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场所配套服务方案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场所配套服务方案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场所配套服务方案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07月26日17: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7月27日至2021年08月02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湛江开发区乐山路23号恒兴大厦2101号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6日15:00
开标地点湛江开发区乐山路23号恒兴大厦2101号
预算金额¥359.57431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金路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文扬/138*****717
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湛江开发区乐山路23号恒兴大厦21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女士/****-*******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场所配套服务方案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湛江开发区乐山路23号恒兴大厦210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A-ZB*******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场所配套服务方案

预算金额:35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投标人: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场所配套服务方案进行国内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PA-ZB*******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场所配套服务方案

三、采购预算:*******.12 (人民币:叁佰伍拾玖万伍仟柒佰肆拾叁元壹角贰分)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位于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金路35号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大楼,其中建筑共八层、汽车停车位、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占地总面积和建筑面积共13198平方米,银隆办税区办公区建筑面积3228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报名。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727日起至2021年82日期间(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湛江开发区乐山路23号恒兴大厦21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提交的资料如是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的证照,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截图(无需原件核对);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任职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内社保证明材料复印);若是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其资格最终以其投标文件所附的资格文件经相关评审程序审核结论为准。

2、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16日下午1500分(注:提前一个小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的提交)。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21年816日下午15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727日起至2021年82日。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联系人:王文扬电话:138*****717

联系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金路35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湛江开发区乐山路23号恒兴大厦2101号

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如有任何更改,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1年7月22日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1曰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报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7日至2021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湛江开发区乐山路23号恒兴大厦21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湛江开发区乐山路23号恒兴大厦21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金路35号        

联系方式:王文扬/138*****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湛江开发区乐山路23号恒兴大厦2101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方案 办公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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