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榆公路芦台立交桥改建工程(安全设施)招标公告
津榆公路芦台立交桥改建工程(安全设施)招标公告
津榆公路芦台立交桥改建工程(安全设施)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津榆公路芦台立交桥改建工程(安全设施) 已由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以_市政公路管理 计[2011]552号文_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天津市公路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津榆公路为G205河北丰南界至天津铁东路段,是该国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该路段总体为东西走向,在芦台立交桥处由河北省丰南界进入填进界,经过天津市北辰区与宁河县,最后在铁东路处与外环线相接。该路是一条重要的国道,沿线经过天津市北辰区、宁河县及河北省丰南市,同时通过各种省市道路,可辐射天津市滨海新区及河北省唐山市等重要经济区。
为了保证津榆公路车辆的行车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防止交通阻塞,保证交通流顺畅运行,现进行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
招标范围:沿线安全设施(具体详见图纸)。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1日历天,(即2013.10.25~2013.11.2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 , 一项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外地进津企业中标后需按照天津市建委有关规定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办理进津备案,不能按时办理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18 日至 2013 年 9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楼2门3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10 月 16日1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 10 时 00 分至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公路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公路处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楼2门302室
邮 政 编 码: 300384
联 系 人:陈欣 联 系 人:刘嵩怡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13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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