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叶庄园烤烟专业合作社微电影庄园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华叶庄园烤烟专业合作社微电影庄园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临沧市华叶庄园烤烟专业合作社微电影庄园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临沧市华叶庄园烤烟专业合作社的委托,就临沧市华叶庄园烤烟专业合作社微电影庄园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2.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LCSZFCG2013(竞)-006;

2.2招标内容: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及施工图纸

3.工程建设地点和投资规模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永泉村,投资规模约8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筹集及财政补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及设计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的国内企业;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并持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职业资质材料;

(3)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携带本公告“4”所需证照和材料,经查验合格后免费领取谈判文件。

6.投标保证金

参与本项目谈判的需缴纳人民币20万元谈判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于2013年9月26日下午17点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到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交付时间以到户时间为准),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须持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到本中心换取往来结算票据,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谈判活动。退取保证金时,需开具收据并加盖财务章到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如不是企业法人本人来退取,需开具企业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报价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送达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时间为为2013年9月27日9时30分,谈判地点为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其他说明

本项目只邀请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3家报价人参与谈判。谈判小组进行初步评审后,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报价人超过三家时,谈判小组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报价人进行技术评审后选择技术评分排名前三名报价人进行谈判,技术评分第四及以后的报价人将不再参与谈判。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沧市华叶庄园烤烟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张光美联系电话:139*****505

采购代理机构: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赵熙龙

联系电话:****-*******   传真:****-*******

账户名称: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沧江支行

账号:****************988

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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