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乐铁路改造工程物资招标公告
三乐铁路改造工程物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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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 三乐铁路改造项目部物资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编号:SLGZ-TP-05) 1.采购条件本项目利用海南西环高铁和货线三亚至乐东(岭头)段开行公交化旅游化列车改造工程(不含先行开工段),由国铁集团、海南省人民政府以《关于利用海南西环高铁和货线三亚至乐东(岭头)段开行公交化旅游化列车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19〕414号)进行了批复,集团公司、三亚市人民政府联合批复《关于利用海南西环高铁和货线三亚至乐东(岭头)段开行公交化旅游化列车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广铁建函〔2020〕484号),项目业主为海南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三乐铁路改造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经批准,现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利用海南西环高铁和货线三亚至乐东(岭头)段开行公交化旅游化列车改造工程(不含先行段)站后工程(SLZH-1标)电力、牵引供电工程,项目线路长度108.78km,利用西环高铁74.105km,利用西环货线增建第二线23.79km,新建联络线26.283km,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电力外部电源线路、区间电力工程、站场电力工程,既有牵引变电所改造、分区所、开闭所,改建车站接触网、既有货线及增建二线新建接触网等相关工程。 SLZH-1标站后工程合同额为8.03亿元;二公司负责电力及牵引供电专业施工,合同额为1.91亿元。 项目计划于2021年3月份开工,2022年7月15日前达到静态验收条件,2022年11月12日竣工开通。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三乐铁路改造项目部物资需求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谈判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7年度至2019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采购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三乐铁路改造项目部物资需求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供应商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4.谈判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28日,每日8:0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7月28日17: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确认函》(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word版及汇款凭证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slgzwzb@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采购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三乐铁路改造项目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必须由供应商单位的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 4.5有关采购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同时发布。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8月2日 8 时 30 分至9 时 3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日9时30 分,递交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红塘村永日二小组11号中铁电气化局一楼会议室。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启谈判响应文件方式,谈判分项报价及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日9时30 分前(即为谈判时间);同时,供应商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启谈判响应文件前现场递交纸制版谈判响应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应一致。 5.3各供应商应按时上传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的按未响应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三乐铁路改造项目部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红塘村永日二小组11号 联 系 人:宋健 电 话:157*****939 邮 箱:eebslgzwzb@163.com 2021年7月2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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