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公安局,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绍兴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越城区鉴湖街道办事处西侧。
2.2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74亩,总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处在正在规划建设中的特警训练基地地块中间。项目总体情况:整体规划设计,场外绿化及建筑立面等。
具体为:(1)整体设计,包括:教学行政楼改造(1号楼)、现特警办公用房改造(2号楼)、现警校宿舍楼改造(3号楼)、食堂改造(4号楼)、现附属功能用房楼改造(5号楼)、教学楼改造(6号楼)、阶段教室、电脑用房改造、警体馆改造、游泳馆改造、战术馆、射击馆改造、看台改造、田径场改造。(2)建筑立面改造;(3)场外提升改造。
2.3招标控制价:95万元。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在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施工期间现场技术指导、施工图变更、设计联系单等)。中标方若无相关专业资质的,可由中标方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并由中标单位承担设计法律连带责任。若看台等功能用房改建设计中,遇到需地质补勘等情况,由设计单位负责解决,不再另行收费。
2.5工程类别:工程设计。
2.6计划工期:项目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上会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设计方案确认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包括业主方案报批、施工图审查、评审的时间。具体根据业主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
2.7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2.8标段划分: / 。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或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2其他要求:
3.2.1企业需具有有效的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注册登记资格。
3.2.2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2.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2.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员于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发至QQ邮箱并注明联系方式:********4@qq.com。报名资料如下:授权委托书、报名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备案证明(省内企业不作要求)、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绍兴市年度信息登记资格证明材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支付宝账号:139*****430。
5.投标保证金
/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绍兴市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4楼会议室。
将投标文件密封以邮寄(建议使用EMS或顺丰邮寄)和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人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可采用EMS或顺丰快递。邮编:312000,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405,签收人:蒋春英,联系电话:139*****430)。
(2)同时允许投标人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地点。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4)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越城区灵芝街道凤林西路1977号地 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405
联系人:陈警官联系人:蒋春英
电话: ****-******** 电话:139*****430/****-********
监督部门:绍兴市公安局
监督电话:****-********
联系人:沈工
招标人:绍兴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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