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大水幼儿园平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沙县大水幼儿园平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沙县大水幼儿园平场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大水幼儿园平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金发改综【2013】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金沙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金沙县岩孔镇(大水工业园区);建设规模:挖土方工程量68748.28m3。建设投资:*******.0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22 日至 2013 年 9 月 26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10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在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阳市富水北路银桥大厦23-2号)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从业资质核验手续原件;报名时验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二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22 日至 2013 年 9 月 26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 10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在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阳市富水北路银桥大厦23-2号)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沙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金沙县 地 址:贵阳市富水北路银桥大厦23-2号

邮 编: 邮 编:550001

联 系 人: 童智勇 联 系 人: 匡勇

电 话: 136*****029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入黔备案号:

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06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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