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泉州直属库新建储备仓施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中央储备粮泉州直属库新建储备仓施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3]045号
开标时间:2013-10-1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中央储备粮泉州直属库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3]04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泉州直属库新建储备仓项目施工(重新发布)(项目名称)已由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泉港发改[2013]审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央储备粮泉州直属库(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泉州直属库(招标人名称),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公开或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泉港区前黄镇驿峰公路旁;
2.2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28平方米,本工程预算造价:********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中央储备粮泉州直属库新建储备仓项目施工,建设浅圆仓6栋、总仓容3万吨,配套建设道路、消防、水电外线等总图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浅圆仓、工作塔主体工程封顶时间为210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国贸工程设计院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 /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有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投标人承担完成1项及以上的3万吨(含3万吨)以上粮仓工程项目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具有在国内立筒仓、浅圆仓或滑模工艺施工业绩的;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其他: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特级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不做此要求);2按照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部成员未被列入《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的,且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业限制的;3其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另详招标文件评标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 月22日至2013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 00分至11时00分,下午 15时 00分至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购买图纸,每份售价14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人还应在图纸出售期间,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fjjsjy.com)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投标人获取GE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采用现金、电汇、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伍拾贰万元(¥52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10 月 17 日 9 时30分,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亲自提交其注册(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及购买图纸的收款收据原件到场核验。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还应出示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须出示营业执照原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不再另行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建)最新版本制作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因未及时升级至最新版本生成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造成开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央储备粮泉州直属库
地 址: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
电 话:0595- ******** 传真: ****-********
联系人:孙先生 邮编:350003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
电 话: ****-******** 传真: ****-********
联系人:小何 邮编:350003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用 途(可简写):中储粮泉州库新建仓项目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备注:
(1)已经(2013年9月11日至2013年9月17日)购买过图纸的各潜在投标人,可凭图纸的收款收据在重新发售图纸时间内(2013年9月22日至2013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 00分至11时00分,下午 15时 00分至 17时 00分)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办理换取新的收款收据,投标时,投标人须凭新的收款收据前来投标。
(2)凡在2013年9月11日至2013年9月17日下载过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应重新下载重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否则,投标人因未重新下载重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导致可能发生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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