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合作区分局关于丹东华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孚?公元规划公示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合作区分局关于丹东华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孚?公元规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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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丹东华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孚?公元规划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孚?公元规划 建设位置:丹东新区,文庆路以南,金河大街以西,文安路以北,爱河大街以东 二、公示内容 规划用地面积: 约6220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61730平方米, 其中:计容住宅建筑面积:157380平方米(所占比例:97%),计容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4350平方米(所占比例:3%);地下建筑面积:45432平方米,其中:机动车停车库面积:40432平方米(普通停车约1273辆),非机动车停车库面积:2564平方米(停车约1697辆), 设备用房面积:2436平方米;住宅套(户)数:约1370套;居住人数:约4384人;容积率:2.60;绿地率:30%;建筑密度:22%;机动车总停车位:1414辆(地下停车1273辆,地上车位141辆);住宅机动车配建标准:1车位/户;住宅机动车停车位:约1370辆;配套服务设施机动车配建标准: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套服务设施机动车停车位:约44辆;住宅非机动车配建标准:1车位/户;住宅非机动车停车位:约1370辆;配套服务设施非机动车配建标准:7.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套服务设施非机动车停车位:约327辆;建筑高度:公建:4号楼、14号楼2层不大于9.10米;22号楼幼儿园3层不大于11.70米;23号楼、24号楼门卫1层不大于3.30米;住宅:3号楼、5号楼-8号楼、11号楼-13号楼、15号楼-19号楼11层不大于33.65米;9号楼、10号楼17层不大于50.40米;1号楼、2号楼、20号楼、21号楼26层不大于76.50米; 具体详见丹东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图(图名:华孚?公元规划,设计号:19GH510)。 公示时间 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8月5日 公示渠道 政府网站(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丹东日报 施工现场 意见反馈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限内向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合作区分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如有反馈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丹东新区银河大街102-1号1018室 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合作区分局 2021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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