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2021)皖1602委法鉴442、443号对外委托(房地产)信息公告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2021)皖1602委法鉴442、443号对外委托(房地产)信息公告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2021)皖1602委法鉴442、443号对外委托(房地产)信息公告 |
2021年07月26日 09:47 |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对外委托评估信息公告 (2021)皖1602委法鉴442、443号 房地产评估机构: 本院执行的被执行人亳州市新发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杨辉提出申请,要求对被执行人亳州市新发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被查封的位于亳州市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冷链物流园区28-4#楼122、123不动产各一处进行价值评估;申请人王志强提出申请,要求对被执行人亳州市新发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被查封的位于亳州市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冷链物流园区6-3#楼128、139不动产各一处进行价值评估。 请亳州市中级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内(报名时需报送在亳州市区设立分公司或办事机构证明文件或相应资料)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自愿报名参加。本院将以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专业机构。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7月29日;报名资料应包括机构全称、资质等级、联系人通讯方式等内容,并在规定期限内发送至qcqfyjds@163.com邮箱,本院将对报名机构进行资质审查。(提前报名或逾期报名均不予审核) 确认专业机构时间:2021年7月30日上午9时;地点:本院司法鉴定室。本事项确定一家专业机构,摇号确定的专业机构将在本网相同平台公告。 注:请自行下载报名表(报名表名称为评估机构全称+委托案号) 2021年7月26日 本院地址:亳州市谯城区三曹路358号邮编236800 联系人:王叶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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