段: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编号注册资金发照机关注册地址成立时间企业性质经营范围企业资质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编号发证机关业务范围领导层构成情况姓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人员职称构成情况人员总数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其他管理人员监测人员后勤人员45岁以下45一60岁60岁以上近_年营业额情况(万元)年年年投标人:(公章) 附件B-2财务状况表合同段:项目或指标单位年年年一、注册资金万元二、净资产万元三、总资产万元四、固定资产(原值/净值)万元五、流动资产万元六、流动负债万元七、负债合计万元八、营业收入万元九、净利润万元十、现金流量净额万元十一、主要财务指标1.净资产收益率%2.总资产报酬率%3.主营业务利润率%4.资产负债率%5.流动比率%投标人:(公章) 附件B-3投标人近5 年已完成的同类工程表(格式自拟) 附件B-4投标人在监工程项目表(格式自拟) (七)监测机构及人员资质附件C-1拟投入监测人员情况汇总表合同段:序号监测职务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称工程师或培训证书身份证号码岗位登记单位及状态设计施工管理监测初级中级高级证书名称编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投标人:(公章) 附件C-2拟投入监测人员工作简历表合同段: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最高学历专业监测资质证书编号本工程拟出任职务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主要工作经历年月单位工程名称在工程中担任岗位主要工作证明人联系电话目前承担工作或在监工程名称担任职务在监工程开、竣工时间奖惩情况投标人:(公章) 附件C-3拟投入的试验、监测仪器,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表合同段:仪器、设备与设施名称 型号、产地用途、功能规格数量设备寿命(年)已使用年限(年)合计自有租赁新购试验、检测仪器办公设施生活设施备注投标人:(公章) 二、技术建议书格式(一)格式要求(格式自定)(二)技术建议书内容及编写说明1.工程概述:主要对拟投监测合同段的工程总体概况进行简单描述。2.监测工作范围:依据监测合同中约定的监测服务的要求和范围,对拟投监测合同段的监测工作安排、主要监测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必要的阐述。3.现场监测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通过框图形式,明确拟投监测合同段的组织机构设置。4.监测仪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投标人根据拟投监测合同段的现场工作需要,对其拟投人本工程的监测仪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等情况做简要介绍。5.监测工作程序:结合监测工作的阶段划分,进行监测工作的方法与流程的简要阐述。6.监测大纲(或监测方案)和措施。7.本工程监测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根据招标文件及现场考察,对本工程监测工作需要特别给予重视的问题逐一论述并给出解决方法。8.对本工程建议:为更好地完成本环境保护工程的监测工作,监测单位可根据以往的经验,对本工程环境监测工作提出建议。 三、监测费用报价书格式(一)费用报价书递交函(二)费用报价书说明(三)监测服务费报价表附件D-1监测服务费报价汇总表附件D-2监测人员工作计划安排表 (一)报价书递交函致:(招标人全称)我方郑重承诺,如中标,将以本监测费用报价书填报的监测服务总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承担并完成项目 工程环境监测合同段的建设期和运行期的监测服务工作。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二)费用报价书说明(由投标人对其费用报价书及报价在如下几方面进行文字说明)本报价书的最终报价,是我公司完成拟投标监测工程的总体报价,涵盖了与实施工程监测工作有关的全部费用。1.本工程监测服务期;2.监测服务费报价涵盖内容及报价原则的阐述;…… (三)监测服务费报价表附件D-1监测服务费报价汇总表附件D-2监测人员工作计划安排表 附件D-1监测服务费报价汇总表合同段:序 号分 项 名 称报价金额备注A监测费用B人员费C监测报告编制费D设施设备购置及使用费E其他费用F管理费%G利润%H税金%合 计说明:管理费、利润、税金的费率由投标人自行选定。投标报价取整数为人民币: 元投标人:(公章) 附件D-2监测人员工作计划安排表合同段:序号姓名监测职务驻场时间(月)监测人员安排(共个月)合计备注123456789101112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每月应在工地的监测人员合计(人数)投标人:(公章) 第五章 合同条款(一)合同通用条款第1条 词语定义下列名词和用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1.监测: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测合同以及有关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工程环保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2.工程:指甲方委托进行环境监测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3.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测任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甲方代表:指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做出决定的代表人。5.乙方:指承担本合同监测任务和监测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乙方应具有环保主管部门所批准的相应的监测资质。6.监测机构: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组织。7.项目负责人:指经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被甲方认可的监测机构负责人。8.监测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监测期限、监测范围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9.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外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10.天:是指日历天,即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11.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1.监测合同适用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例和行政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据的法规发生变化而引起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时,应按新的法规进行调整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3.监测合同的书写或解释,以汉语为主导语言。若需使用其它语言作为辅助语言,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4.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测依据1.甲乙双方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监测的范围内,独立行使甲方授予的职权,并接受甲方的监督。2. 监测依据(1)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和法规;(2)有关部门的规章;(3)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4)依法签订的监测合同及施工合同;(5)工程设计文件。第4条 监测范围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列出乙方实施监测的工程规模、监测范围、工程界限、工程投资、总工期和监测工作阶段及内容等。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1.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任命其代表,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与乙方进行联系,并负责工程施工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测工作提供外部条件。2.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免费向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所需的工程技术资料。包括本工程环保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勘察资料及有关的批准文件等。3.免费向监测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现场设施,对乙方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4.如果双方约定,由甲方向监测机构免费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增加相应的条款。5.在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按约定的监测工作程序提交的技术报告、工程变更、进度报表、总结报告及其它请示报告,甲方则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批,若因未及时批复而给工程带来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6.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监测酬金。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1.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2年)的环境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2.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将监测机构组成、项目负责人简历及主要监测人员名单提交甲方。项目负责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交监测工作规划和监测工作实施细则。3.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4.项目环境保护文件咨询(包括环保设计文件、施工期间和项目竣工环保文件)。5.编制《环境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环保方面的技术支撑,协助甲方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环保专项验收。6.协助甲方进行工程建设期及运行期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环保工作指导意见。7.为环保评价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8.应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及甲方对监测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按合同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监测工作报告。9.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术与经济资料,不得与第三方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关系。10.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监测任务后,应将甲方提供的设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第7条 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派出的监测机构与监测人员进行审查,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称职的监测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2.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施工工艺进行认定,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3.有权要求监测机构提交监测工作月度报告和监测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8条 乙方权利甲方在委托的监测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1.有权查阅本工程环境保护的全部设计文件、技术经济资料与批文,主持或参加本工程的有关业务会议。2.根据实际需要,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可对设计内容作局部修改,具体条款,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第9条 监测合同期1. 监测合同期一般包括本枢纽工程的建设期和运行期(2年)段。本监测合同期起止日期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导致监测合同期延长,甲乙双方应按约定签定补充协议。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若实际监测范围或监测工作量或监测合同期因故发生变化,双方均可提出合同变更请求并应签订补充协议。2.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4天内予以答复。若同意变更要求,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不同意变更要求,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一方在接到对方变更要求后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变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则视为违约。3.若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另一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终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违约方赔偿。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做出答复;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协商统一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发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5.本合同签订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第11条 监测酬金与支付1.甲方应按国家的环境监测收费规定,确认乙方的监测酬金,并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予以支付。2.监测酬金的支付按监测合同期进行。(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外)。监测合同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甲方应按总监测酬金20%的数额,向乙方预付监测酬金;监测年每年12月按总监测酬金15%支付;提交总结报告后支付至合同额的90%;工程通过环保专项验收后,结算经南宁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审核后一次性支付完余款。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规模、监测范围或监测期限发生的变化超过双方的约定时,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调整监测服务费。合同执行期间,若因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和费率调整等原因使工程费用增加,乙方的监测酬金也应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支付延期监测酬金。5.乙方人员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6.若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测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的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时间计算。第12条 人员的更换1.若乙方确需更换总监和主要监测人员时,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监测人员的调换也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2.若因乙方人员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调换人员,若情况属实,乙方应当予以调换。3.若甲方需更换其代表,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第13条 奖励与赔偿1.奖励:(1)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监测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较大时,甲方应给予表扬和奖励。(2)乙方人员在监测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省工程投资使甲方得到了经济效益,甲方应将节约部分的10%~30%奖励给乙方,具体标准和办法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2.赔偿:若因乙方人员工作过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经济损失,应向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额计算方法为:该单项直接损失×监测费率(扣除税金)。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应超过监测酬金总额(扣除税金)。第14条 转让与分包1.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2.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在经济上甲方只与乙方发生关系,但甲方对乙方分包单位的工作有权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均视为乙方的违约。 3.乙方对外单位人员的聘任不视为分包。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1.任何一方不执行本合同的规定,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或者提请双方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协商或调解无效,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1)向双方认可的或约定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终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二)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1.本合同约定的适用的法规:除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外,本合同适用法规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与之有关的法律法规等。第4条 监测范围监测工程范围包括(1)工程名称: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建设期和运行期(2年)环境监测(2)工程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郁江河段左江与右江合口下游约4.7KM(3)工程规模:工程建设以航运、防洪为主,结合发电,兼顾改善南宁水环境等水资源综合利用要求。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为:船闸通航等级为1000吨级,船闸设计单向年通过能力为1200万吨,并预留二线船闸位置;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50MW;挡泄水建筑物(泄水闸13孔);库区和老口至南宁段航道工程总里程157KM;鱼道1座;以及其他相应配套设施。(4)工程界限:(5)工程投资:约56891万元(6)建设期:本枢纽工程计划完工日期:2016年6月30日,缺陷责任期12个月(7)监测工作阶段及内容乙方的监测工作是指从本监测工程合同签订日开始,至环评验收合格后之日止的全过程的环境监测工作及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阶段的竣工鉴定、竣工验收相关工作。一般规定监测工程师的职责权限应严格按甲方和乙方签订的监测服务合同和廉政合同所授予的职权范围,以及按甲方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明确约定的内容执行。本款第4条中约定的职责均为本监测合同乙方职责,同时补充如下几点:(1)编制监测实施办法、编制总体监测规划,制定与完善项目的监测规章制度和监测程序;(2)建立监测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监测项目负责人(总监测工程师)工程质量终身(在设计使用年限内)负责制;(3)在甲方与承包人(或其他第三方)的业务来往中,为甲方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建议意见;(4)确保工程施工符合本项目环境保护要求;(5)定期向甲方汇报监测进展情况及各种相关报告。(6)审查并对设计图纸和规范中的实质性修改建议提出书面评价意见。增加以下条款:4.2.1.1廉政自律管理(1)严格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廉政合同》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负责对选用人员的廉政教育和管理,对每一个选取用的人员出现廉政案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建立廉政监督和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设立举报箱,对举报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并做出书面调查意见和处理意见,不得包庇、隐瞒、纵容。严禁对举报人员和单位特别是承包人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打击报复。(3)建立各项制度,公布办事程序和时限,及时办理上述业务并做出书面反馈处理意见,对不予验收、审批和计量支付的事项,也必须在约定时限内做出书面的反馈处理意见,不得超时限又无反馈处理意见,总监应每月定期检查和公告。(4)对违反办事程序或办事超过规定时限的监测人员应做出警告,对重复出现两次以上上述情况的监测人员应及时予以清退。(5)禁止收受贿赂、“红包”、索要赞助,禁止收受回扣、承包人的所谓劳务费、咨询费、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举行和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消费宴请、会议、旅游接待及娱乐健身活动。(6)乙方应公正地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利益,禁止与承包人串通以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等手段损害国家和甲方的利益。(6)定期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及各种相关报告。4.2.1.2工地会议参加承包人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4.2.1.3文件与资料管理按档案管理部门、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甲方的要求制订竣工文件编制办法,按规定完成监测单位竣工文件。其他内容参照通用条款中的内容。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5.3.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后7天内向乙方提供监测工作所需的工程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3套,施工合同副本每标段1份、施工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副本每标段1套等)5.4.本条款取消。5.5本条款取消5.6.监测工作程序的约定:甲方应在14天内审批乙方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各类报告和报表。如遇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5.7. 乙方自备的与监测工作有关的设施及设备甲方将不再予以经济补偿。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监测机构的设置与投标文件承诺投入本工程建设的监测人员的名单、资质、业绩等详细资料的报告,并在甲方确认后7天内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其他监测人员进场。2、监测人员的组成应合理。监测技术人员人数及资质应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规定的最低要求。投标文件中所申报的监测人员必须按监测人员工作计划或甲方依据工程进度所要求人员的到位时间进场。3、总监工程师办公室必须组织各种对工程监测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岗前培训等,所有培训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4、监测人员特别是主要监测人员持证的情况应真实有效,如在合同招待过程中经查实确是失实的,甲方将要求乙方更换甲方满意的合格人员进场,甲方将视情况对监测人进行处罚。5、乙方应在监测期间,每月将工程监测进展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甲方代表汇报,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汇报,然后以电子邮件确认。6、负责为监测人员提供执行监测工作所必需的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并自行承担购置或租赁及其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按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规定的监测机械所必须的检测和试验费用。这些费用含在合同价中。7、负责在使用交通工具及执行监测过程的安全工作,并提出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8、乙方应向现场监测人员提供办公及生活所需的房屋和一切设施,并负责现场办公用房和设施的维护,相关费用由监测单位自行承担。9、乙方在环境监测服务期内,按时向甲方提交监测文件一式8份;环评验收前提供监测总报告15份。第7条甲方权利增加条款:1、主要监测人员须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才能从事本项目监测工作,否则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合格的监测人员。当监测单位的行为有损监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廉洁性时,或监测单位工作不力、不到位、不在岗、不履行职责等失职行为时:(1)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整改和调换监测人员,并暂缓支付或扣减监测费用,扣减监监测费用为每次3000元至50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并进行通报。(2)监测人员特别是主要监测人员持证的情况应真实有效,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查实确是失实的,甲方将要求乙方立即更换甲方满意的合格人员进场,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3)当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14条执行。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监测合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第8条 乙方权利8.1.1甲方委托的职权: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乙方必须全面履行监测合同约定的对本环境保护工程相关监测等职责范围和权限。甲方将在合同实施时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授予乙方的其它权力。第9条 监测合同期1.本监测合同期包括本枢纽工程的建设期和运行期(2年)。本枢纽工程计划完工日期:2016年6月30日,缺陷责任期12个月。2.服务期间,需配合甲方和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整个工程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服务期满后,仍需配合甲方和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等。第10条监测酬金与支付1、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测酬金(含预付款,进度款等):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万元。2.监测酬金的支付按监测合同期进行。(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外)。监测合同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甲方应按总监测酬金20%的数额,向乙方预付监测酬金;监测年每年12月按总监测酬金15%支付;提交总结报告后支付至合同额的90%;工程通过环评专项验收后,结算经南宁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审核后一次性支付完余款。3、由于非乙方原因,使得施工阶段的实际监测服务期超出合同监测服务期时,乙方不应拒绝,委托人不另行支付费用。由于施工承包人原因资料未及时整理和扫尾工作期过长而导致完工验收推迟,使得施工阶段的实际监理服务期延长,监理人不应拒绝,委托人不另支付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情况造成施工工期延长都不增加监测费用。11.5删除本款。11.6删除本款。第13条 奖励与赔偿13.1删除本款。13.2本款修改为:若因乙方人员工作过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经济损失,应向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额计算方法为:每次为监测费总额的1~5%(扣除税金),累计赔偿额上限不应超过监测费总额的30%(扣除税金)。第14条 转让与分包本合同不允许转让或分包。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1.违约处理方式的约定: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为: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2.争议的具体解决办法的约定: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双方同意由中国境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六章 合同格式1.监测合同协议书格式甲方委托乙方对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测。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测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通用条款;(5)施工监测委托书或监测中标通知书;(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测范围内和监测期内的监测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5. 本监测合同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环保竣工验收合格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测合同期满并结清监测酬金终止。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双方各执 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单位全称)(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签约地点:签约地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 编:邮 编: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 2.廉政合同格式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南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全称)(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1.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1 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1.2 严格执行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环境监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证、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的义务2.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 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3.乙方义务3.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3.4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 违约责任4.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方、乙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环境监测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生效。甲方乙方南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13年月 日日期:2013年月 日 第七章 技术文件(另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