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南部新城停车场(5 处)建设项目试验检测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2221号典约商祺602室报名并获取响应文件,并于202171413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XSGC2021-002;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南部新城停车场(5 处)建设项目试验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服务地点:位于长春市南关区;

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项目共分5个地块建设5处立体停车场楼,总用地面积191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400.38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34508.77平方米(包含商业总建筑面积4222.47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5891.61平方米,总停车位1012个(机械式450个、平层式562个)。

地块三:NG-06南湖中街以东、丙四十九路以北地块停车场为自走式停车,总用地面积66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212.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738.06平方米(含商业建筑面积1499.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74.56平方米,停车位414个。

地块四:NG-01丙六十四路以西、万科以南地块停车场为机械式停车,总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47.7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00.53平方米(含商业建筑面积690.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47.24平方米,停车位162个。

地块五:NG-04丙六十六路以东、南部新城回迁以北地块停车场为自走式停车,总用地面积34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01.4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759.74平方米(含商业建筑面积812.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41.69平方米,停车位148个。

地块六:NG-03甲三路以东、丙五十路以北地块停车场为机械式停车,总用地面积30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23.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87.27平方米(含商业建筑面积625.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36.28平方米,停车位150个。

地块七:NG-07丙七十六路以东、丙九十五路以南地块停车场为机械式停车,总用地面积30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15.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23.17平方米(含商业建筑面积594.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91.84平方米,停车位138个。

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招标范围:本工程试验检测项目采用综合类检测,包含Ⅰ: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Ⅱ: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及市政);Ⅲ:专项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Ⅳ:建筑防雷检测;Ⅴ:其他按照质量监督部门要求的满足验收标准的检查项目及数量,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附表。以上检测内容及数量均需满足质量监督部门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服务标准: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具有综合检测资质(包括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和市政)、专项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同时具有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近3年(2018年—2020年)至少具有一项涵盖招标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检测项目的类似业绩。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近三年主持过一项及以上建筑的试验检测项目类似业绩。

(3)本项目配备人员不少于6人(建筑专业不少于2人、市政专业不少于1人、结构专业不少于1人、室内环境检测类专业不少于1人、建筑节能检测类专业不少于1人),且具备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满足本项目人员需求。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具有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宜

时间:自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1年7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至13:30-16:30北京时间)。

方式:供应商可到指定地点领取。领取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2221号典约商祺602室。

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下列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试验检测资格证;

(5)“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采购文件售价:每份竞争性磋商文件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771300(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新华苑宾馆三楼3009(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卫星路7186号)

五、开启

时间:2021771300(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新华苑宾馆三楼3009(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卫星路718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ccijt.com/)上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城投智慧城建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硅谷西街622号

联系人:赵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兴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2221号典约商祺602室

联系人:王辉 联系方式:189*****6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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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兴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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