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厝镇洪塘村集体资源承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颜厝镇洪塘村集体资源承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颜厝镇洪塘村集体资源承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颜厝镇洪塘村集体资源承包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龙海市颜厝镇洪塘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有条件的投标人参加颜厝镇洪塘村集体资源承包项目(第二次)的投标。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颜厝镇洪塘村集体资源承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福建安华招字[2021]第064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位置:颜厝镇洪塘村,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合同包次 | 项目概况 | 最低限价 | 承包期限 |
1 | 合同包一 | 洪塘宜林荒山2片150亩,岩梯下40亩,浮山9班130亩,大笼里5班至石狮零尾10班100亩,鹰仔石山少年家鼻山林地50亩 | 每年每亩20元,中标者办理砍伐证时一次性缴交林相改造费每亩1500元。 | 五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
2 | 合同包二 | 鱼嘴岩茶场(含二个水库),具体数量以漳州测绘院测绘图面积为准 | 每年每亩20元 | |
3 | 合同包三 | 洪塘村集体土地50亩阔叶林 | 每年每亩20元 | |
4 | 合同包四 | 茅山果园地,具体数量以漳州测绘院测绘图面积为准 | 每年每亩1000元 | |
注:超过最低限价的投标人中出价高者获得中标人资格,按高价中标法;低于最低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招标人不予接受。 |
承包方式:投标人自投工本、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含人为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一切税、费由投标人自负。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中标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龙海市颜厝镇自然人(以身份证上住址及签发机关为认定标准);本次投标必须是本人参与,非本人或本镇自然人投标的不予接受;
(二)本次招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格的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请于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7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周末除外),在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办公室-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持2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材料。
(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邮费自付)。
五、投标文件的接收、开标时间:
(一)开标时间:2021年07月30日15时30分;
(二)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07月30日15时00分-15时30分,超过时间不予接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购买标书时的办理招标文件证明及投标人身份证原件;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开户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40*****196********
注:
1、投标人汇款时汇款人名字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姓名一致。
2、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名称:颜厝镇洪塘村集体资源承包项目(第二次) 的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的保证金以转帐的形式提交至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报价人应将汇款凭证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内;【报价人须将保证金在2021年 07 月 29日17:00时前汇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账户(以银行收帐(到帐时间)通知为准),否则,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中标人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后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发出通知书后退还);参加投标的必须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伪造资料被调查核实者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费用:
参与投标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八、公告发布媒介:
九、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颜厝镇洪塘村民委员会(盖章)
地址:龙海市颜厝镇洪塘村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136*****16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联系人:小艾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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