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车辆设备更新WTJCZ2021-131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车辆设备更新WTJCZ2021-131招标公告
车辆设备更新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JCZ2021-131)
一、招标条件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车辆设备更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共 8 个包件,各包件标的业务外包名称、业务外包服务内容、数量、规格(如有)、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WTJCZ2021-131-1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单价(元) |
1 | 1 | 客车空调发电车工作状态监控设备 | 台 | 2 | 167000 |
准入条件:
1、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2、投标人需提供认证范围符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在国铁单位有关于车辆监测设备的销售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4、投标人须提供国铁单位使用投标设备的反馈证明,证明材料须加盖使用单位(含单位技术部门)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投标方为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家。WTJCZ2021-131-2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1 | 2 | 内圈、防尘版退卸机及配件输送装置 | 台 | 1 | 500000 |
准入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投标方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国铁单位机械手自动上下料模式内环退卸机销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3.投标方须提供与销售业绩一致的良好使用证明(证明材料必须有使用设备名称,证明人手写签名,联系电话,单位公章);4.投标方须生产方,不接受代理。
WTJCZ2021-131-3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1 | 3 | 内圈、防尘板清洗机 | 台 | 1 | 220000 |
准入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投标方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国铁单位车辆配件清洗设备的销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3.投标方须提供与销售业绩一致的良好使用证明(证明材料必须有使用设备名称,证明人手写签名,联系电话,单位公章);4.投标人为生产方,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WTJCZ2021-131-4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1 | 4 | 前盖、压盖输送线 | 台 | 1 | 500000 |
准入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投标方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国铁单位车辆配件输送线的销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3.投标方须提供与销售业绩一致的良好使用证明(证明材料必须有使用设备名称,证明人手写签名,联系电话,单位公章);4.投标人为生产方,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WTJCZ2021-131-5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单价(元) |
1 | 5 | 铁路客车部件发热检测分析仪 | 台 | 10 | 87000 |
准入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设备在国铁单位的销售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2.投标方须提供与销售业绩一致的用户使用良好证明(证明材料必须有使用设备名称,证明人手签姓名,联系电话,单位公章)。
WTJCZ2021-131-6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1 | 6 | 中心孔定位轮对轴箱组装机 | 台 | 1 | 600000 |
准入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投标方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国铁单位轮对轴箱组装机的销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3.投标方须提供与销售业绩一致的良好使用证明(证明材料必须有使用设备名称,证明人手写签名,联系电话,单位公章);4.投标人为生产方,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WTJCZ2021-131-7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1 | 7 | 轴箱自动喷漆机械手 | 台 | 1 | 750000 |
准入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投标方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国铁单位喷漆类机械手销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3.投标方须提供与销售业绩一致的良好使用证明(证明材料必须有使用设备名称,证明人手写签名,联系电话,单位公章);4.投标人为生产方,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WTJCZ2021-131-8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1 | 8 | 轮对尺寸自动测量机 | 台 | 1 | 800000 |
准入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 投标设备须通过国铁集团(原铁道部)或铁路局的技术审查。3.投标方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国铁单位投标设备的销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4.投标方须提供与销售业绩一致的良好使用证明(证明材料必须有使用设备名称,证明人手写签名,联系电话,单位公章);5.投标人为生产方,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网上报名,再自行下载本公告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2日11时止。
3.2未在网上报名者,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递交4.1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人员不能聚集,投标文件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送达(如投标人代表送达指定地点的,按要求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登记后离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
4.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定于2021年8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
六、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301
邮政编码:830011
1包件项目联系人: 殷延华
电 话: ****-*******
2-8包件项目联系人: 郝艳玲
电 话: ****-*******
集采办联系人: 吴海英
电 话: ****-*******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铁道支行
行 号:********1917
七、公告媒体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日期: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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