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家塘古民居保护修缮工程
木家塘古民居保护修缮工程
木家塘古民居保护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7月26日
湖南翠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阳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的委托,对木家塘古民居保护修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木家塘古民居保护修缮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21】0094号
委托代理编号:HNCJ-2021-CG00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68元
5、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元) |
1 | B0803 |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 1 | 项 | *******.68 | 14733.00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满足以下要求:
1.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1.3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指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以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维修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维修),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3拟任本项目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且无在建工程,项目关键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指2021年4月-2021年6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材料。
2.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有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施工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或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或有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质量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资料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购买)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
2、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日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翠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苏仙区王仙岭美食街11栋二楼 )购买磋商文件。
5、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按公告指定地点现场购买。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湖南翠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郴州市苏仙区王仙岭美食街11栋二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人不予受理。
5、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自行组织,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五、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 购 人:桂阳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
地 址:桂阳县文化园内
联系人:张敏
电话:151*****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翠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苏仙区王仙岭美食街11栋二楼
联系人:黄志东
电话:153*****932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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