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苏1112破7号镇江星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案镇江新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2019)苏1112破7号镇江星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案镇江新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镇江星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岛公司)、镇江新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房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2019年6月28日作出(2019)苏1112破申7号民事裁定,受理星岛公司破产清算案;于2019年7月9日作出(2019)苏1112破申8号民事裁定,受理新房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两公司管理人。2019年12月21日,法院组织召开了星岛公司和新房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新房公司拥有良好的商品房开发资源,所销售房屋均由星岛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盘活债务人财产,提升债务人资产价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的方式招募意向投资人。

一、星岛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镇江星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

住所地: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世政路6号星岛花都4号楼312室

法定代表人:李中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股东:中新房华夏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王大将(持股比例49%)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酒店业务咨询;物业管理;酒店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评估情况

截至2021年2月1日,委托星岛公司经营管理的位于镇江市丹徒世业镇星岛花都1幢至6幢商业及公寓式酒店房地产(房屋套数共计618套,房屋建筑面积20461.10m2。其中已销售并办证房屋307套,已裁定抵债房屋53套,已网签付清全款未办证房屋94套,已抵押房屋105套,未付清全款或未查清付款情况未办证房屋49套,清洁房屋7套,不可售房屋3套)评估价合计为11488.73万元,酒店物品、附属设施及苗木评估价为70.75万元。

(三)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

截至2021年7月20日,星岛公司申报债权人数341家,申报债权金额为7032.46万元。经管理人初步审查,核定债权金额为4274.38万元,待定债权金额为261.1万元。星岛公司债权金额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的无争议债权金额为准。

二、新房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镇江新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Q

住所地: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计生站西二楼

法定代表人:吴春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股东:中新房华夏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8.65%)、宁波云顶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1.35%)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26日

经营范围:在土地证编号为镇徒国用(2008)第15号的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本公司开发的房屋;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市政土石方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评估情况

截至2021年2月1日,登记在新房公司名下属于新房公司位于镇江市丹徒世业镇星岛花都1幢至6幢商业及公寓式酒店房地产(房屋套数共计161套,房屋建筑面积5623.91m2。其中已抵押房屋105套,未付清全款或未查清付款情况未办证房屋49套,清洁房屋7套)评估价合计为3174.23万元。

(三)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

截至2021年7月20日,新房公司申报债权人数104家,申报债权金额为3653.56万元。经管理人初步审查,核定债权金额为2529.78万元。新房公司债权金额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的无争议债权金额为准。

三、本次招募投资的核心资产及优势

新房公司开发建设的“星岛花都”项目位于镇江市丹徒世业镇星岛花都1幢至6幢。东临中学路,南临内环南路,西临世中路,北临世政路。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配套资源齐备。项目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镇国用(2008)第15号,使用权总面积约164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项目共开发建成房屋618套,房屋性质为商业,房屋总面积为20461.10平方米。“星岛花都”项目曾作为酒店公寓运营,1号楼至3号楼为精装修房屋,稍作翻新即可投入使用;4幢1层酒店大堂面积共921平方米,非常气派;另外5号楼、6号楼为毛坯房,房屋已全部分割完毕。

丹徒区世业镇作为习总书记曾经视察过的地方,丹徒区政府对其经济发展一直十分重视。《丹徒区世业洲总体规划》披露,“随着老龄化、亚健康、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出现,加强了养生产业的兴起。世业洲其极佳的绿色环境是生态养生的理想场所,依托特色鲜明的旅游资源,抓住机遇积极发展以高层次养生养老服务为首的健康产业,是世业洲产业发展方向之一。”因此,“星岛花都”项目在地理位置和招商政策上,都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四、意向投资人的招募

(一)意向投资人需符合的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合伙企业、其他组织、自然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需解决享有物权期待权的购房人对办理产权证,完善和续建项目内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期待问题。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等。

4.意向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意向投资人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二)招募流程

1.报名阶段

(1)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联 系 人:孔昊律师;

联系电话:186*****633

管理人邮箱:konghaolawyer@sina.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正东路37号尚友大厦8楼

(2)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文件,不得撤回。

对上述报名材料,企业应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的应签署本人姓名。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经管理人初审,符合资质条件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双方签订《保密协议》.意向投资人支付尽调保证金50万元后,管理人配合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应于签订《保密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尽调保证金汇入管理人账户。

账户名称:镇江新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口支行;

账号:********1。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管理人要求补正仍未按时补正的,或签订《保密协议》后未按时交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不符合意向投资人条件。

2.重整投资人参与遴选的资格确认

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结合自身对新房公司和星岛公司的商业判断,有权决定是否进入下一阶段的竞标或遴选程序。决定参与的意向投资人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入围下一步遴选的通知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承诺函,并将2000万元参选保证金缴存管理人账户。未按时交足参选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选。

按时交纳参选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为合格意向投资人,合格意向投资人方可参与重整投资人的确定及备选。

3.遴选阶段

管理人拟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规则以管理人后续通知为准。

(三)保证金要求

1.意向投资人对新房公司、星岛公司完成尽职调查后,如向管理人明确不再参与项目重整,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退还尽调保证金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尽调保证金;如意向投资人有意向参与遴选,尽调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遴选阶段的参选保证金。

2.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进入磋商谈判环节,或最终未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将在管理人通知该意向投资人发生上述情况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至付款账户;对于最终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将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转为对新房公司、星岛公司的重整投资资金。意向投资人如在新房公司、星岛公司重整之日后中断重整投资行为或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因投资人自身原因退出重整投资的,相关保证金不再退还,管理人予以没收。

3.被选中的意向投资人应自交纳投资保证金并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起十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或根据法院及管理人要求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投资承诺;该意向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或拒绝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投资承诺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交纳的保证金,取消其投资资格;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获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书面投资协议或书面投资承诺履行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交纳的保证金,取消其投资资格。

上述各项工作的确切实施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

(四)尽职调查要求

1.报名截止日期前意向投资人已报名成功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全部材料。

2.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沟通并签署《保密协议》。对于从管理人处获得但管理人和新房公司、星岛公司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信息,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合理使用信息,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如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尽调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的资格。

3.意向投资人满足上述1-2项要求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将积极配合。尽职调查期间为十五个工作日,自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协议》并交纳尽调保证金之日起算。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调查所需费用自行承担,并对尽调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意向投资人在签署《保密协议》后,可赴新房公司、星岛公司实地查看现场,了解两公司的资产情况,查阅公司现有资料,需要管理人配合的需提前三日联系。

2.意向投资人可选择自行前往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不动产登记、税务等政府有关部门咨询、了解相关信息。

五、特别说明

(一)本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为管理人阶段性调查所得数据,并非最终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最终数据须以投资人尽职调查结论为准。

(二)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三)本公告内容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四)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诚挚欢迎各方意向投资人前来考察洽谈。

招募人:镇江新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镇江星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房地产开发 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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