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普安恐龙地质公园综合建设一期?内部道路项目和云阳县磨刀溪丰河段(侏罗纪公园)岸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云阳县普安恐龙地质公园综合建设一期?内部道路项目和云阳县磨刀溪丰河段(侏罗纪公园)岸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云阳县普安恐龙地质公园综合建设一期?内部道路项目和云阳县磨刀溪丰河段(侏罗纪公园)岸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云发改投[2021]258号、云发改函[2021]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阳县普安恐龙化石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三峡后续专项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云阳县普安恐龙化石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云阳县普安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云阳县普安恐龙地质公园综合建设一期?内部道路项目:新建道路全长5009.642m,位于恐龙地质公园内部,起于公园游客中心停车场,终点位于曲家梁,设计车速30km/h,路基宽10.5米,路面宽9米,参照城市支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边坡防护、交通工程、桥涵工程、雨污工程、电力及通信工程等。
(2)云阳县磨刀溪丰河段(侏罗纪公园)岸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岸总长2075米,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2级,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岸坡生态治理、集散平台及配套设施、景观平台、亲水平台、梯道、游步道、档土墙、安全防护栏杆、排水沟、挖填方等。建设规模是黄海175米以上岸坡生态治理面积为68324平方米,黄海170米-175米岸坡生态治理面积为19223平方米,黄海170米以下岸坡生态治理面积为43370平方米。新建梯道2681平方米;新建步道(含亲水步道与内部道路外侧步道)13763平方米;铺装面积13651平方米;新建C25片石混凝档土墙23820立方米;新建安全防护栏杆4600米;新建排水沟1056米;土石方开挖135120立方米,填方40530平方米,弃方94590立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估算金额:(1)云阳县普安恐龙地质公园综合建设一期?内部道路项目:17196.46万元。(2)云阳县磨刀溪丰河段(侏罗纪公园)岸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3383.5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4084.97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题报告编制、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等内容,具体范围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在招标人规定的限额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题报告编制及施工,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题报告编制、施工及竣(交)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并根据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和竣(交)工验收、质量保修阶段的工作)。
注:专题报告指“云阳县普安恐龙地质公园综合建设一期?内部道路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所涉及的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社会稳定性评价、涉河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等;“云阳县磨刀溪丰河段(侏罗纪公园)岸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所涉及的如环评(包括环评验收)、水保(包括水保监测验收)、涉河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地灾评价、社会稳定、通航影响评价等。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5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1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2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提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后10天内按照审查意见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
施工工期:68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3.1.1和3.1.2款、3.1.3款规定的资质条件:
3.1.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招标人: | 云阳县普安恐龙化石管理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玉龙路766号驿鑫广场(商业)5-1#20-2 | |
联系人: | 朱云 | 联系人: | 冯蜀粤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qq.com | |
邮编: | 邮编: | 404100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136*****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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