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妇联关于对新媒体发布平台运营维护工作实施政府采购的公示
昆明市妇联关于对新媒体发布平台运营维护工作实施政府采购的公示
昆明市妇联关于对新媒体发布平台运营维护工作实施政府采购的公示
为更好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昆明市妇联工作及全市妇女工作成效,进一步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妇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新媒体发布平台运营维护工作实施政府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昆明市妇联“昆明女声”微信公众号、头条号、澎湃号、官方微博等对外新媒体发布平台运营维护服务。(政府采购目录:公益性文化产品的研究、创作与传播,代码A1301)。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简称昆明市妇联)。
三、主要内容
运营、维护昆明市妇联对外宣传渠道“昆明女声”微信公众号、头条号、澎湃号和官方微博,对由昆明市妇联主办的活动,安排人员进行采访,撰写新闻稿、拍摄活动图片,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等。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5万元(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昆明市妇联自身建设项目经费。
五、承接标准
(一)承接方依法设立,持有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承接方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胜任新闻采写工作的文字能力、摄影摄像能力和对妇联对外宣传渠道进行维护的技术能力等。
六、目标要求
(一)负责新闻采写,内容收集、整理、编辑、校审,图片拍摄、制作、美化,以及用户管理、信息回复、数据统计、运维简报撰写,并提供技术服务等工作。
(二)根据昆明市妇联的工作职责,转发符合妇联组织需要和妇女群众特点、需求的推文。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妇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1年7月23日至7月29日,凡有意参加者,请在公示期满后1日内至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529室递交密封并加盖公章的项目比选文件。
联系电话:****-********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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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维护 运营 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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