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校园、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购买第三方服务招标公告
2021年校园、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购买第三方服务招标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校园、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食品安全
专项监督抽检任务购买第三方服务
公开询价公告
根据我局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管目标任务,我局计划开展2021年校园、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抽检任务量为100批次的食品,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此项抽检工作,现诚邀具有项目经验、业务资质的检测机构前来报价。
一、委托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及地点
(一)项目名称:2021年校园、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任务
(二)项目抽检对象:重点抽检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旅游景区内及其周边的食堂、餐饮店、小吃店、超市、食杂店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机关单位食堂)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
(一)项目内容:重点抽检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旅游景区内及其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业加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
(二)项目预算:项目预算经费在12万元内。
(备注:1.工业加工食品计划抽检51批次,餐饮食品计划抽检14批次,食用农产品计划抽检35批次;2.预算费用为包干费用,包含了实施抽检所需的购样费、检验费、邮寄费、油费、差旅费、税金等所有环节可能产生的费用,以实际完成的抽检进行结算;3.抽检任务量、抽检品种可根据预算经费、抽检当时辖区的现实条件等现实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四、工期
自中标通知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
五、资金来源
中央补助地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六、评价方式
召开局党组会议讨论确定中标单位,以符合条件的性价比最优的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结果通过电话或公告、邮件等方式告知中标单位。
七、结算方式
2021年8月15日前与承检机构签订委托抽检协议,2021年8月20前完成经费支出80%,整个抽检工作结束,验收合格后完成经费支出100%。
八、投标须知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合规的检测资质,须具有:CNAS认可证书、公司开户许可证、CMA资质认定证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二)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以上的缴纳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或打印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出后至公告截止时间内。)
(四)报名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CNAS认可证书、公司开户许可证、CMA资质认定证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项目报价原件(报价单按照“附件1:保亭县市监局2021年校园、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任务报价表(统一格式模板)”的格式报送)。以上材料均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双方签订委托抽检协议后,必须立即开展抽样,抽样完成,每个样品接收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每个样品的检测工作,并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
(六)请竞标单位参照附件2的检测项目内容进行报价;
(七)竞标单位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参与竞标的资格。
九、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4日-2021年7月30日,7天。
十、报名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点:海南省保亭县保兴东路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食品综合监督管理室
邮编:572300
项目联系人:詹志亮
联系电话:********、138*****343。
附件:1.保亭县市监局2021年校园周边、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监测任务报价表(统一格式模板)
2.保亭县市监局2021年校园、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品种、检验项目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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