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所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电子信息系统基础平台建设(数据库及中间件)招标公告
碳排放权交易所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电子信息系统基础平台建设(数据库及中间件)招标公告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电子信息系统基础平台建设项目(数据库及中间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文件编号:招标2013-302-5。
2. 项目名称: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电子信息系统基础平台建设项目(数据库及中间件)。
3. 招标内容: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电子信息系统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包括数据库系统及中间件系统等
4.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
5. 项目实施地点: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6. 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开始逐步交货,15个日历日内完成软件供货、安装和调试,并完成验收。
7. 对投标人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
7.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册(或开办)资本金不低于 300 万元人民币。(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
7.2投标人2009年以来具有不少于一个硬件系统集成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经验,以合同(要点包括签约时间、项目名称、金额和设备清单、双方盖章)和验收报告(包括项目名称、验收时间、验收结论和用户盖章)复印件为准。
7.3投标人必须承诺在成为预中标供应商时,向用户提供设备生产厂商出具的厂家设备技术参数确认函盖公章原件,确认供应商所投产品组合型号完全满足招标设备技术指标要求,同时在产品供货时向用户提供所供产品厂家的服务承诺函盖公章原件,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7.4投标人须具有迄今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或具有原信息产业部核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以上,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7.5投标人须广州市内有分支机构(办事处),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固定的系统实施与售后服务队伍,以保证能为采购提供优质的技术支持和服务,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内没有分支机构,则须承诺在招标文件发布后 30 天内设立符合上述要求的分支机构, 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函原件。)
8.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上述第7条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9.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3年9月17日至2013年9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6楼617-619室。
10. 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十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者我公司提出疑问。
1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6日下午2:30时。
12. 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会议室。
13.本项目招标人: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周骞;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邮编:510600。
14. 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617-619
联系电话: ***-******** 传真:***-********转399
Email:zb@giecc.com.cn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510
招 标 人: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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