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中路汉邦桥市政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沛中路汉邦桥市政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沛县沛中路汉邦桥市政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1、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的沛县沛中路汉邦桥市政已经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支付,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监理的资格预审。
2、徐州建都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沛县城区;
(2)工程概述:总投资约700万元.
3跨25米小箱梁桥, 81×22米。
(3)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10月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3)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总监1名为注册监理工程师);
(4)投标申请人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5)投标申请人必须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A、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人民币。开户行:沛县中行,开户账号:********7006。
收款人: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电汇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监理合同并到县住建局备案后,及时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7、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2)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所报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6)未在徐州市行政区域内承揽过业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行政区域内承揽过业务的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监理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8)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二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以上资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报名时将被拒绝。
8、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9、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 其他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于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9月2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到徐州建都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当天不售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截止时间至2013年9月25日17时。并于2013 年9月30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到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相关证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徐州建都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居茹 联系人:徐静田
电 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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