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肺科医院医用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肺科医院医用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肺科医院医用中心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春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对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肺科医院医用中心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GSCQ-2021-005

二、竞争性磋商内容:本项目预算为:29.2648万元

磋商内容为: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肺科医院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呼叫系统。

注: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0年度具有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本单位的财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和被授权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及以上;

3、响应单位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须知: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7月26日至 2021年07月3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获取方式及地点: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响应单位须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到甘肃春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4号(兰州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座23楼2301-01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6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磋商时间:2021年08月0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甘肃春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4号(兰州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座23楼2301-01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21年07月26日起至2021年07月30日止。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 购 人: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 系 人:王挺巍

联系电话:****-*******

地 址: 兰州市城关区靖远路388号

、代理机构:甘肃春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4号(兰州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座23楼2301-01室)

邮 编:730070

联 系 人:李恺

联系电话:177*****205

甘肃春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 医用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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