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远传监控传输设备招标公告
计量器具远传监控传输设备招标公告
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宁波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计量器具远传监控传输设备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概况:
(一)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采购清单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限价(元) | 招标总限价(元) | 供货期限 |
1 | 计量器具远传监控传输设备 (含霍尔传感器组件) | 150套 | 2660 | 399000 | 合同生效之日起后12个月内分批供货。 |
(二)宁波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清单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限价(元) | 招标总限价(元) | 供货期限 |
2 | 计量器具远传监控传输设备 (含霍尔传感器组件) | 450套 | 2660 | 合同生效之日起后12个月内分批供货。 | |
合计总限价(元) |
2、合格的投标人: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2.2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工业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原件备查);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4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5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6日到2021年8月13日16:00(北京时间,以招标文件下载费用到账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人民币300元。
3.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的通知》(咨询电话:****-********)。
3.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咨询人:陈工)。
3.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4、投标保证金
4.1 金额:人民币30000元。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公共资源交易)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东城支行
银行账号:****************0863-1064
4.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8月13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醒: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宁波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先生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
联系人:叶舒展、赵梦洁、史维祺、徐梦蓉、卢忱忱、王银、赵娜
电话:****-********-****、9859、9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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