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堂“明厨亮灶”监控设备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校园食堂“明厨亮灶”监控设备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校园食堂“明厨亮灶”监控设备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受(莆田擢英中学)委托,(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闽一十[2020]采购05032、校园食堂“明厨亮灶”监控设备采购))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闽一十[2020]采购05032 2、项目名称:校园食堂“明厨亮灶”监控设备采购 3、采购内容及要求: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进口产品、其他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应提供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5)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注明“与原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13日;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三迪公馆1104; 6.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 价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书、报名费回单)。 7、采购文件售价:询价文件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邮购费50元,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本文件售后不退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14日9:0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三迪公馆1104,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报价公开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14日9:00时(北京时间)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三迪公馆1104。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公告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13日。 13、本项目采购人:莆田擢英中学 联系人姓名:戴老师 联系电话:159*****295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三迪国际公馆1104 项目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 /185*****006 电子信箱:fjys10@163.com
招标人:莆田擢英中学 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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