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省局二包运维项目采购需求
2021年江西省局二包运维项目采购需求
序号 | 类别 | 内容 |
1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时间:2021 年7 月 16日 |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有 £无 | ||
2 | 项目预算安排 | 总预算金额(万元): 216 |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216 | ||
项目资金来源: | ||
3 | 项目采购内容 | 货物名称及数量:金税三期等系统运维服务,1项 核心产品:无 |
服务内容:业务运维支持、技术运维支持、重大紧急问题支持 | ||
工程内容:/ | ||
4 | 项目实施时间 | 以签订合同为准 |
5 | 项目实施地点 |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
6 | 项目实施范围 | 本项目服务范围包含金税三期决策二包,社保费管理子系统、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税专门系统、个税智能化服务平台、纳税信用管理系统、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企业所得税汇缴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企业所得税预缴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企业所得税执法公示系统、大企业税收管理系统、稽查双随机系统、稽查指挥管理系统、执法记录子系统、执法公示子系统、征管质量5C监控评价现场运维服务。 |
7 | 项目相关单位 | 需求部门: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社会保险费处、个税处、企税处、政策法规处、征科处 |
验收部门: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社会保险费处、个税处、企税处、政策法规处、征科处 | ||
8 | 采购意向公开 | £本项目已于年月日公开采购意向 |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 ||
9 | 支持中小企业 | £本项目(第 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
项目联系人: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
一、 项目概述1. 项目背景“金税三期”工程属国家级信息系统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融合了税收征管变革和技术创新,统一了全国国地税征管应用系统版本,搭建了统一的纳税服务平台,实现了全国税收数据大集中,对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实现降低税务机关征纳成本和执法风险、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和满意度、构建现代化的税收征管体系、推动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有效的信息化支撑。
本次项目包含了金税三期决策二包,社保费管理子系统、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税专门系统、个税智能化服务平台、纳税信用管理系统、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企业所得税汇缴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企业所得税预缴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企业所得税执法公示系统、大企业税收管理系统、稽查双随机系统、稽查指挥管理系统、执法记录子系统、执法公示子系统、征管质量5C监控评价等系统的现场运维服务。
2. 项目内容本项目需通过技术支持驻场服务保障系统平稳运行,为系统开展业务分析,提供技术支持。中标方应提供日常系统业务问题排查服务,按照相关要求使用“金税工程运维服务管理平台”处理运维事件。
对采购方所提出的系统业务应用软件等故障处理要求,必须在1小时内做出安排并将其反馈给采购方,遇到重大技术问题,应在30分钟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系统可正常操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必须提供解决时间表。
采购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的总体内容 |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金税三期等系统运维服务 | 1 | 金税三期决策二包,社保费管理子系统、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税专门系统、个税智能化服务平台、纳税信用管理系统、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企业所得税汇缴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企业所得税预缴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企业所得税执法公示系统、大企业税收管理系统、稽查双随机系统、稽查指挥管理系统、执法记录子系统、执法公示子系统、征管质量5C监控评价等系统的业务运维支持、技术运维支持、重大紧急问题支持等工作 |
项目实施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实施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实施范围:金税三期决策二包,社保费管理子系统、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税专门系统、个税智能化服务平台、纳税信用管理系统、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企业所得税汇缴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企业所得税预缴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企业所得税执法公示系统、大企业税收管理系统、稽查双随机系统、稽查指挥管理系统、执法记录子系统、执法公示子系统、征管质量5C监控评价等系统运维工作。
项目整体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中标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规程。在项目执行中,中标人必须按照工作规程中规定的流程进行工作,如需调整工作规程,中标人应上报采购人,由采购人对工作规程进行修订。
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的名称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规章制度名称 |
1 | 《税务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体系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8号) |
2 | 《税务信息系统两级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函〔2007〕368号) |
3 | 《国家税务总局机关计算机类设备配备使用和安全管理办法》(国税办发〔2009〕69号) |
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外部信息技术支持人员管理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3〕111号) |
5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务工作人员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税总办发〔2016〕10号) |
6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外部技术支持人员网络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7〕147号) |
1.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备的资质
l 本项目相应资质要求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要求。
l 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l 本项目非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优选资质:无
2.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响应内容要求
对本项目技术部分的响应,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l 对系统现状的充分了解,精准定位项目建设目标和内容,全面理解系统运行维护需求,清晰了解系统间的关联关系,提供项目需求理解。
l 对系统运行维护支持工作内容、工作流程、质量标准、管理要求的准确理解和详细响应,提供运维服务方案。
l 对项目管理要求、服务质量要求、项目验收要求的准确理解和详细响应,提供实施方案和验收方案。
l 对完成本包需求工作所需的项目团队组织、人员岗位配备要求的准确理解和详细响应,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方案。
三、 项目需求本项目包含金税三期决策二包,社保费管理子系统、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税专门系统、个税智能化服务平台、纳税信用管理系统、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企业所得税汇缴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企业所得税预缴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企业所得税执法公示系统、大企业税收管理系统、稽查双随机系统、稽查指挥管理系统、执法记录子系统、执法公示子系统、征管质量5C监控评价等系统所属系统软件的正式生产环境和预生产测试环境的运行维护和使用保障,10名现场驻值服务人员,服务期限为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具体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业务运维支持:解决的各类金税三期相关系统业务问题,包括:业务操作问题,初始化问题,系统异常(程序缺陷)问题,数据维护(查询)问题,新增及变更需求等、应用系统升级部署等问题。
技术运维支持:包含应用运行环境运维支持,应用软件运维支持,接口支持服务。
其他运维支持:重大紧急问题支持,数据服务支持等。
四、 项目实施要求项目实施要求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总体要求、项目实施管理、项目人员管理、项目实施内容等。
项目人员管理一般包括所需人员数量、人员类别、技术职称、工作年限、相关证书、工作经验等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本项目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运维框架下部署实施,应根据项目实施要求,成立项目管理、运营管理、质量保证等项目管理实施组织,负责项目实施的管理控制,以保证项目高效、有序的进行,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2、本项目驻场支持人员遵循局方的运维工作流程和管理规定,驻场支持人员在项目服务期间,由局方调配使用。
3、驻场支持人员在局方指定的工作地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驻场支持人员要严格遵守局方指定驻地工作地点的相关管理规章和制度,局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直接联系负责人或支持人员安排工作任务。
4、驻场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合同期内不能变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必须书面申请,并经局方同意。
5、当出现驻场支持人员病假、事假等特殊情况,应急支持人员经局方确认许可后,应及时顶替到空缺岗位。
6、为本项目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对税务业务熟练、管理经验丰富的支持人员作为该项目运行维护支持负责人,负责项目整体管理运营,组织整体项目运营实施工作。
7、在项目实施和运维过程中,对各税收业务系统运行维护支持工作按照税务总局的统一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运维服务质量和效率。
8、项目驻场运维人员须与局方签订保密协议,驻场运维人员须遵循采购方的各项安全制度,所接触的局方各应用系统的相关信息只允许本人在本项目中使用,保守局方工作秘密,保守纳税人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泄露。
(二)项目运维人员要求
项目服务期间,须提供 10名驻场服务人员。要求建立独立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运维体系建设要求,服从局方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对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中标人应安排资深二线专家团队快速对问题进行响应处理、远程支持,需要时现场解决问题,保证系统高效稳定运行。
项目参与人员名单中应至少明确以下岗位配置和要求:
系统运维岗包括驻点支持、后台支持岗位,学历年限要求和专业技能要求如下:
(1)原则上要求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具有税务行业运维工作经验。
(2)熟悉本项目支持平台的原理、操作和功能。
(3)了解相关业务知识。
(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技巧,能够准确判断用户问题。
(5)具有独立解答所支持的应用系统咨询问题的能力。
(6)具备根据知识库或在其他高级岗位指导下解决应用系统一般性问题的能力。
(7)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有责任心、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待人处事得体,严于律己。
业务运维岗负责对于操作类问题及时进行全面的解答,为税务人员提供咨询服务,辅助税务人员完成业务处理操作;对于前台业务无法正常处理的异常情况,按照数据运维流程进行后台数据维护,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应具备以下能力:
(1)良好的职业道德;
(2)较强的责任心;
(3)良好的沟通能力;
(4)熟悉税收相关业务知识;
(5)具有一定的问题分析能力,能够及时准确的定位问题;
(6)具有学习意愿与学习能力。
五、 项目验收要求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税务运维服务内容对每一项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
1. 验收流程
服务人员按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要求完成各项招标服务内容,按照项目服务内容和项目实施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工作符合质量管理要求。服务期到期后一个月内,中标人向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项目责任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及验收相关材料,并由该部门组织完成项目验收相关工作,确定年度服务质量考核分,出具《项目验收报告》。运维工作的考核:按季度对运维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具体评价指标为:故障修复率达90%以上、问题解答面达90%以上、运维请求及运维单处理率达100%。
2.验收交付物
验收交付物列表
文档名称 | 介质 | 产生阶段 | 备注 |
运维工作月报告 | 电子及纸质 | 运维服务 | 对每个月的运维情况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的文档。 |
运维工作年报告 | 电子及纸质 | 运维服务 | 对每年的运维情况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的文档。 |
运维过程文档 | 电子及纸质 | 运维服务 | 运维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技术文档资料。 |
1.一般业务运维时限。按照采购人确定业务运维的范围,一般业务运维服务请求原则上在1天之内解决;涉及数据调整、数据查询的业务运维服务请求应在3天之内解决;涉及新增及变更业务需求开发按照采购人确定的工作计划进行;涉及重大紧急类问题按照故障处理时限要求执行。
2.系统故障运维处理时限。对用户所提出的业务应用软件和系统软硬件平台等故障处理要求,必须在1小时内做出安排并将其反馈给用户;遇到一至五级故障,应在30分钟内响应,并在采购人确定的故障处理时限范围内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系统可正常操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必须提供解决时间表。
故障处理时限表
故障级别 | 故障现象 | 处理时限 |
1级故障 | 此类故障导致整个系统无法使用,故障级别最高。应协调各方面资源,逐步降低故障级别,最终解决问题。 | 1小时 |
2级故障 | 此类故障导致系统多个业务域、前台重点业务域(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社保、税库银、电子税务局等)、重点业务域中的核心业务功能不能使用,对前台业务办理产生严重影响。 | 2小时 |
3级故障 | 此类故障导致系统某个业务域不能使用但对其他业务域影响较小,不影响前台核心业务办理。 | 4小时 |
4级故障 | 此类故障导致系统某个或几个功能不能使用,不影响该业务域其他功能使用,对前台业务办理影响较小。 | 24小时 |
5级故障 (非故障) | 此类故障暂不影响核心征管业务的正常使用,解决较为简单,但存在一定风险。 | 3天 |
决策支持二包是金税三期新建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以下系统组成:
风险管理系统围绕税收管理核心流程,利用风险管理流程,针对税收征管流程各个工作环节的数据,开展风险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实现涉税风险的统一分析、分类应用,并持续优化税收征管流程。
信用评价系统主要实现了评价方案管理、纳税信用信息采集、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纳税信用动态管理、国地联合评价、纳税信用结果应用、纳税信用跟踪分析、国地基础信息情况分析。
稽查双随机系统主要包含两个档案、三大名录库、两个随机机制、一个查询统计分析;对纳税人涉税信息进行分类归集建立全面的档案,对企业集团案源档案实现了全国集团组织架构信息的统一维护版本和共享,为总局、省局重点稽查对象的确定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根据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预警系统开展汇算清缴数据完整性审查工作的需求,从核心征管系统获取结果数据进行数据分析,针对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提供政策风险预警扫描服务,提升纳税人申报数据质量,降低风险。
跨区域风险管理协作系统以跨区域、跨国地税信息共享、协作应对为抓手,针对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税收风险,通过风险提醒、业务限制或阻断、信息交互、协助调查等方式,旨在遏制跨区域税收风险,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最终实现税收风险跨区域协作以及管控,业务需求主要分为异常名单管理、情报管理、协作管理、查询统计四部分。
通过广泛采集了纳税人的涉税行为信息,作为评价的基础;采用统一规范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对信用信息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科学评价;以信息化系统支撑全国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开展,改变长期以来手工操作、人为评定的方式;依托基础数据平台、应用平台、工作流平台等技术平台架构,基于统一平台构建纳税信用管理应用,推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要求建立以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为前提、全环节融合税收风险管理的现代税收征管程序。其中,在纳税服务(事前)环节,要求积极引导纳税人采用网上申报等便捷的电子申报方式;在纳税申报(事中)环节,要求税务机关应当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对纳税人报送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数据质量、合法性以及合理性进行校验,并根据纳税人的申报方式及时将校验结果反馈给纳税人,减少纳税人纳税申报风险;在后续管理(事后)环节,要求建立企业所得税后续风险管理特征库、风险分析指标模型体系,利用信息系统进行风险分析和应对管理工作。
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基于事中管理的要求所构建的提示服务,以接口的形式为电子税务局、申报客户端等第三方系统提供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预缴申报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对象为 通过互联网(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的居民企业纳税人。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发送申报前,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利用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财务会计信息、备案资料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内在规律和联系,依托现代技术手段,就税款计算的逻辑性、申报数据的合理性、税收与财务指标关联性等,向其提供风险提示服务。预缴申报风险扫描应用是汇算清缴服务管理的前移,目的是帮助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减少涉税风险。
是为全面提高税务稽查案件管理质效,解决核心征管系统不在总局部署造成的总局稽查局对全国税务稽查案件管理的脱节,打通总局到省局信息高速公路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四级稽查部门稽查案件信息的上下贯通,切实提升稽查信息化服务领导决策水平的解决方案构建的系统。
以个人所得税、社保费、房地产税等自然人税收为业务范围,为相关的自然人纳税人、扣缴单位和税务人员用户提供一体化涉税服务的信息系统。是基于“总局统一设计,统一开发,整体推进”原则,搭建统一的总局云平台,采用总局、省局两级处理的业务应用模式和“入口在省局,数据第一落地总局”的系统架构模式。个税征管系统作为核心征管生产交易系统,将承担个税核心业务如登记、优惠、申报、征收、核算、证明、异议申诉、催报催缴后续管理、统计分析等核心业务处理和数据存储,同时提供税务人员端所有个税依申请和依职权业务受理渠道,并对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相关业务功能提供数据查询和接入并进行统一业务校验和数据存储。
为自然人和扣缴义务人提供远程办税功能的相应渠道,包括手机APP、WEB网站、扣缴客户端,为自然人、法人提供个税涉税服务,同时根据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为广大纳税人提供如消息互动、公众服务、办税查询等纳税服务。主要包括:自然人统一办税门户(WEB)及应用,自然人统一办税门户(APP)及应用,客户端统一办税门户及应用,同时还包括账户中心、第三方支付平台、消息中心、云工作流平台、客户端统一升级服务、产品集成平台、短信平台、云应用集成平台等通用服务功能。
个税专门系统分为交易类和清册查询类两大系统。交易类包含个税专门大厅应用和个税专门核心应用;清册查询类仅包括个税专门查统大厅应用。
个税专门大厅应用:主要包括大厅业务功能的页面展示(例如:基础信息采集页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页面、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页面等)。
个税专门核心应用:主要为个税专门大厅应用提供接口服务来保存业务数据和调用核心征管产生应征信息(例如:保存基础信息采集服务、保存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服务、保存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和调用核心征管产生应征服务等)。
个税专门查统大厅应用:主要为生产交易类功能提供辅助的查询清册功能(例如:基础信息采集清册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清册查询、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查询清册等)。
个税智能服务软件系统全面归集自然人税收数据,包括个人所得税与其他税费信息,对来源不同系统的自然人税收数据按统一标准,统一规范进行统一整理,并实现跨系统自然人并档;建立自然人各种经济身份与任职受雇、投资、交易单位等关联信息;自然人税收数据之间的纵向连接,展示本期、同期、同比、环比等数据;充分对接本地特色渠道赣服通APP,为自然人提供安全可靠的移动互联网涉税信息服务,为税务机关提供向自然人定向推送信息以及接收自然人反馈的有效渠道;除充分获取税务部门内部各系统自然人基础数据以外,还包括拓展数据来源与数据范围,依托政务专网与政府相关部门互联互通,通过跨部门数据交换或跨系统接口访问等方式,充分获取外部门自然人税收关联数据,不断夯实个税智能服务软件系统自然人数据库的数据底盘。
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是覆盖所得税管理全过程、全环节的一条龙管理。从所得税管理的组织过程来讲,所得税管理要经过政策、户籍、认定、申报、征收,风险等一个一个过程,每一个过程都要经历受理、审核、处置等诸多环节。所得税管理就是要贴近这些过程和环节发生的顺序,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特别是事中控制和事后跟踪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管理。事中控制的重点是发现和防止阻止纳税人违法,税务人员违章行为的发生、发展,重点是“纠”-纠偏、纠正;事后跟踪监督的重点是查找和发现已经出现的纳税人违法、税务人员违章情况,重点是“处”-处理、处置。
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是覆盖所得税纵向横向管理关系的一条龙管理。所得管税理既是所得税系统上下的专管所得税的专管关系,是主体、是主要力量,也是所得税管理部门与机关内其他部门的协管关系,协管是支持、是配合。覆盖所得税纵向管理关系,是要将所得税系统上下级关系串起来,一体化,发挥系统的专业管理威力;覆盖所得税横向管理关系,是将所得税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连起来,一体化,充分发挥助管协管作用。
省局平台在满足系统建设总体需求和设计要求的前提下,规划五大模块。
1、决策分析模块
决策分析模块主要包含集团概况、经济运行查询、税源监控、数据质量监控、个性化服务监控、风险管理监控和集成分析工具,为大企业管理过程中的决策分析提供全环节的系统支撑。
2、数据管理模块
数据管理模块需对接总局大企业的数据中心模块,包含千户名册管理等基础功能,并根据江西省的实际情况,参照金税三期标准和大企业司信息化标准,结合应用需要,进一步开展数据模型优化和数据治理的验证工作,提高数据规范性和数据质量,打通数据源头到最终应用的通道。
3、风险管理模块
风险任务管理模块,通过实现任务接收整合、任务审核推送、风险任务分配等功能,建立不同层级大企业税收部门之间风险任务的接收、新增、传递、查询等工作流程,实现大企业风险任务的统一管理和全程监控。
4、税企互动模块
税企互动模块主要通过与税企交互渠道(网上申报客户端、电子税务局等渠道)集成,实现政策提醒服务、企业涉税诉求管理、涉税风险提醒推送等具备大企业管理特色的个性化服务模块,建立与企业的良性互动,有效提升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
5、业务支持模块
业务支持模块提炼集团性、行业性的共性风险,打造大企业风险识别成果、应对结果等业务内容的深层次应用闭环。
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税务总局要求省税务机关依托官方网站建立全省统一的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公示信息自动化采集,推动与政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互联互通。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税务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系统主要由执法音像记录上传、存储、归档、调取、复制、销毁、统计和执法案件全过程查询调阅主体功能和系统管理辅助功能组成,通过与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的数据互通,满足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全面推行全过程记录制度特别是对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的传输、应用和管理使用需求。
根据江西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的目前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部署上线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相关规划,秉持解决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通过搭建子网站形式,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设置于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按照网页设计模板建设省市县(区)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并将现有数据迁移至该平台,将金三系统中部分行政执法信息数据,通过技术手段,更加便捷的同步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中,实现自动化数据“三同步”及公示。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指出: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社保费管理子系统)于2019年1月1日在我省正式上线。金三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实现税务主体与社保费参保主体的关联,对职工进行明细管理,缴费人据实申报社保费等功能。
为了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监控评价工作水平,在总结前期全国开展税收征管质量监控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基于一套监控指标和一套评价模型,监测税务管理的内部运行和外部反馈,集成绩效管理、内控建设等成果,客观评价税务机关征管状况,聚焦改革要求,关注热点问题,形成决策建议,指导管理实践,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的税收征管质量监控评价体系。以大征管、大数据为立足点,基于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管理行为视角,以服务政策管理制度制定调整和辅助领导决策为主要目标,提出了以“征、服、控、查、纠”为主维度的征管质量5C监控评价体系(5C即征收-Collection,服务-Customer,风控-Control,检查-Check,纠正-Correct)。
征管质量5C监控系统,是在全国业务数据集中的基础上,基于大数据实时计算能力,以图表、列表结合的方式,将各个模型(例如:征、服、控、查、纠等)重要的业务对象、业务指标、核心事件进行直观、美观的展示,从而满足总局领导、各司局领导以及各省级税务机关日常监控、管理的需要。
(一)业务运维支持
业务运维支持解决的各类金税三期相关系统业务问题,包括:业务操作问题,初始化问题,系统异常(程序缺陷)问题,数据维护(查询)问题,新增及变更需求等、应用系统升级部署等问题。
1.业务操作问题处理:
问题提出人提出各类业务操作问题,如果采购人无法解决,或者问题原因和解决方法不明,提交中标人查询问题原因、进行处理,并回复给问题提出人。完成处理时限不能超过24小时。
2.初始化问题处理:
由于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系统版本发布、业务调整等原因,需要在金税三期相关系统调整初始化配置的,采购人组织相关业务运维人员、中标人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调整方案,由中标人配合采购人完成机构、岗位、权限、代码、参数等初始化调整。完成时限按照采购人的时间计划进行。
3.系统异常(程序缺陷)问题处理:
涉及系统异常、程序缺陷的,由采购人业务运维人员确定后,提交中标人核实。如果能够自行解决,直接回复问题给问题提出人;如需要提交总局运维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交总局运维团队解决。完成时限按照时间计划进行。
4.业务数据维护
中标人对由于数据迁移、基础数据采集以及人员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征管业务错误的情况,经采购人业务部门确认同意修改并签字的,由运维合同中指定的技术运维岗进行数据的备份及修改,并配合采购人业务、技术部门对问题数据进行跟踪、定位和数据操作审计。
(1)根据采购人业务部门要求,做好各项纳税人管理类数据、申报征收类数据、发票类数据风险类数据、权限类数据等维护工作;根据采购技术部门要求,做好各项定制类查询,做好数据类产品提供。
(2)根据采购人业务和技术部门要求,做好详细的数据维护记录和分析报告,并定期向采购人业务和技术部门提交运维服务验收报告。
所有数据的处理需经过采购人的许可。
5.数据查询处理
省局业务部门提出后台数据查询申请,采购人业务运维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后,提交中标人;中标人接收申请后,分析具体情况,撰写后台数据查询脚本,并提交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执行脚本;执行完毕,由采购人业务运维主管部门向业务部门反馈查询结果。
6.新增及变更需求处理
省局业务处室提出新增及变更需求申请,采购人业务运维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后,提交中标人处理;中标人接收申请后,分析具体情况,如可以自行处理的新增及变更需求,组织人员进行开发,开发完成后由采购人业务运维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验收;如不是服务方权限无法处理的新增及变更需求,退回采购人并说明原因。采购人按程序提交业务需求组建单给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业务组并跟踪结果,并同时告知相关业务处室。
7.应用系统升级部署
根据总局运维要求,及时对应用软件进行版本升级和应用部署,版本升级前需将升级方案提交采购人相关部门,待批准后先在预生产环境做好预升级,公司自行业务验证通过后并通知采购人相关业务部门组织验证,方可在生产环境正式升级;升级必须有详细的升级记录归档。
(二)技术运维支持
1.应用运行环境运维
各系统运行环境包括生产环境、预生产环境(培训环境),以及系统运行相关的数据库和中间件软件配置。系统运行环境运维工作包括对应用运行环境的日常运行监控、定期巡检、环境调优、安全加固、操作审计、应用版本发布等。
(1)日常监控和巡检:负责每日对各应用系统运行状况进行监控、检查,监控可能引起故障的事项及潜在的问题,避免故障发生,确保应用系统正常运行,并将监控结果按周出具监控报告提交采购人技术主管部门。注:应用系统相关环境监控(主机、存储、数据库、中间件等)由采购人相关产品供货服务商提供。
(2)日常故障处理:快速解决应用系统运行过程出现的系统故障,保障业务办理的连续性。针对每次故障处理提交故障分析报告,总结整理故障案例库。
(3)重大或紧急问题处理:及时上报并配合采购人业务和技术主管部门做好系统重大或紧急问题的分析处理和解决,提交系统重大或紧急问题分析报告,总结整理故障案例库。
(4)环境部署及优化:根据应用系统运行情况,以及随着数据量的不断增加,按季度提交环境运行监控报告及调优建议书。
(5)数据同步维护:根据数据同步配置需求,更新维护数据同步配置。负责生产库与分发库之间的数据一致性。
(6)系统软件日常运维及调优:负责Oracle数据库、Weblogic中间件、数据复制软件等系统软件的日常运维监控和预警,做好数据到总局(南海)业务数据备份运行维护。注:系统软件运维及调优(Oracle、Weblogic和中创、华宇报表等)由采购人相关产品供货服务商或软件维保商提供。
(7)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执行采购人有关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的管理制度,并根据采购人技术部门要求,完成运行环境安全加固、补丁升级和操作审计等各项应用环境运维工作。
(8)系统恢复演练和容灾维护:配合采购人技术主管部门做好系统的容灾实施,并定期按照技术应急预案配合做好系统恢复演练。
2.应用软件运维
应用软件运维工作包括对应用软件需求变更管理、应用问题管理、数据运维管理和应用软件版本管理。
中标人应对采购人提交的各类应用软件问题,进行及时、有效处理。
(1)针对应用系统日常维护等各类问题提供及时全面的解答与处理。
(2)针对应用系统的业务处理方法、业务处理原理及流程等在软件功能上反映的问题提供及时全面的解答,辅助业务人员完成系统的运行操作。
(3)应用系统运行常规监控、版本维护。总局发布的系统升级补丁,中标人必须及时通报并配合采购人做好本地特色软件的接口升级测试集成后,再进行相关系统的版本发布操作。
(4)根据采购人业务和技术部门要求,做好详细的运维工作记录、资料整理和分析报告,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交业务和技术运维服务验收报告。
3.接口支持服务
配合采购人业务和技术部门提供新接入系统的服务对照、联调测试等工作。
因政策调整后系统进行版本更新,协调各相关厂商进行功能联调、测试。承担已接入系统的综合问题排查;对采购人调用、接口开发及查询提供进行技术支持。
(三)重大紧急问题支持
1.对于现场运维人员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需要迅速提交至总局二线、三线技术团队,提供解决办法,明确修复时间,并及时跟踪问题处理进度。
2.对遇到的重大事件和疑难问题需召集资深专家级技术人员进行会诊,确定问题的所在,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3. 服务方式要求按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人员驻场服务。
4. 服务人员要求中标方需承诺为本项目投入10人的驻场运维服务团队,各岗位要求技能如下:
驻场项目经理(兼业务运维岗或系统运维岗):具备税务软件行业丰富的工作经验,并有金税三期系统运维管理经验,能够配合甲方业务和技术部门做好生产环境故障及事故及时的协调及处理。
业务运维岗:熟悉金税三期系统标准运维服务体系,并严格执行;熟悉ITS,社保费管理系统业务操作及规程,熟悉相关业务域表间关系;熟悉金三系统服务清册,制度、组织、协调各外围厂商进行相应接口的联调测试工作。
系统运维岗:熟悉金税三期相关系统的生产、预生产基础环境的部署,能在Unix/Linux等多种环境下基于Telnet、SSH协议对应用环境进行监控;掌握oracle、weblogic监控;要求熟练使用PL/SQL,掌握数据性能监控等;能够按照甲方上级或同级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加固、操作审计等指定工作。
具体设置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人数如下:
系统名称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人数 |
社保费管理子系统 | 系统运维岗 | 1、负责应用、数据库服务器的监控工作; 2、负责及时处理各系统环境所发生的故障; 3、负责补丁升级工作; 4、负责后台数据修改维护、操作疑难问题解答、相关数据提取; 5、负责根据局方要求,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模块。 6、其他局方要求的工作。 | 1 |
业务运维岗 | 1、负责系统业务问题收集、处理、反馈; 2、负责与其他个税涉及系统的业务沟通、确认协调等工作; 3、负责局方业务需求受理分析; 4、负责系统升级后的业务验证; 5、负责系统业务咨询; 6、其他局方要求的工作。 | 2 | |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 | 系统运维岗 | 1、负责应用、数据库服务器的监控工作; 2、负责及时处理各系统环境所发生的故障; 3、负责补丁升级工作; 4、负责后台数据修改维护、操作疑难问题解答、相关数据提取; 5、负责根据局方要求,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模块。 6、其他局方要求的工作。 | 1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 业务运维岗 | 1、负责应用、数据库服务器的监控工作; 2、负责及时处理各系统环境所发生的故障; 3、负责补丁升级工作; 4、负责后台数据修改维护、操作疑难问题解答、相关数据提取; 5、负责根据局方要求,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模块。 6、其他局方要求的工作。 | 1 |
个税专门系统 | 业务运维岗 | 1、负责应用、数据库服务器的监控工作; 2、负责及时处理各系统环境所发生的故障; 3、负责补丁升级工作; 4、负责后台数据修改维护、操作疑难问题解答、相关数据提取; 5、负责根据局方要求,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模块。 6、其他局方要求的工作。 | 1 |
个税智能化服务平台 | |||
金税三期决策二包 | 业务运维岗 | 1、负责应用、数据库服务器的监控工作; 2、负责及时处理各系统环境所发生的故障; 3、负责补丁升级工作; 4、负责后台数据修改维护、操作疑难问题解答、相关数据提取; 5、负责根据局方要求,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模块。 6、其他局方要求的工作。 | 2 |
纳税信用管理系统 | |||
稽查指挥管理系统 | |||
征管质量5C监控评价 | |||
企业所得税汇缴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 | 系统运维岗 | 1、负责应用、数据库服务器的监控工作; 2、负责及时处理各系统环境所发生的故障; 3、负责补丁升级工作; 4、负责后台数据修改维护、操作疑难问题解答、相关数据提取; 5、负责根据局方要求,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模块。 6、其他局方要求的工作。 | 1 |
企业所得税预缴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 | |||
大企业税收管理系统 | 系统运维岗 | 1、负责应用、数据库服务器的监控工作; 2、负责及时处理各系统环境所发生的故障; 3、负责补丁升级工作; 4、负责后台数据修改维护、操作疑难问题解答、相关数据提取; 5、负责根据局方要求,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模块。 6、其他局方要求的工作。 | 1 |
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 | |||
企业所得税执法公示系统 | |||
执法记录子系统 | |||
执法公示子系统 |
中标方拟投入本项目运维人员需经采购方进行能力、资质评价合格后,经采购方运维负责人同意后正式入场;驻场运维人员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更换;表现不好或能力不足的已入场运维人员采购方有权要求更换,中标方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更换。
七、 其他要求1. 项目保密要求中标人及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应遵守采购人安全管理规范,现场一线工程师需与用户安全管理部门签订第三方安全保密协议,参与人员由中标人担保;招标人对于中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传播。保密期限不受本项目期限的限制,在本项目履行完毕后,保密信息接受方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保密义务。因个人原因导致招标方安全泄密需承担法律责任。
2. 知识转移要求1.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根据项目完成进度及时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详细资料及组织过程资产须交付采购人,并向采购人进行知识转移。
2. 中标人应负责对采购人的技术支撑队伍进行运维培训,将项目涉及的技术和经验、环境保障、质量保障等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等形式转移给采购人。
3. 知识产权要求1. 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技术资料、提交文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2. 中标人交付给采购人的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果采购人因使用本项目成果或其中一部分而被第三方起诉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项目归档要求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文件归档有关规定,对本项目所涉及的系统升级、测试验证、配置变更等各项工作文档按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数量、提供方式、提供时间等进行整理,并提交采购人归档。
序号 | 要求项目 | 商务要求说明 |
1 | 服务对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
3 | 项目预算 | |
4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 1.项目合同签订后第一次支付60%的合同款项。 2.2020年9月底前第二次支付30%的合同款项。 3.服务期满验收完成后1个月内,根据验收结果、合同履行情况以及合同约定的扣款项目,支付合同余款。 |
5 | 验收 | 1. 项目验收时间要求 验收时间:合同维护期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对中标方的工作结果进行验收。 2. 项目验收资料要求 中标方应当在验收前做好必要准备工作,在合同维护期结束后5日内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运维工作报告以及在运维过程中产生的总结性技术文档,招标方应当在收到验收申请后5 个工作日内开始验收,在验收合格后,由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并加盖公章。 |
6 | 报价要求 | 供应商报价中必须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和合理的商业利润,费用不管是否在报价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
标签: 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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