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安保服务委外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安保服务委外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安保服务委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中准湘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安保服务委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安保服务委外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CG-ZZXZ-GK********
代理机构编号:XZ-ZGF*******
3、项目预算:
标段一:1879.6160万元
标段二:1351.7780万元
标段三:1840.9940万元
4、定标方式:最低评标价法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3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或以上标段同时排名第一,则由其自行选择1个标段中标,其放弃的标段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
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
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5.2投标人特殊要求:
(1)具有省级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在长沙市公安局办理备案登记并提供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案)
备案地点:长沙市公安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支队;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东门捷径巷4号,联系人:谭女士,联系电话:****-********
5.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招标文件获取:
6.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9月18日起至2013 年10月 13 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6.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2013年 10月14 日9: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4日 9:00 时。
7.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7.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8、投标保证金:
8.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标段一:180000元,标段二:130000元,标段三:180000元 。
8.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8.3缴纳时间:2013年10月13日16:00 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8.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准湘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159号锦绣华天商务楼12B层
联系人: 刘 炼   盛 灿          电话:****-******** 

采 购 人: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车站南路福乐康城商务楼
联 系 人:邱术平               电话:****-********

长沙市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政府采购编号:CSCG-ZZXZ-GK********代理机构编号:XZ-ZGF*******采 购 人: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安保服务委外项目二○一三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须知5一说明5二投标文件的编写6三投标文件的递交7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7五开标和评标8六评标方法及标准11七中标及合同签订11八质疑与投诉12九法律责任13十其他14第三章标的清单及说明19一项目概况19二标的清单19三 服务内容20四标段划分及人员配备要求20五 工作时间和要求22六岗位职责22七安全守则24八服务考核验收标准25九其他要求及说明25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28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35格式1投标承诺函36格式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37格式3投标报价表(标段 )38格式4安保服务费构成明细报价39格式5规格响应表40格式6安保服务方案40格式7 服务保证承诺书41格式8 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41格式9 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42格式10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43格式11其它44中小企业声明函45投标承诺书46第一章投标邀请受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安保服务委外项目进行国内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安保服务委外项目标段一:车站望城坡站-火车站站的安保服务标段二:锦泰广场站-光达站的安保服务标段三:车辆段、控制中心、主变电所的安保服务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CG-ZZXZ-GK********代理机构编号:XZ-ZGF*******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定标方式:最低评标价法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3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或以上标段同时排名第一,则由其自行选择1个标段中标,其放弃的标段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五、招标控制价:标段一:1879.6160万元标段二:1351.7780万元标段三:1840.9940万元六、投标资质:投标人应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格式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七、招标文件获取: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 10月13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八、投标规定:1、投标截止:2013年10月14日9: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2013年 10月14日9:00时。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投标保证金: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标段一:180000元,标段二:130000元,标段三:180000元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3、缴纳时间:2013年10月13日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准湘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159号锦绣华天商务楼12B层联系人: 刘炼 盛灿 电话:****-******** 采购人: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车站南路福乐康城商务楼联 系 人:邱术平电话:****-********第二章投标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本项目标的物的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项目采购事宜的招标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4“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投标人。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3.2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3.3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3.4符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3.5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4.联合体投标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保证金5.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按《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办理。5.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凭财政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没收通知书》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国库:(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三)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投标有效期6.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6.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于接受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7.本文件的澄清、修改7.1投标人下载本文件后,应进行检查;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在招标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及时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前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在“答疑专区”发布,同时报市政府招标办备查。7.2招标采购单位对本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修改内容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7.3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变更时间应当在《湖南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7.4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答疑纪要、本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8.投标费用8.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投标文件的编写9.一般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9.2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9.3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9.4投标文件应当采用纸制书面方式,由投标人按照本文件指定的投标地点进行现场投标,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投标。9.5以同一投标人名义,递送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10.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按本文件提出的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11.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是指完成本文件规定的项目并通过验收后的价格。11.3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每一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或报价,对同一标的提交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的,其投标无效(★)。11.4如有优惠折扣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注明,做到投标承诺书中的总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送达12.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本文件规定开标地点,并同时递交投标人《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不装入投标文件,随同投标文件分别递交)。1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3.2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时,须向招标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13.3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本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并密封。13.4补充、修改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5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可以在开标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通知放弃投标。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4.评委会的组成及职责14.1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评标委员会。14.2评标事务由评委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答复;(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评委会成员的义务(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六)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五开标和评标16.开标程序16.1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在开标前向监委和投标人说明。(1)招标采购单位组织投标人、监委按规定签到。(2)招标采购单位依据交易中心提交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公示表》,查验确认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3)招标采购单位介绍开标会议程,宣读开标会纪律。16.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发布项目延期公告,延长7天。延长期满后,仍不足三家的,继续按以下程序进行。16.3开标时,当众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监委、投标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优惠承诺,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6.4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优惠承诺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6.5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承诺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7.评标程序17.1评委按回避制度等规定,统一签署《评委承诺书》。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评标会议程,宣读评标会纪律。17.2评委会推选主任评委,主任评委按规定程序主持评审工作。如项目重大或特殊经批准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委会的,采购人评委不得担任主任评委。17.3评委会拆封商务技术投标书,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初审分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一)资格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无效(★)。(二)符合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本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对本文件的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本文件中标的清单及技术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2)投标文件所投标段中的应标范围小于本文件对应标段要求的采购范围的;(3)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的;(4)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重大偏离的; (5)不符合本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标注★)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四)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家投标人,作为1家有效投标人计算。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可废标后重新组织采购;也可按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条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所有评委(监委)签字认可,书面通知投标人当场改作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重新组织采购。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本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项目经延期公告或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后,有效投标人仍不足三家的,且未出现上述(2)—(5)款情形的,可按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条的规定,经评委、监委出具书面意见并签字认可,报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书面通知投标人当场改作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六)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咨询与答复。(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委会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咨询。(2)评委阅读采购文件、投标书,各自独立记录通过审查的各投标书情况,分别提出需咨询的问题。主任评委汇总整理形成书面咨询问题,发给投标人。(3)投标人对咨询事项作出书面答复,按规定时间报评委会。投标人的答复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17.4 比较与评价。(一)评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标的清单及说明”对照投标文件进行负偏离审核。(二)评委再根据评委会一致意见,对投标报价集体评议计算。(三)投标评审价(投标评审价只用来评标,最终成交合同价以投标人报价为准)。评标委员会以投标报价为基础,按照下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 %。4、允许偏离的商务及技术一般条款,每偏离一次,则评标价格增加投标报价的1%(商务和技术一般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 10 项将导致投标无效)。5、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17.5确定评审结果。(一)评委会按规定的评标方法,根据投标评审价高低确定合格投标人排名顺序,统一签署《评标结论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数量根据采购需要确定,并按顺序排列。(二)评委会认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解释说明;否则,可取消其候选资格,按排名顺序递补候选人,以此类推。18.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8.1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谈判小组的研究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18.2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六评标方法及标准19.评标方法19.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即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七中标及合同签订20.中标通知20.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公告评标结果。20.2招标采购单位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20.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质疑、投诉规定办理。21.合同签订21.1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可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进行真实性查验,凡有虚假的,其中标无效,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违法违规处理。21.2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按范本格式制作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由代理机构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登记编号、备案。项目数量增减、合同条款变更、预算追加等按规定报批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21.3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1.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1.5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采购人可以按中标候选顺序确定新的中标人并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进行采购。21.6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改变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21.7合同履行中,追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按规定报批后,签订补充合同。21.8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给他人。八质疑与投诉22.质疑22.1投标人对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22.2质疑书格式应按湘财购〔2007〕24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列明理由、依据,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署名、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非书面形式的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概不受理。22.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参与了所质疑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三)质疑书格式和内容均符合本通知规定;(四)质疑事项属于被质疑人组织的所质疑采购活动范围内的事项;(五)证据真实,来源合法;(六)财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22.4供应商无效质疑一年内累计超过两次(含两次)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22.5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但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除外。22.6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3.投诉23.1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23.2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23.3供应商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23.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四)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3.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23.6投诉人对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财政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向长沙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4.投标保证金缴纳、保管、保密及退还过程中所引起的质疑、投诉和法律纠纷由交易中心负责处理。九法律责任25.法律责任25.1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74条款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投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5.2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5.3按照以上条款规定,经同级或其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规定,可按中标候选顺序重新确定,或重新进行采购。25.4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 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25.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附页4。十其他26.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一)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二)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标准上优惠10%收取。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05%0.05%0.05%*******以上0.01%0.01%0.01%说明: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2、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27.交易服务费(一)中标人应按照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问题的批复》(湘价函{2012}128号)的收取标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1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附页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年 月 日第三章标的清单及说明一项目概况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为长沙东西向主干线,从西到东连接了大河西先导区、城市主体、长沙火车站、高铁长沙火车南站地区,规划线路从西向东自望城坡、金星路、西湖公园、枫林一路、溁湾镇、湘江、五一大道、五一广场、芙蓉广场、袁家岭、长沙火车站、荷花路、古曲路、沙湾路、体育新城、杜花路、长沙火车南站、浏阳河至黄兴镇光达村止。2号线一期工程范围为望城坡站~光达站,线路长22.26km,均为地下线,设车站19座,分别为望城坡站、西湖公园站、金星路站、溁湾镇站、橘子洲站、湘江中路站、五一广场站、芙蓉广场站、迎宾路站、袁家岭站、长沙火车站、锦泰广场站、人民东路站、万家丽广场站、长沙大道站、沙湾公园站、杜花路站、火车南站、光达站。另设有黄兴车辆段、杜花路控制中心和西湖公园、沙湾公园2座主变电所。车站建筑面积合计301828平方米,车辆段及综合基地建筑面积合计93954平方米。二标的清单1. 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服务周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控制价为5072.3880万元,其中标段一:1879.6160万元,标段二:1351.7780万元,标段三:1840.9940万元。2.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3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或以上标段同时排名第一,则由其自行选择1个标段中标,其放弃的标段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3. 投标人如投多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必需分开包装并注明项目及所投标段,否则其投标无效。★4. 投标人须承诺根据国务院下发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提供安保服务,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否则其投标无效。★5. 投标人须承诺遵守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详见附件),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否则其投标无效。★6. 投标人须对员工工资安排、社会保险、人身安全、食宿情况、服装及投入本次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等进行承诺,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否则其投标无效。★三 服务内容1. 本次采购主要为负责长沙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19个车站,及黄兴车辆段、杜花路控制中心,西湖公园和沙湾公园2座主变电所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参与车站行车安全、客运服务工作。2. 本服务的主要内容是:2.1 维护地铁车辆段、控制中心、主变电站和各车站等招标人所辖场所的治安、运营秩序,制止危害地铁治安、运营秩序的行为,保护招标人与乘客的人身、财物安全,保障公共财产免遭损失,预防、制止地铁车站内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地铁运营的安全稳定。2.2 严格按照《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上岗执勤,确保各站点的运营秩序。2.3 如地铁车站遭遇突发事件(故),服从招标人的调度指挥,积极、主动配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故)的发生。2.4 参与车站日常生产工作,如巡视车站、引导客流、接发列车、为乘客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2.5 结合招标人的实际情况编制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所编制的预案应当具有针对性,达到清晰、合理、有效,并组织人员参与演练。四标段划分及人员配备要求1. 本项目拟划分为3个标段,包括: 标段一:招标控制价为1879.6160万元,包含望城坡站、金星路站、西湖公园站、溁湾镇站、橘子洲站、湘江中路站、五一广场站、芙蓉广场站、迎宾路口站、袁家岭站、长沙火车站共11个站的安保服务,需安保人员不少于146人。具体人员分配为:车站安保设立站台安保和站厅安保2个岗位,自然站站台岗18小时值守、站厅岗24小时值守,中心站站台岗24小时值守、站厅岗18小时值守(保证每个车站每天2人上夜班)。考虑车站是一个岛式站台的情况,自然站按每站实际需求需安保人员约11-12人;中心(换乘)站每站需安保人员不少于18人。标段二:招标控制价为1351.7780万元,包含锦泰广场站、万家丽广场站、人民东路站、长沙大道站、沙湾公园站、杜花路站、长沙火车南站、光达站共8个站的安保服务,需安保人员不少于105人。具体人员分配为:车站安保设立站台安保和站厅安保2个岗位,自然站站台岗18小时值守、站厅岗24小时值守,中心站站台岗24小时值守、站厅岗18小时值守(保证每个车站每天2人上夜班)。考虑车站是一个岛式站台的情况,自然站按每站实际需求需安保人员约11-12人;中心(换乘)站每站需安保人员不少于18人。标段三:招标控制价为1840.9940万元,包含黄兴车辆段、控制中心大楼,以及两个主变电所的安保,共需安保人员不少于143人(含协警)。具体人员分配为:车辆段安保设置点主要有1号大门、2号大门、运用库(含检修库、工程车库)、巡视、监控房、隧道口和办公大楼,所有岗点按24小时值守,共需安保人员不少于34人。控制中心安保设置点有1号大门、2号大门、地下停车场、核心区、巡视、监控房和办公大楼,所有岗点按24小时值守,共需安保人员不少于42人。主变电所有2个,每个每班安排1人值班,都按24小时值守,共需安保人员不少于10人。另根据市公安局公交治安管理分局(即地铁公安)的要求,每个车站警务室需有1名安保人员担任协警值班,18小时工作制,共需安保人员不少于57人。2. 人员配备要求2.1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2.1.1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为退伍军人,同时须获得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师或以上资质证书。2.1.2 项目主管人员须为退伍军人,具有公安部门统一颁发的《保安人员从业资格证》。2.2 安保人员要求:2.2.1 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以及公安部门统一颁发的《保安人员从业资格证》。2.2.2 须按男95%,女5%的比例进行配备安保人员;2.2.3 部队退伍军人、警校、体校毕业生的比例达到总人数的30%以上;2.2.4 男性年龄18-40周岁,条件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5周岁,女性年龄18-35周岁,条件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0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工作热情、责任心强;2.2.5 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精神面貌良好,无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刑事处罚记录、无受过治安处罚、无被取消过保安员资格证;五 工作时间和要求序号工作地点和需求人数工作时间安排及主要工作1车站(251人)1、站台安保:工作时间6:00—24:00,主要工作是巡视站台,引导乘客上下车,疏散客流,接发列车,监控乘客状态,屏蔽门故障处理,紧急情况下的事件处理。2、站厅安保:工作时间0:00—24:00,主要工作是巡视站厅、通道和出入口,开、关站,引导乘客及疏散客流,解答乘客的提问,留意乘客及携带物品的状态,突发事件的处理。2警务室(57人)工作时间6:30—24:00,协助地铁公安做好治安管控工作。3控制中心(42人)工作时间0:00—24:00,做好重点部位的职守工作。4车辆段(34人)工作时间0:00—24:00,做好重点部位的职守工作。5两个主变电所(10人)工作时间0:00—24:00,做好重点部位的职守工作。六岗位职责标段一、标段二:1. 车站站台安保岗位职责1.1 负责巡视站台,巡视内容包括:消防设备设施的状态,确认消火栓、灭火器箱上的封条是否完好,对于破封的要检查里面的设备是否齐全;检查屏蔽门的状态;扶梯运行是否正常;站台其它设备设施的状态;检查站台监控亭(备品间)内的所有设备设施的状态是否齐全良好(该项接班后第一次巡视站台时完成即可);检查扶梯、屏蔽门等各类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1.2 负责按接发列车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接发列车,监视列车运行状态、监控乘客上下车的状态,处理在接发列车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1.3 负责站台乘客候车秩序、站台安全,及时劝阻破环公共卫生的行为,在需要保洁时及时报车控室,确保屏蔽门及以内区域的秩序和安全。1.4 熟练掌握《车务安全应急处理程序》,发生突发事件时执行《车务安全应急处理程序》。1.5 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2. 车站站厅安保岗位职责2.1 帮助乘客,回答乘客询问,特别注意帮助老弱、病、残及有困难的乘客。2.2 留意乘客携带的物品,严禁乘客携带“三品”(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进站。发现乘客携带超大、超长、超重的物品时禁止其进站乘车,并对乘客耐心解释。2.3 留意站厅乘客购票的情况,发现排长队或大客流时及时报车控室,协助值班站长、值班员做好客流组织工作。对发生在站厅的客伤事件要及时报车控室,协助进行处理并寻找两名及以上目击证人。2.4 留意是否有精神异常、酗酒的乘客,发现时禁止其进站乘车;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汇报车控室,必要时请求其他同事或警务人员协助,并注意自我保护。2.5 在出入口、站厅范围发生的治安、安全事件,要及时赶到,保护现场并寻找两名及以上目击证人;发现有故意损坏或盗窃站厅设备设施行为时需及时制止,留下肇事人,及时报车控室并报地铁公安。2.6 巡视站厅、通道以及车站出入口各种设备设施、告示、贴纸等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车控室。2.7 处理乘客事务,指引乘客到客服中心进行车票的处理。2.8 制止并处理乘客违反《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2.9 熟练掌握《车务安全应急处理程序》,发生突发事件时执行《车务安全应急处理程序》。2.10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标段三1.车辆段、控制中心安保岗位职责1.1 严格遵守招标人工作程序及仪容仪表的规定。1.2 按规定对外来车辆和访客进行询问、登记。对人员携带以及车辆装载的物品进行检查(对外运物品必须检查放行条),并对来访人员发放通行证,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进入工作区域。1.3 维护工作区域卫生环境、填写交接班登记表、记录当班的重要事件、交接物品如钥匙、对讲机等。1.4 负责工作场所的巡视以及监控室电视屏幕及消防监测设备的监视。1.5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工作区域内及周围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1.6 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2.主变电所安保岗位职责2.1 严格遵守招标人工作程序及仪容仪表的规定。2.2 按规定进行询问、登记。2.3 打扫工作区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记录当班的重要事件、交接物品如钥匙、对讲机等。2.4 负责巡视工作场所以及监控室电视屏幕及消防监测设备的监视工作。2.5 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3.协警岗位职责3.1 严格遵守招标人工作程序及仪容仪表的规定。3.2 维护工作区域环境卫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交接物品如钥匙、对讲机等。3.3 负责巡视工作场所以及监控室电视屏幕及消防监测设备的监视工作。3.4 配合地铁公安防范、打击工作区域内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3.5 配合地铁公安做好派出所监控值班室的工作。3.6 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七安全守则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整个地铁系统的正常运作,而且关系到广大乘客的生命、国家财产的安危。为了确保安全,乙方必须遵守以下安全要则:1. “五注意”1.1 注意警示标志、谨防发生意外。1.2 注意扶梯运作,谨防夹伤。1.3 注意地面积水、积油、谨防滑倒。1.4 注意高空坠物,谨防砸伤。1.5 注意设备异常现象,及时发现、及时排除,谨防发生事故。2. “六必须”2.1 必须坚守岗位,遵章守纪。2.2 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劳保用品。2.3 跨越线路时必须一站、二看、三通过。2.4 施工前做好防护,施工后必须清理现场,出清线路。2.5 堆放物品必须整齐稳固。2.6 发现违章操作必须坚决加以制止。3. “七不准”3.1 不准在线路附近舞动绿色、黄色、红色物品3.2 不准在站台边缘与安全线之间坐卧、行走、堆放物品。3.3 不准发出违章指令。3.4 不准在行车场所追逐打闹、打架斗殴。3.5 不准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工具、设备。3.6 不准臆测行事。3.7 当班不允许饮酒、看报刊杂志、聊天和打盹等。4. “八严禁”4.1 严禁擅自跳下站台和进入隧道。4.2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4.3 严禁上下行驶中的机车、车辆。4.4 严禁擅自进入行车站位和主要设备场所。4.5 严禁擅自触动任何设备、设施。4.6 严禁攀登到机车、车辆和车载货物顶部。4.7 严禁擅自移动改换防护装置、警示标志。4.8 顺着线路行走时,严禁走道心、轨木头,脚踏轨面和道岔尖轨。八服务考核验收标准1.招标人根据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容以及合同附件对投标方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所有服务应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2.招标人有权根据约定的安保服务范围、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检查。3.招标人有权制定《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并安排专人全面检查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投标方现场整改或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跟进处理。九其他要求及说明1.服务时间及地点1.1服务时间:三年。1.2服务地点:长沙市。2.结算方法2.1付款人: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双控帐户)2.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支付额为合同总价的1/36(即三年按月平均数)。甲方执行《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相关规定,根据考核结果按合同总额每月度末按比例支付给乙方。3.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培训、人工、财务、食宿、服装及装备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在制定投标报价时,必须考虑自带设备、材料及工器具进场服务,以及节假日客流增加及临时检查突击作业的服务成本,且须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安保服务质量及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4. 投标人应填写服务种类与范围中所述的所有服务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不管服务量是否表明,投标人没有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服务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之中。5. 投标人必须满足依法用工,所支付给安保人员的月度工资需达到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长沙市政策法规规定购买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6.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7.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工作实际情况对其所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和减少服务内容),服务费用随实际工作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安排。8.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附表 商务和技术一般条款项数条款项条款内容负偏离1安保服务方案a、提供安保服务方案管理目标、管理服务水平的整体设想、管理模式、组织架构a- f项中每缺1项,视为1次负偏离2b、提供安保服务、巡逻服务、门卫服务、守护服务、引导客流、接发列车、为乘客服务的方案及措施3c、提供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安保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保员管理制度)4d、提供主要工作需配备的设备和工具,及拟投入的办公场所计划方案5e、提供详细的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应急预案及演练方案6f、针对本文件要求提供规格响应表7人员配备a、针对本项目制定合理的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配备方案,至少配备1个项目负责人及 2个主要管理人员a-c项中每缺1项,视为1次负偏离8b、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为退伍军人,同时须获得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师或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拟配备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书、退伍证书、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及至有效地社保证明(开标截止前6个月)原件等相关资料予以证明)9c、拟配备的项目主管人员须为退伍军人,具有保安从业资格证。(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拟配备主要管理人员退伍证书及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有效地社保证明(开标截止前6个月)原件等相关资料予以证明)10相关业绩a、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同类型公共服务项目安保业绩(如机场、车站、交通枢纽等)a-c项中每缺1项,视为1次负偏离11b、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或以上安保业绩12C、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安保人员50人或以上安保业绩(上述业绩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等资料予以证明)13综合实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为2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未响应的,视为1次负偏离14投标人在长沙地区注册或备案2年或以上未响应的,视为1次负偏离注:1、上表内容为允许偏离的商务及技术一般条款,每偏离一次,则评标价格增加投标报价的1%。 2、上表中商务和技术一般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 10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3、上表中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甲方(采购人):合同编号: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点:乙方在 组织的 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标通知书》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项目、范围及人数一、服务项目 。 二、服务范围 。 三、服务人数 。 第二条、合同价格及服务期限一、合同价格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金额: )。合同执行期间合同价格不随政府政策(长沙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变化等)及市场物价上涨或回落等因素调整。二、合同期限合同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标段项目服务: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个月。第三条、服务质量要求 。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 %即¥(人民币:元),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二、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三、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如果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和出具保函银行的同意,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资金补偿甲方的任何损失。四、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本合同乙方义务履行完毕时止。五、履约保证金在有效期满后将无息退回,如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履约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余额退回。第五条、安保服务管理费用及其支付1、本合同所指的安保服务费是指乙方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所报的安保服务成交价。2、本次安保服务费用为包干价(包括在服务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培训、人工、财务、食宿、服装装备、设备、材料及工器具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也不增加费用。3、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4、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除另有规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5、付款人: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双控账户支付)。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支付额为合同总价的1/36(即三年按月平均数)。甲方执行《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相关规定,根据考核结果按合同总额每月度末按比例支付给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工作实际情况对其所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和减少服务内容),服务费用随实际工作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安排。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在合同签定后,将本单位对安保岗位的职责、要求、任务明确界定并书面递交乙方,在经甲乙双方对此签字确认后,乙方的安保人员应严格遵照执行。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保服务进行行业管理和现场指导,并制定《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乙方必须配合及服从。(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安保服务及管理应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并依法妥善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服务规范、安全、高质。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安保服务项目转让给他人,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3、乙方负责现场服务安保人员的政审及业务培训,并依法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手续;甲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将不定期抽查,发现安保人员不适应工作的,乙方应及时给予更换。4、为确保甲方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安保队伍的人员稳定,乙方所支付给安保人员的月度工资需达到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将不定期抽查,发现安保人员月度实发工资未达到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乙方应及时按要求提高安保人员的月度实发工资。5、乙方的安保人员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履行职责时发生安全事故(如人身伤害、伤亡、火灾、盗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6、乙方的安保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的行为,或因过失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7、安保员在责任区内执勤、工作时发生工伤(亡)事故,由乙方按工伤保险法律政策进行处理。安保员因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8、对发生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乙方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9、如发生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的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则有权直接调配乙方直至危机结束,乙方应无条件服从。10、乙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遵守甲方制订的安全守则,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每个员工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乙方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责任投诉每年不超过2起。11、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因违规违纪,造成的安全事故,使甲方的名誉、形象和经济受损的,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2、乙方必须保证按照国家及长沙市的政策法规规定依法用工、合法经营,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13、为了确保安全,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要则,乙方必须保证派驻地铁的员工必须思想品德好,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四证”齐全(身份证、保安员从业资格证、计划生育证、当年有效的健康证),乙方必须将员工档案和“四证(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表证,社保登记证)”复印件交甲方保卫部存档。员工更换时,应提前十五天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及时补充新员工的资料。14、乙方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操作规程等培训,使每个上岗员工熟知安全规则、消防知识、行车安全规定等,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要经甲方考核验收方可上岗。15、乙方员工工作时必须穿统一的员工制服,并佩戴胸卡。进入轨道及隧道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荧光背心。16、乙方要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地铁安全规则,班前必须充分休息、不得饮酒,确保上班时精神饱满。17、乙方员工必须服从甲方调度指挥,在大客流、重大活动、节假日、突发事件或特别情况时,应协助车站工作。18、甲方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及时答复和改进。第七条、违约责任1、在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政府采购项目一个月服务费金额的违约金:(1)乙方安保员出现缺编情况时,没有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到位的;(2)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要求派遣不符合要求的安保人员上岗执勤的,且在甲方发现后要求更换的,在3个工作日内未更换完毕的;(3)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要求,男/女队员未按比例配备、退伍军人/警校/体校毕业生未按比例配备的,没有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的;(4)乙方未按照要求支付安保人员月度实发工资,并在30个工作日后仍未补发、提高的;(5)乙方未为安保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相关手续的,并在30个工作日后仍未补办的;(6)甲方检查乙方服务工作的质量及服务标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收到乘客、甲方等投诉的,经甲方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后,乙方拒绝整改、超时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完成甲方规定的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重大事故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政府采购项目两个月服务费金额的违约金或单方面解除合同:(1)乙方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监守自盗、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2)乙方在工作范围内发现重大隐患、险情未及时上报的;(3)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造成人员伤亡或管理区域内财物失窃、毁损,数额较大的;(4)当服务区域内发生紧急情况,乙方未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或未按规定予以配合的;(5)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的有关规定,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甲方的声誉或不良的政治影响;(6)乙方未根据合同要求履行职责,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第八条、争议的解决一、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二、诉讼地为长沙。三、法院的判决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四、诉讼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另有判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五、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第九条、合同生效一、合同一式十二份,甲方七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二份。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三、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第十二条、其它一、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招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合同谈判会议纪要、《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以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备案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投标文件的制作1.1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制作,要求有目录、编页码,并装订成册。1.2在本文件格式样本或样本复印件上填写制作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1.3投标文件须由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其投标无效(★)。授权代表签字非本人签名的视为无效签字(★)。2.投标文件的份数2.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每一份投标文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密封袋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政府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项目及“正本”或“副本”等,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3.2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 之前(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3.3 投标人如投多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必需分开包装并注明项目及标段,否则其投标无效。★ 格式1投标承诺函致 (招标采购单位):根据贵方投标邀请(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已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1)投标承诺函(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3)投标报价表(4)安保服务费构成明细报价(5)规格响应表(6)安保服务方案(7)服务保证承诺书(8)同类型项目经验业绩(9)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10)投标资格证明文件(11)其它同时,签字代表宣布承诺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阅读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理解其实质性内容,同意承担其规定的全部义务和相关责任,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和误解的权利。(2)投标人严格按照本文件的规定报价,如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全面履行合同。(3)在投标报价表中提供的投标总价(含优惠折扣)为:标段 :叁年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4)本投标有效期为60天;若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采购单位没收。(5)如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采购单位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投标人(行政公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方式:电话: 手机:年月日格式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要求尽可能简短精炼。(一)名称及有关情况:(1)名称:(2)地址:         传真/电话:     邮编:(3)成立或注册日期:(4)法人代表姓名:(5)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6)投标人在湖南地区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二)投标人简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发展简史(2)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设备,及现有技术人员等(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现状等(4)企业获得的荣誉、受过的违规处罚情况等(三)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格式3投标报价表(标段 ) 投标人:(盖章)单位:元小 写大写三年安保服务费总价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按“项目清单”的顺序填写。投标总报价须包括“标的清单及说明”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单价要求合理。投标报价表中费用缺漏项或没有填报单价的,其投标无效(★)。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培训、人工、财务、食宿、服装及装备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在制定投标报价时,必须考虑自带设备、材料及工器具进场服务,以及节假日客流增加及临时检查突击作业的服务成本,且须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安保服务质量及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格式4安保服务费构成明细报价投标人:(盖章) (单位:元/月)序号项目月费用(元/人?月)三年费用(元/人?三年)备注1工资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工资2福利费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费用3劳保费用防暑、防寒费等4保险费用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5服装费6设备费7法定假日加班费8行政费用办公费用、水电费用、通讯费用、交通费用、9其它费用合计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格式5规格响应表投标人:(盖章)序号投标文件响应本文件要求差异原因说明一商务部分1二技术部分1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投标人按格式详细说明有关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对本文件的响应情况。2、如有偏离,附该服务的说明资料。格式6安保服务方案安保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安保服务方案管理目标、管理服务水平的整体设想、管理模式、组织架构。2、安保服务、巡逻服务、门卫服务、守护服务、引导客流、接发列车、为乘客服务的方案及措施。3、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安保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保员管理制度)。4、人员配备方案。5、主要工作需配备的设备和工具,拟投入的办公场所计划方案。6、应急预案及演练方案。7、其它作出相应承诺。注:投标单位须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有针对性并有详细说明。不得简单复制招标文件要求。授权代表(签字):格式7 服务保证承诺书响应项目不同标段的要求,提供承诺及说明:1、标明服务的质量保证。2、提交投标人的服务保证承诺。3、其他服务承诺4、服务联系表序号投标人联系人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投 标 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格式8 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1、按格式列明2010年以来安保服务项目业绩情况。表一序号项目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表二项目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用户意见备注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2、提供合同复印件。格式9 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负责年限已完类似项目情况业主单位项目名称服务时间质量标准?格式10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营业执照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1、投标人一般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4)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2、特殊要求:(1)具有省级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2)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在长沙市公安局办理备案登记并提供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案)备案地点:长沙市公安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支队;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东门捷径巷4号,联系人:谭女士,联系电话:****-********。格式11其它1. 投标人须承诺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提供安保服务,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否则其投标无效。★2. 投标人须承诺遵守《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否则其投标无效。★3. 投标人须对员工工资安排、社会保险、人身安全、食宿情况、服装及投入本次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等承诺,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否则其投标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2、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给予中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贵单位   项目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本公司自愿行为。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遵守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交易管理制度和交易现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长沙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无弄虚作假,且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五、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行为。六、不与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联络和串通以牟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七、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内容。 八、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联系地址:            邮编: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或盖印鉴,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装入投标文件,与该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附件: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试行)一、目的为加强对我司外委保安服务公司的管理,提高各外委保安服务公司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对外委保安服务公司保安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及运营秩序,保障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营,特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外委的各家保安服务公司。三、管理模式控制中心、车辆段、地铁车站及主变电所的保安员由运营公司进行管理,地铁车站警务室的保安员(协警)由地铁派出所进行管理,我司其它项目所外委的保安服务公司由业主方进行管理(如武广片区土地看管由武广公司进行管理),保卫部作为第三方监管单位对各外委保安服务公司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四、考核方式及结果运用由业主方与保卫部成立考核小组,每月对外委保安服务公司的履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平时考核)及人员考勤三项,月度考核(定期考核)占考核权重的30%、不定期考核(平时考核)占考核权重的50%、人员考勤占20%,考核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月度考核得分×30%) (平时考核得分×50%) (人员考勤得分×20%),考核结果≤100分≥90分的支付当月100%服务费,考核结果<90分≥80分的支付当月95%的服务费,考核结果<80分≥70分的支付当月90%服务费,考核结果<70分的,支付当月85%服务费。五、考核时间考核时间为每月1-5日,每月8日前将考核结果汇总,业主方、保卫部、被考核单位各保留一份进行存档。六、考核内容1.仪容仪表、文明执勤;2.保安人员履职尽责情况;3.人员到岗、到位情况;4.保安人员的要求是否达到标准(如年龄、身高、男女配备比例、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配备比例及是否考取《保安员从业资格证》等);5.人员待遇情况是否达到要求(包含人员实发工资、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七、考核标准(一)仪容仪表、文明执勤1.执勤期间未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证及装备的,每人每次扣0.1分;2.执勤期间未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抱歉、请稍等、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执勤动作不规范的,每人每次扣0.1分;3.执勤期间仪容不整的,如服装脏乱(乱搭乱配)、头发长、指甲长、胡须长等,每人每次扣0.1分;4.执勤期间严禁做出有损业主单位形象之事,不得随地吐痰,坐立之时应自然、大方,不得摇腿、翘脚、跷二郎腿等;行走之时要稳健,身体直立,两眼平视前方,两腿有节奏地交替向前迈进,步履要轻捷、稳健。不得将手插在裤兜和衣兜内、不得边走边随意说笑、边走边哼歌、边走边吹口哨等。发现一次每人每次扣0.1分。(二)保安人员履职尽责情况:1.对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进出办公区域必须进行登记,经检查发现未做登记的每次扣0.5分;2.因保安人员工作失职,导致乘客人身、财物受到损害,使业主单位造成经济、名誉等损失的,根据事故(件)的严重性扣5-10分,并由所属保安服务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3.切实做好巡查工作,建立巡查情况登记本,详细记录巡查情况,并建立巡查签到表,经检查发现巡查情况登记本未作巡查记录的、有巡查不到之处的每次扣0.1分;4.如遇突发、紧急事故(件)不服从业主单位合理调度指挥的,每人每次扣1分;5.保安人员在执勤过程由于自身态度原因遭到投诉,或与人发生口角、发生肢体冲突,情节轻微的每人每次扣0.5分,情节严重的每人每次扣2分。如需追究法律责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所属的保安服务公司承担;6.在执勤过程中做与工作无关之事,如:看书、看报、打瞌睡、抽烟、嚼槟榔、吃东西、玩手机等,每人每次扣0.1分;7.在执勤过程中打牌、赌博、脱岗、漏岗、睡岗等,每人每次扣0.5分;8.因保安人员工作失职,未按照规定操作、使用各项设施设备,导致各项设施设备故障、损坏的,根据情节的严重性扣2-10分,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所属的保安服务公司承担,并对发生故障或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9.保安员在执勤过程中表现突出,受到市民或相关部门、单位表扬,经调查核实每次加0.2分;10.遇突发事故(件),保安员能果断处置,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的,经核实后每次加0.5分;11.有效制止违法犯罪事件发生,配合公安部门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的,经公安及相关部门核实后的酌情每次加0.5-1分;12.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每次加2分。(三)保安人员的要求是否达到标准:1.经检查发现所派遣的保安人员年龄、身高不符合业主单位要求的,每人每次扣0.1分,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符合要求的人员更换到位,如在3个工作日内未更换到位或3次检查出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将视为违约,并按合同中的违约责任进行处理;2.经检查发现所派遣的保安人员的男女配备比例低于业主单位要求的,每人每次扣0.1分,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如在5个工作日内未整改到位或3次检查出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违约,并按合同中的违约责任进行处理;3.经检查发现所派遣的保安人员的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配备比例低于业主单位要求的,每人每次扣0.1分,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如在5个工作日内未整改到位或3次检查出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违约,并按合同中的违约责任进行处理;4.经检查发现所派遣的保安人员未考取《保安员从业资格证》的,每人每次扣0.2分,并应在规定时间内考取《保安员从业资格证》。如同一人连续发现2次未考取《保安员从业资格证》或3次检查出有未考取《保安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将视为违约,并按合同中的违约责任进行处理;(四)人员到岗情况:1.人员迟到、早退,发现一次每人每次扣0.1分;2.人员缺岗(旷工)发现一次每人每次扣2分;3.未按业主单位人员数量要求派遣保安员的,发现一次每人每次扣2分,并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符合要求的人员到岗,在3个工作日内未整改到位或3次检查出有人员缺编情况的,将视为违约,并按合同中的违约责任进行处理;(五)人员待遇情况是否达到业主单位所要求的标准:经检查发现未按业主单位要求给所派遣的保安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每人每次扣0.2分,并限期进行整改,如未整改到位的,或3次检查发现未给所派遣的保安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将视为违约,并按合同中的违约责任进行处理;(六)其它: 1.因保安服务公司重大失职,导致发生有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业主单位可单方面终止合同,更换保安服务公司,并由失职的保安服务公司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且不允许再参与业主单位今后的安保服务招标项目;2.根据考核结果,有保安服务公司累计3次考核都低于70分的或达到3次违约的,业主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更换保安服务公司;3.由考核小组制作“月度考核流动红旗”,根据考核结果,对每月考核成绩第一名的保安服务公司发放“月度考核流动红旗”,对获得“月度考核流动红旗”的情况进行备案,并作为今后业主单位招投标的优先条件。八、考核结果申诉被考核单位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保卫部提出申诉,并填写《考核申诉表》(申诉材料必须真实、有事实依据,匿名申诉不予受理),逾期不申诉的视为无异议,考核结果生效。保卫部在收到《考核申诉表》后于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往后顺延),调查核实期间应做到公平、公正,经调查核实后填写《考核申诉调查表》,根据调查结果对申诉者的考核结果作出处理。九、说明:1.本管理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将适时以通知形式进行补充;2.本管理办法自2号线一期工程安保服务外委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附件:《保安服务月度考核表》《保安服务不定期考核抽查表》《保安服务考核结果汇总表》《考核结果申诉表》《考核申诉调查表》 年月份考核表被考核单位: 标段:考核时间:考核内容分值得分存在问题月 度 考 核仪容仪表、文明执勤10  保安人员履职尽责情况30  人员到岗、到位情况20  保安人员的要求是否达到标准(如年龄、身高、男女配备比例、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配备比例及是否考取《保安员从业资格证》等)20  人员待遇情况是否达到我司所要求的标准(包含人员实发工资、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20  合计100  考核结果确认栏被考核方签字:业主方签字:第三方签字:保安服务不定期考核抽查表考核单位 标段考核地点考核时间考核人 存在问题及扣分情况考核得分被考核单位签字  年 月份考核结果汇总表被考核单位: 项目分数权重最终得分平时考核 50% 月度考核 30% 人员考勤 20% 月度考核汇总得分:(月度考核得分×30%) (平时考核得分×50%) (人员考勤得分×20%)=考核结果确认栏被考核方盖章:被考核方签字:业主方盖章:业主方签字第三方盖章:第三方签字: 考 核 申 诉 表申诉时间: 年 月日   申诉单位 考核日期年 月 日至年月 日申诉事项:项目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考核申诉调查表受理单位/部门 受理人 受理时间 申诉单位 申诉人 申诉事项调查/处理结果申诉单位签字确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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