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东方中学能达校区运动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南通市东方中学能达校区运动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南通市教育技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受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拟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编号
项目:南通市东方中学能达校区运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编号:NTJJ2021CS019
二、项目内容
详见项目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上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须提供证明材料)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是有能力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采购内容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营业执照须包含生产或销售体育运动器材相关经营范围。
(三)不接受的情形
1.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不接受兼有直系亲属及配偶以不同实体形式参与本次磋商。
4.不接受以他人名义参与磋商。
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在磋商文件中提供,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公告期限
自本次采购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教育局官网”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五、入围办法
磋商时由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六、项目预算及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0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七、磋商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一)会议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8月5日9:30(以会议现场签到为准)。
2.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8月5日9:30 。
3.会议地点:南通市教育技术中心(南通市崇川区板桥路45号)四楼会议室。
4.联系人:张先生电话: ****-********。
(二)样品接收时间及地点:
1.请各供应商在2021年8月4日14:30-16:30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接收。
2.送达地址:南通市教育技术中心 (南通市崇川区板桥路45号)
3.联系人:张先生电话: ****-********。
(三)联系人信息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由采购人提出。供应商下载标书后,相关的询问、质疑,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组织方联系人提出。
采购单位地址:南通市东方中学
联系人:阚老师电话:153*****728
采购组织方地址:南通市教育技术中心
联系人: 张先生电话:****-********
八、格式文件
见附件下载
九、特别提醒
1.南通市教育局教育部门集中采购建立供应商诚信体系,供应商在谈判过程、质疑、合同签订、供货履约等环节弄虚作假的,作相应的违约处理。
2.报名后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请供应商自行下载并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对照本公告第七部分的要求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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