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雄公路马庄镇区段绕城工程道路工程水泥材料招标公告

固雄公路马庄镇区段绕城工程道路工程水泥材料招标公告

水泥材料招标公告
编号
内容

固雄公路马庄镇区段绕城工程道路工程

32.5级水泥

招标文件

招标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雄公路马庄镇区段绕城工程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〇年七月

目 录

********2">第 一 卷.......................................................... 1

********3">第一章招标公告................................................... 2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5">第三章评标办法.................................................. 10

********7">第四章材料清单.................................................. 13

********1">第二卷........................................................... 14

********2">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14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材料清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雄公路马庄镇区段绕城工程道路工程一已由固安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雄公路马庄镇区段绕城工程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现对32.5级水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固雄公路马庄镇区段绕城工程道路工程。

2.2、建设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

2.3、工程概况:固雄公路马庄镇区段绕城工程道路工程,起自旧固雄公路马庄镇北侧国家电网营业厅向东侧偏移,经裕泉庄村东折向西与马庄互通平交口相接。新线长2.243km。设计行车速度 80Km/h ,路基宽度25m,其中行车道宽度23m,土路肩1m,设计荷载路面:标准轴载100KN ,设计洪水频率1/100 ;圆曲线最小半径 960m,缓和曲线最小长度 130m;最大纵坡 0.65%,最小坡长 337.805m,凸形竖曲线最小半径 41000m,凹形竖曲线最小半径 57000m。签约合同额********.13元。

2.4、工程内容:1、路基工程;2、路面工程;3、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4、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32.5级水泥采购。

2.6、质量标准:所供产品必须符合施工设计图纸的相关要求及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程标准,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2.7、计划工期:2020年7月10日-2021年7月11日(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开工时间招标人另行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资质;

③、具备施工用流动资金;

④、具备施工用足够的有相关经验设备操作手;

4、报名须知

4.1、潜在投标人到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雄公路马庄镇区段绕城工程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所有事项以招标文件为准。

4.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7月10日8:00到2020年7月11日8:00。

4.3、报名地点: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雄公路马庄镇区段绕城工程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4.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开户许可;3)一般纳税人证明;4)资质证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5、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4.6、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

4.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雄公路马庄镇区段绕城工程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4.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1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5、本材料不得转委托采购。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雄公路马庄镇区段绕城工程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项目负责人:王文占 联系电话:187*****99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A.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名称

须 知 信 息

招标人

名称: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雄公路马庄镇区段绕城工程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廊坊市固安县

项目负责人:王文占 联系电话:187*****991

工程项目名称

固雄公路马庄镇区段绕城工程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

廊坊市固安县

招标内容

32.5级水泥采购

计划工期

2020年7月10日--2021年7月11日(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开工时间招标人另行通知。

质量要求

所供产品必须符合施工设计图纸的相关要求及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程标准,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自行踏勘。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7月1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清单中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的所有疑问的内容,以书面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发出。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招标人有权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确认或修改内容。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市场行情分别核算出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详见清单如超出招标控制价,视为废标处理。

评标基准价

按照分公司发布的招采管理办法实施。

投标有效期

2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潜在投标人(企业)需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

递交时间:2020年7月11日下午14:00由公司基本账户汇入固雄公路马庄镇区段绕城工程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卡号:6217 0001 4002 3110 131 姓名:胡亚伟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唐县支行

未中标的投标人,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以后,直接退付至该投标人汇入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其它有要求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雄公路马庄镇区段绕城工程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内容:

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成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付

项目实施完毕,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凭经营管理部开具的“最终结算协议书”提出退付申请,财务部审核后,无息退付中标人。

调价条款

不补偿任何费用,不调价

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随业主支付进度及项目部资金情况付款。

结算时扣留保证金

安全生产保证金1.5%。

缺陷责任期

一年

保修期限

一年

其他说明

B.投标人须知说明

一、总则

1.1 工程说明与工期

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完工日期按实际开工日期推算。

项目实际开工后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人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材料进场,如因投标人组织不力造成总体工程延误的,招标人将按工期延误罚款2万元/天,直至罚款达到合同总价的5%为止。(招标人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

1.2 重点补充说明

(1)施工准备

1、根据业主的要求,投标人应提前进场等待验收。

2、 投标人必须将所有采购内容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和指示全部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如资金不到位)停止供货,消极供货或退场,否则投标人材料费不予支付。

3、投标人负担材料出库、装卸、运输等费用,其费用已经包含在含税综合报价中且不再另行计价。

(2)招标人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提供施工现场现有的场地、安全作业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2、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材料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3、甲方负责作业现场周边民扰和扰民的协调工作,乙方全力配合。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乙方自愿无条件接受委托并全面负责。

4、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的质量、安全标准对乙方提供到现场的材料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材料,甲方有权拒绝签收或要求乙方置换。

5、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办理材料价款结算手续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3)投标人权利和义务:

1、供货前乙方指派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系,并严格按照甲方的材料计划,保质、保量、及时、安全的完成材料供应。

2、乙方确认已对工程现场位置、周边环境、现场场地、道路等进行了勘察和了解能够满足乙方的要求,并知晓交通情况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关于运输时限及道路限制的规定(包括临时性的),保证车辆不受任何时间限制(包括早晚高峰和交通限行等),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将材料送至现场,不能以此作为供货不及时的理由,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同时乙方知晓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和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得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不得对施工现场有关人员和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4、乙方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材料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出厂合格证等技术资料,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原材复试报告及合格证等,并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可抗力除外)不提供或延迟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否则由于资料不全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支付尚未支付乙方的剩余款项。

5、乙方车辆的一切环保、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车辆使用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甲方不负担乙方车辆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负责材料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全部责任,因乙方车辆或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物品、设施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交付的材料免受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本合同所交付的材料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当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担。

7、乙方承诺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对本合同的资金支付与使用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已做出了合理的安排和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不及时导致甲方资金紧张,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对此乙方给予充分理解,并承诺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自愿放弃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及各项损失等费用。

8、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本合同尾款后2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款项结清承诺书,甲乙双方不再存在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

1.3 详细工作内容与计量、结算规则

1)投标人在报价时已充分考虑各类不可预计情况,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不予进行调价。

2)付款方式:本合同无预付款,每月20日投标人将本月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报招标人,经招标人审核无误后,招标人按月由生产部门开具施工任务单,由经营部门根据结算单价形成投标人的结算款项。

3)工程进度款付款方式:业主拨付工程款后,招标人视资金情况向投标人拨付。扣除应扣除的所有费用后剩余部分拨付给投标人,投标人在支取工程款时负责按规定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其财务人员审核验证无误的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1.4、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应在开票之后3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招标人,招标人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2、投标人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投标人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3、投标人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投标人随意改变账户,招标人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因投标人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招标人的损失应由投标人承担。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

(3)报价清单(按招标人要求格式填报)

(4)相关资质及所需资料

(5)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信息

(6)资格审查资料

(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如有)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一套正本统一用一个外层包封密封加盖密封章也可用档案袋密封加盖密封章。

(2)封面应写明:

招标人名称固雄公路马庄镇区段绕城工程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内容:

投标文件在 2020年7月11日 14 时00 分前不得开启

四、开标

4.1开标

(1)招标人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2)开标时,招标人将当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和提交情况进行核查,以确定其完备性。

(3)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由招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更改投标价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细节。

(4)若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当场核查确认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

4.2.保密

(1)开标以后,除当场公示的内容,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比工作,都应在保密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4.3.投标的澄清

(1)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

(2)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投标人的澄清或补充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人拒不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补正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五、合同

5.1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下发之前,进行初步合同谈判,合同谈判时,招标人有权对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

在初步合同谈判后,招标人将电话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人也应以相同方式向招标人确认。

5.2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前来规定的地点进行最后洽谈和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证明或其代理人的授权书。

(3)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4)如果中标人未遵守以上规定,则招标人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竞争性谈判、议标。

5.3.工程结算与支付

5.3.1工程预付款:无工程预付款

5.3.2保证金

中期计量结算时,招标人将逐期扣除投标人结算款安全生产保证金1.5%。

2)安全生产保证金的返还,在安全达标的情况下,只扣留本期结算金额的1.5%。

3)投标人人员进场后,负责人及时与项目部联系,将进场人员信息报项目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招标人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准时出席,并在签到表上签名。

2、开标时,招标人将当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及投标担保和提交情况进行核查,以确定其完备性。

3、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由招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细节。招标人应做好开标的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4、若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当场核查确认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

5、开标以后,直至签定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比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透漏。投标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定。

6、评标要经过符合性审查、算术性复核、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等过程。招标人根据标书质量和以往施工业绩、目前的施工能力等各种因素确定合理的低标价中标。对于投标人标书中不合理的单价或总价,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调整。

7、评分内容和定分方法

投标文件技术标占40分,由招标人内部评审;商务报价占40分,工程业绩10分,人员配置10分。对于任何投标人中标与否,招标人无义务对其说明理由。

(1)技术评审(40分)

a.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4分)

密封是否完好0.4分、格式是否正确0.6分、字迹是否清晰0.4分、是否有授权书0.6分、是否按要求填写报价1.0分、签字是否齐全1.0分。

b.财务能力:8分。

c.相关设备资质所需资料(20分)

营业执照5分、开户许可证5分、 一般纳税人证明5分、资质证书3分、法人身份证2分

d.信誉评分(8分)

(2)商务报价评审(40分)

采用基准价法进行评分。(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投标单位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超过六名(不含六名)时, 评标基准价等于有效投标报价范围内去掉一个最低“设备清单总报价”和一个最高“设备清单总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评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标报价等于评标价基准价,得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价基准价一个百分点,减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价基准价一个百分点,减1分;减完为止。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3)工程业绩(10分)

(4)人员配置(10分)

8、算术修正原则:

对投标人工程量清单进行算术性修正的原则:

1.投标函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5.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6、任何工程报价应均衡报价,当发现不均衡报价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修改,对拒绝修改的投标人按放弃投标处理。

7、以上技术、经济分及综合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比较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低的排名高于投标报价高的。

附件:现场负责人委任书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雄公路马庄镇区段绕城工程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X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身份证号码) 合法代表我公司,授权 XXX公司 XXX(住址、电话、身份证号)作为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以我公司的名义针对固雄公路马庄镇区段绕城工程道路工程签订合同协议、进行现场管理、办理工程款计量结算、收取工程款等相关事宜,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委托人(签字): 委托单位:(盖章) XXX公司

开户银行:

账号:

被委托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四章 材料清单

1.投标报价说明(《材料清单》见附件)

注:本合同《材料清单》内数量仅为暂定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的双方签证的为准。

工期要求
于2020年11月10日前送至合同约定的施工现场。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现场干净整洁,堆放整齐,运输符合廊坊市和固安县的环保要求,安全文明施工。

质量要求
所供产品必须符合施工设计图纸的相关要求及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程标准,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技术要求
规格型号:P.S.A32.5。

其他要求
散装

公告日期
2021-07-23
截止日期
2021-07-24
询价类型
材料采购
询价方式
公开询价
付款方式
1、预付款:0元。2、甲方根据计量支付进度、资金情况对乙方进行付款。
备注
状态
已发布
材料询价明细
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位交货日期技术指标厂家备注
矿渣硅酸盐水泥P·S·A32.5散装1,596.97T2020-11-10P·S·A32.5
提示: 您还不是材料供应商!
采购方信息
单位类型
施工单位项目部
所在地区
河北省 廊坊市 固安县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材料 水泥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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