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厂(二期)填土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自来水厂(二期)填土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阳江市自来水厂(二期)填土工程[第二次招标]

招标工程编号:江城(2013)第13号
工程名称:阳江市自来水厂(二期)填土工程[第二次招标]
工程建设地址:岗列街道龙涛村委会下低寨一带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26119平方米,总填土方226119立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为833万元。
招标范围:填土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及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年 10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3年12月15日,工期60日历天
资金来源:专项拨款,100%到位
工程质量要求:达 国家合格 标准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领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
招标场所: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单位:阳江市江城区土地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阳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

2013年 9月18日至 2013 年10月 8日。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15时40分,提交到阳江市东风二路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开标将于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可以在该项目截标时间前2天内,可将用信封密封后的预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投入到招标人设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封箱内,以示参加本次投标。

其它说明:
下载招标文件:水厂招标文件.doc
下载工程量清单:
下载图纸:自来水二次图纸********_0000.rar
投标单位质疑:点击进入留言
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3 )第二章资格后审……………………………………………………………( 5 )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 5 )(一)总则……………………………………………………………………( 5 )(二)资格后审申请…………………………………………………………( 5 )(三)资格后审评审标准……………………………………………………( 6 )(四)联合体…………………………………………………………………( 6 )(五)利益冲突………………………………………………………………( 7 )(六)申请书提交……………………………………………………………( 7 )(七)其他说明………………………………………………………………( 8 )(八)附件……………………………………………………………………( 9 )附件1、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附表…………………………………(10)附件2、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11)附件3、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12)附件4、招标工程情况介绍………………………………………………(13)附件5、资格后审程序……………………………………………………(14)附件6、资格后审评审细则………………………………………………(17)附件7、招标投标分段时限投诉规定……………………………………(19)附件8、资格后审备查原件清单…………………………………………(17)二、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20)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后审申请书……………………………………(21)(一)资格后审申请书………………………………………………………(22)(二)资格后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26)(三)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27)第三章投标须知……………………………………………………………(36)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36)二、投标须知…………………………………………………………………(38)(一)总则………………………………………………………………………(38)(二)招标文件…………………………………………………………………(3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42)(四)投标文件的提交…………………………………………………………(45)(五)开标………………………………………………………………………(47)(六)资格后审…………………………………………………………………(48)(七)评标定标…………………………………………………………………(48)(八)中标公示与确认…………………………………………………………(49)(九)合同的授予………………………………………………………………(52)第四章评标办法……………………………………………………………(55)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56)第六章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合同范本的补充/修改…………………… (81)第七章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82)第八章施工图纸……………………………………………………………(93)第九章工程量清单…………………………………………………………(94)第一章招标公告 阳江市江城区土地储备中心的阳江市自来水厂(二期)填土工程[第二次招标],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经阳江市江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资[2013]22号文核准和招标监督部门备案。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承建。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1.1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26119平方米,总填土方226119立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为833万元。专项拨款,100%到位;1.2工程建设地点为岗列街道龙涛村委会下低寨一带;1.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年 10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3年12月15日,工期60日历天;1.4工程质量要求达国家合格 标准。2、招标范围:填土工程。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领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5、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6、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时间为 2013年 9月18日至 2013 年10月 8日。7、市外投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阳江市住房规划建设局核发的《阳江市外来建设企业登记申请表》。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15时40分,提交到阳江市东风二路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开标将于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可以在该项目截标时间前2天内,可将用信封密封后的预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投入到招标人设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封箱内,以示参加本次投标。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yjgcjy.cn/联系电话: 0662- ******* (招标人) 0662- *******(代理人)0662- *******(交易中心)招标人:阳江市江城区土地储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阳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8日附件:预投标承诺书本企业愿意参加 年月 日 (招标人) 招标项目的投标,该预投标承诺书是本公司愿意参加本次该项目投标活动重要凭证,如我们不按照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本企业愿意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有关工作会议纪要》(市府办〔2013〕3号)及相关规定的处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年月日第二章资格后审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一)总 则1.1招标人对拟建的招标工程项目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1.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1.3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提出资格后审申请。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标段划分、各标段工程内容以及参加资格后审申请标段限制要求详见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附件1。1.4 投标申请人如需分包,应详细提供分包理由和分包内容以及分包人的相关资料,如分包理由不充分或分包内容不适当,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后审。(二)资格后审申请2.1资格后审将面向符合本工程资格后审合格条件标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或其联合体。2.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也可以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参加资格后审。但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第2.1条款规定的合格条件,由相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2.3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他们具备上述第2.1条款或者第2.2条款规定的合格条件和能力。为此,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本资格后审文件所规定的资格后审申请书及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用不褪色的水笔或者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 2.4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后审申请书及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2.5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后审。2.6按资格后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2.7如果投标申请人申请一个或以上的标段,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申请书指明申请的标段,并单独为申请的每个标段分别提供关键人员和设备的相关资料。2.8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应真实、准确、详细,以便资格后审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所提交的申请资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形,其申请将被拒绝。2.9资格后审申请书封面及申请书应按招标文件格式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签字或盖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书将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资格后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要求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无效。(三)资格后审评审标准3.1对各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后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书及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和本须知要求提供的能够被恰当证实的资料,以及本工程投标资格后审须知附件2和附件3中约定的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和附加合格条件标准。3.2招标人将按照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附件6规定的资格后审评审细则评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3.3确定合格投标人原则: (1) 当资格后审只设置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时,则通过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2) 当资格后审设置必要合格条件和附加合格条件标准时,则通过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和附加合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均确定为合格的投标人。(四)联合体【略】(五)利益冲突5.1投标申请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六)申请书提交6.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后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密封后按照本工程资格后审须知附件1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6.2资格后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的份数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6.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后审申请书的同时,应按照资格后审须知附件1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下列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供审查验证:(1)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申请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 投标申请人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证书; (4) 本须知附件2 和附件3要求合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证书在年检期间不能提交的,也可用加盖年检部门印鉴并注明“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等能反映原件真实、全面内容的复印件替代。 如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提交各自的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6.4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全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证书、证明资料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书给予保密。(七)其他说明7.1每个合格的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一次性投标,如果该企业同时以独立投标人的身份一标多投,则包括该企业的所有投标均将被废除。7.2、资格后审委员会应根据招标人设定的评标办法采用下列不同的资格后审方式。(1)采用低价评标法评标的,应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进行资格审查:①当投标人超过10家时,对投标人报价最低的前10家进行资格审查。若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的,则从报价最低的第11家投标人起依次补充进行资格审查,直至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少于5家为止;若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则从未经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依次补充进行资格审查,直至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为止;②当投标人在5家至10家时,则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2)当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7.3投标资格后审工作结束后,资格后审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后审结果的书面报告。7.4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力:(1) 修改招标公告中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等内容,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必须达到修改后的资格后审条件要求。(2) 拒绝不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和任何迟到的申请书以及纠正对资格后审做出的错误判断(评审)。(3) 直到授标前,发现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后审申请资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4) 直至授标前,由于投标人的主体或法人地位发生实质性的变化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形,使得投标人资格条件已达不到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7.5投标申请人应派员参加资格后审,包括负责接受资格后审验证和对资格后审申请材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工作。未派人员参加资格后审的,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八)附件附件1、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附表附件2、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3、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附件4、招标工程情况介绍附件5、资格后审程序附件6、资格后审评审细则附件7、招标投标分段时限投诉规定附件8、资格后审备查原件清单附件1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11.3标段划分本工程为 1 标段21.3各标段工程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26119平方米,总填土方226119立方米。31.3申请标段限制要求46.16.3资格后审申请书及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提交时间、地点地点: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阳江市东风二路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相同,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附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地点将其申请书递交给交易中心,并办理签收手续。附件2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序号项 目 内 容合 格 条 件1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市场准入资格1、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资质的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省外企业须提交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3财务能力见附表24投标承诺书见附表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6资格后审申请书签署资格后审申请书应按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第2.9条款规定签字、盖章。7委托代理人的要求提供与本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经社保管理机构确认本项目开标日前半年内至少五个月与本投标单位的社保关系证明。注:1、以上证书原件投标人须封装在档案袋中,封面列明原件的名称及数量,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截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具体格式见附件8),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原件核对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2、资格后审申请书按要求装订成册。(具体见第二章资格后审)附件3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备注:招标人如有要求,投标人近几年应具有一定的类似工程经验业绩(已竣工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应按附表6填报)和奖项证书等作为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4招标工程情况介绍(提示招标人:本章节为必填内容,招标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并作为投标、评标的重要参考。如因招标人未填写或未如实填写本章节内容,造成的不利后果应由招标人承担。)一、工程概况、工程规模、结构型式的介绍1、工程地址:岗列街道龙涛村委会下低寨一带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26119平方米,总填土方226119立方米。3、工期及质量要求:国家合格 标准;工期 60日历天。4、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情况:5、工程地质情况:6、工程主要部位特征:7、其它:二、工程主要特点、技术要求、施工重点和难点、施工采用的新方法、新工艺和新材料等内容的介绍附件5阳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资格后审程序一、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1、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发布内容 招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结合招标工程实际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完成招标备案(含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后,方可发布。2、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 招标公告须在新闻媒体和网上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须在网上发布。发布之日至截标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日(含信息公告和编制标书时间)。二、投标人的确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不再设报名环节,也不进行截标前的资格审查。各投标人必须在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收费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工本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按规定向投标人收取。四、答疑和踏勘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网上或书面提出,截标时间15日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补遗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在网上发布。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网上向所有投标人公告。2、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现场踏勘,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的具体位置。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五、开标会、评标会会议安排 1、招标文件(含补遗文件)在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申请安排开评标会议。2、若变更截标时间时,招标人须按以下程序办理:到主管部门办理招标文件补遗备案,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变更截标时间和会议时间并在网上公告或书面告知各投标人。六、截标 投标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等参加开标会人员一般不得超过3人,其人员应持本企业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明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未带齐相关证明资料而导致无法办理截标手续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七、开标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资格后审委员会由7名以上单数的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有关专家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全程服务,招标管理机构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1、工作人员在投标人和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逐个开启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公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2、资格后审委员会严格对照招标公告及资格后审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后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认定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合格投标人。3、资格后审委员会应根据招标人设定的评标办法采用下列不同的资格后审方式。(1)采用低价评标法评标的,应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进行资格审查:①当投标人超过10家时,对投标人报价最低的前10家进行资格审查。若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的,则从报价最低的第11家投标人起依次补充进行资格审查,直至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少于5家为止;若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则从未经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依次补充进行资格审查,直至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为止;②当投标人在5家至10家时,则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2)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应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3)当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4、资格后审委员会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如出现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公告及资格后审评审标准条件的,应当向投标人说明情况。5、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资格后审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后审结果的书面报告。 八、评标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评标环节进行后续评审。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其组成人员由资格后审委员会的专家组成。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以本企业帐号开出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直接开给招标人委托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在开标会现场提交,由现场监督人员负责登记、查验和保管。开标会现场,不能提交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评标后,评审结果的前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的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入投标保证金专户,出具保证金收据;其余投标人的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于评标会结束后即时退回投标企业。附件6资格后审评审细则一、总 则1、资格后审工作由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在开标后评标前按程序进行。2、资格后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3、资格后审工作及其当事人自觉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二、资格后审评审程序4、组建资格后审委员会。5、评审前准备。6、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的审查验证。7、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8、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如有设置)。9、、确定合格的投标人。10、编写资格后审报告。三、资格后审委员会的组建11、资格后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资格审查具体工作,资格后审委员会成员按单数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招标人推荐1人,代理机构推荐1人,其余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人由招标人推荐的代表担任。四、评审前的准备12、资格后审委员会在评审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项目的资格后审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工程基本情况和资格后审的目的、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五、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13、详细评审前,由资格后审委员会指派部份成员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申请材料中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等有关证书、证明资料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进行审查验证。各投标人应按资格后审须知附件1中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投标人资格后审须知第6.3条款规定的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接受审查验证。14、未能提交相关原件接受审查验证的或无复印件的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资格后审申请资料中相对应的内容不予确认。审查验证后,有关人员应形成书面审查验证记录,作为详细评审的依据。六、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15、资格后审委员会根据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要求和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结果记录,对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材料进行详细评审。凡全部满足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即为通过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七、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没有设置附加合格条件的不进行此项评审)16、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仅对通过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进行。凡全部满足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即通过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八、资料澄清、核实17、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提请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申请人对资格后审申请材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和核实。九、确定合格的投标人18、完成资格后审必要和附加合格条件评审以及澄清核实工作后,由资格后审委员会按照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第3.3条款规定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十、编写资格后审评审报告19、资格后审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提交书面报告,明确资格后审结果。资格后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招标项目概述、资格后审工作简介、资格后审委员会名单、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情况、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名单、澄清、核实及其它与评审有关的资料。附件7招标投标分段限时投诉的规定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效率,本工程招标投标各阶段的投诉处理按“分段限时投诉”原则进行。投诉人超过本规定要求投诉时效的,主管部门可以不受理该投诉。一、对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公告发布首日起5日内。二、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投诉时限:截标时间15日前。三、对开标结果的投诉时限:开标结束后资格后审前当场向现场监管人员提出,可以口头投诉方式。四、对资格后审结果的投诉时限:公布资格后审结果后评标前,当场向现场监管人员提出,可以口头投诉方式。五、对评标结果投诉时限: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六、对合同签订的投诉时限:中标人确定后合同签订前。附件8资格后审备查原件清单投标人名称:序号原件名称数量备注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5高级职称资格证(技术负责人)6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委托人)78…9…10…注:此表清单的原件投标人视本工程的实际需要或增或减填报。投标单位经办人:核对人签字:二、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后审申请书招标工程编号:××()第  号工 程 名 称: 投标申请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填报 日期: 资格后审申请书目录(一)资格后审申请书(二)资格后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三)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附表1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表附表2 财务状况表附表3 投标承诺书附表4 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经验表附表5拟派往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表附表6拟派往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附表7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附表8其它资料  注:目录内容由投标申请人根据后审实际内容要求自行增减。(一)资格后审申请书资格后审申请书致:   (招标人名称)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投标申请人名称) (以下称“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资格后审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招标工程项目名称)下列标段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项目名称标段号1.2.3.2、本申请书须附上第二章的资格后审须知第6.3条款规定的相关文件、证书、证件、证明、合同的原件或其原件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核验。3、按资格后审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们递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证明资料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联系1:电话:联系2:电话: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联系1:电话:联系2:电话: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联系1:电话:联系2:电话: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联系1:电话:联系2:电话: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5.1你方保留修改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后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5.2你方保留拒绝不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和任何迟到的申请以及纠正对资格后审做出的错误判断(评审)权利。5.3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发现我方资格后审申请书未装订成册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核对,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等方面的权利。5.4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发现我方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等方面的权利。5.5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由于我方投标主体或法人地位发生实质性变化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使得我方资格已达不到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权利。6、如为联合体投标,随此申请,我们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详细情况。我们还将说明各方每个合同价中以百分比形式表示的财务方面以及合同执行方面的责任。7、我们确认如果我方投标,则我方的投标文件和与之相应的合同将:7.1得到签署,从而使联合体各方共同的和分别的受到法律约束;7.2随同递交一份联合体投标协议;该协议将规定,如果我方被授予合同,联合体各方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8、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和准确的。签名:签名:姓名:姓名:兹代表(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人)兹代表(联合体成员1)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人盖章联合体成员1盖章签字日期:签名:签名:姓名:姓名:兹代表(联合体成员2)兹代表(联合体成员3)联合体成员2盖章联合体成员3盖章签字日期:签名:签名:姓名:姓名:兹代表(联合体成员4)兹代表(联合体成员5)联合体成员4盖章联合体成员5盖章签字日期:注:1、联合体的资格后审申请,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本申请书第2条及资格后审要求联合体成员所提供的文件。2、联合体的主办人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均应在资格后审申请书上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公章。3、联合体各方应按本申请书第4条的规定分别单独列表提供相关资料。4、独立申请人无须填写本申请书第6、7条以及第8条有关部分,并将段落重新编号。5、本申请书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二)资格后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资格后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已递交的资格后审申请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已递交的资格后审申请书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 理 人: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职务投 标 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资格后审文件由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不必提交本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投标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提交授权委托书。(三)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附表1 投标人申请人一般情况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8主营范围1.2. 3. 4. ……9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10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11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注:1、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者联合体成员都须填写此表。 2、如果投标申请人拟分包部分工程,则这些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3、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者联合体成员均须在本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包括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内容,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应包括承包工程范围,企业变更栏和企业资质年检记录等内容,否则评审时相应内容不予确认,但招标人允许补充的除外。附表2 财务状况表一、开户银行情况开户银行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及职务:传真:电传: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单位:(元)财务状况(单位)近三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2010201120121、总资产2、流动资产3、总负债4、流动负债5、税前利润6、税后利润三、申请人在此声明,上述填报的情况都是真实的。申请人同时声明并承诺,我方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完全能够满足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金、履约担保金等方面资金。如果不能满足,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申请人(盖章): 注: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都要填写此表。附表3投 标 承 诺 书本人 (法定姓名) (身份证号码)是(企业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本企业此次参加 (工程名称)的投标。就此郑重承诺如下: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规规定;二、本企业在投标前一年内没有因未参加过阳江市范围内至少两项符合本企业资格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招标项目的投标,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本企业第二年参加阳江市范围内所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的情形;三、在本次投标活动中,如果本企业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被作废标处理而导致本次招标项目流标的,本企业愿意放弃再次参加本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资格;四、在本次投标活动中,如果本企业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40款中所列恶意投标行为之一的,愿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五、本工程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没有违反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8.1款、38.2款、38.3款、38.4款所列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六、本工程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没有以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七、在参加本次投标过程中,如遇与本企业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加本投标项目的,愿自愿放弃本次投标资格,以不影响招标项目的公正性。八、如本企业中标后,未按规定提交进市登记手续的,愿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本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九、履约情况:1、本工程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2、本工程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无受到有关部门停牌或停业处分记录;3、本工程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4、本工程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5、以上1~4条款内容是指以受到行政机关的书面行政处罚为准,或以仲裁机关的书面仲裁为准,或以法院的书面判决裁定为准。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及事实,愿意接受资格后审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的裁定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申请人:(盖章)年月日附表4  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经验表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合同名称合同号工程地址合同造价合同价合同授予时间合同工期竣工时间发包人名称联系人发包人名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与投标申请人所申请的合同相类似的工程性质和特点:注:1、申请人若有类似工程经验,每个合同须单独按上述表格列出,并附上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或合同或发包人出具的有关证明复印件或原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无相关证明资料,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合同只须提交显示出发包人和承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金额和签字时间的部分即可。2、合同造价栏注明独立承包人或分包人或联合体成员其中之一,如为非独立承包人,请注明参与工程比例。3、申请人未提交本表的,视为没有类似工程经验。4、资格后审合格条件标准没有要求类似工程经验的不必提交此表。附表5拟派往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投标申请人名称: 1职位名称主要候选人姓名替补候选人姓名2职位名称主要候选人姓名替补候选人姓名3职位名称主要候选人姓名替补候选人姓名4职位名称主要候选人姓名替补候选人姓名注:1、拟派往本工程的主要技术人员应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工程师,预算、合同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计划统计人员等,在填报时应附上相应技术职称和上岗证书等资料。2、对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投标申请人应提供至少1个能满足规定要求的候选人。附表6拟派往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投标申请人名称: 职位候选人 □主要□替补候选人资料候选人姓名出生年月年 月执业或职业资格学历职称职务工作年限自至 公司/项目/职务/有关技术及管理经验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年月注:1、提供主要候选人的专业经验,特别须注明其在技术及管理方面与本工程相类似的特殊经验。2、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派往本招标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候选人的技术职称或等级证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附企业聘书复印件。附表7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投标申请人名称: 设备名称设备资料1. 制造商名称2、型号及额定功率3.生产能力4、制造年代目前状况5.目前位置6.目前及未来工程拟参与情况详述来源7.注明设备来源□ 自有 □ 购买 □ 租凭 □ 专门生产所有者8.所有者名称9.所有者地址电话联系人及职务传真电传 协议特为本项目所签的购买/租/制造协议详述注:1、投标申请人应就其提供的每一项目设备分别单独具表,且应就关键设备出具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或购买协议,没有上述证明材料的设备在评审时将不予考虑。2、若设备为设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自有,则无需填写所有者、协议二栏。3、资格后审合格条件标准没有要求提供主要施工设备情况的不必提交此表。附表8 其它资料1、其它与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有关的资料。2、与资格后审有关的其它补充资料。 投标申请人不应在其资格后审申请书中附有宣传性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评审时将不予考虑。注:1、如有必要,以上各表可另加附页,如果表的内容超出了一页范围,在每个表的每一项的右上角要清楚地注明:表1,第1页;表2,第2页等等。2、附表的附件上应清楚注明:表1,附件1;表2,附件2等等。3、建议所有投标申请人应使用不褪色蓝、黑钢笔水填写或按同样的要求打印表格,并按表格要求内容提供资料。4、凡表格中涉及金额处,皆以人民币元为单位。5、未提交上述各项资料的,评审时,有关内容不予确认。第三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阳江市自来水厂(二期)填土工程[第二次招标]21.1建设地点岗列街道龙涛村委会下低寨一带31.1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26119平方米,总填土方226119立方米。410.1承包方式及竣工结算1、采用固定完全费用单价合同承包方式,完全费用单价(包含所有规费、税金及一切风险等全部费用)不因其他任何因素而调整。2、工程竣工结算造价=中标完全费用单价×回填土方工程量万立方米。(中标方施工位置必须按甲方在招标红线内指定位置实施填土,土方量不得超过招标面积高度一米,超出部分不作结算)。3、施工过程中,其他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化解村委会与农民的纠纷、矛盾等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要考虑其他风险因素进行报价。4、本招标文件的清单中回填土方工程量仅为施工最大回填土方工程量,竣工结算时以实际测量土方量为准。511.1质量标准合格标准62.1招标范围填土工程711.3工期要求2013年 10 月15 日计划开工2013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招标工期: 60 日历天 83.1资金来源资金由专项拔款,到位100% 94.1投标人资质等级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资质条件: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10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8工程报价方式和报价要求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固定完全费用单价合同承包方式,招标人设置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6.82元/立方米(大写:叁拾陆元捌角贰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投标报价上限29.46元/立方米,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220.1投标有效期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有效期如变动不作为索赔的依据1321.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壹拾陆 万元人民币,不能在开标会现场提交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145.1踏勘现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详细地址: 岗列街道龙涛村委会下低寨一带157.2、7.389招标人澄清或修补、答疑的期限和投标人质疑期限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招标人澄清或修补、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1622.1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各一份正本, 4 份副本)1724.1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提交的开始和截止时间、地点开始时间:2013年10月9日15时30分截止时间:2013年10月9日15时40分地点: 阳江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1828.1开标开标时间:2013年10月9日15时40分地点: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注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参加开标会(参加会议的投标人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须在开标现场会提交),并持本企业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截标前提交投标文件手续。1930.1资格后审委员会由 7 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委派1名,其余从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031.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资格后审委员会中从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全部专家组成。2134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低价评标法选择中标候选人2241履约担保金额支付担保金额详见投标须知第41条款,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2342.1合同备案详见投标须知第42.1条款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一项~第三项;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4.3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和资格后审文件内容。4.4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踏勘现场5.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地点,自己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及一切责任事故。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资格后审第三章投标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第六章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合同范本的补充/修改第七章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第八章施工图纸第九章工程量清单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在网上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详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招标文件的缺损,应于截标时间15天前在网上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该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材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但对工程量清单偏差在±5%以内的,不予受理),应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在网上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8.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解答投标人提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 阳江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告。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将在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告,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了解,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给予明确。10、 工程承包方式10.1采用固定完全费用单价合同承包方式,完全费用单价(包含所有规费、税金及一切风险等全部费用)不因其他任何因素而调整。 10.2 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中标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供应,但所有材料必须与投标文件材料相符,并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方能投入使用。10.3、施工过程中,其他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化解村委会与农民的纠纷、矛盾等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要考虑其他风险因素进行报价。11、工程质量、工期及有关要求11.1 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工程验收以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技术说明书等设计、技术文件为依据。如施工质量不合格,中标单位须负责返工直至达到合格要求,所造成的损失和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11.2 提倡优质优价,鼓励创建优质工程为体现建设工程优质优价,对获得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价的1.0%给予中标单位奖励;对获得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价的2.0%给予中标单位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价的3.0%给予中标单位奖励。11.3 工期的要求及规定(1)、招标单位要求中标单位在 60 日历天(含节假日、停水、停电、风雨天在内)内完成招标内容全部施工项目。开工及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规定为准。(2)、因建设单位原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施工延工期可相应顺延,但必须经建设单位现场签证。12、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12.1 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的支付按双方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及有关规定支付。13、 工程竣工结算办法13.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固定完全费用单价合同承包方式,但结算时下列情况则给予调整:(1)发包人引起的工程变更及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自然灾害;(3)招标文件规定可调整的和甲乙双方约定其他因素;(4)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调整的因素。 13.2凡属发包人引起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的结算依据和方法:综合单价按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没有约定的,工程量变更后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1)合同的投标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该投标书的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的,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若投标书的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的,则以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若有错漏则以调整后为准)确定。 (2)合同的投标书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可参照类似综合单价确定。(3)合同的投标书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算规则和计价办法、施工相应时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合价,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格)/招标控制价×100%”。(4) 合同的投标书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施工相应时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价格信息缺项的,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算规则、计价办法、通过市场调查的有合法依据的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合价,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后调整。(5)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清单子目工作内容有变而需要按以上条款重组综合单价的,在扣减原工程子目价款时,原工程子目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对应子目综合单价×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进行扣减。13.3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结算时按国家规定调整,该费用如发生增减,增减部分费用列入增减工程造价。13.4合同履行期间,当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价格涨落超过合同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时(以下简称编制时)采用的相应单价或价格,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工程价款:(1)人工单价发生涨落的,应按照合同工程发生的人工数量和合同履行期平均价格与编制时人工单价对比的价差的乘积计算调整人工费。(2)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和施工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涨落分别超过5%和10%,则超过部分的价格应予调整。按照合同工程发生的数量和合同履行期平均价格与编制时相应价格或单价对比的价差的乘积计算,但应扣除合同当事人双方不利一方承担上述幅度的风险费用。13.5、有关价格涨落未尽事宜,按阳住建[2010]60号执行。13.6 凡有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其竣工工程结算由建设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审核。14、 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及说明(1)根据招标人提供阳江市江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申请表进行计算;(2)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执行国家标准201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本地区工程计价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3)本工程控制价借用广东省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暂不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材料检验试验费、预算包干费,工程施工中实际发生上述工程的,工程结算按实际从暂列金额中开支。四类地区计取管理费。(4)本工程结算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2013年4月《阳江市工程造价信息》,缺项价格参考编制时期的市场价。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5、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5.1投标文件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5.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6、投标文件的组成16.1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部分组成(技术文件在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时提交,低价评标法评标时可不提交该文件)。16.2资格后审文件(详见资格后审部分)。16.3商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6.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6.3.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6.3.3投标函;16.3.4承诺书; 16.3.5投标保证金;16.3.6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6.3.7工程量清单报价书17、投标文件格式17.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6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8、投标报价18.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18.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8.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8.4采用综合单价报价的,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修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以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内。18.5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若招标阶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招标阶段施工图纸的工程量有偏差时,在±5%(含±5%)以内的工程结算时不得调整;超过±5%(不含±5%)时或缺项、漏项的,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18.6投标人投标报价书计算有误时,实施后结算按下调整:18.6.1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乘以工程量清单数量的值高于投标合价的,结算时综合单价按A值计算,低的则不作调整(其中:A=分部分项工程投标合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18.6.2各分项分部报价累计值高于投标总价的,结算时,综合单价按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B%调整后计算,低的则不作调整(其中:B%=投标总报价/调整后总价,调整后总价是投标人投标报价书计算无误或经第18.6.1条款修正后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总价)。18.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情况、施工设计图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及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参考价或市场价格,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施工、技术和资金能力,以及企业自身的素质进行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自身成本报价竞争。18、8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9、招标货币19.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20、投标有效期20.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0.2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者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1、投标保证金21.1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1.2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以本企业帐号开出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直接开给招标人委托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阳江市三环路支行;帐号:********169*****0300002;户名: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部),在开标会现场提交,由现场监督人员负责登记、查验和保管。21.3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21.4不能在开标会现场提交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资格。21.5在查验或转帐时,凡经查核投标保证金是空头支票或空头汇票的投标人,由招标管理主管部门对该投标人作出停止半年参加本市投标资格的处罚,记为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对中标人取消中标资格。21.6评标后,评审结果的前3名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入投标保证金专户,出具保证金收据;其余投标人的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于评标会结束后即时退回投标企业。21.7 经评标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中标人办理履约担保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其余2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21.8下列情形,招标人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招标终止;(2)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3)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21.9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1.9.1在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回投标文件的;21.9.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的;21.9.3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除外。21.9.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22.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2.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22.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2.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其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22.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3.投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23.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后审文件用A4纸幅胶装书状成册,封面要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23.2资格后审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如下:23.2.1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然后用外层密封袋包装成一体。23.2.2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23.2.2.1写明招标人名称;23.2.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工程名称和招标工程编号;(2)投标文件的内容(如资格后审文件); (3)2013年10月9日15时4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3.2.3除了按本须知第23.2.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5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23.2.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标明按本投标须知第23.1款、第23.2.1款、第23.2.2款和第23.2.3款规定装订、密封和标记的,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3.2.5所有资格后审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资格后审文件的外层密封袋不得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密封章。23.3商务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规定同资格后审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要求。24. 投标文件的提交24.1进场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原件和投标文件的提交须同时进行,开始和截止时间、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24.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5.迟交的投标文件25.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4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6.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要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3条有关要求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6.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27.截标时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27.1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5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将不负担因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五) 开标28. 开标28.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8.2 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主持,其程序如下:(1)开标会开始,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2)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3)主持人宣布投标人数量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4)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代表对投标人到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进行验证,并宣布验证结果;(5)招标人委托投标人或监督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宣布检查结果;(6)工作人员开启投标文件,并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数据逐项在图板上公布;(7)各投标人确认报价,工作人员将按照本招标工程评标办法所要求的有效投标人的资格后审文件送资格审查。28.3招标人在截标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8.4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28.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9.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9.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资格后审和评标:29.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查验的(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29.1.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22.1条的要求提供的;29.1.3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23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29.1.4投标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9.1.5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原件的。(六) 资格后审30. 资格后审30.1招标人应按照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附件6的规定依法组建资格后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数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负责资格审查具体工作。30.2 资格后审委员会根据资格后审须知附件6的资格后审评审细则具体要求,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30.3资格后审委员会提交资格审查报告,根据资格审查报告,招标人将审定为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的,不再进行后续招标投标程序。(七) 评标定标31.评标委员会组成31.1评标委员会由资格后审委员会中从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的全部专家组成(组成人员数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31.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32.评标过程的保密32.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人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与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32.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2.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33.开启标书后,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的。(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等方面分别作出响应和书面承诺的。(3)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超过招标人设置招标控制价上限的。(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且未指定那一个为有效的。(5)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6)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或内容不完整或字迹模糊不清的。(7) 投标人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8款所列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8)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34.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由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的规定确定。本工程采用低价评标法,选择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34.评标、定标程序:(1)主持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2)工作人员把资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3)评标委员会逐一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认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否作出响应以及投标报价是否为有效投标报价;(4)评标委员会对确认的有效投标报价按低至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并向招标人推荐三个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列时,则现场抽签确定排序,写出书面评标报告;并对属于本招标文件第39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是否所有投标人报价成规律性报价现象或是否有涉嫌串通投标作出书面说明;(5)主持人公布评标结果;(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评标、定标的有关内容,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案;(7)评标、定标会议结束。(八)中标公示与确认35.中标公示35.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根据本须知第34.1或34.2款所确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结果于2013年10月10日起在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35.2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6.中标确定及发出中标通知书36.1中标确定。在规定的公示期限内无异议的,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如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其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其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在中标后签订承包合同前不能按规定提供进市登记表的,或者被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具备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以此类推,招标人可以确认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在确定排名第二或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前,也要按规定实行中标结果公示。三名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或确定为中标无效的,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36.2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根据投标须知36.1款确定的中标人,在其完成规定手续后,向其发出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和招标管理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在此期间如接到有关投诉,招标人将可能暂停发出中标通知书。36.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发出中标通知书,否则,应当按照投标须知20.2款的规定延长投标有效期。36.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37.授标及废除授标37.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招标人若查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废除授标:(1)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2)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3)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的;(4)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5)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在前一个年度内,因不按照规定参加阳江市至少两项符合本企业资格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招标项目的投标,并被有关行政部门取消本企业第二年在阳江市范围内参加所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投标资格的; (7) 在投标前一年内因未履行阳江市区域内的中标项目在项目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承诺的;(8)中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情形。37.2中标人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第36.1款确定的顺序依次选择下一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依法重新组织招标。37.3招标人如不按规定期限确定中标人的,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改变中标结果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38.串通投标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行为的认定38.1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3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3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调查是否有涉嫌串通投标行为:(1)在同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中,最高报价与最低报价相差少于1.5%(含1.5%)的;(2)在同一市政公用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中,最高报价与最低报价相差少于2%(含2%)的;(3)在同一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性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中,最高报价与最低报价相差少于3%(含3%)的。4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恶意投标行为,由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人在本市半年的投标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一)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份数;(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三)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提交社保缴纳证明;(四)已提交预投标承诺书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交正式投标文件;(五)开标会上随意撤回应提交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六)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开评标会上提交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核验或提交无效的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七)随意改动投标文件上的数字、文字资料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八)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位置签字、盖章;(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意外伤害保险费、暂列金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装入与投标无关的文件、资料;(十一)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出投标;(十二)通过资格审查后拒绝参加下一阶段评标;(十三)采用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评审;(十四)恶意提高或压低报价;(十五)串标、围标行为。(九)合同的授予41.合同授予标准41.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6.1款所确定的中标人。42. 承包合同的签订42.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违背招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42.2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42.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书面施工承包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应改正并处以投标保证金额罚款。42.3市外中标人在中标后签订承包合同前不能按规定提供进市登记表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2.4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42.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施工承包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2.5中标人应当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给他人。43. 履约担保、支付担保和承包商付款担保43.1 中标人应当在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之间的差额低于招标控制价的20%(含20%)时,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工程承包合同价的10%;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之间的差额高于招标控制价的20%时,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之间的差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市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由阳江市范围内的商业银行支行一级以上机构出具的不可撤消的银行履约保函;市外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由阳江市范围外的商业银行支行一级以上机构出具并需经担保银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不可撤消的银行履约保函。其他投资建设项目,履约担保可以提供招标人所同意接受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或已在本市备案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可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约定按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比例分别开立统一提交,如约定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完成,可分步解除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履约担保责任。43.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43.1款的规定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承包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3.3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时,招标人也将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按本须知第43.1款规定的金额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按规定不能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或已在本市备案的担保公司出具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如属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的项目,由招标人向财政部门提出担保申请,财政部门出具与履约担保等额的资金证明书;如不属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的项目,则招标人应与中标人签订支付工程款的承诺协议,作为支付担保的依据。43.4中标人履约担保和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应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双方担保手续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中标人履约担保与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不得对抵,不得随意撤保。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原件必须送招标管理机构登记保管。43.5中标人在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交承包商付款保证担保函,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承包商付款保证金额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总价的5%,合同总价5%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按500万元作为担保金额。市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由阳江市范围内的商业银行支行一级以上机构出具的承包商付款保证担保函;市外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由阳江市范围外的商业银行支行一级以上机构出具并需经担保银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承包商付款保证担保函。阳江市内企业和已办理年度登记的市外企业已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管理评级A、B级的,可不需办理承包商付款保证担保。如果发包人接到人社部门认定承包人拖欠工人工资的仲裁通知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商付款保证担保函的保证人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支付现金,专项用于发放工人工资。44. 合同备案44.1 施工承包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或中标人应按阳建[2008]39号文规定,将施工承包合同报送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并应把备案后的施工承包合同送招标管理机构存档。第四章 评标办法1、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广东省、阳江市有关招标投标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组)负责,由 5 人组成,全部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的决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产生。评标工作接受招标监督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的纪律监督。3、评标程序和内容3.1评标的一般程序为:⑴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⑵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⑶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评审;⑷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评审;⑸询标澄清投标文件的疑问;⑹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4、评标办法4.1本工程采用低价评标法评标,对符合性审查合格后、才进行商务文件评审,取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工程编号:合同编号: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标 准 施 工 合 同2009 年版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发 包 人: 承 包 人: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拟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固定合同总价(大写):(小写):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其中:① 招标人设置暂列金额:元;② 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③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元。暂列金额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若发生的计算,不发生的不能计算。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订立合同时间: 年月 日 订立合同地点: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于 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款(详见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年版)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定义1.43 单位工程■ 名称:■ 内容:■ 范围:1.53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文书; ■ 信件; □ 电报; ■ 传真; □ 电子邮件; □ 其他: 2.合同文件及解释2.2(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4.3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5.施工设计图纸5.1 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5.2 施工设计图纸由承包人提供(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6.通讯联络6.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发包人通讯地址: 收件人:邮政编码:承包人通讯地址: 收件人:邮政编码:监理单位通讯地址: 收件人:邮政编码:造价咨询单位: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13.交通运输13.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13.2 场外施工道路的约定:13.4 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的约定: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14.2专项批准事件的监理工程师:(1)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2)专项批准事件的造价工程师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签字样式: (3)专项批准事件的建造师的: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19.发包人19.2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3)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4)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6)现场交验的时间:(7)提供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时间:(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19.3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19.4支付款项(1) 工程价款支付期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第80.2款、第81.1款、第83.1款等规定期限提交。□ 另作约定:(2)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帐号转帐。 ■ 支票支付。 □ 其他方式: 20.承包人20.2 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3) 提交支付申请和工程款额报告期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第80.2款、第81.1款、第83.1款等规定期限提交。□ 另作约定: (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数量和时间等要求:(6)办完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时间:(8)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约定:(9)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现场清理工作的约定:(10)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结算文件□ 按通用条款第82.2款规定提交。□ 另作约定: 20.4 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劳务、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约定:21.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21.1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21.2承包人任命和更换:21.3监理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21.4造价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21.5承包人代表授权人选任命和撤回:22.发包人代表22.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 发包人任命( )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23.监理工程师23.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1) 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2) 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3.3 (12)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24.造价工程师24.1 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1) 造价咨询单位:法定代表人:(2) 任命()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24.3(7)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25.承包人代表25.1 承包人任命( )为承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8.工程担保28.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1) 履约担保的金额:(大写)(小写 )(2) 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中标人应当在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之间的差额低于招标控制价的20%(含20%)时,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工程承包合同价的10%;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之间的差额高于招标控制价的20%时,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之间的差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市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由阳江市范围内的商业银行支行一级以上机构出具的不可撤消的银行履约保函;市外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由阳江市范围外的商业银行支行一级以上机构出具并需经担保银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不可撤消的银行履约保函。其他投资建设项目,履约担保可以提供招标人所同意接受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或已在本市备案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 其他时间: (3) 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28.2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28.4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1) 支付担保的金额:(大写) (小写)(2) 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按规定不能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或已在本市备案的担保公司出具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如属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的项目,由招标人向财政部门提出担保申请,财政部门出具与履约担保等额的资金证明书;如不属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的项目,则招标人应与中标人签订支付工程款的承诺协议,作为支付担保的依据。 □ 其他时间: (3) 出具支付担保的银行:(4) 政府工程银行不予担保,由同级财政部门出具证明。28.5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28.8 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31.不可抗力31.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32.保险32.1 发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合同通用条款第32.1 款的第(1)项;□ 合同通用条款第32.1 款的第(2)项;□ 合同通用条款第32.1 款的第(3)项;□ 合同通用条款第32.1 款的第(4)项。32.2 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合同通用条款第32.2 款的第(1)项;□ 合同通用条款第32.2款的第(2)项;32.8 担保内容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33.进度计划和报告33.3 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34.开工34.2 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内签发开工令。□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42 天。□ 其他时间:35.暂停施工和复工35.4 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形:36.工期及工期延误36.1 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天。(1) (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天。 (2) (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天。38.竣工日期38.1 计划竣工日期:42.质量目标42.1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4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45.1 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45.5 治安管理的约定:45.安全文明施工45.5治安管理■ 按通用条款规定。□ 另作约定:46.测量放线46.1 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的时间:46.4 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48.1 约定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 □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8.8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49.1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按通用条款规定,由承包人负责运输和保管。□ 另作约定:49.2 承包人供货与清点要求:49.8 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50.2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时间和地点:(1)种类:(2)检测机构: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1.1 承包人配置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按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 另作约定:51.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53.1 中间验收部位有:56.工程变更56.4 承包人提出合理建议:发包人采纳承包人建议带来利益的计奖方法:58.竣工验收58.1竣工验收标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合格 58.8 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验收□ 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本款不适用。 □ 合同工程有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各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 (1) (工程名称)工程或部位,计划竣工时间为 ,其范围包括:(2) (工程名称)工程或部位,计划竣工时间为 ,其范围包括:58.10竣工清场:□ 按通用条款规定。□ 另作约定: 58.11施工队伍的撤离□ 按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全部撤离施工现场。□ 另作约定: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59.1 缺陷责任期的约定: 59.8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约定:61工程量61.1清单工程量包括的工作内容□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另作约定: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若招标阶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招标阶段施工图纸的工程量有偏差时,在±5%(含±5%)以内的,工程结算时不得调整;超过±5%(不含±5%)时或缺项、漏项的,工程结算时依招标文件规定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62工程计量和计价■ 按通用条款规定。□ 另作约定:63.暂列金额63.1 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元。65.暂估价65.1招标暂估价项目必须招标暂估项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65.3 非招标专业工程的暂估价金额为元。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66.1 提前竣工奖(1) 提前竣工奖额度□ 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 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元。(2)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即_________________元。□ 另作约定:□ 按2010年广东建设工程综合定额的规定。66.2 误期赔偿费(1) 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 元。(2) 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即_________________元。□ 另作约定:67.工程优质费67.1 工程优质费的计算方法:□ 没约定工程优质费的,本款不适用; □ 约定工程优质费的,其计算方法:67.2 优质优价奖的计提与支付:□ 按通用条款规定。□ 另作约定(合同工程同时获得下列多个奖项的,只按最高奖项的额度计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合同价款的_______________%; 省级工程质量奖,合同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 市级工程质量奖,合同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 □ 按2010年广东建设工程综合定额的规定。68.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68.1 合同价款的约定:68.1.1投标人投标报价书计算有误时,实施后结算按下调整:68.1.2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乘以工程量清单数量的值高于投标合价的,结算时综合单价按A值计算,低的则不作调整(其中:A=分部分项工程投标合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68.1.3各分项分部报价累计值高于投标总价的,结算时,综合单价按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B%调整后计算,低的则不作调整(其中:B%=投标总报价/调整后总价,调整后总价是投标人投标报价书计算无误或经第68.1.2条款修正后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总价)。68.2 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 按通用条款规定的调整事件。□ 另作约定: 68.2(9)调整合同价款的其它事件:72.工程变更事件72.4 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 若投标书的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的,则以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若有错漏则以调整后为准)确定。73.工程量的偏差事件73.2 工程量的偏差,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调整的方法:□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 按以下方法调整: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若招标阶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招标阶段施工图纸的工程量有偏差时,在±5%(含±5%)以内的,工程结算时不得调整;超过±5%(不含±5%)时或缺项、漏项的,工程结算时依招标文件规定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73.3 工程量的偏差,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 按以下方法调整: 75.现场签证事件75.3 现场签证报告确认约定的时间: 76.物价涨落事件76.1 调整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费的方法□ 合同价款不因物价涨落而调整的,本款不适用。 ■物价涨落超过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幅度,应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数据约定如下: 合同履行期间,当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价格涨落超过合同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时(以下简称编制时)采用的相应单价或价格,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工程价款:(1)人工单价发生涨落的,应按照合同工程发生的人工数量和合同履行期平均价格与编制时人工单价对比的价差的乘积计算调整人工费。(2)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和施工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涨落分别超过5%和10%,则超过部分的价格应予调整。按照合同工程发生的数量和合同履行期平均价格与编制时相应价格或单价对比的价差的乘积计算,但应扣除合同当事人双方不利一方承担上述幅度的风险费用。78.支付事项78.2 计算利息的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 另作约定: 79.预付款79.1 预付款的约定及管理(1) 预付款的约定□ 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款不适用。 □ 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元,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专用条款的约定。(2) 预付款最高限额□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30%,即元。 □ 另作约定: 79.2 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期限:□ 按承包人在完成本款三项工作后的7天内。 □ 另作约定:79.4 预付款抵扣方式□ 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工程款的 %扣回,直到扣完为止。□ 其他方式:80.安全文明施工费80.1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1) 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和范围■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以现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规定为准。□合同双方的其他要求:(2)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金额为 元。80.2 支付申请的提交与核实□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另作约定:承包人进场后应向保险公司投保,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工伤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需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及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81.进度款81.1 约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请(1)支付期限□ 以月为单位。□ 以季度为单位。■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进度预算及报表后,次月10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按完成实际工作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付至合同承包价(不含暂列金额)的80%时,不再支付工程进度款。备案验收通过后,待工程结算送财政审核部门审定后,发包人扣除3%的工程保修款后一年内,余额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扣回)的其他款项:81.2 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为 元。82.竣工结算82.1 结算的程序和时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 ■ 其它约定:(1)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结算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该费用如发生增减,增减部分费用列入增减工程造价。(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质检部门认可)并交付使用后,承包人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书的编制,并提供一份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送交结算资料后,由发包人委托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审核,经发包人认定确认后,再通知承包人进行竣工决算。若有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其竣工工程结算由建设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3)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交一式四份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后,持工程结算资料向发包人申请结算余款。83.结算款83.1提交竣工支付申请(1)竣工支付期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28天内。 □ 另作约定(2)政府资金投资工程的支付期、支付办法□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 另作约定:84.质量保证金84.2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即按合同价款的3%,即 元□ 其他为 。(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3%。□另有约定:84.3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双方约定质量缺陷期(即竣工验收之日起计满二年)后,发包人接到承包人返还保修金申请14天内,将保修金3%返还承包人,不计利息。85.最终清算付款85.1 提交最终结算支付申请(1)最终清算支付申请提交份数:提交期限:(2)最终清算支付时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最终清算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另有约定:86.合同争议86.4 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合同双方认可为:(1) (2) (3) 86.6 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4.合同份数94.1 约定提供合同文件提供合同文本:□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 另有约定:94.2 合同正副本效力合同的份数:正本 份,副本 份。其中:发包人正本 份,副本 份,承包人正本 份,副本 份第四部分 附 件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1.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1.2.3.2.质量保修期2.1 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 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伍 年;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 贰 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 贰 年;6.其他项目 。3.质量保修责任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 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4 条赋予的规定一致。6.其他6.1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6.2 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3 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月日 年月日附件二廉 政 合 同发包人: (全称) 承包人: (全称)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 双方权利和义务1.1 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 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7 条规定处理。2 发包人义务2.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2.2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2.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6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 承包人义务3.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3.5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 违约责任4.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 条和第2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4.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 条和第3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1~3 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 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 (工程名称)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8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各送交其上级部门一份。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上级部门:(公章)上级部门:(公章)年月日年月日格式1履 约 担 保编号:(工  字)第  号(业主):  鉴于贵方与     (以下简称“承包商”)就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承包商申请,我方愿就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承包商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贵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后   日内。  贵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按照贵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由我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使承包商继续履行主合同义务,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2)由我方在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贵方的损失。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承包商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承包商违反主合同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贵方以工程质量不符合主合同约定标准为由,向我方提出违约索赔的,还需同时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承包商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承包商的另行约定,免除承包商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贵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承包商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格式2 支 付 担 保编号:(工   字)第  号          (承包商):  鉴于贵方与    (以下简称“业主”)就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业主的申请,我方愿就业主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   日内。  贵方与业主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业主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业主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  在出现贵方与业主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业主拒绝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贵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业主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业主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业主的另行约定,免除业主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贵方与业主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业主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业主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格式3工程项目一览表项号项目 内容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发包人4设计单位5监理单位6造价咨询单位7承包人8工程总投资9计划开工日期10计划竣工日期11工程质量日 期年 月日格式4承包人派驻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名单工程名称:说明:1、表中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要变换,应照通用条款21条规定执行。2、表中人员必须在承包人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一年以上,并应提供为其购买一年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凭证。3、承包人应提供表中人员的聘合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第六章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合同范本的补充/修改根据阳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人在得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前对《阳江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所做出的与示范文本相抵触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均属无效,对投标人不产生任何约束效力。以下内容已报请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1、 ;2、 ;3、 ;4、 ;5、 ;6、 ;7、 ;8、 。以下空白。招 标 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备案部门:阳江市审 批 人: 批准时间: 年 月 日第七章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格式.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 月 日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三、投标函…………………………………………………………..四、承诺书…..………………………………………………………五、投标保证金……………………………………………………….六、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七、工程量报价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日期: 年 月 日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职务: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 日三、投标函致招标人:1、在研究了工程的招标文件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经我公司认真核对,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已包括了设计图中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和工程量,我公司承诺:在我公司的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进行施工所需的全部费用和市场风险,若我公司中标,则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施工承包合同。若招标阶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招标阶段施工图纸的工程量有偏差时,在±5%(含±5%)以内的,工程结算时依招标文件规定不得调整;超过±5%(不含±5%)时或缺项、漏项的,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我们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 )/立方米的投标完全费用单价为承包价,采用固定单价包干承包方式,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段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和义务。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起算的个日历天工期内完成并移交整个工程。3、我公司保证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 标准。4、我们同意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如我公司出现违约行为,则承担违约责任。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5、在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6、我公司如果中标,我公司承诺本工程的保修期按 执行。7、我公司如果中标,将派出 同志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号为)。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如我公司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可以废除我公司的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8、我公司如果中标,承诺按规定在项目所在地缴纳该项目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否则,招标人有权废除我公司的中标资格,并承诺在查核之日起一年内不参加阳江市区域内的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投标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日期:年 月 日四、承诺书 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本公司承诺备注质量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合格□市优良样板工程□省优良样板工程□承诺选项须涂黑或打“√”工期自开工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内竣工。自开工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竣工。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国家及当地住建局的有关法规及操作规程施工,费用按国家规定计算,该费用不得参与下浮竞标。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国家及当地住建局的有关法规及操作规程施工,费用按国家规定计算,该费用不得参与下浮竞标。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在我公司的投标报价中承诺:1、已包含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进行施工所需的全部费用。2、若我公司中标,则按招标人确定的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承包施工。3、当发生工程变更时,若我公司投标书的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的,承诺结算时以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若有错漏,则以调整后为准)确定进行结算,低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的,承诺结算时以投标书综合单价确定进行结算。4、若招标阶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招标阶段施工图纸的工程量有偏差时,在±5%(含±5%)以内的,工程结算时依招标文件规定不得调整;超过±5%(不含±5%)时或缺项、漏项的,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在我公司的投标报价中承诺:1、已包含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进行施工所需的全部费用。2、若我公司中标,则按招标人确定的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承包施工。3、当发生工程变更时,若我公司投标书的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的,承诺结算时以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若有错漏,则以调整后为准)确定进行结算,低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的,承诺结算时以投标书综合单价确定进行结算。4、若招标阶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招标阶段施工图纸的工程量有偏差时,在±5%(含±5%)以内的,工程结算时依招标文件规定不得调整;超过±5%(不含±5%)时或缺项、漏项的,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五、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六、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七、工程报价书 . 工程完全费用单价报价书投标人: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完全费用单价:元/立方米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签字盖执业专用章或造价员及资格证号:或签字盖造价员资格证章)编 制 时 间:备注:完全费用单价包含所有规费、税金及一切风险等全部费用。结算时所填土方立方数不得超过需填土的平方数。第八章施工图纸(略)第九章工程量清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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