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公共卫生间工程招标公告

城管局公共卫生间工程招标公告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负责实施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公共卫生间工程已经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国有资金、已落实。现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二、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公共卫生间工程。
(2)工程地点: 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约30万元。
(4)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 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 60日历天,计划开工2013年10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一标段: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公共卫生间工程,包括:土建、一般安装等工程的施工。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三级及其以上执业资格(二级及其以上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 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人应提供拟报名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等不少于 3 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3年2月~2013年7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7、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六、本工程招标人要求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法人名义将投标诚信保证金存入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并出具票据。
未交诚信保证金,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将履约保证金以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汇转至指定帐户;同时,招标人提供等额的支付担保。 合同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办理和签定。甲方对乙方不能遵守招标文件约定,不能按时办理中标手续和交纳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影响或者推迟签定合同的,甲方有权在十五日内按其乙方应交保证金等费用的0.1%/天加收滞纳金(滞纳金可在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有权废标,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工程形象进度(完成的工程量)达到50%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无违约情形下退还剩余部分履约保证金(无息)。
七、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 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2、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八、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九、请申请人于2013年9月22日至2013年9月26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盐城市华邦国际东厦A1502室)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
十三、公告网址:WWW.YCEDZ.COM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高潮
联系电话: 130*****448
地 址:盐城开发区招商中心大厦907室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张延红
联系电话:137*****898
地 址:盐城市华邦国际东厦A1502室
2013年8月 日

附件1:


评标办法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公共卫生间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 4 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确定:
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以下时,取所有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4%、95%、96%。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的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或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等不少于 3 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3年2月~2013年7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或证明原件。
以上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2、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20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9~20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项目总述;
2、施工组织结构,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得涉及单位名称、具体人员姓名等);
3、劳动力配置、安排计划及保障措施;
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加工设备、检测设备配置及材料进场计划;
5、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针对本工程分别论述主要分部分项的施工方案、工艺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本工程重点、难点部位施工处理方法);
6、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7、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及工期保证措施;
8、现场平面布置;
9、环境保护措施;
10、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1、季节性施工措施。
六、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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