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环境监测站科学馆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仪器招标公告
南沙区环境监测站科学馆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仪器招标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环境监测站科学馆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仪器采购项目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对广州市南沙区环境监测站科学馆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CEITCL-GD-CZHW-130907,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9月18日至2013年09月25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CEITCL-GD-CZHW-130907。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环境监测站科学馆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仪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9906(环保检测设备)。 采购预算:159.500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科学馆子站仪器 | 一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 人民币159.5万元 |
1).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 项目类别:货物类。
4).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供应商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 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必须出具所投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确认函;
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必须出具所投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确认函;
5).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9月18日起至2013年10月1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2: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2:3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广州市南沙区环境监测站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麒麟新城黄梅路408号
邮编:510060 邮编:5114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五羊支行
帐号:****************258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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