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国实商用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区50辆物流车换电运营项目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青海国实商用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区50辆物流车换电运营项目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青海国实商用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区50辆物流车换电运营项目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国实商用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区50辆物流车换电运营项目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青海国实商用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国网电动充电出行【2021】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国实商用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国实商用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南川区

(2)规模:新建电动物流车换电站1座,10kV电力电缆0.2公里,一进三出环网箱1台,1600kVA IGBT直流母线超级充电集2套,换电工位1个,280kW站内充电机8台,240kW轴助充电柱3台,充电总功率为2960kW,45kW换电设备1台,站载电池8块,站控系统1套:新建停车位45个,车辆清洗、检修间一套,400平方米办公建筑一栋;修建场地道路、场地硬化、场站围墙;新建监控、照明、消防、标识牌、防护栏等配套设施。对以上建设内容进行初步设计方案编写及审批,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过程中的手续办理及施工,设备采购,试运行及调试,竣工验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服务内容),项目需做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验收。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国实商用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区50辆物流车换电运营项目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合同估算价:2199.52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供应商;
服务期:60.0天
招标范围:新建电动物流车换电站1座,10kV电力电缆0.2公里,一进三出环网箱1台,1600kVA IGBT直流母线超级充电集2套,换电工位1个,280kW站内充电机8台,240kW轴助充电柱3台,充电总功率为2960kW,45kW换电设备1台,站载电池8块,站控系统1套:新建停车位45个,车辆清洗、检修间一套,400平方米办公建筑一栋;修建场地道路、场地硬化、场站围墙;新建监控、照明、消防、标识牌、防护栏等配套设施。对以上建设内容进行初步设计方案编写及审批,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过程中的手续办理及施工,设备采购,试运行及调试,竣工验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服务内容),项目需做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验收。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控制价,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层高、户型及户数、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宽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等)、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墙体备种主要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范围;市政工程包括备种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BIM技术等招标需求事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资质·建筑·建筑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并且[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仅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除外)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专业人员。建设单位可以依法发包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企业,可以依法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但是投标人不得是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或与以上单位有利害关系。)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接受,联合体协议约定牵头人; (2)一个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三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 (3)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 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 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根据专业分工应分别各自满足所承担工作的资格审查条件中的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人 员、业绩、设备等资格要求;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24日00:00时至2021年07月30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23日&nbsp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国实商用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唐工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150*****825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国实商用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

地址:青海省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若谷写字楼A座20楼

邮编:

邮编:810000

联系人:唐工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0*****825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2@qq.com

2021年07月23日

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1/07/23 16:38:40

标签: 设计施工总承 新建工程 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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