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藤财采决【2021】4号

藤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藤财采决【2021】4号

一、项目编号:WZZC-2021-J1-30008-GCTX(重)

二、项目名称:藤县人民医院静音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中鹏机电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高新区中关村创新示范基地B座701室

被投诉人: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9号海尔·东盟联合广场2号楼801号

相关供应商:广西玉林洁宝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玉林市玉区大南路(果子园厂内)

当 事 人:藤县人民医院

地 址:藤县藤州大道旁(莲子冲)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21年7月6日对“藤县人民医院静音发电机组采购项目(编号:WZZC2021-J1-30008-GCTX(重))的招标代理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而向我局提起政府采购事项投诉。2021年7月7日我局收到投诉书后,对投诉书进行审查,发现投诉书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八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于2021年7月12日向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事项限期补正通知书》,告知投诉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条款规定的材料补正完善后向我局提交。未按规定期限进行补正的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2021年7月12日中鹏机电有限公司签收了该通知书。
2021年7月16日向我局发出补正材料,2021年7月20日我局收到中鹏机电有限公司提交的投诉事项补正材料。经审查,该材料没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八条和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进行补正:1.投诉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在投诉书上签字或者盖章;2.投诉人没有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3.投诉书内容没有提供被投诉人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投诉书内容缺乏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5.投诉书内容未提供法律依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鹏机电有限公司虽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补正,但是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 “投诉书内容应符合本法规定”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的规定
2、处理结果:我局依法决定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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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财政局

2021年07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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