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店等(四)个乡(镇)土地整理(二期工程第8-24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府店等(四)个乡(镇)土地整理(二期工程第8-24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偃师市府店等(四)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二期工程第8-24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偃师市新增费项目建设指挥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偃师市府店等(四)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二期工程) 已由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偃师市新增费项目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为 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偃师市新增费项目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偃师市府店镇、缑氏镇
规 模:7122.94公顷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 地埋管、机井工程、设备购置等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
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17个标段,各标段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标段名称 工作内容
1 第八标段 顾刘路以西范围内(含缑氏村、李庄村、南家村)地埋管道工程
2 第九标段 顾刘路以东(不含缑氏村)、二O七国道以北范围内地埋管道工程
3 第十标段 顾刘路以东(不含李庄村、南家村)、二O七国道以南范围内地埋管道工程
4 第十一标段 提灌站设备购置安装、机井设备购置及安装(盆窑村、崔河村、程子沟村、缑氏村、郑窑村、夫子庙村、南家村、李庄村、双泉村范围内)
5 第十二标段 机井设备购置及安装(金屯村、呼沱村、贾屯村、柏谷坞村、马屯村、唐僧寺村、王湾村、官庄村、扒头村范围内)
6 第十三标段 提灌站设备购置安装、机井设备购置及安装(马河村、布村、周寨村、新寨村、府西村、府北村、府南村、刘村、庙前村、西管茅村、东管茅村范围内)
7 第十四标段 机井及井房工程(盆窑村、崔河村范围内)
8 第十五标段 机井及井房工程(缑氏村范围内)
9 第十六标段 机井及井房工程(金屯村、柏谷坞村范围内)
10 第十七标段 机井及井房工程(呼沱村、贾屯村、马屯村、唐僧寺村范围内)
11 第十八标段 机井及井房工程(程子沟村、夫子庙村、郑窑村范围内)
12 第十九标段 机井及井房工程(南家村、李庄村、双泉村范围内)
13 第二十标段 机井及井房工程(官庄村、扒头村范围内)
14 第二十一标段 机井及井房工程(王湾村、马河村、布村范围内)
15 第二十二标段 机井及井房工程(周寨村、新寨村范围内)
16 第二十三标段 机井及井房工程(府西村、府北村、府南村、刘村、庙前村、双塔村范围内)
17 第二十四标段 机井及井房工程(西管茅村、东管茅村、西口孜村、东口孜村、夹沟村范围内)

本项目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具备二项资质其中之一者);投标单位须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和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备案;总监需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和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列入B级(含B级)以下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投标报名
请于 2013 年9 月 18 日至 2013 年 9 月 27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3层 进行报名。
监理标段:报名时请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注册资格证书(投标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报名时一致)及职称证,报名期间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或企业注册地开具的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
报名时要求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供相关备案证明(加盖公章),所有携带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留胶装成册的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报名时涉及的人员均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养老统筹证明),每个单位针对本项目只允许授权一名委托代理人(以先到为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招标文件只发售给通过上述报名,且报名资料经复核合格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3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单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 招标文件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新增费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偃师市华夏路与迎宾路交叉口
联 系 人:陶建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3层
联 系 人:石女士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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