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激光聚变研究中心便携式三维扫描设备(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激光聚变研究中心便携式三维扫描设备(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便携式三维扫描设备(第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物资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8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Y2021LTA039;
2.项目名称:便携式三维扫描设备(第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0万元;
5.最高限价:80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包括采购便携式三维扫描设备1套,设备由三维扫描仪、机器人系统、数据处理单元及附属产品组成。(其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
序号 | 事项名称 | 时间节点 | 控制要求 |
1 | 设备到货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设备完好,随货资料齐全 |
2 | 完成安装调试及培训 | 到货后1周内 | 设备功能技术指标满足合同约定,完成培训工作,具备验收条件 |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3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被禁止参加的)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釆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3日,每天上午8:10至11:40,下午14:10至17:5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
3.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可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发送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也可以持以上资料现场获取。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赵华远 联系电话:*******/151*****929(cqzhy2012@163.com)
4.售价:免费获取。
5.未获取采购文件并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8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评标室(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科学城九区动力部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2.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3.本公告以及结果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4.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激光聚变研究中心
地 址:四川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绵山路64号
联系方式: 王洪彬,0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
联系方式:0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华远
电 话:151*****92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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