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规范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工作方案

金寨县规范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工作方案

为加强兽药监管,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加快推进绿色生产方式,根据省市规范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认真落实《兽药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以整治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提升监管水平,努力提高畜禽和水产健康养殖水平。全县假劣兽药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禁用兽药和非法添加等使用行为基本杜绝,兽药质量、畜产品合格率稳步提高,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努力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主要措施

规范兽药经营管理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兽药生物制品经营管理规范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1〕218号)要求,完善《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对于证照到期,但未严格实施兽药二维码追溯的企业,将不予换证,做好审批工作过渡衔接;要加大宣传培训,让兽药行业从业人员知法懂法,规范经营。

(二)深入推进兽药二维码追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赋码或未及时上传的兽药生产企业,以及经营未赋码兽药产品的经营企业,依法严格查处,确保兽药全链条质量追溯顺利实施。在兽药生产、经营环节二维码追溯管理,参加全国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试点行动的养殖场均纳入兽药使用环节追溯试点范围,完成养殖环节追溯试点。

(三)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2021年全省蛋禽养殖环节专项整治及风险监测几乎》(皖农办医函〔2021〕46号)、《安徽省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工作方案》(皖农渔函〔2021〕328号)要求,做好蛋禽养殖场防疫条件专项整治、蛋禽养殖和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等投入品专项整治及违禁药物残留风险监测,提升蛋禽和水产养殖投入品安全水平,加快养殖业健康绿色发展。

强化“检打联动”。要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使用各类主体开展日常监督抽查,对抽检不合格的兽药及兽药残留监控产品,严格开展调查处理和结果跟踪,严厉打击使用违禁物质、兽药中添加化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严格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整肃畜禽和水产养殖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秩序,从源头控制假劣兽用抗生素流向养殖使用单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方案 秩序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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