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青云山水厂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永泰县青云山水厂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京闽招*******号
开标时间:2013-10-1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永泰海峡水业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京闽招*******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泰县青云山水厂土建工程已由榕发改审批[2012]1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永泰海峡水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市永泰海峡水业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泰县城峰镇穴利村连心坝水电站东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总供水规模2.5万立方米/天水厂一座,总建筑面积约1727平方米,土建工程控制价为人民币********元,发包价为人民币********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永泰县青云山水厂土建工程施工,具体包括传达室、综合管理用房、污泥提升泵房、配电间、滤池、加药间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40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正大青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含临时注册)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9 月 18 日至2013年 9 月 25 日,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5 时 30 分至17 时 30 分(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资料每份售价11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拾万元(¥ 20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0 月 10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的票据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永泰海峡水业有限公司;
地址:永泰县;
电话: ********
联系人: 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河西路22号,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 183*****824,传真:
联 系 人: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永泰支行
账户名称:永泰县水厂项目建设指挥部
帐 号:********4336
用途:永泰县青云山水厂土建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县移动公司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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