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选聘机关北院专项法律服务代理的公告
关于(第二次)选聘机关北院专项法律服务代理的公告
关于(第二次)选聘机关北院专项法律服务代理的公告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怀运集团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规定》【2020】211号,怀化湘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机关北院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涉121户被拆迁户补偿安置协议履行之法律分析,第二次对专项法律服务代理机构进行合并公开比选,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范围:代理机关北院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涉121户被拆迁户补偿安置协议履行之法律专项服务工作。
二、价格:
1、本次专项法律服务代理费不超过8万元,具体金额待询价、比价确定评估机构后,双方协商确定。
三、中介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入选怀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备选名录;
2、依法成立3年(含)以上,且通过湖南省司法厅年检;
3、通过上年度年检的执业律师人数8人以上,其中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的执业律师不少于3人,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执业律师不少于2人;
4、为该项目服务律师应具有执业8年以上、持有合法有效律师执业证并且作为主办律师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进行5次以上诉讼、调解和仲裁的经验;
5、最近三年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不良记录。
6、完成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在不少于3家的情况下通过询价、比价的方式确定中介机构;如仍不足3家的,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再调整其它选聘方式确认并进行公布。
7、报名的中介机构将带公章的报价单用信封密封,在报名的时和报名资料一同上交。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28日;
地点:湖南怀化公路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楼怀化湘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昊天电话:182*****100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www.hhgly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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