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田镇园子村中低产田改造七、八标段招标公告
良田镇园子村中低产田改造七、八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园子村中低产田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宁农综办【2013】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银川市金凤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建设单位为银川市金凤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本次招标项目投资85万元,资金来源为国拨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NXYCJFQJSBZ2013-3/2,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园子村中低产田项目位于金凤区良田镇园子村,东北以铁东扬水渠东为界,西南以西干渠为界,东南与铁东支渠相邻,西北与铁东扬水渠相连,规划面积6000亩。
2.2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七标段铁东支干渠砌护长度895m,配套建筑物30座;
八标段铁东支干渠砌护长度1205m,配套建筑物30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必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3: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一楼(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193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近三年承担类似工程的业绩资料等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上午9:30分,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二楼 (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19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川市金凤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纪永保 联系电话:****-*******
建 设 单 位:银川市金凤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苏海宁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雨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A座25层(银川市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
联 系 人:贺彦霞 王子 联系电话:****-******* 邮箱:nxty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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