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墓镇村村通水泥路延伸工程招标公告

庄墓镇村村通水泥路延伸工程招标公告

庄墓镇村村通水泥路延伸工程发包公告庄墓镇村村通水泥路延伸工程(发包编号: 2013CFGB0253),其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2013年长丰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简易操作实施细则》(招管局[2013]3号)的规定,经招投标监督部门同意,决定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新建3.8KM长,3.5M宽水泥路,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建设规模:184.52万元。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发包价格:114万元

五、支付方式:按照已完工程进度支付合同价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六、工程建设地点:庄墓镇境内

七、建设工期:120个日历天

八、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九、发包时间、地点:2013年9月22日15:30,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水湖镇长丰路92号新华书店三楼)。

十、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或者公路养护二类乙级资质。

备注:在水湖镇城西大市场改造工程(发包编号:2013CFGB0252)中标的企业,不再参与本项目的简易操作。

十一、备选企业

长丰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合肥丰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西土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双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永大建筑有限公司、安徽双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兴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国元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三十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庐州双凤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肥鼎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十二、注意事项:

1、备选企业主动提出放弃参加抽取资格的,须出具经盖章的书面材料并于2013年9月22日12:00前以传真等方式递交综合部(传真号码:****************)。备选企业首次主动放弃抽取资格的,将不参与该项目的抽取,但排序不变;一年内出现2次及以上放弃行为的,剔除出小型项目定点企业库。

2、备选企业可自愿参与现场观摩监督,但所指派人员必须为企业交易员、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或者有两年以上养老保险的合同关系人员。法定代表人前来需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需携带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交易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交易员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其他人员需携带劳动合同和两年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2013年9月18日

中标单位须知中标企业代表须仔细阅读本须知内容,并在须知上签字、加盖中标单位公章。本须知一经签名或盖章,即视为中标单位完全理解并认可本须知全部内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一、项目情况:1、项目编号:2013CFGB02532、项目名称:庄墓镇村村通水泥路延伸工程 3、建设内容:新建3.8KM长,3.5M宽水泥路,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发包范围:√图纸设计范围:见图纸。√其他说明:工程量清单内容。三、发包价格:预算价184.52万元(具体情况见附件一),发包价114万元,所有预算综合单价同比例下调38.22%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价格。 四、付款方式:按照已完工程进度支付合同价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五、工期及节点进度要求:开工后30天,道路基层级配碎石层完成;开工后90天,混凝土路面浇筑完成;开工后120天,全部工程完成,具备竣工验收移交条件。六、质量要求:合格。七、项目负责人资质及履约要求:1、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为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项目经理,或者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2、履约要求:详见合同。八、中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要求:详见合同。九、抽取时间、地点及方式:地点和时间详见公告。抽取方式采用摇号机摇号的方式。十、中标公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产生后,将在长丰县招投标网上公示3个日历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违法情况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十一、项目实施方案提交:1、具体内容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经理(含姓名、资质证书号、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人员;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概况、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③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2、格式要求:详见附件二3、提交份数:一式三份4、编制要求:项目实施方案应打印装订成册(宜用胶装),字迹清楚不褪色,并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项目实施方案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中标候选人递补为中标单位。十二、提交相关费用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按照发包价的10%向长丰县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的方式缴纳。户名: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账号:****************2852 开户行名称:建行长丰县支行2、招标代理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须按有关规定以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交易服务费。户名: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账号:****************2852 开户行名称:建行长丰县支行履约保证金和招标代理交易服务费均要求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且中标通知书发放前)缴纳完成。中标单位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中标候选人递补为中标单位。十三、发放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审查通过、按规定交纳相关规费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十四、签订合同: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须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格式详见附件三。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中标单位名称(公章):中标单位代表签字确认: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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